坚持人民至上 坚守安全底线 全力做好汛期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3日   字体:[    ]

202072日,民政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森林防火和防汛救灾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贯彻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进部署会暨省安委会2020年第二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精神,分析了全省民政系统安全工作形势,进一步安排部署了全省民政系统汛期安全、疫情防控和森林防火等工作。民政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卢攀登出席会议并讲话,民政厅二级巡视员王小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多次对安全生产、森林防火、汛期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了系列决策部署,全省民政系统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工作。

会议强调,今年以来,气象条件复杂多变,疫情汛期叠加,全省民政系统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复杂,汛期防汛任务艰巨繁重。特别是民政服务对象特殊,社会关注度高、容忍度低,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极易造成重大伤亡、冲击道德底线、引发舆情风险。各地民政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充分认识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牢固树立新安全理念,强化工作落实,严防死守,坚决守住民政服务机构安全底线,切实让民政服务机构成为民政服务对象的“保护伞”、“避风港”、“安全岛”,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不出事、少出事、不出大事,持续巩固民政系统安全生产的良好态势。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落细落实安全举措,严防死守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底线。要突出关键重点、分类精准施策,聚焦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精神病人、流浪乞讨人员、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等重点服务对象,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殡葬管理机构等重点服务机构,制定完善汛期防汛预案,全覆盖开展汛期安全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不漏一人。对安全排查发现的问题,要逐一形成清单、建立台账,针对性制定解决措施办法,进行“销账式”整改。要强化部门协同,密切关注汛期重大自然灾害灾情险情,提前做好服务机构防洪排涝和服务对象紧急转移等各项应急准备。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演练,不断增强民政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安全知识,提升避险逃生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特别是要将开展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为加强民政系统安全基础的重要抓手,抓紧制定重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整治行动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民政系统安全工作领导,抓牢抓实民政系统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健全完善安全工作领导体系、责任落实体系、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和物资保障体系,切实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到点、到事。要强化应急值班值守,确保灾情发生后第一时间高效有序处置、科学有力救援。要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发生安全事故的单位和机构,严格按相关规定追责问责,坚决筑牢民政系统安全防线。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和各直属单位要充分发挥民生兜底保障作用,持续强化防灾救灾意识,主动担当作为、协同配合联动,扎实抓好汛期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受灾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和临时救助范畴,保障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要重点帮助受灾地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解决实际困难,全力以赴确保他们安全度汛。

会议还对统筹做好民政系统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复工复产以及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部署再落实。

民政厅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分管负责同志、相关科(股)室负责同志以及重点民政服务机构(单位)负责人,民政厅各直属事业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相关内设机构负责同志在各地各单位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