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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11日   【字体:     】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16个,其中一级预算单位1个,二级预算单位14个,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厅机关下设18个处室: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审批处、民间组织管理局、优抚处、安置处、救灾处(省减灾委办公室)、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婚姻与收养登记管理处)、规划财务处、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人事处(社会工作处)、社会救助处、机关党办、离退休人员工作处、信访处、监察室。

(二)机构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 承担依法对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责任。

3. 拟订全省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补助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组织和指导全省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全省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有关具体工作。

4. 拟订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及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

5. 拟订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管理、分配中央和省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承担省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6. 牵头拟订全省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7. 拟订全省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

8. 拟订全省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9. 拟订全省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假肢行业管理。

10. 拟订婚姻、殡葬和儿童收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全省涉外婚姻登记和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 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社会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12. 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

13. 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 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本部门人员编制1403个,其中:行政编制134个,事业编制1267个,工勤编制2个。2014年在职人员1190人,离退休职工72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年度实际收到的财政资金53837.7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464.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657.76万元,上年结转18715.2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4年厅机关财政拨款支出35907.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76.05万元,项目支出27031.5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930.1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1、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进行。一是按时报送预算草案。专项经费和共管经费实行零基预算管理,优先保障重要和急需项目。各处室根据民政事业发展需要和相关法规政策编制经费预算建议方案统一送交规划财务处,由规划财务处汇总平衡后形成基础库和项目库依次提交分管副厅长、分管财务副厅长、厅长和厅长办公会审议。经审议通过后形成预算草案报财政部门。二是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及对家庭和个人的补助支出)按照财政、人事等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定额和标准计算,由规划财务处会同人事处、离退休人员管理处编制预算。项目支出分别按照通用项目及专用项目分类做好绩效目标的编制并及时录入项目库,并加强了对立项依据、政府采购、基本建设等指标的审核。专项预算提前细化,资金指标计划严格在新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内下达。三是按照要求做好预算公开工作。

2、决算编制按照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原则进行。一是按照财政要求的决算口径及单位实际收支填报决算报表。二是严把审核关确保数据质量,充分运用决算软件功能,优化审核公式和审核模块,加强决算数据检查比,对审核公式提示的问题逐一检查,避免逻辑性错误,对所有核实性错误均详细作了说明。三是将全年的资金收支、资产负债、资产情况、机构人员等情况进行总结,充分运用决算软件相关功能,提炼有价值的数据进行决算分析,尤其对关键指标进行深入分析,以此发现预决算之间存在的差异、上下年度间数据变动等具体情况,进一步丰富决算分析内涵。四是按照要求做好决算公开工作。

(二)执行管理情况。

制定出台《四川省民政厅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加强对厅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预算执行管理,建立了定期通报制度。去年财政拨款预算执行总体较慢,全年执行进度66.7%。执行缓慢的主要原因是基建项目及政府采购项目资金量大,占部门总预算的61%,这些项目多数需要进行工程招投标,涉及程序复杂,时间跨度大,项目竣工后还要通过财政评审才可以支付,由此导致大量项目资金拨付滞后,个别项目资金因此连续几年结转无法支出。中期评估经综合分析部门各单位资金使用情况和预计支出情况,调整289万元至休养员医疗费等资金短缺项目,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省民政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民政厅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教育支出1375.11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干部继续教育、四川省孤儿职业技术学校建设、四川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防灾减灾教育馆运行等项目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老年大学有关协会及晚霞报社运转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893.59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以及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含民政事务管理、社会福利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抚恤等。

医疗卫生支出1518.51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等支出。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444.2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革命伤残军人休养院的革命伤残军人住房补助支出。

其他支出12648.16,主要是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及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支出。

2)机关厉行节约。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因公出国(境)的有关规定,从严控制我厅因公出国(境)数量和规模。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经费预算管理、经费审核先行”的总体要求,严格审核审批程序,层层审批、从严审核,没有出现无实质内容的出访情况,也没有发生公款出国(境)旅游现象。对出访人员回国(境)后,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填报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情况检查登记表,我厅出访人员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和财政部制定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及管理办法审核审批因公出国(境)费用,我厅因公出国(境)费用严格控制在年初省外办、省财政厅下拨的经费预算内,实现了因公出国(境)费用的零增长。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没有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没有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严格控制接待经费开支标准,没有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定点接待制度,按标准实行工作餐,严格控制接待费用,没有违规赠送礼品。公务接待费用严格控制在了财政预算范围内。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年内,我厅没有举办过国际会议、庆典、论坛、节会等活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的相关规定。我厅机关公务用车手续齐全,全部属于政策内购置,没有突破原有编制和配备要求。全面推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定点维修和定点加油、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公务用车使用登记和公示制度、节假日封存制度等,确保公务用车管理安全有效。从严控制会议费支出。年初经厅长办公会讨论制定了年度会议计划,按计划召开各项民政工作业务会议,并从严控制会议的数量和规模,尽可能利用会议电视系统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避免层层开会。“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为479.86万元,追加汽车大修4万元;2014年支出425.23万元与2013年决算数517.56万元相比减少92.3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加强了控制,压缩了“三公”开支,严控出国计划、接待经费与公务用车支出。全年支出接待费9.78万元,接待72批次,875人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4.26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1辆;支出因公出国(境)费11.18万元自行组团1个,参加其他单位团3个,累计因公出国7人次。

3)机关节能降耗。

厅机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措施,保证节能降耗和廉洁行政。严格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准的用电用油用水额度。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额度,及时分解到各季度,采取多种措施,保证用量不突破,全年水、电、气费支出50万元。

2、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

1)资金绩效分配情况。

严格执行《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召开预算执行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向业务处室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取了直接转拨、据实据效、因素测算等绩效分配方法,除了需根据工作达标考核情况安排的资金和按要求与中央资金配套进行分配外,人头经费均在年前按比例预拨,项目经费时完成上报预算细化方案,资金细化率99.9%以上,资金指标计划严格在新预算法规定的时间内下达。资金及时到位有力地保障了党和政府民生政策的落实。

2)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科学、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是使用好民政专项资金的前提和基础。省财政厅和民政厅及时转发了财政部和民政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根据上级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制定了本级民政事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修订完善了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既强化了上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落实,也为本级和本单位民政事业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提供了依据。

3)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为全省广大重点优抚安置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城乡医疗救助对象、农村五保及孤老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确保实现了省委、省政府赋予全省民政“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管理专项社会事务”四大职能,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四、评价结论及下一步打算

(一)评价结论。

1. 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对项目运行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反映,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

2. 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绩效评价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挂钩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绩效较差的,从严把握,以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3. 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了评价结果的反馈工作,如针对我厅基建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1. 绩效评价工作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适时拟定出台我厅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施办法,细化指标体系、操作程序等,以建立便于操作、适合我厅实际的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工作流程等制度,重点是根据各类专项资金各自的功能作用、绩效目标和具体要求,确定科学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

2. 财政支出的社会效益和政治效益难以量化,可比性不强。由于目前大部分单位支出项目没有绩效目标或者是绩效目标不明确,事前没有一个具体的实施进度计划和使用资金所要达到的效果,给绩效评价带来很大难度。由于绩效评价对长期效益难以预测、对社会效益难以评估、难以量化,评价结论显得不那么严谨,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评价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3. 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还不够。评价结果应用流于形式,“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还存在,与绩效评价精细化、管理化的要求相比差距较远。大部分绩效评价还只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上,没有真正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结合起来。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要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每个项目单位按制度要求自觉进行绩效评价。同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的被动评价转到自我评价与财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格局上来。同时,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的“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预期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这三方面内容贯穿于每个项目。

2、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要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直属单位的下年度安排预算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对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取消或调整支持方式,调整支出结构,使财政资金的安排使用更趋合理、有效。探索绩效评价运用的有效途径,尝试建立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短期效益指标和长期效益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增强预算监管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用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3、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绩效管理本身是一个创新,要赢得绩效管理的一流业绩,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绩效管理综合素质。

 

四川省民政厅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