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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 2023年08月25日   【字体:     】  

2022年度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82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四川省行政区划图。

2、 构设置

民政厅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民政厅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民政厅(本级

2.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3.四川老年大学

4.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5.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6.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7.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8.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9.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3384.6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97.64万元,增长3.08%。主要变动原因是个别单位医疗收入辅具销售收入增加人员类基本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2832.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897.51万元,占60.8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911.17万元,占25.89%;事业收入2494.57万元,占10.92%;其他收入529.62万元,占2.3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3、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324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5.06万元,占54.75%;项目支出10515.10万元,占45.25%。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808.69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5.71万元,增长0.5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基本支出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7.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8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60.96万元,增长7.43%。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基本支出增长。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897.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15万元,占1.12%;教育支出2862.85万元,占20.60%;科学技术支出22.07万元,占0.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27.87万元,占69.28%;卫生健康支出476.41万元,占3.43%;住房保障支出727.55万元,占5.23%;其他支出24.60万元,占0.1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897.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3.9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4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支出决算数为2745.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1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支出决算数为22.0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3096.1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129.2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1038.95万元,完成预算100 %。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4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881.91万元,完成预算100 %。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704.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347.6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7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5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107.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支出决算数为425.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0.21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25.8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204.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45.63万元,完成预算100%。

2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528.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199.22万元,完成预算100%。

24.其他(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4.6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407.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487.1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20.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10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28.38万元,增长36.99%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86万元,占99.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5万元,占0.2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29.97万元,增长40.02%。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相应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1辆,金额17.9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5辆,其中:轿车12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6、其他车型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6.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进行民政政策、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治理、救助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儿童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及边界勘定、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等调研、筛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58万元,下降86.34%。主要原因是当年公务接待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5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广元市老年大学来访0.07万元,遂宁市安居区民政局、实训基地一期项目评价调研组接待0.18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11.17万元。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21.97万元,比2021年减少163.99万元,下降18.51%。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培训、会议改为线上开展或取消;接待费、差旅费较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民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6.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3.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91.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1.18万元。主要用于购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社会组织孵化培训项目、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机动车保险、采购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5.1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5.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25.7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民政厅共有车辆25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11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用于机关后勤保障、职工交通、伤残人员救护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9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会工作专项经费、养老服务专项经费、社会组织管理专项经费、课题调研及标准制定专项经费、继续实施项目—设备购置经费、上年结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上年结转—儿童基金会拨款2022年标准化专项资金、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筹建经费、2022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22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大修专项、2022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康复能力提升经费、上年结转—面向家庭的慢性病智能康复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究上年结转—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升级改造“志翔班”补助经费项目、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上年结转-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社会组织孵化培训、慈善救助项目、办公用房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四川老年大学能力提升经费、开展老年志愿服务专项经费、上年结转-四川老年大学能力提升项目继续实施项目—“一卡通”系统建设经费、百千万养老人才队伍建设项目、养老实训基地建设经费、购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项目、上年结转-省级福彩公益金(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上年结转-省级福彩公益金(智慧养老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政府采购上年结转-省级福彩公益金(救护车采购)上年结转-实训示范基地(二期)项目前期启动经费等3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民政厅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民政厅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民政厅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83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厅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改革精神,严格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民政厅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29.20分,绩效自评综述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在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中的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1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销售辅具、医疗服务的收入,四川老年大学学费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房租收入、培训收入、利息收入等。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反映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出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康复辅具机构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1.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

四川省民政厅

202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1、 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1) 机构组成。

四川省民政厅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中包含二级预算单位9: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四川老年大学、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晚霞报社为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厅机关下设14个处(室):办公室(信访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处、养老服务处、儿童保障处、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办。

(2) 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机构职能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四川省行政区划图。

人员概况

2022年底,民政厅总编制533名,其中行政编制131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编制400名。年末实有人数359人,其中行政人员132人,事业人员219人,离休人员8人。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管理。

(3)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22全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扎实抓好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以来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落地,按照省委经济工作会议、2022年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自觉运用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牢牢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以四川民政事业“583”发展架构为统揽,坚持守创新,切实兜好基本民生保障底线,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不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奋力推动四川民政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三是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四是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五是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城乡社区治理;六是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七是稳妥推进区划地名管理工作;八是健全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九是加强社会事务管理;十是促进慈善社工事业发展;十一是筑牢民政事业发展基础;十二是从牢从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4)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一是福利彩票支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1.支持县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2.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3.实施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改造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4.康复辅助器具社区服务租赁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各地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布局不断优化、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不断提高;5.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6.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火化炉,建设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7.支持开展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带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志愿者队伍、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发挥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在扶贫济困、保障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实施困难群众救助。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和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1.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政策,合理确定保障标准,切实保障低保对象基本生活。2.统筹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合理确定保障标准。3.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救急救难。4.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5.对流浪未成年人提供特殊优先保护及教育矫治等专业服务,确保其健康成长。6.对存在流浪风险的未成年人开展摸底排查、家庭监护评估、监护监督等工作,为其提供临时照料、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家庭关系调试、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外出流浪。7.规范高效实施孤儿生活保障政策,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使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得到保障。三是发展养老服务业。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四是实施社会救助救济。1.发放精减退职人员生活补助;2.发放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的生活补助;3.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4.为符合条件的逝者家庭提供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暂存等基本殡葬服务发放补贴。五是发展民政事业。1.支持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社区治理;2.支持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工服务水平;3.完善社工服务体系,开展社会工作项目不断提高社工服务水平;4.支持加强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选择节地生态安葬人员逐年增加;5.支持提升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六是保障厅机关和事业单位运转。在保障厅机关和各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础上,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继续加强民政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促进民政政策、项目、对象、资金管理更加优化。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部门总体收入情况

2022年收入总计23384.6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184.24万元本年收入22832.88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67.50万元。

2.部门总体支出情况

2022年支出总计23384.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25.06万元;项目支出10515.1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99.01万元,结余分配45.45万元。

3.部门总体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末结转99.01万元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9808.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897.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911.17万元。

2.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980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407.65万元(一般公共财政拨款10407.65万元),项目支出9401.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89.86万元政府性基金5911.17万元)。

3.部门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情况

2022年部门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分段表述人员类、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情况和存在问题)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制定:我厅对2022人员类预算项目32个均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

(2)绩效目标实现:人员类预算项目指标数量共计128个,其中已完成目标的指标有124个,指标完成率96.88%。

(3)支出控制:人员类项目年初预算数10682.17万元,决算数10308.55万元,预算偏差度3.5%。

(4)及时处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追减2022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社〔2022〕110号、183号),我厅年中及时追减预算额度为1166.15万元。

(5)执行进度: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36.10%、9月预算执行进度为68%,11月预算执行进度81%。

(6)预算完成情况:按照财政厅统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数据,人员类预算完成率为96.50%。

(7)资金结余率:人员类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29个。

(8)违规记录: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发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制定:我厅对2022运转类预算项目31个均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

(2)绩效目标实现:运转类预算项目指标数量共计226个,其中已完成目标的指标有216个,指标完成率95.58%。

(3)支出控制:运转类项目年初预算数5545.53万元,决算数5220.73万元,预算偏差度5.86%。

(4)及时处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追减2022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社〔2022〕110号、183号),我厅年中及时追减预算额度为1166.15万元。

(5)执行进度: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36.10%、9月预算执行进度为68%,11月预算执行进度81%。

(6)预算完成情况:按照财政厅统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数据,运转类预算完成率为94.14%。

(7)资金结余率:运转类预算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21个。

(8)违规记录: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发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1)绩效目标制定:我厅对2022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19个均按照预算编制要求设置了绩效目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

(2)绩效目标实现: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指标数量共计 255个,其中已完成目标的指标有234个,指标完成率91.76%。

(3)支出控制:特定目标类项目年初预算数6413.98万元,决算数5722.36万元,预算偏差度为10.78%。

(4)及时处置: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追减2022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川财社〔2022〕110号、183号),我厅年中及时追减预算额度为1166.15万元。

(5)执行进度: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36.10%、9月预算执行进度为68%,11月预算执行进度81%。

(6)预算完成情况:按照财政厅统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的数据,特定目标类预算完成率为89.22%。

(7)资金结余率:特定目标类预算项目资金结余率小于0.1的项目18个。

(8)违规记录: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发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2年共安排民政专项资金162.02亿元,其中: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3.65亿元,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8.58亿元,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11.87亿元,民政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98亿元,福彩公益金4.94亿元。截至目前共支出154.33亿元,预算执行率95.25%。共设置104个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36个,达到预期值数量指标35个,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完成率97.22%。

一是困难群众救助和社会救济水平不断提高。规范实施城乡低保政策,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95万人,其中:城52万人农村343万人,实现应保尽保。2022年,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均较上年增加65元/月,分别达到680元/月、480元/月,兜底保障水平得到有效提升。规范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实现及时高效,应救尽救,全年共实施临时救助41万人次,解决了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实施流浪乞讨救助4.2万人次,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得到临时食宿、疾病救治、协助返回等救助,并妥善安置返乡受助人员,年度主要任务全部实现。2022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6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75亿元,地方配套资金8.25亿元,受益困难残疾人82万、重度残疾人106万。

二是一老一小服务保障体系不断完善。重点实施7个公办养老机构新建项目,新增床位1862张,新建133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等。全省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183个,实现县级全覆盖;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38个;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484个,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成形。支持27个县(市、区)改造升级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2900余名孤儿。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惠及孤儿990余人。支持24个儿童福利服务机构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配置消防器材、康复器材、电脑、监控等设施设备150余台/套。一老一小服务保障工作基础不断夯实,服务保障能力有效提升。

三是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不断深化。2022年安排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资金12420万元,补助县(市、区)41个、街道(乡镇)38个、社区150个,打造一批便民服务型、社会组织参与型等“六型社区”,加快形成社区治理合力,不断提升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整体水平。实施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安排7513万元补助188个社区(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推进社工服务体系建设,投入省级财政资金4000万元实施200个社工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并纳入全省30件民生实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社工专业力量,提供需求收集、资源链接、救助服务、老幼关爱、社区治理、生计发展等专业服务,构建“市级社工支持中心—县级社工总站—乡镇(街道)社工站—村(社区)社工室”市域四级社工服务体系,带动设置运行11537个社工服务站点和1.35万个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累计服务群众1950余万人次。

四是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加强殡葬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市县因地制宜建设乡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切实解决乡村群众遗体、骨灰安葬安放问题,有效治理散埋乱葬,提升殡葬服务能力和水平,2022年支持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34个,支持5个地区进行殡仪馆建设、改造、维修。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共为21.34万余名逝者家庭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1.75亿元。为进一步深化婚俗改革,推进婚姻事务移风易俗,树立良好社会新风尚,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在全省开展婚俗改革试点3年行动,2022年支持11个婚俗改革试验区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2.部门履职情况

我厅预算绩效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总体要求,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分层分类对接“全方位”和“全覆盖”要求。严格执行财政厅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编制省级部门2022—2024年支出规划和2022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预〔2021〕49号)相关要求,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部门预算项目、专项项目绩效目标。预算编制经过充分讨论,多方征求意见,最后经本单位集体研究决策,报省财政厅批复。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82个部门预算项目、5个专项预算项目均设置了绩效目标。部门整体和每个部门预算项目及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均设置了总体目标、产出和效益指标,并细化到三级指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做好预算执行监控;强化预算调整和结余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对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都制定了管理措施。

(%1) 结果应用情况。

我厅把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体现在预算管理全过程,收到财政厅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文件后,我们及时召集各事业单位及时部署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各单位认真开展自评,按时报送自评报告,确保绩效自评取得实效。

1. 内部应用情况我厅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并开展重点绩效抽评工作,将重点抽评结果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建立了预算分配与绩效挂钩的机制。

2.自评公开情况。我厅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公开,绩效自评随决算同步公开,均在民政厅官网进行公开。

3.问题整改情况。我厅根据绩效管理结果反馈,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4.结果应用反馈情况。我厅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了绩效自评结果,并把重点抽评结果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1) 自评质量。

我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对每个二级、三级指标遂项评价,力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客观、准确、符合实际。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厅组建绩效自评工作小组,于2023年3月开展了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座谈询问、资料核查、对比分析等方式方法,对2022年度财政厅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逐项自评,部门自评满分100分,我厅自评得分97.83分。

总体而言,2022年我厅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改革精神,严格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1.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反映,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取得了明显效果。

2.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绩效评价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挂钩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绩效较差的,从严把握,以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3.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了评价结果的反馈工作,如针对我厅部分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建立了定期通报机制、约谈项目单位,共同商量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1. 绩效评估工作需持续跟进。绩效评估是绩效管理的起点,我厅对绩效评估的规范化管理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评估事项筛选、评估标准制定、评估专家库设立、评估过程管理、评估结果应用等需持续跟进。

2. 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需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是编制预算、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我们在结合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设定绩效目标时,还没有完全做到细化、量化,指标设置科学性尚待进一步提升。

3.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需继续改进。存在一定程度“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个别绩效评价还只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上,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机结合还不够紧密。

(三)改进建议。

1. 继续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分解细化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一是按照要求完成各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把绩效全过程工作转化为可量化的目标体系。二是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四位一体的要求,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财政部门为监管主体、预算执行部门为责任主体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2. 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水平。预算绩效结果已纳入省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这些管理制度,都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积极组织培训,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能力水平,减少追责问责风险。

3. 继续完善绩效结果应用制度。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在绩效评价完成后,将评价结果向项目实施处和市通报,及时反馈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依据。二是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通过民政厅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评价的结果,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三是持续推进绩效结果整改,把整改效果作为结果应用的主要内容,确保绩效结果落地落实。

4. 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要逐步建立“谁花钱谁干事,谁花钱谁担责”的绩效问责机制,建立激励和约束相衔接的机制,对绩效结果较好的,在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绩效结果较差的,严格扣减预算。在预算资金的申请、监管、使用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职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资金无效低效等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责任。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0377152-社会工作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万人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民发〔2020〕105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川民发〔2020〕72号)的相关要求,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从事社会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促进相关项目规范开展,通过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开展高级社工师评审,遴选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对乡镇(街道)社工站社工开展能力提升示范培训,以达到建设专业化、职业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


完成全省806名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骨干专题培训,参训学员专业素质得到有效提升;择优选拔30名高层次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对象开展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高级社工师评审,首次独立评审产生高级社工师5名,高端社工专业人才队伍日益壮大。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开展社工站社工能力提升培训。2022年6月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项目承接机构;6月-8月,组织项目承接机构对全省驻站社工骨干按片区分10期共806人开展社工专题培训,邀请高校教师、社工实务专家、基层优秀干部等对学员开展社会工作理论、实务、案例和社工站建设、运行、管理教学,“五社联动”创新机制、社会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培训,组织学员开展实地考察,有效提升参训学员服务理念和专业水平。
(2)开展高层次社工专业人才培训培养。2022年3月印发《四川省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作方案(试行)》,2022年4-5月印发通知按服务类、管理类、教育与研究类三个类别开展高层次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申报;2022年6月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项目承接机构并签订合作协议,委托开展高层次社工专业人才培训培养;6月-7月,认真开展资料收集整理和处室初审,经处室集体研究讨论并报厅领导同意,在全省104名申请人中择优确定76人进入专家评审环节;7月,经专家评审和申请人答辩,择优选拔30名社工人才作为培养对象进入培训培养环节;12月和今年3月分别邀请全国社工领域名家大师开展集中线下培训,加强跟踪培养,提升培养对象社工服务、管理和教育研究能力。
(3)开展高级社工师评审。2022年4月根据民政部统一安排,印发高级社工师评审工作通知,组织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交参评资料;5月开展高级社工师申请人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6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组建我省首届高级社工师评审委员会;8月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严密组织,首次独立开展我省高级社工师专家评审,成功评审产生高级社工师5名。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99.00

83.97

83.97

100.00%

10

10

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追减节约资金12.8万元(川财社〔2022〕110号);根据委托业务合同,申请追减节约资金2.23万元(川财社[2022〕183号)

其中:财政资金

99.00

83.97

83.97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委员会成员

20

26

6

6


遴选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

20

30

6

6


对乡镇(街道)社工站专职社工开展能力提升培训

800

806

6

6


质量指标

领军人才合格率

100

%

100

6

6


时效指标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与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遴选及时完成率

100

%

100

6

6


社工站社工能力提升培训及时完成率

100

%

100

6

6


成本指标

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培养费用

50000

元/人

10000

6

6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专家评审劳务费

1200

元/人

1188

6

6


社工站社工能力提升培训费用

800

元/人

635

6

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进高级社会工作师和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提升参加培训的社工站社工服务能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可持续发展指标

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与能力提升培训的社工站社工满意度

90

%

100

6

6


参与评审的高级社会工作师满意度

90

%

100

6

6


参与遴选的专业社会工作领军人才满意度

90

%

100

6

6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
项目成效:完成全省806名乡镇(街道)社工站驻站社工骨干专题培训,择优选拔30名高层次社工专业人才培养对象开展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展高级社工师评审,首次独立评审产生高级社工师5名,项目提升了社工专业人才理论水平和实务能力,进一步推进了全省社工专业人才队伍梯队建设,为推动基层治理提供了专业人才支撑。

存在问题

问题:项目成效宣传不够。
原因:项目承接机构宣传意识不够高,宣传形式不够多元。

改进措施

指导项目承接机构提高宣传意识,丰富宣传手段,综合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项目负责人:李琦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0377177-养老服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组织举办“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 “优秀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评选,老年合唱、摄影、舞蹈大赛、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等活动,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资质能力评价及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监测等工作,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长效机制,大力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不断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开展了“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 “优秀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评选活动,举办老年合唱、摄影、舞蹈大赛(简称“四项评选”“三项比赛”)及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完成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监测等工作,受疫情影响,按照省政府要求,老博会作为西博会配套活动顺延至2023年6月29日-7月3日举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四项评选、三项比赛”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于2022年重阳节期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以“孝老、敬老、爱老”为主题的第四届“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优秀养老院院长”四项评选及全省老年人合唱、摄影、舞蹈三项比赛,活动进一步凝聚了全社会积极老龄观共识,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良好社会环境和氛围;
2.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活动:四川省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提升护理人员职业技能,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为全省各地养老护理员间的学习交流、互促提升搭建平台,是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具体举措,进一步拓宽了养老护理人才培养渠道,为全省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
3.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开展等级评定培训工作,建立省级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专家库,对参评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复核审定,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服务机构运营服务规范化管理水平;
4.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监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2022年开展了养老服务综合监测(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对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实地检查,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改。
5.老博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举办第五届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设立展位,举办交流论坛。老博会原定于2022年下半年与第十九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同期举办,已完成相关前期准备工作。受疫情影响,按照省政府要求,老博会作为西博会配套活动顺延至2023年6月29日-7月3日举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24.00

620.50

515.05

83.01%

10

8.3

1.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因受2022年疫情影响,老博会延期到2023年举行,相应资金104.6万元也结转指标到下年使用。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追减节约资金3.5万(川财社〔2022〕110号)

其中:财政资金

624.00

620.50

515.05

83.01%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形成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及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资质能力评价结果报告

2

2

6

6


实地开展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监测检查、评估工作

2

2

6

6


开展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

1

1

6

6


制定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监测配套措施文件

2

2

6

6


开展“四项评选三项比赛”活动,举办颁奖晚会

1

1

6

6


实地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和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资质能力评价的单位、机构数量

50

54

6

6


举办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

1

0

6

0

受疫情影响,按照省政府要求,老博会作为西博会配套活动顺延至2023年6月29日-7月3日举行。

质量指标

养老机构评定与划分省级评定及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资质能力评价结果准确率

100

%

100

6

6


时效指标

各项任务及时完成率

100

%

100

6

6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推动全省养老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持续培育孝亲敬老文化,老年人参与活动积极性

定性

高中低


5

5


推动全省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检测体系建设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定性

高中低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加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资质能力评价的社会组织满意度

90

%

92

4

4


参与活动老年人满意度

90

%

94

4

4


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参赛人员满意度

90

%

95

4

4


参加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的养老机构满意度

90

%

90

4

4


合计

100

92.3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92.3分
实施成效:通过开展了“最美老人”“孝亲敬老模范”“优秀养老护理员” “优秀养老服务机构(组织)”评选活动,举办老年合唱、摄影、舞蹈大赛(简称“四项评选”“三项比赛”)及全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等活动,完成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监测等工作,推动了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领域综合监管长效机制,营造了孝亲敬老良好社会氛围,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高。

存在问题

受疫情影响,原计划于2022年举行的老博会顺延至2023年举行,导致预算资金无法按原计划支出。

改进措施

1.进一步做好项目前期规划,优化编制资金预算;
2.充分考虑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不利因素,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3.持续推进老博会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将展会打造成为行业发展的“风向标”、信息交流的“中转站”、政策传递的“发声筒”,为业内人士提供信息交流融合的一站式采购和服务平台,不断为我省养老服务产业加快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

项目负责人:马江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4850473-社会组织管理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对不少于百分之五(100个)的省本级社会组织进行日常管理抽查,其中财务审计部分以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方式开展。二是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二批清理规范19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1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应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要求,对省本级社会组织进行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和注销审计150件。三按照《四川省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川民发〔2012〕151号)要求,每年开展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提高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精细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四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按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社会组织党组织按3000元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2022年,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委托四川川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完成省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100家,注销审计24家、法定代表人离任77家;委托成都公益组织服务园,完成对10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根据工作要求,完成对103家社会组织党组织党建经费补助。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一是2022年6月27日与四川川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签订《社会组织抽查和财务审计政府采购合同》,对省本级101家社会组织注销和法定代表人离任进行审计;按照民政部印发的《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对省级41家社会团体、29家民办非企业单位、30家基金会从党组织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涉企收费、收入情况、分支(代表)机构管理、信息公开、减税降费、其他等多个方面进行抽查审计。二是5月20日与成都公益组织服务园签订评估项目服务合同。6月1日,下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性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接受社会组织评估申请,并经过组建专家组、开展评估培训、实地考察、评估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完成对100家社会组织的等级评估工作。三是2022年对103家社会组织党建经费给予一次性补助,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组织负责人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9.70

188.90

188.90

100.00%

10

10

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因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系统社会组织第五联合支部委员会撤建,造成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中有0.8万元无法支出,因此向财政申请追减了0.8万元(川财社〔2022〕110号)

其中:财政资金

189.70

188.90

188.9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给予社会组织党组织补助的个数

100

103

5

5


评估社会组织数量

100

100

10

10


省级社会组织法人离任和注销审计个数

100

101

5

5


给予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补助的个数

27

26

5

5

由于1家社会组织党组织撤建,无法补助。

省级社会组织抽查财务审计个数

100

100

5

5


质量指标

省级社会组织离任审计保障率

85

%

95

5

5


省级社会组织抽审率

5

%

5

5

5


时效指标

审计任务单件完成时限

30

30

5

5


项目完成时限

12

12

10

10


成本指标

每家社会组织评估经费

4500

450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评对象认可度

90

%

100

5

5


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性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可持续发展指标

社会组织示范率

90

%

90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完善社会组织管理长效机制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被抽审社会组织服务对象满意度

85

%

95

5

5


被抽审社会组织机构满意度

85

%

95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一是按照民政部印发的《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开展对省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进行专项审计,其中社会团体4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9家、基金会30家。审计中分别对党组织建设、业务活动、财务收支、涉企收费、收入情况、分支(代表)机构管理、信息公开、减税降费、其他等多个方面开展审计工作。通过对审计结果的分析,能够建立起省本级社会组织大致的问题类型与方向的构架,也对今后的监管提供了相应的依据。通过对社会组织问题的发现并督促其积极有效整改,让省本级社会组织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也能更加规范发展,基本达到审计的最终目的。二是按照《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对10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进行评估,进一步规范社会组织行为,提高社会组织内部治理精细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促进社会组织全面高质量发展。三是对103家社会组织党建经费给予补助,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组织负责人支持党建工作,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存在问题

一是由于2022年疫情反复,对评估工作中的实地考察环节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后期评估工作时间严重压缩,一定程度影响评估整体进程。二是抽查审计的结果运用,还待优化提升。

改进措施

一是提早谋划抓好2023年度社会组织评估工作。二是抓好审计结果的运用和成果转化,督促社会组织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促进社会组织正规有序发展。

项目负责人:陈明强、赵磊、戴静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4850725-课题调研及标准制定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发〔2021〕51号)明确要求“加强民政法治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完善民政标准体系”、“健全通用基础标准、业务专用标准、技术支撑标准,形成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配套全面、功能完备的民政标准体系”等相关要求,为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对我省民政事业发展难点堵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调研报告,推动转化为政策成果,开展民政重点领域标准化研制,出台一批高质量民政领域标准,不断完善民政政策体系及标准化体系。

2022年度课题及标准化研制工作已于12月全部完成,8个课题研究报告、4个标准草案已按时提交,并组织专家评审组对课题及标准研究进行论证评审,均达到结项条件。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省本级福彩公益金支持2022年度课题研究及标准化制定项目共计12个,其中课题研究项目8个:《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研究》、《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知识体系研究》、《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研究》、《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机制研究》、《加强民间殡葬人员管理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研究》、《校园青少年精神(心理)健康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研究》、《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研究》、《四川公益慈善事业发展路径研究》;标准化制定项目4个:《四川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服务规范》、《四川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感染预防与个人防护基本规范》、《儿童监护风险等级评估标准》、《儿童福利机构康复辅助配套服务规范》。
各牵头处室及研究单位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调研,收集一手资料,综合分析研判,认真撰写调研报告及标准草案,并严格履行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评审等程序,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及标准草案。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13.00

113.00

113.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113.00

113.00

113.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形成民政领域标准送审稿

6

篇(部)

6

15

15


形成民政政策调研报告个数

2

2

15

15


质量指标

课题研究成果通过结项评审率

100

%

100

15

15


标准化研制通过结项评审率

100

%

100

15

15


时效指标

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率

12

如期完成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民政政策体系持续完善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促进民政标准化体系持续完善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推动民政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政策对象群众满意度

90

%

95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100分,截至2022年12月,圆满完成课题研究及标准制定,预算资金支付100%。通过课题研究,对四川省民政未成年人保护、低收入人口救助、养老服务应急救援、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等业务进行系统研究,提出适合我省的意见建议后期将转化为具体政策举措。通过标准制定,形成《四川省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管理服务规范》等4个标准草案,进一步完善民政领域标准体系。

存在问题

从项目推进情况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个别项目时间进度相对滞后,后期评审时间较紧张。

改进措施

下一步,一是加强调研成果转化,尽快尽早形成政策措施。二是加强课题研究、标准制定项目管理,建立项目进度、资金支付监控制度,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任务。三是聚焦服务新的重大发展战略”、回应服务对象“急难愁盼”和破解事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统筹好项目选题。

项目负责人:李垚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4994652-上年结转-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该项目2021年已开展,设立目标1:开展天府银龄老年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示范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培育省内养老服务领域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目标2:开展川渝养老服务骨干人才培训班,拟分期对300名川渝地区养老机构骨干人才开展为期3天的养老服务专题培训,带动川渝两地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发展壮大,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截止2021年底已完成目标,2022年进行验收结算。

“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针对老年人服务需求,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655个,开展老年人关爱个案服务172个、小组活动120节和相关主题活动102场,服务老人7000人次,帮助独居、留守、孤寡等老人解决了日常生活难题,丰富了老年人精神物质生活;培养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和为老志愿服务队伍,为推动当地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人力支持。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2021年6月按程序确定项目承接机构。2021年6月至2022年9月,承接机构选派社工在全省10个“彝路相伴”“牵手伴行”行动计划项目点开展“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选派社工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能力,培育本土老年社工人才,引领老年志愿服务发展。2022年10月承接机构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专业评估,帮助发现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39.78

39.78

39.78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39.78

39.78

39.78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示范服务项目

1

1

7

7


培训川渝养老服务骨干人才天数

3

3

6

6


每个服务站点配备社工人数

10

人数

10

7

7


社工服务站点个数

10

10

7

7


开展川渝养老服务骨干人才培训班数

1

1

7

7


川渝养老服务骨干人才培训人数

300

300

6

6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率

100

%

100

6

6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养老服务人才和人机构对经济拉动效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社会效益指标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保障效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养老服务专业机构建设效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发展效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7

7


老龄人群幸福感、获得感

定性

优良中低差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参训人满意度

90

%

90

5

5


老年人满衣度

90

%

9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
项目成效:“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针对老年人服务需求,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655个,开展老年人关爱个案服务172个、小组活动120节和相关主题活动102场,服务老人7000人次,帮助独居、留守、孤寡等老人解决了日常生活难题,丰富了老年人精神物质生活;培养本土社工人才队伍和为老志愿服务队伍,为推动当地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了人力支持。

存在问题

问题:“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一线驻点社工稳定性不够。
原因:项目落地点位为“彝路相伴”“牵手伴行”行动计划项目点,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工作地点偏僻,条件相对艰苦。

改进措施

组织市(州)动员“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落地点位为项目驻点社工提供工作生活便利,同时积极招募当地社工驻点开展服务,提升人员稳定性。

项目负责人:李琦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4994682-上年结转-儿童基金会拨款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一、支付儿童收养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服务费用2.62万元;二、开展“快乐同行”“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两个项目评估2.42万元。

相关工作按计划开展,完成儿童收养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服务费用2.62万元和开展“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快乐同行”两个项目评估费用2.42万元的支付。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儿童收养档案规范化整理及数字化服务:以每个收养儿童的档案为单位组卷,进行规范化整理,并形成数字化档案。完成档案整理及纸质件杀虫等工作,实体档案移交省档案馆。
“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快乐同行”项目评估:综合儿童群体数量和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乐山市、宜宾市、南充市、阿坝州、凉山州5个地区开展评估,每个地区每个项目原则上评估不少于2个具体实施点位。内容包括项目点位选择情况、项目设计情况、项目内容具体实施及完成情况、项目实施效果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5.04

5.04

5.04

99.98%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5.04

5.04

5.04

99.98%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整理儿童档案

500

500

25

25


完成评估项目

2

2

25

25


质量指标

档案规范管理要求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5

2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档案使用者满意度

90

%

90

15

1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截止2022年12月,圆满完成对2221卷收养登记档案进行规范整理和数字化服务,对乐山市、宜宾市、南充市、阿坝州、凉山州5个地区实施“百镇千村 助爱牵手”“快乐同行”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的评估,资金支付率100%。项目进一步提高了儿童工作管理服务水平,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7%。

存在问题

在项目推进的计划安排上还不够科学,存在跟其他工作撞车的现象。

改进措施

加强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做好项目资金预算安排和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采取线上、线下双监管模式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

项目负责人:潘航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6948617-2022年标准化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出台地方标准《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指南》。

《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地方标准已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8月2日正式发布、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实施内容:出台地方标准《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标准包括8章,具体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服务对象、伦理与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保障。
实施过程:《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由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3月正式立项,《指南》标准由我厅归口管理,成都市同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具体起草。起草单位成立了由社会工作行业专家、高校教师、机构负责人、资深社工等组成的《指南》起草小组,并赴相关市县开展实地调研和线上调研,在线咨询行业专家,查阅相关文献,形成《指南》(初稿)。2020年10月组织召开编写论证会,邀请省市民政部门、相关高校、社工机构等开展探讨,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形成《指南》征求意见稿。2020年11-12月通过民政厅官网和省市场监督局官网公开征求意见,起草小组结合意见采纳情况形成《指南》终审稿。2021年6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指南》地方标准审查会,起草单位根据专家组意见进行最终优化,形成《指南》报批稿。《指南》于2021年8月正式发布并于9月1日正式实施。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4.00

4.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4.00

4.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出台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服务指南地方标准

1

个/套

1

40

4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民政标准化体系持续完善

定性

优良中低差


40

4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
项目成效:标准的出台规范了我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供社会救助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内容、流程以及工作指引,推动了社会救助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同时构建了符合四川省本土实际情况的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标准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和工作指引,进一步完善了社会救助社会工作机制。

存在问题

问题:多形式、广覆盖开展宣传培训不够。
原因:因疫情原因,《指南》标准出台后,无法及时开展线下宣传培训,多采用线上方式开展宣传培训,效果不够好。

改进措施

加强对《指南》标准的宣传培训,指导市(州)民政部门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工机构、救助服务机构、福利机构等广泛开展宣传培训,加强对一线救助社工的督导指导,完善服务制度,规范服务流程,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项目负责人:李琦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7117787-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筹建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以政府资助基金成立的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充分发挥慈善力量参与第三次分配作用,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补充,有效解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特殊困难,提升关爱保护水平。

通过财政资金引领,撬动社会公益慈善资金3400余万元,在全省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听力残疾未成年人人工耳蜗升级换代补贴、未成年人网络安全课程开发等7个项目,真正为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做实事、办好事、解难事。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印发《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筹建方案》,联合省直机关工委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爱心捐款,按照政府资助一批、民政自筹一批、成员单位发动一批、干部职工众筹一批、社会公众爱心捐赠一批、未成年人爱心储蓄一批的“六个一”方式,筹集善款4400万元。举办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成立仪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1,000.00

1,000.00

100.00%

10

10


其中:财政资金

0.00

1,000.00

1,00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资助撬动社会力量参与

3000

3000

20

20


撬动基金规模

1000

1000

20

20


时效指标

按期完成率

100

%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的意愿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力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加有力,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基金实施项目满意度

90

%

90

10

1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总分100分。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筹建经费1000万元,已全部划转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基金,撬动社会公益慈善资金3400余万元,资助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听力残疾未成年人人工耳蜗升级换代补贴、未成年人网络安全课程开发等7个项目,有效提升了全省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水平。

存在问题

因资助实施的部分项目跨年度,影响了资金拨付进度。

改进措施

提早储备项目,优化实施方案,规范资金拨付程序。

项目负责人:万勇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7274024-2022年第一批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提高档案室防火能力和安全等级,在档案室火灾发生初期报警并及时扑救,为附近安全人员尽早采取相应防范处置举措提供保障,最大程度降低人员伤亡率和档案受损率。

相关工作按计划开展,已完成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报警系统安装及安装费用4.61万元的支付,设备使用正常,达到预期目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民政厅档案室消防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报警系统安装项目,结合省档案管理督查反馈情况,于2022年9月开始进行项目询价,并确定中标公司,11月完成施工并对火灾探测器、火灾声光报警器、气体释放报警器、灭火控制器进行测试验并完成验收,符合《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国家标准GB50263-2007,系统运行正常达到项目预期目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5.00

4.61

92.25%

10

9.23


其中:财政资金

0.00

5.00

4.61

92.25%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消防工程改造数量

1

1

20

20


质量指标

消防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0

20


时效指标

消防改造工程竣工及时率

100

%

100

20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消防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可持续

5

5

20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档案室工作人员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9.23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9.23分。厅档案室七氟丙烷气体灭火器报警系统验收合格,安装及自动运行正常,有效提升档案室防火能力和安全等级。

存在问题

在项目推进计划安排上不够科学,合同签订时间不及时,影响了项目进度。

改进措施

进一步强化工作统筹,合理安排项目,尽早推进项目实施。

项目负责人:刘怡

财务负责人:郭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6940810-2022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大修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于2022年12月前已完成公务车两辆大修,保障公务车正常运行。

已于2022年12月前已完成公务车两辆大修,保障公务车正常运行。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公务车两辆大修,保障公务车正常运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7.20

7.2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7.20

7.2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厅机关车辆运行顺利进行

定性

良好



30

3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


30

3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车辆大修费用

7.2

万元


30

30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截止2022年12月,完成两辆公务车大修,保障公务车正常运行。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磊

财务负责人:戴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7255979-2022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接待大厅、办公用房维修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围墙栏杆、绿植改造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保障厅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

项目实施日期维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已按进度实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项目于2022年12月7日完成政府采购发布中标通知书,于12月16日签订合同开始实施,项目拟定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目前正在实施中。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247.94

105.05

42.37%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247.94

105.05

42.37%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效果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20


项目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厅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

定性

良好



20


项目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围墙栏杆、绿植改造项目

36.99

万元


20


项目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接待大厅、办公用房维修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210.95



20


项目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项目实施日期为2022年12月至2023年4月,项目尚未完成,暂未自评。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李磊

财务负责人:戴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0373995-康复能力提升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做强做大康复医院,做精做细辅具产业”的指导思想,为打破发展瓶颈,进一步扩大知名度,提升整体形象,提高康复水平,通过调整改造场地设施、购置相关设备、开展信息化建设、持续发展康复辅具质检中心作用等工作,以促进民众对康复辅具的认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受益群体满意度、树立中心在行业的影响力。

通过调整改造场地设施、购置相关设备、开展信息化建设、持续发展康复辅具质检中心作用等工作,打破发展瓶颈,进一步扩大知名度,提升整体形象,提高康复水平,促进民众对康复辅具的认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受益群体满意度、树立中心在行业的影响力。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通过对场地设施进行调整改造,对部分设备进行购置补充,对假肢工程楼中假肢取型室、病人接待区、康复辅具展示区、仓库区域,行政楼过道和厕所、墙体布局的改造,提高患者就医环境感受,从而提升单位效益。同时,充分发挥辅具质检中心作用,增强民政康复辅具质量兜底能力,弥补四川康复辅具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安全短板,在各类康复设备研发过程中,利用系统专业的实验检测设备,配套专业技术人员,参照各类康复辅具的研发标准及质量检测标准,为其提供实验理论数据及检结论,企业提供定制测试方案及检测技术服务。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68.00

466.24

466.24

100.00%

10


设备购置及软件购置更新中标价低于预算,年终财政收回1.77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468.00

466.24

466.24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热水器

3

3

3

3


购置办公设备

5

台/套

4

3

2.4

该指标值应包含笔记本电脑,但后续笔记本电脑单独列出

购置空调

3

3

3

3


购置音影设备

1

1

3

3


完成改造面积

1500

平方米

2770

3

3


完成内部及外部检测服务

10

13

3

3


开发内控信息化系统

1

1

3

3


购置笔记本电脑

1

1

3

3


开发假肢his系统

1

1

3

3


参与学习培训人次

20

人次

23

3

3


购买救护车

2

2

3

3


质量指标

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4

4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

2022.12

4

4


成本指标

开发内控信息化、假肢his系统成本

60

万元

59.3

3

3


车间、办公区域等改造成本

93

万元

92.55

3

3


救护车购买成本

60

万元

59.5

3

3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救护能力提升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8


办公效率提升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8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投入使用时间

3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90

%

98

5

5


职工满意度

95

%

98

5

5


合计

100

95.4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95.4分,通过调整改造场地设施、购置相关设备、开展信息化建设、持续发展康复辅具质检中心作用等工作,打破发展瓶颈,进一步扩大知名度,提升整体形象,提高康复水平,促进民众对康复辅具的认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受益群体满意度、树立中心在行业的影响力。

存在问题

设置绩效指标值不够严谨,出现上下有包含的现象。

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在设置绩效指标值时更严谨、更注重合理性。

项目负责人:申瑜琪

财务负责人:廖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4998396-上年结转—面向家庭的慢性病智能康复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究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针对常见慢性病和功能残疾,结合医学专家知识,突破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康复评定和康复辅助决策等关键技术;拟构建基于数字孪生技术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健康基础云平台,开发数字化、可视化、智能化面向家庭健康管理、慢性病防治、功能康复训练等的一系列自主产品;实现医疗机构、家庭、社区中智能康复和评定设备的信息互联互通;实现康复数据采集、数字孪生建模、健康实时监测、康复诊断和干预的闭环连续性家庭慢病康复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预期申报发明专利4项,计算机软著许可1项,公开发表论文 3篇。

项目根据预期计划,完成了面向居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健康基础云平台1项;基于家庭-社区环境数据以及医疗资源数据的多领域多尺度环境融合建模方法1项; 基于数字孪生的环境云仿真系统1项;可实现家庭-社区-医院闭环服务下医疗资源的合理调度。项目实际申报发明专利4项,计算机软著许可1项,公开发表论文 2篇,基本完成了既定指标,还有论文专利正在审稿或审核中,项目截止期内能够正常完成既定的项目指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2.66

22.66

22.07

97.42%

10

10

因项目未结题,余0.59结转2023年执行。

其中:财政资金

22.66

22.66

22.07

97.4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0.00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论文

3

2

10

6.7

尚有1篇论文正在审稿中,预计可以正常完成。

软著

1

1

10

10


开展培训次数

1

1

10

10


申请专利

4

4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24

24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患者感受

95

%

97%

30

28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项目验收满意度

95

%

96%

10

8


合计

100

92.7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92.7分,项目基本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不过示范应用虽然完成项目指标,但距离真正使用还需要进行大量的示范应用,因此可以进一步拓展示范应用规模,其次项目组开展示范应用的同时忽略了理论研究的开展,导致论文、专利等指标完成得时间较晚且比较勉强,此处应当引起重视和改进。

存在问题

课题组论文预期规划论文和较多,但没有引起重视,技术团队前期着重项目平台的开发和示范应用推广,忽略了理论知识研究和推进,开展论文和专利撰写的时间较晚,导致论文迄今尚有一篇在审核中。

改进措施

目前,对该项目的宣传力度不够,示范应用推广还可以进一步扩大。建议进一步扩大示范应规模,进一步验证云平台的可靠性,易用性,并搜集反馈信息,进一步加强云平台的可用性。同时也建议科技厅可以给予宣传支持,对管辖项目中有示范应用要求的,需要群众广泛参与的可以厅上名义提供宣传公示,可以便于项目组开展工作。

项目负责人:李文江

财务负责人:廖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5011480-上年结转—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升级改造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按照“做强做大康复医院,做精做细辅具产业”的指导思想,我中心拟启动升级改造及设备购置项目,对现有业务用房进行整体升级改造,并购置相关设备,提升康复医院的服务能力。

医院通过对功能布局、场地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做大做强综合科,创新发展康复科,为顺利创建二级甲等康复专科医院做好基础准备。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医疗业务用房升级改造包括门诊、住院、医技等医疗业务用房涉及流程、功能布局的改造(包括部分区域设置烟感报警装置);机房升级改造整体网络整改,局域网优化、局域网安全系统搭建及物理安全设备安装;假肢工程楼功能布局改造假肢工程楼中假肢制作车间、办公、仓库区域的功能布局改造;假肢住宿楼改造墙体翻新、住宿设施更新等;质量检测中心改造基础装修。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20.44

114.52

114.52

100.00%

10

10

工程竣工决算审减,年终财政收回5.92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120.44

114.52

114.52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观感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6

6


质量检测中心改造面积

700

平方米

723.02

6

6


安全系统搭建升级改造系统数量

1

1

6

6


机房改造面积

30

平方米

31

6

6


局域网系统优化升级改造系统数量

1

1

6

6


假肢业务用房改造面积

700

平方米

947

6

6


医疗业务用房改造面积

2500

平方米

2613

6

6


质量指标

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6

6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12

2022.9

2

2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升级改造后单位创收能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4


社会效益指标

单位整体服务覆盖范围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4


医疗就诊环境改善效果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单位假肢业务发展能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4


单位医疗业务发展能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就医患者满意度

90

%

95

5

5


职工满意度

90

%

95

5

5


合计

100

92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得分92分,通过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进度进行管理,督促施工方按照施工计划、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根据施工进度协调各部门与施工方,积极配合搬迁、腾退施工场地,确保施工建设的顺利完成。通过对我中心功能布局、场地设施等进行升级改造,把病人的就医体验放在第一位,布局更合理,单位形象进一步提升,为顺利创建二级甲等康复专科医院做好基础准备。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申瑜琪

财务负责人:廖惠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1T000000184901-“志翔班”补助经费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目标一: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从吃、穿、住、行、医、学、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资助,保障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控制辍学率,提高毕业学生的高考录取率,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
目标二:按时完成志翔生新生的认定工作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志翔生认定准确率100%。

经济困难的学生从吃、穿、住、行、医、学、用等方面得到了全面资助,保障了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控制了辍学率,提高了毕业学生的高考录取率,增强了其就业创业能力。按时完成志翔生新生的认定工作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志翔生认定准确率100%。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通过全省民政系统及网络平台大力宣传“志翔班”资助政策。2、制定审批表,对报名“志翔班”的学生进行资格核实认证,并在校园内公示。3、进一步修订完善“志翔班”经费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志翔班”经费管理办法及相关的辅助管理办法。4、学校学工部权益保障科负责落实学生受助政策的落实。5、在学校官网公示“志翔班”经费收支使用情况。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44.00

642.95

642.95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644.00

642.95

642.9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新生校服套数

450

450

6

6


补助志翔生年均人数

1300

1300

6

6


采购床上用品套数

450

427

6

5.7

2022志翔新生427人

质量指标

志翔生认定准确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生活补助费发放及时性

12

12

5

5


完成志翔生新生档案建档时间

11

11

6

6


成本指标

床上用品每套价格

350

410

8

6.8

根据实际需求,提升了产品质量

校服每套价格

550

456

8

8


志翔生生活补助费月均标准

300

300

8

8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率

80

%

80

6

6


在校生辍学率

7

%

7

6

6


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志翔生就业创业能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志翔学生满意度

95

%

100

5

5


合计

100

98.5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8.5分,保障了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控制辍学率,提高毕业学生的高考录取率,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志翔生认定准确率100%。

存在问题

志翔生新生人数没有达到预期。

改进措施

加强招生宣传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划新生人数。

项目负责人:张磊

财务负责人:万凤军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0246475-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名校名专业名实训基地建设工程项目申报的通知》精神制定了《“三名工程”建设方案》。学校通过三年时间建设,全面完成“三名工程”项目建设任务,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核心竞争力大幅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成为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西部一流、全国领先、民政特色鲜明的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依据《“三名工程”建设方案》要求,学校2022年需配置专业课题库5个,采购专业课课程包6个,开发校级精品课程6个,自编社工养老类专业教材2本,开展社工服务项目1个,打造优质专业课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

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核心竞争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成为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西部一流、全国领先、民政特色鲜明的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完成配置专业课题库5个,采购专业课课程包6个,开发校级精品课程6个,自编社工养老类专业教材2本,开展社工服务项目1个。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56.00

155.51

155.51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56.00

155.51

155.51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校企社工服务项目

1

1

8

8


自编社工和养老类教材

2

2

8

8


配置专业课题库

5

5

8

8


开发校级精品课程

6

6

8

8


采购专业课课程包

6

6

8

8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

12

5

5


采购完成时间

10

10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精品课程有效使用年限

4

4

15

1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学生满意度

90

%

10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使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核心竞争力得到了大幅提升,服务区域经济发展能力显著提高,成为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西部一流、全国领先、民政特色鲜明的优质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晓丽

财务负责人:万凤军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4883342-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各级政府和社会应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培训质量。学校2022年将用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改善学校教育学培训条件,改造装修培训住宿1960平方米,改造装修食堂700平方米,新开立天然气户,添置培训辅助设备1套,改造升级监控设施设备,全面提升培训水平。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年度目标大部分未完成。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78.20

478.20

80.19

16.77%

10

1.68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

其中:财政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478.20

478.20

80.19

16.77%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培训辅助设备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餐饮实训装修改造面积

350

平方米


10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购置设备

3

3

6

6


培训食堂装修改造面积


平方米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培训住宿装修改造面积


平方米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住宿实训装修改造面积

1960

平方米


20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质量指标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

100

%


8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


10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培训服务质量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8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培训学员满意度


%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实训学员满意度

90

%


8


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因为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但还未完成政府采购,资金未支付。目标未完成。

合计

100

7.68


评价结论

项目因为疫情原因结转到2023年具体实施年,项目尚未完成,暂未自评。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

财务负责人: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4998284-上年结转-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完善学校教学功能,满足国家对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职业教育水平。

新建仿真实训室2间,完善了学校教学功能,满足国家对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了职业教育水平。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是2021年结转项目,2022年5月支汽修实训室新建项目首款。6月支付汽修实训室建设项目尾款,汽修实训室建设项目完成建设。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2.00

62.00

62.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62.00

62.00

62.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仿真实训室房间数

2

2

7

7


建设仿真实训室面积

200

200

7

7


新增实训设备套数

5

5

8

8


购买仿真课程资源库个数

10

10

8

8


在校实训学生人数

3100

3226

5

5


实训学生专业个数

4

4

5

5


质量指标

专业实训室建设验收完成率

80

%

100

5

5


课程资源库建设质量达标率

90

%

100

5

5


时效指标

工期完成时间

11

11

8

8


项目预期完成进度

95

%

100

8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中职毕业生就业率

定性

不断增强


不断增强

3

3


社会效益指标

为学生毕业提供技术技能型专业发展方向

80

%

88%

3

3


可持续影响指标

特色专业教学质量

定性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5

5


学校职业教育实训能力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学生满意度

90

%

98

4

4




专业授课教师满意度

90

%

96

4

4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100分,新建仿真实训室2间,完善了学校教学功能,满足国家对中职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了职业教育水平。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万凤军

财务负责人:万凤军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6583861-国家助学金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人社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民办中职教育发展,切实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学校通过学生申请审核,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规范有序操作,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解决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确保了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了民办中职教育发展。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2年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年发放10个月国家助学金,每个人每月200元/人。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13.00

260.67

255.51

98.02%

10

9.8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13.00

260.67

255.51

98.0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补助高二年级学生年均人数

680

680

10

10


补助高一年级学生年均人数

700

700

10

10


国家奖学金发放人数

2

2

10

10


成本指标

国家助学金月均标准

200

元/月

200

20

20


时效指标

补助费发放及时性

12

12

15

1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定性

优良中低差

8

8

8


社会效益指标

在校生辍学率

7

0

7

7

7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资助学生满意度

95

%

99

10

10












合计

100

99.8


评价结论

自评得分99.8分,解决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确保了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快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了民办中职教育发展。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严敏

财务负责人:万凤军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3T00000879164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贯彻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通过综合评审,将我校纳入了《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名校名专业名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名单》,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学校的办学条件将全面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建成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西部一流、全国领先的名中等职业学校、名专业和名实训基地。

项目下达与建立日期为2022年12月,23年开始实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310.00

0.00

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310.00

0.00

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合计

100



评价结论

项目下达与建立日期为2022年12月,23年开始实施,暂未自评。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万凤军

财务负责人:万凤军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0304400-社会组织孵化培育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1.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形成“省级平台标杆引领、市级平台全面覆盖、县级平台夯实基础、乡镇和社区级平台有序延伸”到新格局,到2025年建成涵盖“一园区、六中心”的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园,成为全国一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以社会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为平台,把四川省公益创投大赛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通过对优秀公益项目进行资助,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共服务提供渠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1+1+1>3”协同共治的“善治”平台,实现服务居民群众、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目标。

1.完成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立和市州级孵化园全覆盖。
2.首届公益创投大赛在全省范围内资助30个项目,累计阅读数量高达6000余次,10余家媒体同步宣传报道,浏览量15万人次,直播在线观看5000余人次。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1.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园通过政府采购,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为社会组织搭建培训平台、咨询平台等,有效解决了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按照相关流程2022年7月正式选定第三方机构,约定时间为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该项合同为跨年合同。2022年经报省民政厅并经财政厅同意并批复2022年底结转项目资金56万元至2023年月,继续完成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平台搭建工作,同时推进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构建工作,省、市、县(市、区)三级社会组织孵化阵地已基本建立。
2.成功举办四川省首届公益创投大赛,经海选、初审、复审等环节,在全省范围内选取并资助30个涉及老人、儿童、残疾人关爱、社会治理等方面的项目,每个给予10万资助。通过对30家机构从项目方案和预算优化、过程开展督导和项目实施指导、中期开展项目评估、收展开展绩效评价和审计,实现全过程监督,帮助社会组织掌握规范项目实施、精准资金管理、丰富宣传手段等方面的能力提升。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92.00

490.00

431.99

88.16%

10

8.82

1.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2022年7月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园通过政府采购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时长为2022年7月至2023年7月,为跨年合同。2022年报省民政厅同意并经财政批准,中心结转合同尾款56万元于2023年7月完成执行;2.该项目年中发生预算调整追减2万元,2022年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园政府采购预算142万元,实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金额140万元,余2万元预算,经财政批准进行核减2万元。

其中:财政资金

492.00

490.00

431.99

88.16%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策研究平台-四川省社会组织五级社会组织孵化试验田相关操作手册

0

0

2

2


政策研究平台-组建全国影响力的专家组

0

0

2

2


宣传平台专题-制作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系列教材

0

0

2

2


宣传平台专题-制作孵化园宣传衍生品

0

0

2

2


宣传平台专题-四川省社会组织宣传视频

0

0

2

2


宣传平台专题-四川省社会组织内刊

0

0

2

2


宣传平台专题-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园新媒体传播(微信订阅号、抖音号、视频号)

1

1

2

2


培育平台-全省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党务能力等培训社会组织数量

1625

人次

1060

5

3.26

当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无法按期实施。未完成指标内容计划在2023年7月前开展完成。

宣传平台专题-热线电话咨询服务

1

1

2

2


项目交易平台专题-项目全流程管理发布内容技术支持服务

0

0

2

2


项目交易平台专题-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咨询辅导

0

0

2

2


资助优秀公益项目

30

30

6

6


政策研究平台-出版四川省社会组织蓝皮书

0

0

2

2


市州社会组织孵化支持服务平台-督导及咨询服务

3

3

3

3


培育平台专题-全省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党务能力等培训次数

10

8

2

1.6

当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线下培训无法按期实施。未完成指标内容计划在2023年7月前开展完成。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2

2


培训到场率

85

%

87.60%

2

2


各类教材、刊物校对准确率

0

%

0

2

2


时效指标

活动计划按期完成率

90

%

90%

2

2


各类教材、刊物制作完成时限

24

24

2

2


各类培训完成时限

12

12

2

2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资助对群体生存或生活质量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形成可复制工作经验

1

1

5

5


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的提升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9


推动项目实施地慈善事业发展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4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孵化社会组织满意度

95

%

95%

10

10


合计

100

93.68


评价结论

经此次绩效自评工作,中心2022年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自评得分 93.68分。中心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四川省首届公益创投大赛和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园作为社会组织孵化与培育的重要抓手,各项制度基本建立、项目载体更加丰富、社会组织孵化与培育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锚定目标,践行慈善公益推进共同富裕;二是聚焦重点,民政民生情怀更加彰显。三是大力宣传,人人参与公益事业氛围更加浓厚。

存在问题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是中心首个由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的特定目标类项目,整体项目基本按要求全部完成,但在项目推进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益创投项目中社会组织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三是资源整合力度有待加强,加大与部门的联动协作,提升宣传和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

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思考:一是完善内部流程和制度体系,在总结项目经验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明思路、确方向,对原有相关制度、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细化;二是拓展资源链接,创新公益创投大赛方式,;三是扩大项目影响力,拍摄宣传视频、制作优秀案例集,从改善民生、共同富裕等多角度,展示项目的开展成果,依托民政厅网站、四川省社会组织网、项目实施社会组织宣传平台和省内主流媒体进行宣推。

项目负责人:刘颖

财务负责人:张立群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0375917-慈善救助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资助我省困境家庭大学生,帮助困境家庭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降低受助困境家庭大学生家庭经济负担,增强受助学生和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通过资助我省患重大疾病的家庭困难人员,降低大病患者困难家庭的经济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家庭数量,增强受助困难家庭及受助人员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2022年项目完成预算金额610万元,共资助1000名困境家庭大学生和62名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通过项目实施,极大的降低了受助家庭的经济负担。通过后期的调查走访,受助大学生没有辍学情况发生,受助的重大疾病患者没有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受助人和助人家庭的满意度均在95%以上。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2年慈善救助项目分为资助困境家庭大学生和资助困境家庭大病患者两项内容。资助困境家庭大学生项目实施以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开展,各级民政、慈善、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受助学生资料通过县(区)收集、以市(州)复核、省慈社中心组织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审核之后公示,及时将符合条件的1000名受助学生500万元助学金通过打卡方式直接发放到学生手中;资助困境家庭大病患者项目省慈慈社中心制定了“2022年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实施方案,由省慈社中心向各市(州)慈善会下发协助项目开展的函件,各市州按项目实施方案收集助益对象资料初审后上报省慈社中心,省慈社中心对受助对象按程序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补助资金直接划转救助对象银行卡中。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10.00

610.00

610.00

100.0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610.00

610.00

610.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资助困难家庭患大病人数

55

62

10

10


资助困境家庭大学生人数

1000

1000

10

10


时效指标

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救助金发放完成时限

11

9

5

5


困境家庭大学生助学金发放完成时限

10

10

5

5


成本指标

资助困境家庭大学生金额

5000

5000

10

10


资助困难家庭大病患者金额

20000

17741.94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通过资助困境家庭大学生、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提高受助家庭和受助人员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定性

高中低


10

8


通过资助困境家庭大学生,帮助受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有效降低受助家庭经济负担

定性

高中低


5

4


通过资助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有效降低受助患者经济负担,减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家庭数量

定性

高中低


5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逐步健全困难家庭大病患者社会救助体系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4


逐步健全困境家庭大学生救助体系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4


满意度指标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助贫困家庭大病患者满意度

90

%

95

3

3


受助困境家庭学生满意度

90

%

95

3

3


受助家庭满意度

90

%

95

4

4


合计

100

94


评价结论

2022年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项目设定的各项绩效指标,及时将助学金和重大疾病慈善救助金发放到符合符合条件的困境家庭大学生和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同时,通过电话调查和入户抽查,资助对象全部符合项目设定对象,降低了受助者的家庭经济负担,有效地帮助困境家庭大学生完成学业,受调查的重大疾病患者受助者未出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困境家庭大学生救助体系和困难家庭重大疾病患者救助体系已初步建立并逐渐完善。在调查和入户走访的受助人群中,受助人和受助家庭满意度均在95%以上。项目自评得分94分。

存在问题

通过自评,中心2022年慈善救助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合理和指标体系不够完善,部分指标的指标值衡量标准不够准确,指标量化不够明确。

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进行推敲,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到每一个步骤、每一个动作,提高项目绩效目标的科学合理,进一步改进项目的绩效目标,使绩效目标的设定更适合和有利于项目的推进和实施,使预算的编制更加详细和有效;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逐步提高单位预算绩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果。

项目负责人:陈雄

财务负责人:邱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3T000007689618-办公用房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用于对中心办公用房改造及办公区域消防系统改造;对厕所进行改造,保障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

2022年完成完成项目的设计和项目实施的招标工作。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2年完成了项目的设计和概算,按要求将项目报送进行了评审。通过第三方代理公司完成项目实施单位的招标工作并签订项目合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0.00

91.00

3.20

3.52%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0.00

91.00

3.20

3.52%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定性

100

%

0

30

0

项目立项完成下达批复为2022年12月份,项目实施周期为4个月。中心根据项目立项要求完成了项目前期工作,完成了项目施工的招标工作。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12

1

20

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

定性

良好


20

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办公用房及消防系统改造

91

万元

3.2

20

0

合计

100

0


评价结论

中心在本年度内完成项目前期的设计工作和项目概算工作,根据项目立项的要求,报送项目资料对项目进行了立项评估工作。中心于2022年12月收到项目的立项批复,接到项目立项批复后,中心按要求组织了项目招标工作,确定了项目实施施工单位。2023年,中心将精心组织施工,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内容,确保项目工作质量,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中心的办公环境。

存在问题

2022年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各项改造工作未进行施工阶段。

改进措施

2023年中心将精心组织施工,确保项目按质按量完成,按要求组织项目的验收和结项审计工作,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改善和提升中心的办公环境。

项目负责人:陈雄

财务负责人:邱陵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0256918-四川老年大学能力提升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老年大学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中“发展老年教育”以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相关要求,为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通过开展购置教学直播设备、拍摄网课、新增网上老年大学平台功能模块及维护平台高效运转、校园维修等工作,以改善办学条件、拓展教学方式、保障学员安全。

按照年度目标计划,学校开展了购置教学直播设备、拍摄网课、新增网上老年大学平台功能模块及维护平台高效运转、校园维修等工作,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拓展了教学方式、保障了学员安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该项目共四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1、教室直播系统改造:在各个教室安装一套专业、稳定、智能化的直播专用设备,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整合学习资源、应对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2、网上老年大学平台扩展功能模块开发及平台维护:新增跨平台支持、实时连麦、电视投屏、学员社区等功能,于2022年8月完成扩展功能开发并进入正式运行阶段,2022年秋季学期全程使用该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同步教学;3、网课拍摄制作:邀请专业视频录制团队进行网络课程的拍摄制作;4、校园设施维修改造:将原操场进行拆除重新铺设橡胶地面,在办公楼西南角架设一部钢结构户外电梯。项目除“网课拍摄制作”均已通过验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88.00

186.20

172.85

92.83%

10

9.28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88.00

186.20

172.85

92.8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教室直播设备数量

19

19套

4

4


拍摄制作网络课程数量

100

学时

22.5学时

4

1

因下半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导致部分拍摄计划延期搁置。

校园维修面积

450

平方米

450平方米

4

4


购置电子LED屏数量

0

0块

0

0


新增网上老年大学平台功能模块数量

30

30个

4

4


质量指标

购置设备合格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2

12月

5

5


网上老年大学平台运维服务期限

1

1年

4

4


成本指标

电子LED屏购置成本

0

万元

0万元

0

0


拍摄制作网络课程成本

18

万元

5.39万元

5

5


教室直播设备购置成本

40.47

万元

40万元

5

5


新增网上老年大学平台功能模块及运维成本

44.53

万元

43.2万元

5

5


校园维修成本

85

万元

84.26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改善办学条件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保障老年人多样化学习需求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保障在校老年学员安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就读老年学员的满意度

95

%

95%

5

5


教职工满意度

95

%

95%

5

5


合计

100

96.28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打分96.28分。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四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其中:教室直播系统改造保证了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下的“线上线下”同步教学任务;网上老年大学平台扩展功能模块开发及平台维护保证了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的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同时为老年学员复习课程提供了方便;网课拍摄制作拓宽了教学方式,受到师生广泛赞誉;校园设施维修改造保障了老年学员户外活动时人身安全,提升了学校办学硬件水平。

存在问题

子项目“网课拍摄制作”因下半年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导致部分拍摄计划延期搁置。

改进措施

针对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1、修订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规范项目资金管理;2、项目做到提前谋划早部署,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进度计划,并严格执行;3、建立项目实施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针对进度滞后的项目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案。

项目负责人:胡箔

财务负责人:王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0256923-开展老年志愿服务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老年大学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省民政厅党组加强老年志愿服务的相关要求,为有计划、有目的、多角度、多维度强化“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队”品牌建设,向社会全方面展示“蜀善仁”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形象,将“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队”品牌打造成为全国示范性的四川品牌,通过开展拍摄老年志愿服务专题片和短视频、编辑印制《四川老年志愿》杂志、维护老年志愿者服务平台高效运转等工作,让更多老年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助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按照年度目标计划,开展了修订完善《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拍摄《别样的光和热》老年志愿服务专题片及老年志愿服务短视频、编辑《四川老年志愿》杂志、运行管理四川省老年志愿者登记服务平台等工作,扩大了宣传影响,推动了全省老年志愿服务工作建设。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修订完善《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拍摄《别样的光和热》老年志愿服务专题片及老年志愿服务短视频、编辑《四川老年志愿》杂志、运行管理四川省老年志愿者登记服务平台,并经省财政专家库专家验收。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49.00

49.00

49.0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49.00

49.00

49.0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老年志愿服务短视频拍摄

12

12期

5

5


编辑印刷《四川老年志愿》杂志

4

4期

5

5


老年志愿服务专题片拍摄制作

1

1部

5

5


质量指标

各项任务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老年志愿服务平台运维服务期限

1

1年

5

5


专题片拍摄、短视频制作完成时限

12

12月

5

5


成本指标

老年志愿服务短视频拍摄成本

8

万元

8万元

5

5


老年志愿服务专题片拍摄制作成本

18

万元

18万元

5

5


编辑印刷《四川老年志愿》杂志成本

6

万元

6万元

5

5


老年志愿者服务平台运维成本

17

万元

17万元

5

5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老年志愿者增长率

10

%

10%

10

10


社会认可度

定性

高中低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为老氛围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各级管理部门对志愿服务工作满意度

90

%

90%

5

5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老年人满意度

90

%

90%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总分100分。项目取得了良好效果,四个子项目具体情况如下,其中:通过修订完善《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十四五”发展规划》,整合媒体资源,扩大宣传影响,着力打造“蜀善仁”老年志愿服务四川品牌形象;通过拍摄《别样的光和热》老年志愿服务专题片及老年志愿服务短视频,并在相关媒体播放,进一步扩大老年志愿服务工作的影响,让更多人参与老年志愿服务工作;通过收集全省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资料,每季编辑一期《四川老年志愿》,及时解读老年志愿服务相关政策,展示各地老年志愿服务工作动态,挖掘老年志愿服务典型故事,传扬老年志愿服务榜样人物,营造了老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推动了全省老年志愿服务的发展;通过运行管理四川省老年志愿者登记服务平台,将老年志愿者们的信息及活动数据化,让老年志愿者们实现了线上线下的互动,广泛宣传了志愿服务政策法规、各地活动动态、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开展老年志愿服务的经验作法,推动了全省老年志愿服务规划化、制度化。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杨晓平

财务负责人:王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5015641-上年结转-四川老年大学能力提升项目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老年大学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为落实国家《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强制标准和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相关要求,通过实施消防维修改造工程,建设安全老年大学,确保在校老年学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按照年度目标计划,实施了消防维修改造工程,确保在校老年学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项目对教学楼及办公楼的原有应急照明系统和消火栓系统进行维修改造并新增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于2021年完成主体施工及初步验收,整体验收于2022年完成。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69.00

63.00

62.95

99.93%

10

9.99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69.00

63.00

62.95

99.93%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安装自动喷淋灭火系统

1

1套

10

10


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1

1套

10

10


消防维修改造面积

6800

平方米

6800平方米

10

10


质量指标

项目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限

12

12月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益老年学员人次

13000

人次

13000人次

10

10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保障在校老年学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在校老年学员满意度

90

%

90%

5

5


满意度指标

教职工满意度

90

%

90%

5

5


合计

100

99.99


评价结论

该项目自评总分99.99分。项目取得良好效果,能够达到早期发现和通报火警信息的目的,及时引导人员疏散并进行自动喷淋扑救,切实消除火灾安全隐患,确保在校老年学员人身及财产安全。

存在问题

改进措施

项目负责人:张春林

财务负责人:王锋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4994674-继续实施项目-“一卡通”系统建设经费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通过建设本项目,实现民政个人类服务对象享受政策补贴的资格从统一申报受理,再分发到各业务系统进行资格审批,通过数据比对预警,在民政系统内部形成补贴资金审批发放的全过程管理、监督,汇总形成民政对象全信息大数据集中管理,统一数据出口和系统管理,实现与财政厅“一卡通”平台、民政部“金民工程”以及其他外部系统的有效对接,全面实现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阳光审批”、“阳光发放”。

对照年度目标,说明相关任务目标的完成情况(100字以内)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2020年12月10日开标,12月14号发放中标通知书,确定中标供应商,在12月25日前完成系统建设、部署、调试和运行。2021年11月12日完成项目初验。2021年12月14日完成终验,项目进入免费质保期,为期1年,目前系统使用良好,与省级和21个市州级财政“一卡通”平台的精准对接和有效运行。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24.60

24.60

24.60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24.60

24.60

24.60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临时救助人员对象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5

5


建设困难残疾人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2.5

2.5


建设重度残疾人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2.5

2.5


建设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对象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5

5


建设特困救助供养人员管理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5

5


建设起义投诚人员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5

5


建设特殊困难儿童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5

5


建设分散养育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5

5


建设精减退职职工管理审批系统

1

个(套)

1

5

5


质量指标

系统与外部系统对接整合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2.5

2.5


系统验收合格率

100

%

100

5

5


时效指标

系统完成时限

12

12

2.5

2.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受助对象发放精准性,降低财政资金错配率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受助对象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获得感、幸福感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提升干群关系和谐性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可持续影响指标

简化民政惠民惠农财政补贴申报程序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提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知晓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6

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系统填报人员满意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系统使用人员满意度

定性

优良中低差


5

5


合计

100

100


评价结论

此项目实现“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分散特困救助供养人员、临时救助人员、分散养育孤儿和艾滋病感染儿童(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精减退职职工、起义投诚人员、特殊困难儿童”等9类民政服务对象人员资格审批管理系统,建设必要的数据治理系统和监管平台,“闭环管理”民政内部系统和数据,建设民政数据资源中心,统一出口、规范对外的互联互通和共享交换,进而与财政“一卡通”平台的精准对接和有效运行。

存在问题

因民政数据量较大,财政一卡通目前单个批次仅支持2万条数据,增加县区工作量。

改进措施

建议财政厅协调技术公司调优

项目负责人:朱剑涛

财务负责人:余小辉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51000022T000005012317-上年结转-省级福彩公益金(救护车采购)

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实施单位 (盖章)

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年度目标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及工作规划,为建设一家集养老、康复及实训示范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办综合性养老实训示范机构,通过购买救护车,以确保及时转运病人,提高救治效率,保障病人生命安全,更好地履行中心养老及康复的职能。

项目已完成采购、保险购买、税费缴纳等手续,2023年正在办理上户手续,办完相关手续即可投入使用。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已完成救护车采购、救护车外观标识标注、保险购买、税费缴纳等手续。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年度预算数(万元)

年初预算

调整后预算数

预算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权重

得分

原因

总额

14.55

14.55

14.55

100.00%

10

10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其中:财政资金

14.55

14.55

14.55

100.00%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单位资金

0.00

0.00

0.00

0.00%

/

/

其他资金





/

/

绩效指标(9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完成值

权重

得分

未完成原因分析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数量完成率

100

%

100

10

10


转运病人数量

500

人/年

0

10

0

由于车辆编制问题救护车无法上户,暂未投入使用

质量指标

车辆质量合格率

100

%

100

10

10


车辆故障率

5

%

0

5

5


时效指标

项目按期支付尾款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车辆利用率

10

%

0

15

0

由于车辆编制问题救护车无法上户,暂未投入使用

可持续影响指标

救护车使用年限

5

5

15

15

由于车辆编制问题救护车无法上户,暂未投入使用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医务人员使用满意度

95

%

0

10

0

由于车辆编制问题救护车无法上户,暂未投入使用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购买救护车尾款

14.55

万元

14.55

5

5


合计

100

65


评价结论

项目自评得分65分,项目已完成采购、保险购买、税费缴纳等手续,待上户后即可投入使用。

存在问题

在办理救护车上户过程中,根据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相关文件要求,救护车警灯警报申报及上户主体必须为医院,由于目前车辆编制主体为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不属于医院,暂未能进行上户,救护车无法投入使用。

改进措施

按照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要求,正在和省财政厅、省五医院沟通协调救护车登记上户事项。

项目负责人:阿青兰

财务负责人:王祖勇

附件2

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2022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共计99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8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3300万元。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民政厅养老服务处职能职责包含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社会需要,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省级财政自2015年开始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建设以及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包括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提升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及其他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支出等。

主要立项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与健康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先后两次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5〕16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59号),制定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印发《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川民发〔2020〕143号)。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一是据实法分配项目,主要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每个补助不超过200万元,2022年拟支持建设115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其中101个街道、14个中心镇,共23070万元。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2022年拟支持新建5个已批复立项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262张,其中县级失能照护机构2个,新增床位600张;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个,新增床位662张,新增县级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和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床位政府投资平均每张不低于15万元,省级财政对新建项目按照最低标准80%补助,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5144万元。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项目,2022年拟支持18个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重点改造护理型床位,涉及床位2020张,每张床位政府补助不低于2万元,省级财政按最低标准80%补助,共补助资金3232万元。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2022年拟支持13个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涉及床位2050张,城乡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每张床位省级财政补助1万元,共补助资金2050万元。按照促进建成项目“尽快投入使用一批”的要求,确保项目发挥最大社会效益。“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022年拟支持泸县维修加固6个片区中心镇受损敬老院,涉及床位1084张,按照每张床位1万元标准,省级财政按最低标准80%补助,共补助资金867万元。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根据国家部委印发的《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十四五”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拟支持全省21个市(州)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床位适老化改造,省级财政按每户1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共补助资金6000万元。

二是项目法分配项目。主要支持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省级配套、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老年教育提升示范行动等项目。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省级配套,按照既定试点支持政策,对上年度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试点地区,省级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20%比例安排配套补助资金,安排资金1805万元。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按照《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要求,2022年拟支持自贡市、南充市、内江市、眉山市建设市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参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每个补助100万元,支持现有市(州)级公办养老机构公共卫生应急能力改造和配置应急救援设备包,建立完善应急指挥信息平台,健全养老服务应急救援队伍,共补助资金400万元。老年教育提升示范行动,按全省五大经济区划分,根据当地政府对老年教育的重视程度,老年学员人数、老年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社会效益等,选择成都市、泸州市、达州市、甘孜州、凉山州等5个地区开展老年教育提升示范项目,每个示范市(州)补助200万元,共补助资金1000万元。

三是因素分配法项目。2022年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45532万元。补助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符合规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支出,主要为以下五方面:①疫情防控类:公办养老机构供养人员核酸检测费用;②补贴类: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③基础建设及安全管理类: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养老机构责任险、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定期巡访;④人才队伍建设类: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养老服务从业年限补贴;⑤创新试点类:社区为老助餐服务、“互联网+”养老、养老服务评估、家庭照护床位建设试点等。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2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围绕“1个主题”、聚焦“3个重点”、坚持“4个原则”安排资金项目,即:

“1个主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主动缩小三大差距,积极促进共同富裕。

“3个重点”①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构建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②发展老年教育、老年志愿服务等新业态,促进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与老有所养、老有所为有机结合;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领域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能力。

“4个原则”①立足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基础、抓基本”,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立足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调结构、促发展”,片区化集约化推进城乡、区域养老服务协调发展;立足供需有效对接,“抓重点、促升级”开展养老服务模式工作创新;立足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强规范、重绩效”持续实施全周期项目管理,实施项目建设“黑名单”惩戒。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2年主要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9·16”泸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老年教育提升示范行动、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年度总体目标: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表1 2022年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区域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

专项名称

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省级财政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

市(州)财政部门

各市(州)财政局

市(州)主管部门

各市(州)民政局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安排

99100

市县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年度总体目标

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养老服务机构

≥5个

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

≥1262张

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115个

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提升

≥2020张

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购置设施设备

≥2050张

新建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

≥4个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

≥60000户

老年教育提升示范点

≥5个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

≥8250张

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

≥16409人次

质量指标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50%

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比例

≤60%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作用

作用明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有所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

≥90%

高龄失能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

≥90%

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

≥90%

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

≥85%

2022年5月,四川省民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重点项目的通知》,对项目施工进度进一步进行了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要求2022年6月底前开工建设,并按批复工期如期竣工投入使用;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要求2022年6月完成招标工作且资金拨付达到50%,9月开展中期评估,11月开展结项评估,年底前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改造提升任务;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要求2022年底前投入使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务;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老年教育提升示范项目要求2022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要求2022年6月前开工建设,年底前投入使用。

3.申报目标合理性。

2022年养老专项资金总体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该总体目标的制定与我省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深,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等现状相适应,也与中、省相关养老服务发展政策要求相适应,项目申报内容符合我省实际情况。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自2023年2月6日至2023年3月10日,对全省21个市(州)2022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

2022年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项目,我厅养老服务处严格按照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通过组织申报、要件审核、处务会研究并商我厅规财处、财政厅达成一致后提出拟实施项目。于2021年11月下发《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2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对申报项目相关条件及佐证材料进行明确,建立年度养老项目库,择优选择支持。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严格按照《四川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试行)》要求,要注重设施整合利用,尽可能将社区卫生服务站(点、室)、生活服务、文体娱乐等与本社区老年人需求密切相关的服务设施相对集中或临近设置新建公办养老机构项目,严格审核可研批复、土地预审、选址意见书、资金承诺函等申报要件,遵循“床位满足率倒排优先、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机构优先、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项目优先、成渝双城经济圈优先”原则,择优确定项目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提升项目在适老化改造基础上,增强长期照护功能,增设失能人员生活服务照护单元以及医疗护理、康复服务等医养结合照护单元,增加护理型床位,按要求增配护理人员

2、资金批复情况。

2022年4月,《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民政专项资金预算项目表的通知》(川民发〔2022〕57号),民政厅随后下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重点项目的通知》,对全年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情况。

2022年全省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计划185,310.99万元,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共计14,20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共计99,100.00万元、市(州)补助资金共计19,215.09万元、县级补助资金共计52,551.91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共计115.82万元、其他资金共计128.17万元。

图1 2022年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计划图表分析图

2.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3年2月6日,2022年全省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到位183,278.61万元(到位率98.90%),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共计14,200.00万元(到位率100%)、省级补助资金共计99,100.00万元(到位率100%)、市(州)补助资金共计17,837.16万元(到位率92.83%)、县级补助资金共计51,933.61万元(到位率98.82%)、单位自筹资金共计115.82万元(到位率100%)、其他资金共计92.02万元(到位率71.79%)。中省资金全部到位,部分项目市县配套等其他资金未完全到位。

图2 2022年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到位图表分析图

3.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3年2月6日,2022年全省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已到位资金支付139,346.89万元(到位资金支付率76.03%),其中中央彩票公益金共计支付6,426.67万元(支付率45.26%)、省级补助资金共计支付72,101.94万元(支付率72.76%)、市(州)补助资金共计支付10,849.51万元(支付率60.83%)、县级补助资金共计支付49,760.93万元(支付率95.82%)、单位自筹资金共计支付115.82万元(支付率100.00%)、其他资金共计支付92.02万元(支付率100.00%)。总体来看,资金支付进度较快,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依据符合《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重点项目>的通知》文件支持方向部分项目涉及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流程较长、工程项目选址原因部分项目推进较慢、资金全部完成支付。

图3 2022年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支付图表分析图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来看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项目申请-审核-确定支持项目-资金下拨-实施项目-全程管理”的流程实施。如自贡市自流井区2022年度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由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条件的老人,由其本人申请,村(居)民委员会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定、镇街报区民政局备案,区民政局根据第三方居家养老服务评估公司评估结果支付资金。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省厅加强分类管理。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台账定期收集分析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组织专题培训,对规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培训,同时,正在制定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营、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老年认识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导则配套措施,指导各地项目“建得来、建得好”,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安全。特别是对因素分配的定向财力资金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地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分解落实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支持的项目明细和额度报备。

二是督促各地加强项目规范管理。指导各地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流程,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定期项目进展汇报制度,每季度将各项目进展报送省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如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5月发布了由成都市民政局制定的《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针对养老服务提出了优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构建普惠优质机构养老服务体系、拓展健康老龄生活服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多元化发展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保障体系五个方面的推进措施;2022年8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由成都市民政局制定的《成都市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办法》,针对成都市区域内的养老机构制定了本办法,明确了监管内容、监管主体及分工、监管方式等内容;2022年9月30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批准了由成都市民政局第二次修正的《关于修改〈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三件法规的决定》,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于2022年10月9日对该促进条例进行公告,从10月11日起施行。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2020年12月,民政厅联合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川民发〔2020〕143号),对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决策管理、项目实施、服务数量和质量、资金使用效益等情况的评价情况进一步明确。省级预算专门安排专项资金,对2022年安排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市县投入、预算执行、合规安全、使用绩效等。加强督促检查,由省上牵头、上下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加强对2022年前未完工和未投入使用项目的跟踪督导,将往年和今年项目的实施进度、使用效果作为2022年民政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责任“层层压实”,实行“销号管理”。民政厅对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紧盯不放,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制定了《项目调度督促工作方案》,建立全省养老服务项目督促调度工作制度,形成了厅长—分管厅领导—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地民政局长“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压实各级各环节的工作责任。明确了监督监管责任,各市、县民政部门项目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还组织各地民政局签订“项目综合信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养老服务项目开工、完工、投入使用的时间进度、重点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采取“责任制+清单制”的方法,按照年度目标“销号”管理、限时完成。

二是调度“线上线下”,建立“监督制度”。通过腾讯会议、微信视频等线上方式提高调度效率。按照“四不两直”要求,深入项目建设现场进行督促指导,定期召开养老服务项目建设推进会,对养老服务项目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切实增强了项目督促力度。

三是通报“红黑见榜”,明确“激励措施”。建立养老服务项目推进“红黑榜”通报机制,对项目执行进度好、提前完成任务的地方纳入“红榜”,在养老服务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项目进度滞后不能按期“销号”的地方纳入“黑榜”,采取“发点球”通报、扣减下一年度养老服务项目资金、调整项目收回投资等方式予以督促或惩戒。对梳理出的相对滞后的项目,以“发点球”的方式,函告相关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函请党委政府领导予以关心支持,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引起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总体来看,全省2022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实施项目实施进度、完成质量、完成时效较好,符合预期目标。

(二)项目效益情况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作用明显,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为90%,高龄失能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为90%,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为95%,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8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有序推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明显。根据《2023年省级专项资金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评,2022年省级养老服务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8.42分。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市州未针对该资金特性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其制度健全性完善性有待提高。

(三)相关建议。

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特性,制定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等。

2023四川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中央下达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198509万元,同步下达我省绩效目标。收到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后,我省在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市县,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参照中央制定的绩效指标。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38000万元,按照《财政部 民政部 住建部 中国残联关于修改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9〕114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42号)等文件要求,采取因素法分配。因素分配主要考虑保障对象人数(80%)、自身努力程度(12%)、资金使用绩效(4%)、管理工作绩效(4%)、财政困难程度(修正因素)等因素。我省在资金分解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要求各地对照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2年,我省各级财政努力加大救助资金保障力度,省级、市县财政投入均实现持续增长,全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筹集1885594.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198509万元,省级财政138000万元,市县财政541032.66万元,上年结转8052.53万元),总支出1877543.78万元,总体执行率99.6%。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198509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及时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我省严格按照相关预算管理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21日内制定分配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30日内按财政部反馈意见下达预算。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文件收文时间2021年11月16日,12月3日制定完成分配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12月9日按财政部反馈意见下达预算(印发川财社〔2021〕146号文)。2022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文件收文时间2021年5月5日,5月24日制定完成分配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6月2日按财政部反馈意见下达预算(印发川财社〔2022〕45号文)。

二是严格资金分配管理。补助资金分配管理着力体现“尊重客观需求、强化主观努力、绩效结果挂钩、动态调整平衡”的基本原则,对保障任务重、困难程度大、努力程度高、管理绩效好的市县给予倾斜。坚持资金分配的客观性,严格履行资金管理决策程序

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管理。全省困难群众救助金(除小额急难型临时救助)均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平台打卡发放,形成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监管闭环,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临时救助金均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规范发放程序,打通发放堵点,缩短发放时限,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做到按月打卡直发到对象社会保障卡中,临时救助金做到及时打卡直发。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对象社保卡代管人均纳入系统备案管理。

四是合理控制年终资金滚存结转结余。近来年,通过科学预算,合理支出,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省滚存结余水平一直维持在极低水平,2022年支出1877543.78万元,年终结转结余8050.41万元,仅为年度总支出的0.4%。

五是实现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为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积极争取将“适度提高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纳入省委、省政府2022年30件民政实事,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

)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2年,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救助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民政部重点工作安排,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用心用情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有力有效应对各类复杂情况,全面落实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保障政策,兜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截至2022年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94万人,其中:城市52万人、农村342万人,实现应保尽保;临时救助人次数为41万人次,实现应救尽救;实施流浪乞讨救助4.2万人次,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得到救助,实现年度指标值;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90%,实现年度指标值;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纳入监测范围率≥85%,实现年度指标值。

(2)质量指标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均较上年增长65元/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均较上年增长84元/月,实现年度指标值。临时救助平均水平不低于上年,实现年度指标值。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县(市、区)比例≥92%,实现年度指标值;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实事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不低于上年,实现年度指标值。

(3)时效指标。我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21日内制定分配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30日内按财政部备案审核意见下达预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按时发放率≥90%;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9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一是随着救助工作的不断完善及救助标准的稳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较上年分别增长10.57%、15.66%,增加幅度高于同期全省城乡居民人居消费支出增长的幅度。二是帮助3.2万人次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返乡。三是对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均提供临时救助服务。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亮政策,依托官网、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救助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指导各地采取发放“幸福清单”或明白卡、手机短信等方式,让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了解自己所获得救助情况;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申请办理的线上线下渠道,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认知度和社会救助机构公信力。持续提高救助标准,切实增强困难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获得感、满足感,社会满意度高、群众评价普遍较好。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21个市(州)社会救助对象开展调查评估,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程度较高,超过年度指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到位及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按规定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并把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分配资金、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绩效

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四川省民政厅在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按照机构改革后的职责职能,民政厅负责全省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主要根据中国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负责提出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建议;组织项目申报、评审、备案;会同财政部门分配下达资金;组织实施项目执行跟踪监督,并按照“谁分配、谁管理、谁评价”的原则,组织开展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规定了“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坚持依照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川办发〔2006〕53号)明确了地方留存公益金分配比例。民政部门为福彩公益金项目主管部门,福彩公益金项目,是根据有关彩票管理政策规定,从省级财政留成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专项预算项目。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财政厅 民政厅印发了《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财综〔2020〕64号),民政厅制定《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川民发〔2021〕102号)等系列操作性文件。民政厅分配管理的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方向为:

(1)老年人福利。用于老年人福利的福彩公益金与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实行统筹管理使用,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由民政部门管理使用的福彩公益金应按照不低于50%比例用于老年人福利类项目;重大政策调整涉及福彩公益金分配比例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残疾人福利。用于残疾人福利的福彩公益金,统筹用于残疾人康复救助、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等残疾人福利体系建设符合宗旨的项目。

(3)儿童福利。用于儿童福利的福彩公益金,统筹用于困难儿童康复救助、儿童福利机构建设等儿童福利体系建设符合宗旨的项目。

(4)社会公益。用于社会公益的福彩公益金,统筹用于殡葬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捐赠体系建设、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等符合宗旨的项目。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结合民政部和财政厅相关规定,民政厅安排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部分,首先确保预算额度的55%,与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其余部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方面进行分配,主要因素有:

(1)坚持以中央和省级规划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重点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紧紧围绕《四川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明确资金投入方向、强度、节奏,编制总体绩效目标和阶段性实施规划(年度计划),建立重点项目库,明确补助原则、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条件、补助标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主要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划逐年推动实施。

(2)坚持以台账管理为基础。按照“中省统筹、一个盘子”总体思路,全面掌握各类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的基本情况,包括对象数、机构数。梳理近3年来中省福彩公益金使用额度,分类形成近3年中省资金支持项目历史台账,包括各类项目涉及市县的机构情况、中省支持情况、达到的效果、资金管理绩效情况等,切实做到年度间具体项目安排衔接有序,增强分配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

(3)坚持以项目成熟度为目标。以领导重视、本级财力支持、用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等为要素,规范项目遴选程序,确保资金分配结果公开、公平、公正,真正做到“优选排序、补缺补短”,坚决杜绝“谁申报补助谁”“年年申报年年补”的情况。按规定组织编写评审方案、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序优化资金分配方案,未经评审一律不安排补助资金。

(4)坚持以资金绩效为核心。将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项目筛选与以前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挂钩,对项目管理工作成效突出、项目推进好的市(州)、县(市、区),在项目安排上给与倾斜支持;对项目推进滞后、资金执行差的市(州)、县(市、区),暂停安排项目或扣减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照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社会公益项目,促进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其中,用于老年人福利的额度,与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用于社会公益中社区建设、社会基层治理、社工等方面的额度,与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统筹资金部分除外,绩效目标与相应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下达),具体如下:

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2年度)

专项名称

福彩公益金

省级财政部门

四川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四川省民政厅

市(州) 财政部门

各市(州)财政局

市(州)主管部门

各市(州)民政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年度金额:

4376

其中:中央补助


省级安排

4376

市县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年度总体目标

1.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3.引导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慈善渠道。
4.支持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残疾人福利机构维修改造个数

1个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个数

3个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个数

90个

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创新转型个数

6个

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个数

2个

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个数

22个

乡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个数

42个

社区(村)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个数

6个

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

5个

质量指标

经费使用合规率

100%

机构建设验收合格率

100%

时效指标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带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效果明显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效果明显

带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完善

效果显著

带动基层慈善服务体系发展

效果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布局结构优化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

不断提高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不断提高

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

显著增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益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80%

受益未成年人满意度

≥80%

受益社会组织满意度

≥8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省级福彩公益金是省级民政事业发展资金的组成部分,按照“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一个盘子总体平衡”的基本思路,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项目和资金安排适度向原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申报内容紧密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申报目标清晰,可量化、可考核。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面对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涉及处室面宽、资金管理环节多的现状,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扎实开展本次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自评。

1.现场咨询,准确理解自评部署。我们两次到财政厅绩效处、社保处等管理处现场请教、咨询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安排部署,准确理解通知精神,完整掌握目标意义,首先做到工作布置有的放矢。

2.规范指标体系,统一评价口径。我们严格按照规定,结合省级福彩公益金管理实际,细化了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从民政厅各相关业务处,到县级民政部门,统一了相关指标评价口径,做到业务处横向可比、民政部门上下一致,便于汇总分析。

3.地方自评,确保项目不重不漏。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规范组织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确保不走过场;市(州)及时上报绩效自评报告、指标体系表、得分统计表、相关支撑性附表等,形成完整自评资料。

4.全面汇总,完整分析各地自评资料。结合民政在省级福彩公益金管理中的职责职能,汇总分析相关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认真撰写部门汇总绩效自评报告,真实、整体呈现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绩效。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民政厅规划财务处根据财政厅社保处下达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额度,结合上级资金分配规定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中切块安排。相关业务处根据事业发展规划、支持方向、以前年度资金安排台账、补助标准、评审结果等,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方案需与财政厅社保处协商一致)。方案通过厅党组审定后,会同财政厅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下达资金指标分配文件,民政厅根据资金分配文件印发具体项目通知,各地依据具体项目通知的项目额度、实施内容、实施单位等推进项目建设。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经汇总各级民政部门上报的自评资料,省级福彩公益金及其各级配套的资金统计如下:

2022年福彩公益金额度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资金分类

资金计划

资金到位

资金使用

备注

合计

23982.00

23982.00

17765.69


老年人福利

13816.00

13816.00

10137.18

省级福彩公益金13300万元全部与养老服务业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残疾人福利

2550.00

2550.00

1628.11


儿童福利

2760.00

2760.00

1988.31

省级福彩公益金1600万元与民政事业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社会公益

4856.00

4856.00

4012.09

省级福彩公益金4130万元与民政事业一般公共预算统筹

1.资金计划情况。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需落实资金计划23982万元。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23406万元、市(州)分成福彩公益金20万元、县(市、区)分成福彩公益金546万元、项目单位自筹10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2022年,省级福彩公益金共实际到位资金23982万元,占资金计划的100%。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到位23406万元,占资金计划的100%;市(州)分成福彩公益金到位20万元,占资金计划的100%;县(市、区)分成福彩公益金546万元,占资金计划的100%;项目单位自筹到位10万元,占资金计划的100%。所有资金均按资金计划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福彩公益金共实际使用17765.69万元,占资金计划的74.08%、占到位资金的74.08%。其中: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16607.39万元,占资金计划和资金到位的70.95%;市(州)分成福彩公益金使用18.44万元,占资金计划和到位资金的92.2%;县(市、区)分成福彩公益金使用353.3万元,占资金计划和到位资金的64.71%;项目单位自筹资金使用10万元,占资金计划和到位的100%。由于新冠疫情阶段性突发、工程项目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程序较长等原因,部分项目未能按进度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偏慢。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民政厅各业务处制定了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一般都规定了资金使用范围、项目推进、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主要内容。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结合上级规定,制定符合单位管理实际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账务处理及时,采购、支付、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1)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经费由规财处牵头,下达具体项目通知后,由各业务处室负责具体监督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实施。各项目实施单位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资金支付进度,保证支出的及时性、均衡性和有效性;同时认真执行财经纪律,严格国有资产管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保证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全部纳入各级部门预算管理。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级民政部门通过采取审查账目、查阅档案、走访座谈、入户调查等形式,重点评价以下内容:

1.长效机制建立情况。各级民政部门是否已建立本级福彩公益金整体管理办法;各福彩公益金专项是否已建立独立管理办法;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已建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等。

2.项目实施程序严密性。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资料、设施设备(维修维护)项目的政府采购资料、服务项目的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资料;补助对象的基本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有无弄虚作假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3.资金拨付和使用的合规性。是否按国库集中支付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是否不按时拨付,造成滞留资金积压;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随意变更项目内容及地点;是否遵守《现金管理条例》规定;是否有挤古、挪用、截留等违纪违规等问题。

4.信息的公开透明度。当地民政部门和项目资金管理单位的福彩公益金公开公示情况;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应当在主体建筑物或设施设备的显著位置设立或铭刻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的永久性标识;福彩公益金资助的服务项目,应当在服务过程中通过小旗、手册、佩戴胸牌等形式向受助对象展示“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标识。

5.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规范性。财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要求、是否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规定。

6.项目实施单位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实施单位是否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规定开展绩效自评(县级民政部门作为项目实施单位的,部门自评可替代项目实施单位自评)。

(%1) 项目监管情况

1.以第三方审计为补充,做好社会化监督。我省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21〕79号)要求,采用“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层层督查、全面覆盖”的办法开展第三方审计。从2021年开始,对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的市(州)、县(市、区)项目进行抽样审计,综合考虑抽审市(州)覆盖面和抽审资金量进行安排。对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的基本建设项目,纳入我省民政领域基本建设项目监测机制,直到建成投入使用实现全过程监测。同时,厅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形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

2.以信息化为依托,强化项目执行和资金监管。已初步建成四川省民政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平台(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全部纳入),基建类支出,对每一个项目开展项目申报—项目建设—项目验收—项目投用全过程管理;对服务类项目,需上传服务效果等。每年分年中和年末,分别在7月和次年1月开展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并通报到市(州)及时进行整改;重点监管的项目纳入“红黑榜”定期通报,没有按时完成整改落实的收回项目、暂停项目支持、扣减资金额度等。

3.以预算绩效管理为主线,让每一分财政资金轨迹清晰可见。我们紧紧抓住预算绩效管理这个“牛鼻子”,制定印发了《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评估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实施细则》,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总体要求,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确保财政资金“花得好”,坚守各类财经纪律红线,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确保财政资金“能见效”,既要全面实现各项预算绩效目标,也要见到各类救助、服务对象的笑脸。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残疾人福利机构维修改造应完成1个,实际完成1个;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应完成3个,实际完成3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应完成90个,实际完成90个;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创新转型应完成6个,实际完成6个;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应完成2个,实际完成0个;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应完成22个,实际完成22个;乡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应完成42个,实际完成40个;社区(村)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应完成6个,实际完成6个;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应完成5个,实际完成5个。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项目,我省残疾人福利体系、儿童福利体系、殡葬服务体系、社会组织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持续增强,服务产品、服务内容有效拓展。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和公益金“阳光福彩”项目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汇总、整理、分析2022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省级福彩公益金),民政厅管理的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基本实现,自评得分为95.67分,与各级民政部门上报的自评平均分95.98基本一致,分差主要是需综合评价省级部门管理情况和汇总各项具体绩效指标得分取舍产生。

(二)存在的问题

1.专项资金统筹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民政专项资金来源有中央一般公共预算、中央预算投资、中央彩票公益金,有省级一般公共预算、省级福彩公益金,部分有偿还能力项目也可申报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以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的相关配套资金,每类资金的投向、申报依据、分配条件和标准均不尽相同,这客观需要业务部门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统筹力度,不断细化、完善不同使用方向资金的申报条件、分配方法,形成资金合力。

2.专项项目设计能力还需进一步提高。民政领域对象多、机构多、社会覆盖面宽,尽管对项目类别进行了整合归并,目前部分项目还存在“小、散”情况,不能形成资金集约效应、不能形成民政项目品牌优势、不利于有效撬动地方投资。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还需进一步加快。一是受新冠疫情阶段性突发影响,各地项目前期筹备工作时限普遍延期、开工计划不断推迟或间歇性停工,导致预算执行率偏低;二是部分工程招投标或需通过政府采购程序实施项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过程都有明确时间规定,过程较长;三是个别项目用地预审和环评等在项目启动后,又出现如征地拆迁进展慢、城市规划调整重新选址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按进度推进,资金使用进度偏慢。    

(三)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提升省级福彩公益金使用效益,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把省级福彩公益金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针对我省基层财政保运转、有效投入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现状,建议扩大直达资金管理范围,把省级福彩公益金也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减少资金拨付中间环节,确保专项资金及时支付,提升资金使用绩效。

二是把省级福彩公益金只作为预算来源,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相应并入“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各具体支持项目,不作为单独的项目管理,这既符合管理实际,也有利于发挥资金合力。

2023年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绿色惠民殡葬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民政部《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民政部和财政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5号)等政策规定,省民政厅、财政厅于2019年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明确在全省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民政部门职责为牵头做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殡葬改革规定和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督促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项目立项由主管部门在年初统一汇总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申报依据绿色惠民殡葬上一年度实际运行支出情况,并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安排进行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方式概况。为加强对惠民殡葬资金的监管,四川省财政厅等3部门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政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绿色惠民殡葬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死亡且具有四川省户籍,并在四川省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人员,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据实减免或报销,对不属于项目预算内的其他支出不予拨付,做到专款专用,避免了挤占、挪用、截留的违规行为。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绿色惠民殡葬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考虑火化遗体数量和当地财力状况两个因素。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的主要内容。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内容是为去世后遗体火化的四川省户籍人员家庭减免或补贴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89号), 绿色惠民殡葬项目2022年应实现的绩效目标为殡葬服务惠民人数≥17.78万人。各市(州)根据每月申报情况加快推进项目资金兑现,12月底前应完成绩效任务。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2019—2021年,绿色惠民殡葬资金兑现人数分别为18万人、19.3万人、19.96万人,设置2022年绩效目标为17.78万。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民政厅、各市(州)民政局分别成立绿色惠民殡葬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实地督导查看资金兑现情况、座谈交流,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绿色惠民殡葬资金省级财政每年安排8000万元,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考虑火化遗体数量和当地财力状况两个因素。各市(州)认真核对报送了2021年度火化遗体数量,并对2022年绿色惠民殡葬资金进行了申报。2022年7月,财政厅印发《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89号),对绿色惠民殡葬资金进行了分配。符合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申报的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全年计划资金16897.818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00万元、市级资金2065.84万元、县级资金6831.978万元,具体见下表。


合计

省级 补助

市(州) 补助

县级 补助

单位 自筹

其他 资金

合计

16897.818

8000

2065.84

6831.978

0

0

成都市

5233.97

1520

1561

2152.97

0

0

德阳市

794.12

273

220

301.12

0

0

什邡市

406

178

0

228

0

0

绵竹市

444.5

143

0

301.5

0

0

广汉市

461

206

0

255

0

0

中江县

248

168

0

80

0

0

绵阳市

583.36

383

0

200.36

0

0

江油市

306

306

0

0

0

0

三台县

182

182

0

0

0

0

盐亭县

253

175

0

78

0

0

梓潼县

37

30

0

7

0

0

平武县

6

6

0

0

0

0

北川县

41.72

16

0

25.72

0

0

自贡市

240

240

0

0

0

0

富顺县

61

61

0

0

0

0

荣县

444

444

0

0

0

0

攀枝花市

387.18

155

80

152.18

0

0

盐边县

47

12

0

35

0

0

米易县

18

8

0

10

0

0

泸州市

400.39

103

152.59

144.8

0

0

泸县

61

24

0

37

0

0

合江县

50.55

29

0

21.55

0

0

叙永县

120

20

0

100

0

0

古蔺县

35.56

17

0

18.56

0

0

广元市

100.19

54

0

46.19

0

0

苍溪县

27.04

27

0

0.04

0

0

剑阁县

39.86

37

0

2.86

0

0

旺苍县

59.3

53

0

6.3

0

0

青川县

5.24

3

0

2.24

0

0

遂宁市

246.37

71

50.25

125.12

0

0

射洪县

209.4

137

0

72.4

0

0

蓬溪县

60

40

0

20

0

0

大英县

51.12

25

0

26.12

0

0

内江市

139.015

93

0

46.015

0

0

威远县

66

66

0

0

0

0

资中县

76

76

0

0

0

0

隆昌市

40

40

0

0

0

0

乐山市

374.64

161

0

213.64

0

0

峨眉山市

162.22

68

0

94.22

0

0

夹江县

84.97

61

0

23.97

0

0

犍为县

70.71

53

0

17.71

0

0

井研县

36.56

32

0

4.56

0

0

沐川县

7

6

0

1

0

0

峨边县

23

5

0

18

0

0

马边县

12.88

3

0

9.88

0

0

南充市

165

165

0

0

0

0

南部县

10

10

0

0

0

0

仪陇县

64

64

0

0

0

0

阆中市

18

18

0

0

0

0

西充县

33

33

0

0

0

0

蓬安县

38

38

0

0

0

0

营山县

43

43

0

0

0

0

宜宾市

347.43

129

0

218.43

0

0

江安县

67.15

17

0

50.15

0

0

长宁县

33.59

13

0

20.59

0

0

高县

45.51

23

0

22.51

0

0

兴文县

38.06

9

0

29.06

0

0

珙县

42

20

0

22

0

0

筠连县

30.33

6

0

24.33

0

0

屏山县

32.04

5

0

27.04

0

0

广安市

34

34

0

0

0

0

岳池县

40

40

0

0

0

0

华蓥市

14

14

0

0

0

0

邻水县

25

25

0

0

0

0

武胜县

28

28

0

0

0

0

达州市

66

66

0

0

0

0

大竹县

32

32

0

0

0

0

渠县

55

55

0

0

0

0

宣汉县

30

30

0

0

0

0

万源市

17

17

0

0

0

0

开江县

21

21

0

0

0

0

巴中市

53

53

0

0

0

0

平昌县

5

5

0

0

0

0

南江县

23

23

0

0

0

0

通江县

16

16

0

0

0

0

雅安市

45

45

0

0

0

0

芦山县

7.5

4

0

3.5

0

0

天全县

6.973

5

0

1.973

0

0

荥经县

7

7

0

0

0

0

宝兴县

2.4

1

0

1.4

0

0

汉源县

101

66

0

35

0

0

石棉县

176

33

0

143

0

0

眉山市

417.9

182

0

235.9

0

0

仁寿县

506.16

171

0

335.16

0

0

洪雅县

380

120

0

260

0

0

丹棱县

120.71

66

0

54.71

0

0

青神县

222

82

0

140

0

0

资阳市

292

92

0

200

0

0

安岳县

108.2

100

0

8.2

0

0

乐至县

111

91

0

20

0

0

阿坝州

5

3

2

0

0

0

甘孜州

14

14

0

0

0

0

凉山州

156

56

0

100

0

0

2.资金到位。

全年到位资金18121.488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000万元、市级资金2155.84万元、县级资金7935.5887万元、单位自筹30.06万元,具体见下表。资金整体到位率107.24%


合计

省级补助

市(州) 补助

县级补助

单位自筹

其他资金

合计

18121.4887

8000

2155.84

7935.5887

30.06

0

成都市

5233.97

1520

1561

2152.97

0

0

德阳市

794.12

273

220

301.12

0

0

什邡市

406

178

0

228

0

0

绵竹市

444.5

143

0

301.5

0

0

广汉市

461

206

0

255

0

0

中江县

248

168

0

80

0

0

绵阳市

583.36

383

0

200.36

0

0

江油市

306

306

0

0

0

0

三台县

182

182

0

0

0

0

盐亭县

253

175

0

78

0

0

梓潼县

37

30

0

7

0

0

平武县

6

6

0

0

0

0

北川县

41.72

16

0

25.72

0

0

自贡市

240

240

0

0

0

0

富顺县

61

61

0

0

0

0

荣县

444

444

0

0

0

0

攀枝花市

387.18

155

80

152.18

0

0

盐边县

47

12

0

35

0

0

米易县

18

8

0

10

0

0

泸州市

427.52

103

152.59

171.93

0

0

泸县

41.29

24

0

17.29

0

0

合江县

50.55

29

0

21.55

0

0

叙永县

100

20

0

80

0

0

古蔺县

35.56

17

0

18.56

0

0

广元市

100.19

54

0

46.19

0

0

苍溪县

27.04

27

0

0.04

0

0

剑阁县

39.86

37

0

2.86

0

0

旺苍县

59.3

53

0

6.3

0

0

青川县

5.24

3

0

2.24

0

0

遂宁市

246.57

71

50.25

125.32

0

0

射洪县

209.4

137

0

72.4

0

0

蓬溪县

91.5107

40

0

51.5107

0

0

大英县

51.12

25

0

26.12

0

0

内江市

139.015

93

0

46.015

0

0

威远县

66

66

0

0

0

0

资中县

106.06

76

0

0

30.06

0

隆昌市

40

40

0

0

0

0

乐山市

374.64

161

0

213.64

0

0

峨眉山市

162.22

68

0

94.22

0

0

夹江县

84.97

61

0

23.97

0

0

犍为县

70.71

53

0

17.71

0

0

井研县

36.56

32

0

4.56

0

0

沐川县

7

6

0

1

0

0

峨边县

23

5

0

18

0

0

马边县

12.88

3

0

9.88

0

0

南充市

604.1

165

0

439.1

0

0

南部县

10

10

0

0

0

0

仪陇县

114

64

0

50

0

0

阆中市

132

18

0

114

0

0

西充县

33

33

0

0

0

0

蓬安县

72.3

38

0

34.3

0

0

营山县

99.6

43

0

56.6

0

0

宜宾市

347.43

129

0

218.43

0

0

江安县

67.15

17

0

50.15

0

0

长宁县

33.59

13

0

20.59

0

0

高县

45.51

23

0

22.51

0

0

兴文县

38.06

9

0

29.06

0

0

珙县

42

20

0

22

0

0

筠连县

30.33

6

0

24.33

0

0

屏山县

32.04

5

0

27.04

0

0

广安市

57

34

0

23

0

0

岳池县

41.96

40

0

1.96

0

0

华蓥市

17

14

0

3

0

0

邻水县

36.86

25

0

11.86

0

0

武胜县

28

28

0

0

0

0

达州市

135.48

66

60

9.48

0

0

大竹县

46.29

32

0

14.29

0

0

渠县

123.87

55

0

68.87

0

0

宣汉县

133

30

0

103

0

0

万源市

23.67

17

0

6.67

0

0

开江县

21

21

0

0

0

0

巴中市

96

53

0

43

0

0

平昌县

20

5

0

15

0

0

南江县

23

23

0

0

0

0

通江县

32

16

0

16

0

0

雅安市

45

45

0

0

0

0

芦山县

7.5

4

0

3.5

0

0

天全县

6.973

5

0

1.973

0

0

荥经县

7

7

0

0

0

0

宝兴县

2.4

1

0

1.4

0

0

汉源县

101

66

0

35

0

0

石棉县

176

33

0

143

0

0

眉山市

429.78

182

0

247.78

0

0

仁寿县

506.16

171

0

335.16

0

0

洪雅县

380

120

0

260

0

0

丹棱县

120.71

66

0

54.71

0

0

青神县

222

82

0

140

0

0

资阳市

292

92

0

200

0

0

安岳县

108.2

100

0

8.2

0

0

乐至县

128.47

91

0

37.47

0

0

阿坝州

5

3

2

0

0

0

甘孜州

44

14

30

0

0

0

凉山州

201

56

0

145

0

0

3.资金使用。

全年使用资金17478.650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984.47万元、市级资金2135.03万元、县级资金7329.0905万元、单位自筹30.06万元,具体见下表。资金支付率占到位资金的96.45%,该项资金根据实际火化数量据实拨付。


合计

省级 补助

市(州) 补助

县级 补助

单位 自筹

其他 资金

合计

17478.6505

7984.47

2135.03

7329.0905

30.06

0

成都市

5090.06

1520

1561

2009.06

0

0

德阳市

762.66

273

220

269.66

0

0

什邡市

406

178

0

228

0

0

绵竹市

444.5

143

0

301.5

0

0

广汉市

460.98

206

0

254.98

0

0

中江县

248

168

0

80

0

0

绵阳市

570.18

383

0

187.18

0

0

江油市

306

306

0

0

0

0

三台县

182

182

0

0

0

0

盐亭县

232.2

175

0

57.2

0

0

梓潼县

36.34

30

0

6.34

0

0

平武县

6

6

0

0

0

0

北川县

35.57

16

0

19.57

0

0

自贡市

240.07

240

0

0.07

0

0

富顺县

61

61

0

0

0

0

荣县

452.89

444

0

8.89

0

0

攀枝花市

363.74

155

80

128.74

0

0

盐边县

46.44

12

0

34.44

0

0

米易县

18

8

0

10

0

0

泸州市

415.79

103

152.59

160.2

0

0

泸县

41.29

24

0

17.29

0

0

合江县

50.55

29

0

21.55

0

0

叙永县

100

20

0

80

0

0

古蔺县

35.56

17

0

18.56

0

0

广元市

100.19

54

0

46.19

0

0

苍溪县

27.04

27

0

0.04

0

0

剑阁县

39.86

37

0

2.86

0

0

旺苍县

59.3

53

0

6.3

0

0

青川县

5.24

3

0

2.24

0

0

遂宁市

246.94

71

50.25

125.69

0

0

射洪县

204.83

137

0

67.83

0

0

蓬溪县

91.5107

40

0

51.5107

0

0

大英县

51.12

25

0

26.12

0

0

内江市

139.015

93

0

46.015

0

0

威远县

66

66

0

0

0

0

资中县

106.06

76

0

0

30.06

0

隆昌市

40

40

0

0

0

0

乐山市

336.88

161

0

175.88

0

0

峨眉山市

162.22

68

0

94.22

0

0

夹江县

84.97

61

0

23.97

0

0

犍为县

70.71

53

0

17.71

0

0

井研县

36.56

32

0

4.56

0

0

沐川县

7

6

0

1

0

0

峨边县

17.31

5

0

12.31

0

0

马边县

12.88

3

0

9.88

0

0

南充市

604.1

165

0

439.1

0

0

南部县

10

10

0

0

0

0

仪陇县

114

64

0

50

0

0

阆中市

132

18

0

114

0

0

西充县

33

33

0

0

0

0

蓬安县

72.3

38

0

34.3

0

0

营山县

99.6

43

0

56.6

0

0

宜宾市

347.43

129

0

218.43

0

0

江安县

67.15

17

0

50.15

0

0

长宁县

33.59

13

0

20.59

0

0

高县

45.51

23

0

22.51

0

0

兴文县

38.06

9

0

29.06

0

0

珙县

42

20

0

22

0

0

筠连县

30.33

6

0

24.33

0

0

屏山县

32.04

5

0

27.04

0

0

广安市

54.807

34

0

20.807

0

0

岳池县

41.96

40

0

1.96

0

0

华蓥市

14

14

0

0

0

0

邻水县

36.8448

25

0

11.8448

0

0

武胜县

28

28

0

0

0

0

达州市

122.15

66

56.15

0

0

0

大竹县

46.29

32

0

14.29

0

0

渠县

123.87

55

0

68.87

0

0

宣汉县

133

30

0

103

0

0

万源市

23.67

17

0

6.67

0

0

开江县

21

21

0

0

0

0

巴中市

96

53

0

43

0

0

平昌县

20

5

0

15

0

0

南江县

23

23

0

0

0

0

通江县

32

16

0

16

0

0

雅安市

45

45

0

0

0

0

芦山县

7.5

4

0

3.5

0

0

天全县

6.973

5

0

1.973

0

0

荥经县

7

7

0

0

0

0

宝兴县

2.4

1

0

1.4

0

0

汉源县

101

66

0

35

0

0

石棉县

176

33

0

143

0

0

眉山市

429.78

182

0

247.78

0

0

仁寿县

506.16

171

0

335.16

0

0

洪雅县

222.67

120

0

102.67

0

0

丹棱县

54.41

50.47

0

3.94

0

0

青神县

126.51

82

0

44.51

0

0

资阳市

292

92

0

200

0

0

安岳县

108.2

100

0

8.2

0

0

乐至县

128.47

91

0

37.47

0

0

阿坝州

4.98

3

1.98

0

0

0

甘孜州

27.06

14

13.06

0

0

0

凉山州

203.38

56

0

147.38

0

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各市(州)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市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审核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和账务处理的及时性,以及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通过上述环节的管理,避免了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各市州民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组织绿色惠民殡葬资金项目实施,并按照实际工作进度申报拨付项目资金,确保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各市(州)、县(市、区)普遍出台了绿色惠民殡葬资金相关管理制度,对资金的申领、拨付、监管等程序进行了明确,并结合实际对保障对象范围和殡葬项目等进行了提标扩面。各殡仪馆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程序,按要求审核证明材料,按规定对政策范围内的殡葬服务项目费用进行减免或协助丧属办理资金申报。部分地方优化资金拨付流程,通过殡仪馆代为减免、惠民惠农一卡通转账等方式,简化群众申领程序。

(三)项目监管情况。由各市(州)财政局和主管部门民政局对绿色惠民殡葬资金经费项目进行共同监管项目的实施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和支出费用的核查,确保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违规行为。民政厅强化绿色惠民殡葬资金监管,将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纳入2022年30件民生实事加以推进,每月要求各市县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报送项目进度表,与财政厅会审后报送省政府督查室。同时通过积极宣传惠民殡葬政策,提高绿色惠民殡葬群众知晓度,在殡仪馆等殡葬服务机构公示监督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开展殡葬政策落实情况监管。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全省共为21.34万余名逝者家庭减免1.75亿余元,省级财政支出8000万元,剩余的各市县配套,无资金结余,无违规记录,超过了计划完成目标的20%。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实施,一方面为符合条件的逝者家庭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轻了群众治丧负担;另一方面积极宣传了绿色殡葬理念,引导群众去世后火化,减少土葬行为,节约土地资源。从2019年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开始实施起,2020年、2021年、2022年全省火化人数逐年增加,兑现绿色惠民殡葬资金补贴人数分别提高7.2%、3.4%、6.9%。部分地区根据本地经济条件,扩大了绿色惠民殡葬保障对象范围,增加了减免费用的殡葬服务项目,实现了花很少钱或不花钱办丧事,提升了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绿色惠民殡葬资金为引导群众逝世后火化遗体,减轻群众治丧负担,稳妥有序推进殡葬改革,按照既定的目标,在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规范管理,达到预期目标,评价结论为良好,自评得分99.6分。

(二)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的问题:1.资金拨付方式不统一,有些地方是直接在殡仪馆进行减免,有些地方是需要群众先支付殡葬费用之后到街道逐级申请领取;2.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需要加强。

(三)相关建议。

建议:1.将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予以保障,统一资金拨付或减免方式,减少拨付程序,更加方便群众。2.加大绿色惠民殡葬宣传,使更多群众知晓惠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支持殡葬改革大局。

2023年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概况

2022年,省级财政安排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共计88303万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39889万元(2022年35000万元、据实结算2021年4889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8414万元(2022年42583万元、据实结算2021年5831万元)。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我厅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管理的职能为拟定残疾人福利事业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业务主管部门为四川省民政厅,补贴资金坚持分级负担、多方筹措原则,省级通过一般转移支付逐级下达至市级和直管县,再由县级根据实际发放情况据实列支。市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发放监督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及资金发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21年,印发《四川省民政厅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62号),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要求。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补贴标准2016年按60元/人/月执行,2017-2020年每年提高10元,到2020年达到10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补贴标准从2022年3月起,连续4年每年分别增加10元/月,到2025年达到一级每人每月120元,二级每人每月90元。2022年1-2月执行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8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50/人/月;3-12月执行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9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60/人/月。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35%总体补助水平对县市给予补助,其中三州和扩权县补助比例40%,其他地区补助比例3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50%总体补助水平对县市给予补助,其中三州和扩权县补助比例55%,其他地区补助比例40%。年底实行据实结算。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的主要内容为指导各地及时向我省符合申领条件的残疾人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2022年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设定为: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78.26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103万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达到不低于100元/人.月,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到不低于90/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达到不低于60/人.月,资金拨付及时率达到90%,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有效改善,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的幸福感显著增强,受助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满意度≥8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通过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补助资金发放纳入“一卡通”管理范畴,并实行按月发放,因此,绩效目标合理可行。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自评步骤及方法。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绩效自评采用各地根据预期指标值指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

二、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底民政厅依据当年底残疾人两补人数和2021年补助标准以及2022年拟提标计划,制定2022年残疾人两补资金分配方案报请财政厅纳入2022年预算。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和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2022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00/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一级重度残疾人90/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60/人.月。2022年,依据2021年末残疾人两补人数,全省计划安排残疾人两补资金 203022.83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8303万元,市(州)资金17259.52万元,县(市、区)资金97460.31万元。

%1. 资金到位。2022年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到位207542.64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8303万元,市(州)资金17429.5万元,县(市、区)资金101810.14万元。各级资金均及时到位。

3.资金使用。该项资金根据对象人数据实拨付。截至2022年末,全省累计支出206765.2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88303万元,市(州)资金17419.01万元,县(市、区)资金101043.25万元。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一卡通”管理方式,发放到对象社会保障卡,安全、规范,能够有效保障对象基本生活。

(三)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财务管理情况。

各市(州)、扩权县民政部门均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和岗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财务管理受当地财政部门监督管理。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坚持分级负担、多方筹措原则,省级通过一般转移支付逐级下达至市级和直管县,再由县级根据实际发放情况据实列支。市级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两项补贴”指导发放监督工作,县级民政部门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审批及资金发放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受理和资格审核。

(二)项目管理情况。

总体来看,各地均严格按照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规范各项资金的使用。资金使用规范,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项目资金监管情况。

一是指导各地对照《四川省民政厅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62号),规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二是按照审计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加强监管。三是要求各地加强动态管理,确保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自愿申请、应补尽补,不符合条件的应退尽退,实现精准管理。

四、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省财政共下拨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资金88303万元,涉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81.95万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05.6万人。通过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解决了残疾人基本生活和照护困难,改善了其生活质量。

(二)项目效益情况。

各地能够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实施全面救助,通过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发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残疾人因基本生活和照护困难而产生的日常支出,提高了残疾群众的满足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在随机调研走访中,抽查了部分享受“两项补贴”的残疾人,绝大部分被访者表示满意,满意度在95%以上。(详见下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2022 年度)

项目名称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四川省民政厅

实施单位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算数:

66500万元

执行数:

8830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650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88303万元

其他资金

0.0

其他资金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2022年,发放省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35000万元,发放省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42583万元,据实结算2021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4889万元、2021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5831万元,惠及困难残疾人81.95万人,重度残疾人105.6万人。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

≥78.26万人

81.95万人

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

≥103万人

105.6万人

质量指标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不低于50元/人.月

60/.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不低于100元/人.月

100/.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

不低于80元/人.月

90/.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90%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受助人员基本生活

有效改善

有效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

显著增强

显著增强





满意度指标

受助困难残疾人满意度

≥85%

95%

受助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85%

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各地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上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应发尽发的原则,及时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通过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努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和经济负担。同时加强与对象死亡、残疾调整、服刑、低保取消等变动情况和信息数据核查比对,努力提高资金发放的准确率。按政策规定要求,及时发放资金,做到按月足额发放,并全部实现社会化发放。本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只覆盖了一、二级残疾人,我省有16万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由于不能生活自理或自理困难,需要家人终生照护,因为照护影响家庭成员从事生产劳动,使他们的家庭陷入困境却无任何补贴,社会矛盾凸显,亟待解决。

(三)相关建议。

为进一步兜住兜牢残疾对象生存底线,体现党和政府对他们对关怀,建议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将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

2023年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救济和体检费)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民政部门负责根据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对象、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对象实际数目和补助标准,提出补助资金预算分配建议方案,报送财政及时拨付各地,指导各地发放补助金,并按要求开展决算。民政部门依据项目对象实际数目和补助标准及时开展补助金费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新申报矽肺病补助对象进行审批,并报送省财政及时拨付各地。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内字224号)确定,具体是“1961年到1965年6月5日期间精减退职的1957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发给了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职工,全部或者大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老体弱,或者长期患病影响劳动较大,而家庭生活无依靠的”,这部分对象大多原单位改制或灭失。八十年代初,民政部启动了精减退职的补办工作,历时两年左右完成。补办的条件是退职当时和补办当时都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参加工作时间、精减退职时间、年龄或身体条件、家庭生活无依靠。

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属统战部门职能职责,对象人员认定、相关政策、发放名单、发放标准均由统战部门掌握和提供。民政厅根据财政厅安排,仅负责代发补助

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金发放项目起始于上世纪70年代,政策依据主要有《四川省革委会批转省支援襄渝铁路领导小组 省民政局 省财政局 省劳动局〈关于处理襄渝铁路西段民兵因工残、亡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川革发〔1972〕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矽肺病体检及定期生活补助问题的处理意见》(川办函〔2009〕268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0〕189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经费由省级财政当年预拨大部分资金、次年进行据实结算。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2021年,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17号),对精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要求,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向健在对象发放生活补助。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选取保障对象人数(分配因素,权重100%)、财政困难程度(修正因素)进行额度分配。精减退职老职工对象人数采用资金分配时在册对象人数。依据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各地上年度资金筹集数、结余结转数、实际支出数、人均财力水平等财政厅提供数据)。

襄渝铁路对象的生活补助金由民政厅按人员数量和补助标准据实报省财政厅严格审核后拨付各地。省、市、县(市、区)三级民政部门都建立了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台账,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每年对各地上报的对象减员情况进行核查,县(市、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对象减员核查,民政厅每年在各县(市、区)民政、财政联合会审上报的决算资金基础上,依据对象实际数目决算上年补助资金数额和预算次年补助资金数额。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按月向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生活困难救济资金、代发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金。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根据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预期指标值,量化指标中,享受精减退职补助人数≥0.75万人,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约0.93万人(据实结算);社会效益指标中,受助人员基本生活为有效改善;可持续影响指标中,符合条件得受助对象幸福感为显著增强;满意度指标中,受助人员满意度≥85%。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各类补助对象逐年递减,且补助对象信息已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补助资金发放纳入“一卡通”管理范畴,并实行按月发放,因此,绩效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项目绩效自评按照分级自评方式组织实施,结合平时工作中掌握的各地对象动态管理、资金发放、群众信访等情况,开展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初,财政厅会同民政厅向各市(州)和扩权县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其中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助、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两项资金共计3110万元。在2021年度据实结算的基础上,2022年度全省需要对8938名襄渝铁路对象补助对象发放补助,2022年初省级财政向有关地区预拨付资金共19587万元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按照民政厅、财政厅《关于调整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16〕15号),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按每月不低于400元执行,提高标准所需经费,按原资金渠道,由各市(州)、县(市、区)财政予以解决。省财政对财政困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因此,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为补助性质,各市(州)、扩权县根据本地支出需要落实资金预算计划。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下达给各(市州)和扩权县的计划中,精减退职和起义投诚共计3110万元,与2021年预算保持一致;地方配套资金预算总计2032.2822万元。

原襄渝对象生活补助经费按照“对象人数×标准”测算、省级全额补助,省级财政当年预拨大部分资金、次年进行据实结算。2022年全省襄渝对象生活补助金标准为741元—3941元/月/人不等,2022年省财政预算原襄渝对象生活补助预拨付经费19587万元。

2.资金到位2022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精减退职、起义投诚)下达各(市州)和扩权县。各市(州)、扩权县财政预算总计3110万元;2022年省财政已下达原襄渝对象生活补助经费19587万元。

3.资金使用。

该项资金根据对象人数据实拨付。截至2022年末,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中,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部分共计支出2952.1276万元,预算下达资金执行率95%;地方共计支出1399.9829万元,预算资金执行率68.8%(受补助对象自然减员影响,地方配套预算部分结余资金较大)。原襄渝对象生活补助经费共计支出18409万元,资金支付率93.99%根据2022年各地襄渝对象减员核查情况,年初补助对象共8938人,全年减退382人,清查核实退出3人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一卡通”管理方式,发放到对象社会保障卡,安全、规范,能够有效保障对象基本生活。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各市(州)、扩权县民政部门均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和岗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财务管理受当地财政部门监督管理。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含矽肺病)及遗属补助发放时间跨度长,与部分其他对象政策相关度高,极易因攀比而影响社会稳定,我们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对该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调研评估,促进补助政策执行精准、对象管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不断提升资金绩效。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项目由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根据相关文件组织实施,市(州)、扩权县民政部门分别负责具体发放工作。实施流程为:“省级财政资金分配—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地方预算资金下达—定期发放资金—年末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二)项目管理情况。总体来看,各地均按照要求开展对象动态管理,按照“一卡通”管理要求定期推送发放数据,补助对象及发放情况信息统一在财政厅惠民惠农公众信息网公开。

(三)项目监管情况。一是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17号),督促指导各地规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二是按照审计要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加强监管。三是要求各地加强动态管理,对死亡对象做停发处理。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数据比对,指导各地及时将已死亡人员做停发处理。通过信息筛查,督促各地对未达到补助标准低限的,及时调整标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由于近年来两类对象自然减员较多,客观上形成资金结余,但不影响整体工作效果(详见附表2)。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含矽肺病)及遗属补助对象为据实结算,各相关地区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决算(详见附表1)。

(二)项目效益情况。

截止2022年末,资金拨付及时率100%。受助人员基本生活为有效改善。符合条件得受助对象幸福感为显著增强。各类对象满意度10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总体来看,省级社会救助救济专项资金有力支撑全省相关对象补助工作,有效保障有关对象基本生活。精减退职职工救济项目自评得分98.7分;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救济和体检费项目得分100分。两项平均99.35分。

(二)存在的问题。

从日常管理掌握情况来看,各地在工作中,还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对健在补助对象做停发处理。二是由于对象自然减员,预算资金到年末结算出现结余属于客观因素,以结余资金作为评价指标不能客观反映绩效情况。同时,在工作中,一些补助对象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表示补助标准不高,希望能提高补助标准。

(三)相关建议。

一是结合其他省份精减退职职工救济补助标准执行情况,研究提高补助标准的可行性。

二是指导各地加强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建议各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复核。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减少工作失误。对因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补助对象未录入系统或停发的。按照“县(市、区)民政部门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市(州)民政部门业务科(处、室)复核转报—省厅业务处室研究处理意见—通知地方和系统客服在系统中处理”流程执行。

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节地生态安葬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2020年,民政厅等7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川民发〔2020〕49号),民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指导。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项目立项由主管部门在年初统一汇总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申报依据《四川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各市(州)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需求,并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安排进行申报。

3.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方式概况。为加强对节地生态安葬资金的监管,四川省财政厅等3部门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节地生态安葬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按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模及当地财力情况,分别补助不同的资金标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政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按《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资金拨付由市县民政局同市县财政局对当年的费用支出进行核实按进度拨付,对不属于项目预算内的其他支出不予拨付,做到专款专用,避免了挤占、挪用、截留的违规行为。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和《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和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我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以及“十四五”期间殡葬重点支持方向,优先考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涉及的重点地区(重点镇、特色镇等)殡葬设施需求,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同时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优先支持已经动工建设的、有市县配套资金支持的和用地问题已解决的等工作进展较快的项目,确保资金下达后,年内可以动工建设。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的主要内容。2022年省级财政共安排节地生态安葬资金2350万元,用于支持14个市的34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和1个殡葬服务设施维修项目。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是34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成投入使用,低偿或无偿为当地村民提供公益性安葬服务,减少散埋乱葬行为,减轻群众治丧负担。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2022年底前开工建设,2023年底前投入使用。申报内容与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2022年节地生态安葬资金在充分考虑行业特性、资金具体投向和使用用途的情况下,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的2022年运行经费2350万元,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民政厅、各市(州)民政局分别成立节地生态安葬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实地督导查看资金兑现情况、座谈交流,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节地生态安葬资金省级财政安排2350万元,各市州积极申报,经审核,按照项目成熟度、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以及统筹考虑面上布局等因素,重点遴选了34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和1个殡葬服务设施维修项目予以支持。2022年4月,四川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对节地生态安葬资金进行了分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全年计划资金3175.1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350万元、县级资金465.17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0万元,其他资金290万元,具体见下表。


合计

省级补助

市(州) 补助

县级补助

单位自筹

其他资金

合计

3175.17

2350

0

465.17

70

290

什邡市

50

20

0

30

0

0

绵阳市

60

60

0

0

0

0

江油市

120

120

0

0

0

0

泸县

50

50

0

0

0

0

合江县

100

80

0

0

20

0

广元市

130

80

0

0

50

0

苍溪县

80

80

0

0

0

0

青川县

80

80

0

0

0

0

遂宁市

60

60

0

0

0

0

大英县

60

60

0

0

0

0

内江市

60

60

0

0

0

0

威远县

60

60

0

0

0

0

乐山市

60

60

0

0

0

0

沐川县

80

80

0

0

0

0

南充市

60

60

0

0

0

0

仪陇县

80

80

0

0

0

0

宜宾市

180

180

0

0

0

0

广安市

80

80

0

0

0

0

岳池县

160

160

0

0

0

0

达州市

80

80

0

0

0

0

大竹县

80

80

0

0

0

0

宣汉县

80

80

0

0

0

0

万源市

80

80

0

0

0

0

巴中市

80

80

0

0

0

0

南江县

80

80

0

0

0

0

芦山县

60

60

0

0

0

0

天全县

105

60

0

45

0

0

汉源县

60

60

0

0

0

0

眉山市

542.2

120

0

132.2

0

290

仁寿县

317.97

60

0

257.97

0

0

什邡市

50

20

0

30

0

0

2.资金到位。

全年到位资金2917.2万元,其中省级资金2350万元、县级资金207.2万元,单位自筹资金70万元,其他资金290万元,具体见下表。资金到位率91.87%,省级资金全部到位,部分县级资金截至评价日在进行资金拨付程序,未完全到位。


合计

省级补助

市(州) 补助

县级补助

单位自筹

其他资金

合计

2917.2

2350

0

207.2

70

290

什邡市

50

20

0

30

0

0

绵阳市

60

60

0

0

0

0

江油市

120

120

0

0

0

0

泸县

50

50

0

0

0

0

合江县

100

80

0

0

20

0

广元市

130

80

0

0

50

0

苍溪县

80

80

0

0

0

0

青川县

80

80

0

0

0

0

遂宁市

60

60

0

0

0

0

大英县

60

60

0

0

0

0

内江市

60

60

0

0

0

0

威远县

60

60

0

0

0

0

乐山市

60

60

0

0

0

0

沐川县

80

80

0

0

0

0

南充市

60

60

0

0

0

0

仪陇县

80

80

0

0

0

0

宜宾市

180

180

0

0

0

0

广安市

80

80

0

0

0

0

岳池县

160

160

0

0

0

0

达州市

80

80

0

0

0

0

大竹县

80

80

0

0

0

0

宣汉县

80

80

0

0

0

0

万源市

80

80

0

0

0

0

巴中市

80

80

0

0

0

0

南江县

80

80

0

0

0

0

芦山县

60

60

0

0

0

0

天全县

105

60

0

45

0

0

汉源县

60

60

0

0

0

0

眉山市

542.2

120

0

132.2

0

290

仁寿县

60

60

0

0

0

0

3.资金使用。

全年使用资金1718.92万元,支付率58.90%,其中省级资金1181.72万元、支付率50.29%,县级资金177.2万元、支付率85.52%,单位自筹资金70万元、支付率100%,其他资金290万元、支付率100%,具体见下表。资金使用符合《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部分项目因土地性质或邻避问题,导致选址较为困难,迟迟无法落地;部分项目已经完成,但因相关部门要求,需要完成审计之后才能支付,导致截至评价日资金支付进度较慢。


合计

省级补助

市(州) 补助

县级补助

单位自筹

其他资金

合计

1718.92

1181.72

0

177.2

70

290

什邡市

0

0

0

0

0

0

绵阳市

0

0

0

0

0

0

江油市

0

0

0

0

0

0

泸县

50

50

0

0

0

0

合江县

100

80

0

0

20

0

广元市

90

40

0

0

50

0

苍溪县

80

80

0

0

0

0

青川县

30

30

0

0

0

0

遂宁市

0

0

0

0

0

0

大英县

10

10

0

0

0

0

内江市

2.12

2.12

0

0

0

0

威远县

45

45

0

0

0

0

乐山市

0

0

0

0

0

0

沐川县

80

80

0

0

0

0

南充市

2

2

0

0

0

0

仪陇县

18

18

0

0

0

0

宜宾市

64.6

64.6

0

0

0

0

广安市

80

80

0

0

0

0

岳池县

160

160

0

0

0

0

达州市

0

0

0

0

0

0

大竹县

0

0

0

0

0

0

宣汉县

80

80

0

0

0

0

万源市

0

0

0

0

0

0

巴中市

0

0

0

0

0

0

南江县

0

0

0

0

0

0

芦山县

60

60

0

0

0

0

天全县

105

60

0

45

0

0

汉源县

60

60

0

0

0

0

眉山市

542.2

120

0

132.2

0

290

仁寿县

60

60

0

0

0

0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各市(州)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市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审核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和账务处理的及时性,以及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通过上述环节的管理,避免了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各市(州)民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组织节地生态安葬资金项目实施,并按照实际工作进度申报拨付项目资金,确保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工程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2020年,民政厅等7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各市(州)、县(市、区)也出台了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相关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对资金的申领、拨付、监管等程序进行了明确。各级民政部门严格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规范程序,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严格落实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规定。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关于资金监管相关规定,落实及时拨付、专款专用有关要求,指导实施单位建立完善资金监管制度。加强对实施单位和项目承接方的动态监管。补助资金拨付后,加强对实施单位和项目承接方的动态监管,每月收集统计《殡葬建设项目推进情况统计表》,实时掌握各殡葬项目工程进展、滞后原因和资金拨付等情况,跟踪督导加快工程建设推进力度。利用出差、调研、检查等时机多次到项目施工现场进行调度。各市(州)财政局和民政局共同监管节地生态安葬项目的实施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和资金支出费用的核查,确保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违规行为。各地民政部门在工程建设前期、中期、终期组织绩效自评。在建设项目实施中期和竣工后,民政厅在各地民政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抽查评价,评价结果通报相关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节地生态安葬资金共支持14个市的34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和1个殡葬服务设施维修项目。截止2023年3月底,已有25个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开工率达71%。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从建设进展看,2022年省级资金共支持各地建设35个建设项目,已有25个项目开工建设或投入使用,另外10个建设项目处于规划、设计、选址、招投标等前期阶段,各项目均在加紧推进中。

从生态效益看,各地在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过程中,均能严把节地生态标准,单墓面积多为0.3—0.8平方米,小于国家规定标准,一般采取卧碑或不立碑。在建设过程中尽量较少黑化、石化、硬化,多采用种植绿植、鲜花、草坪等美化环境。村民去世后集中安葬到农村公益性墓地,减少了装棺再葬、硬化大墓等情况,节约了土地资源。

从社会效益看,农村公益性墓地建成后由发改部门按照建设成本核算具体收费标准,并面向社会公示。一般单墓收费标准在2000元—5000元之间,比经营性公墓收费低50%以上。对孤寡老人、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免费提供安葬服务,减轻了群众在安葬环节的经济负担。

从文化效益看,部分农村公益性墓地在建设过程中,充分挖掘当地历史典故,吸纳仁孝文化相关元素,通过宣传栏、文化廊、雕塑等传播敬老孝亲传统美德。部分农村公益性墓地配套建设了悼念厅、追思堂,供村民集中追思悼念。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节地生态安葬资金支持各地按照“四个基地”(绿色环保示范基地、移风易俗示范基地、文化传承示范基地、家风家教示范基地)的要求,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增加了公益性安葬服务供给,减轻群众治丧负担,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推进殡葬移风易俗,按照既定的目标,在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规范管理,达到预期目标,评价结论为良好,自评得分91.6分。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每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不高,市县配套资金较为困难;2.农村公益性墓地建成后,人员配备、墓区管理等需要加强。

(三)相关建议。

1.建议增加省级财政节地生态安葬资金补助力度;2.建议提高每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3.建议支持开发农村公益性墓地维护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提高农村公益性墓地服务管理水平。

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民政部门负责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要求,民政厅下发了《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2020〕37号),决定选取部分地区作为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地区,民政厅加强对试点地区婚俗改革工作的指导。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项目立项由主管部门在年初统一汇总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申报依据《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遵循“自主申报、逐级推荐”原则,经地方自主申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和处务会研究等环节,选取参与试点积极性较高,基础工作较为扎实的10个地区开展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3.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方式概况。为加强对婚俗改革资金的监管,民政厅出台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民发〔2022〕40号),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试点地区设立、维修、改造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室,设置室外颁证场所;开发婚前辅导教程,编写教材和宣传资料;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如聘请社工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设婚姻家庭“云辅导”平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聘请婚姻登记颁证员常态化主持结婚登记颁证和宣誓仪式;举办青年交友联谊、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集体颁证等活动;修建婚俗改革微景观,举办婚俗文化展览、设置婚姻文化墙、婚俗文化廊或婚姻家庭文化展厅、开发婚俗文化产品、开办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政策理论研究;拍摄婚俗改革宣传片、系列短视频,开展婚俗改革知识竞赛、有奖竞答等活动;开展婚姻家庭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宣传等活动。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依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支持方向项目,综合考虑申报地政府支持力度和参与试点积极性,优先选择婚姻管理、婚俗改革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多部门沟通协作配合较好的地区。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的主要内容。2022年省级财政共安排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560万元,用于支持成都市武侯区(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地区)、锦江区、泸州市江阳区、内江市威远县、南充市顺庆区、达州市通川区、巴中市通江县、雅安市荥经县、眉山市东坡区、资阳市雁江区和凉山会东县等11个地区开展全国、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项目主要围绕民政部要求的“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四个方面开展。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是11个婚俗改革试点地区(其中含一个全国婚俗改革试点地区)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举措、实施步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确保取得试点预期成效。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2022年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在充分考虑行业特性、资金具体投向和使用用途的情况下,结合工作实际编制的2022年省级补助经费560万元,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且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民政厅、各市(州)民政局分别成立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组织实地督导查看资金使用情况、座谈交流,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省级财政安排560万元,各市州积极申报,经审核,按照项目申报积极性、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以及统筹考虑面上布局等因素,重点遴选了1个全国试点地区和10个省级试点地区予以支持。2022年4月,财政厅、民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对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进行了分配。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全年计划资金981.54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60万元、市级资金65万元、县级资金355.906万元,单位自筹资金0.6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2.资金到位。

全年到位资金981.546万元,其中省级资金560万元、市级资金65万元、县级资金355.906万元,单位自筹资金0.64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所有资金按资金计划全部到位。

3.资金使用。

全年使用资金917.5168万元、支付率93.48%,其中省级资金560万元、支付率100%,市级资金23.01万元、支付率35.4%,县级资金333.8651万元、93.81%,单位自筹资金0.64万元、支付率100%,其他资金0万元。资金支出符合《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各市(州)民政局会同财政局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市财政局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审核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和账务处理的及时性,以及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通过上述环节的管理,避免了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各市(州)民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组织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并按照实际工作进度申报拨付项目资金,确保婚俗改革试点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和目标任务的完成。

(二)项目管理情况。

民政厅印发《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各市(州)结合实际报送《婚俗改革试验县(市、区)申报表》,确定全国、全省试点后,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婚俗改革试点,按照两年的试点时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举措、实施步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2022年6月22日,民政厅组织召开全省婚俗改革暨婚姻登记工作推进会,会议总结了2021年以来我省婚姻登记及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果,对如何推进全省婚姻登记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省婚俗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进行了部署。2023年3月,民政厅制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第一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终期评估工作的通知》(民发〔2023〕42号),启动第一批省级婚俗改革实验区的终期评估。

(三)项目监管情况。严格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民发〔2022〕40号)关于资金监管相关规定,落实及时拨付、专款专用有关要求,指导试点地区建立完善资金监管制度。补助资金拨付后,加强对试点地区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实时掌握各试点地区婚俗改革工作进展、滞后原因和资金拨付等情况。利用出差、调研、检查等时机多次到婚俗改革实验区现场进行调度。各市(州)财政局和民政局共同监管婚俗改革资金实施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和资金支出费用的核查,确保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违规行为。各地民政部门同时组织绩效自评。在试点结束后,民政厅在各地民政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抽查评价,评价结果通报相关单位。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2022年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共支持11个县(市、区)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截止2023年3月底,11个试点地区均已完成试点工作,取得试点成效。

(%1) 项目效益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试点地区高度重视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建立了工作机制,确保婚俗改革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内江市威远县将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领办事项,列入基层社会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重要内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定期专题研究。凉山州会东县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婚俗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共进行26场次工作调研,召开工作会议14次。眉山市东坡区强化资金保障,在争取100万元省市资金的同时,结合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美丽乡村打造,配套区级资金108万余元。

二是动员群众参与,构建多方协作工作格局。各试点地区坚持把基层群众作为推进婚俗改革的主体力量,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婚俗改革,不断增强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同感和获得感。巴中市通江县落实全县驻村第一书记为婚俗改革宣传员,聘请网格员为婚俗改革信息员,志愿者为婚姻家庭辅导员,壮大婚俗改革工作力量。成都市锦江区联合妇联、团委,常态化开展“家风好故事”进社区、“好风传家”家庭教育巡讲、“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系列评选等活动,整理家规家训,招募家风家训志愿者,吸引居民群众广泛参与。资阳市雁江区包装“幸福启航”社工服务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组织发动社工、志愿者、知名人士等社会力量参与婚俗改革,探索形成“1+2+N”的多元化参与机制。泸州市江阳区整合民政、妇联、家庭教育协会等部门和社会组织力量,建立区、镇(街)、村(社区)三级婚姻家庭辅导调解联动机制,打造“酒城桂花姐有约”婚姻家庭辅导室,开通热线电话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服务与援助,为婚姻家庭筑起一道爱的港湾。

三是围绕试点任务,丰富形式多样工作载体。各试点地区创新工作载体,从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方面深入推进婚俗改革。成都市武侯区创立注册“天府有囍”武侯婚俗改革党建品牌和微信小程序,创新采取线上“云辅导”和热线电话的方式为群众提供婚姻家庭辅导服务。雅安市荥经县在城市广场打造婚俗改革知识宣传文化长廊,将婚姻家庭辅导延伸到乡镇及街道社区,拓展了婚姻家庭辅导的受益面。凉山州会东县积极开展“我的父母我的家”“我爱的人”等系列征文活动;开展文明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表扬活动。全省各婚俗改革实验区普遍建立由区(县)主要领导、社会名人、金婚夫妇、道德模范等组成的颁证嘉宾库,利用重要节日开展集体颁证活动,引导群众从“轻登记、重婚宴、讲攀比”向“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思想观念转变。

四是聚焦突出问题,针对婚嫁陋习积极行动。针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等不正之风,各试点地区积极采取行动,定规矩、抓严管、强示范,明显降低了婚事负担,有效净化了社会风气。巴中市通江县印发《党员领导干部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通知》,指导成立通江县家事新风促进会,规范红白理事会,培育家事锣鼓队,成立“红娘协会”,利用行业协会自助管理优势,统筹协调婚介、婚礼、婚庆和婚宴服务,引导制定行业标准,完善婚庆婚宴新规。眉山市东坡区整合婚嫁机构资源组建眉山婚嫁新风联盟,拟制联盟自律“十条规范”和专属服务标准。新人在东坡区婚姻登记处签订婚俗改革承诺书,便可享受联盟在婚庆、婚纱、酒店、珠宝、婚车等方面提供的一站式配套服务和爱心活动价。泸州市江阳区强化红白理事会等自治组织参与婚俗改革备案申请等机制,印发婚事新办倡议书,明确喜事“五禁止、五提倡”,理事会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广泛宣传新事新办、新事简办,从宴请范围、就餐次数、餐费标准、用烟用酒及礼金限额等方面探索制定指导意见,建立红白喜事简办新办承诺制度。凉山州会东县深入落实会东县婚俗改革相关文件要求,依法依规依纪对无视婚俗改革带头大操大办婚宴、收受高价彩礼、参与低俗婚闹的党员干部等人员给予处理。近年来,对11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严格审核把关,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规案例18起,对全县干部、群众起到极大的警示作用。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各地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和谐婚姻家庭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等一系列决策部署,狠抓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贯彻实施,以促进婚姻稳定、家庭和谐为主线,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有机结合,狠抓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和婚俗改革工作,力推婚姻管理服务高质量发展,遵循《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按照既定的目标,在主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下,对项目经费进行了规范管理,达到预期目标,评价结论为良好,自评得分98.8分。

(二)存在的问题。

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每个试点地区婚俗改革补助资金标准不高,市县配套资金较为困难;2.部分婚俗改革宣传阵地建成后,人员配备、宣传管理等需要加强。

(三)相关建议。

1.建议增加省级财政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补助力度;2.建议提高每个试点地区资金补助标准,支持深化婚俗改革力度,提高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

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资金)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省民政厅负责全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政策制定、统筹推进和省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预算申报、点位选择、组织实施、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关于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部湖南会议精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效能,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发〔2021〕51号)关于“建立村(社区)-街道(乡镇)-区(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构建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等部署要求,民政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川民发〔2021〕44号),明确按照“三年试点引领、两年扩面延伸”和“五个一批”建设思路,从2021年起,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省级每年选取至少100个乡镇(街道)支持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力争“十四五”末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全覆盖。2022年,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三农”重点工作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关于“建设一批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加快社工服务体系建设”等部署要求,综合考虑全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民政厅预算申报省级资金4200万元支持210个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含10个“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3.资金或项目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财政厅、民政厅、省残联印发《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明确了省级财政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其中社会工作补助资金按照据实法分配,补助资金由民政厅提出分配建议方案。财政厅会同民政厅研究确定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下达市县,《办法》同时对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规定。我厅印发《四川省民政厅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川民发〔2021〕191号),对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评价等方面进行规范。综合考虑申报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申请试点意愿、社会工作基础、示范引领能力等方面评估情况,经县(市、区)申报、市(州)初审、处室集体讨论、厅党组会审议研究决定,通过省级奖补方式,按照20万/个的标准,省级资金安排4200万元支持全省67个县(市、区)210个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相关资金均落实到位。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落实民政厅、省委组织部、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聚焦“十四五”末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服务全覆盖目标,按照各地市域、县域社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引领需要,统筹考虑支持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特别是县域内片区划分等,按照每个县(市、区)支持一般不超过3个乡镇(街道)实施社工服务试点项目,综合考虑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成本、站点配备社会工作者人员数量、服务实施成本、项目管理费、税费等必要性支出,以每个项目20万元的标准,支持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支持67个县(市、区)210个街道(乡镇),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支持67个县(市、区)210个街道(乡镇)开展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以社会服务专业化为方向,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为支撑,依托政府购买服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试点项目,开展摸清居民需求、链接社会资源、提供救助服务、开展老幼关爱、加强社区治理、助力产业发展等专业服务,带动设置运行片区化社会工作服务站,整合基层民政业务,整合部门下沉服务,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整合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探索社会工作服务的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构建符合四川实际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增强民政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及服务实效。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

根据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项目具体绩效目标包括数量指标“社会工作服务试点示范乡镇(街道)个数210个”、质量指标“试点工作验收合格率≥90%”、社会效益指标“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工服务需求满足率≥90%”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会工作服务对象满意度≥90%”。根据县(市、区)申报、市州初审、处室集体讨论研究并提交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实施210个社工服务试点项目。根据省政府督查室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目标任务、资金分解和进度安排表》的通知(川府督查〔2022〕21号),民生实事200个社工服务试点示范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主要为2022年4月签订项目协议,项目执行按序时进度推进,6月完成资金拨付50%,8月开展中期评估,12月完成资金拨付100%,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100%。根据民政厅 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46号)和全省推进安排,10个“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从2022年4月开始,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实施社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把握我省农村“三留守”“空心化”、城市服务精准化专业化等趋势,根据两项改革“后半篇”及基层治理实际,结合落实民政部要求,在深入调研论证后策划的项目。目的是整合各部门政府购买服务事项,按照“养事不养人”“专业人干专业事”“一支队伍搞服务”等理念,通过引入专业社工机构,打造基层治理服务综合平台,实现项目、资金、人员、服务的整合集成,这是一场创新性、综合性、基础性改革,有较强的社会意义。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清晰合理,可量化、可考核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说明项目绩效自评采用的组织实施步骤及方法。

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在收集分析各地上报材料基础上,通过台账管理、督导评估、实地调研、暗访抽查,并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督导评估开展绩效自评。其中第三方评估机构依据科学、专业、高效的原则,组建评估专家组,通过实地走访、查看资料、网络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采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围绕绩效评估指标开展督导评估,经评估,210个社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合格率100%。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资金申报、批复及预算调整等程序相关情况。

为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落实民政部湖南会议精神,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优化基层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城乡基层治理效能,经赴湖南实地调研和全省广泛调研座谈,我厅在2021年启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上提出2022年继续推进全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财政、福彩金支持,并作为2022年专项预算项目申报预算。厅慈社处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方案与财政厅社保处协商一致)并报厅党组审定后,由厅规财处按程序以民政厅名义会同财政厅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下达资金指标分配文件《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明确2022年全省投入省级资金4200万元支持210个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民政厅会同财政厅根据资金分配文件印发《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46号),各地依据项目通知要求的项目额度、实施内容、时间安排等推进项目开展。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详见附件2)

1.资金计划。全省共投入5029.77万元支持210个省级社工服务试点项目,其中省级投入4200万元、实施地市级补助30万元、县级补助413.14万元、单位自筹293.7万元、筹集其他资金92.93万元支持上述项目。

2.资金到位。全省实际到位4970.1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到位4200万元(《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市级补助到位30万元,县级补助到位389.32万元,单位自筹到位257.94万元,其他资金到位92.93万元。省级资金全部到位,部分县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未到位,全省资金到位率98.8%,到位及时。

3.资金使用。截至目前,全省省级社工服务试点项目已使用资金4881.71万元,占到位资金的98.2%,其中省级补助资金使用4111.52万元,市级补助资金使用30万元,县级补助资金使用389.32万元,单位自筹资金使用257.94万元,其他资金使用92.93万元。经各地自评、第三方评估、实地督查和抽查暗访,各地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承办处室制定了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政厅慈善社会工作志愿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川民发〔2021〕191号),明确了项目资金分配、使用范围、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主要内容,各地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采购、支付、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社工服务试点示范项目(纳入2022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和“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均系民政厅作为省级项目主管单位,各市(州)民政局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负主要责任,项目实施县(市、区)民政局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单位,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全面责任。项目经县(市、区)申报、市(州)初审、处室集体讨论、厅党组会审议研究决定,确定项目实施点位,实施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管理制度,依法开展招投标、政府采购,确定项目承接机构,有序推进项目开展,及时对项目开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掌握进展情况,每月收集情况,督促项目资金按照项目协议书及时拨付,完成任务书要求的任务量。举办全省社工服务体系建设暨社区治理创新工作视频培训班,通过专家讲授、市州交流、厅领导培训等方式,指导各地专业、规范开展服务。二是通过开展实地调研和举办项目推进座谈会,对项目开展工作进行实地了解、集中研判和安排部署。三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社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进行全程督导和专业评估。210个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合格率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从项目序时推进看,各地按照民生实事进度要求,及时推进试点项目的站点设置、协议签订、机构引入、资金拨付、服务开展等工作。100%开展了站点建设和相关制度建设,截至目前200个社工服务试点示范项目(民生实事项目)资金均按时全部拨付,资金执行率100%;10个“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已拨付项目资金111.52万元,资金执行率55.76%。各社工服务站点按计划有序开展需求收集、资源链接、救助服务、老幼关爱、社区治理、生计发展等服务。

从服务体系建设看,各地以试点为牵引,围绕“社工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加快构建市域四级社工服务体系。截至目前,基本形成了四级社工服务体系,目前全省已建成社工站点11537个,其中市级支持中心15个,县级社工总站19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3101个、村(社区)社工室8225个,实现县乡两级社工站点全覆盖,全省社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210个社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合格率100%。

从具体开展服务看,各社工站点围绕居民需求,广泛开展需求收集、救助服务、老幼关爱、资源链接、社区治理、生计发展等专业服务,其中开展个案服务976个、小组活动1642次、社区活动3094场次,入户走访群众12.2万人次,制定群众需求清单2400余份,培育社区社会组织265个、支持成立志愿服务队123支、培养志愿者0.55万人,提供救助服务1.6万人次,开展老幼关爱6.4万人次,链接慈善资源1095万元,提供就业培训1630人次,各项特色服务广泛开展,惠及居民超过274.6万人次。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实施省级社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我省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社工服务专业性规范性不断提升,市域四级社工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社会工作影响力不断提升,群众服务需求得到有效回应,群众满意度95%。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社工服务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立项依据充分,审批程序严密,相关制度完善,项目分配体现区域均衡性,项目推进及时高效,服务成效显著。项目启动实施以来,各试点地区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均能按照试点方案开展工作,资金使用管理规范严格,试点工作总体有序有力推进,全省社工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社会工作影响力进一步扩大,群众满意度较高,项目自评97.6分(与各级民政部门上报的自评平均分97.2分基本一致,分差主要是综合评价省级部门管理情况和汇总各项具体绩效指标得分取舍产生较好实现了项目立项初期设定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的问题

由于社工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试点时间较短,且专业性要求较高,工作难度较大,社工服务站点在建设、运营中存在问题及原因包括:一是专业性有待加强,调研评估发现,有的社工站点服务由非专业社工机构承接,有的驻站社工为新招聘人员,有的以志愿活动代替专业服务,个案、小组、社区三大方法运用不足,社工服务专业性有待加强;二是持续性有待保障,部分试点地项目资金来源单一,多数依赖省级奖补资金,长效经费投入机制尚未建立,民政内部购买服务资金整合不足,相关部门资源整合链接不够,如何保持站点长效运行是试点工作面临的最突出问题。

(三)相关建议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下步工作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培训指导。招引专业社工机构驻站服务,指导各地加强对驻站社工培训督导,指导驻站社工运用个案、小组、社区三大社工专业方法服务居民,确保社工服务的专业化开展。二是推动持续运营。督促各地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将社工服务体系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率先整合民政内部资金资源,统筹民政领域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和相关业务工作经费,探索推动承接其他部门下沉适宜社工站承接民生项目,建立起社工服务站点长效经费投入机制。三是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提炼,形成工作规范标准进行推广。

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

2022年投入6600万元支持22个县(市、区)实施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优化升级。截止2022年12月底,所有项目点位完成建设任务,资金全部拨付,圆满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在项目管理中的职能。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43号),民政厅采取每季度工作调度、实施台账管理等措施,加强指导督导。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第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未成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建立和改善适合未成年人的活动场所和设施,支持公益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和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提出,要加强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实现地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总体达到75%,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3.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方式概况。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43号)精神,各项目所在地民政局作为项目实施唯一主体单位,资金拨付安排和项目执行进度时限为:2022年6月完成建设任务的50%,资金拨付30%;9月完成建设任务的75%,资金拨付50%;11月完成建设任务的100%,资金拨付75%;12月资金拨付100%。2021年12月,向各市州发出《关于申报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项目的预通知》,明确围绕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重点支持正在申报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的县(市、区),或未成年人数量较多、基础较好、工作积极性较高、在下一步工作中有创建意愿的县(市、区),开展县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驻地镇(街道)、中心镇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站和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点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通过维修维护、设施设备购置、功能完善等多种方式优化升级,进行阵地建设示范引领,提升关爱保护水平。

4.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十四五”规划,综合考量、总体布局,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路、辐射带动的作用。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的主要内容。支持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优化改造。盘活现有闲置资源,联合教育、卫健、团委、妇联等多方未成年人保护力量,打造集监护兜底、救助帮扶、托育服务、宣传教育、组织培育、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1+N”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体。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利用“两项改革”后的闲置资源,采取社会工作站联合建设、镇村两级阵地同步规划布局建设等多种方式开展,打造集家庭教育指导、婴幼儿照护、法律援助、儿童娱乐等服务于一体的多功能活动阵地。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数量=22个;项目按实施方案如期完成率=100%;未成年人保护服务能力有效提升;受保护未成年人满意度90%。项目实施进度计划:2022年6月完成建设任务的50%,资金拨付30%;9月完成建设任务的75%,资金拨付50%;11月完成建设任务的100%,资金拨付75%;12月资金拨付100%。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项目申报地制定实施方案,经市级研究把关,省厅专题组织多次会议研究各地实施方案,并提出改进意见。所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由项目所在地县级民政部门对照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市级民政部门进行审核把关,省厅结合平时实地督导工作情况,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评价。

二、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1年12月,向各市州发出《关于申报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相关项目的预通知》,经县级自主申报、市级把关推荐、省级综合考量、优中选优,最终确定项目实施地点。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经厅党组会研究,报财政厅审批通过,该项目总预算6600万元,支持22个县(市、区)实施该项目,其中,金堂县等20个地区纳入省级民生实事项目清单。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按照每个县300万元标准,支持22个县(市、区)实施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合计6600万元

2.资金到位情况。实际下达6600万元。

3.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22年12月底,22个县(市、区)完成164个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改造,资金全部拨付。

(三)财务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四川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专款专用。各项目地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人员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管理资金,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民政厅为省级项目主管单位,各市(州)民政局对项目实施和管理负主要责任,各项目实施县(市、区)民政局作为项目实施唯一主体单位,对项目的实施和管理负全面责任。项目经县(市、区)自主申报、市(州)把关推荐、省级综合评估确定实施地区,实施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执行。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2022年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2〕43号)要求,各项目所在地民政局作为项目实施唯一主体单位,明确专人负责项目推进工作,项目实施周期2022年4月至12月。

(三)项目监管情况。

各市(州)民政局按月调度项目推进情况,每两月至少现场调研指导1次工作,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省厅采取每季度工作调度、实施台账管理等措施,加强督导,对项目推进慢、预算执行慢、资金拨付不到位的地区采取周调度等方式跟进指导。

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止2022年12月底,所有项目按方案圆满完成建设任务,并全部拨付资金。

(二)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有力提升了项目实施地区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保护阵地服务能力,有效拓展了服务功能,为当地未成年人提供了更全面、优质的服务。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支持22个县(市、区)实施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盘活儿童福利院、社工站、“儿童之家”“童伴之家”等闲置阵地资源,有效整合妇联、团委等部门力量,打造集临时监护、救助保护、司法援助、心理关爱、爱国主义教育、家庭教育、组织培育、托育服务、益智活动等“1+N”多元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载体,各项目实施地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得到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7%,圆满完成既定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5.8分。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地区在项目谋划方面,未突出示范引领、辐射带动的原则;在项目设计方面,创新不够,没有打破常规思维,有效整合资源,拓展服务功能;在项目招投标方面,缺乏经验,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三)相关建议

利用全省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培训等时机,对《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进行剖析解读,指导基层转变思想、进一步把准方向,加强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的研究。同时,在今后的工作中,指导各地加强业务人员财务政策规定的学习,熟悉财务工作流程,确保项目规范运行。

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是部门职能。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 推进城乡基层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的决定》安排部署,2022年,我厅持续推进全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通过示范带动、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推动形成符合我省实际、顺应群众期待的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努力构建“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城乡社区治理新格局。

二是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2022年初,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城乡基层治理项目资金164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13400万元;福彩公益金3020万元);2022年9月,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增加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35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以上共计19933万元。

1.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按照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实施“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的决策部署,民政厅会同省委组织部、财政厅策划实施了“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按照“县申报、市推荐、省确定”原则,每年确定一批县(市、区)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培育一批典型社区及治理形态,实现“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以点带面、以优促建,示范带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加快成势、整体提升。2022年联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确定成都市温江区等41个区(市、县)为全省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的通知》(川民发202237号),下达资金12420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支持41个县(市、区)、38个街道(镇)、150个社区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

2.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针对我省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功能偏弱,存在“办公型”居多、“服务型”居少的功能布局问题,2022年,我厅按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实施方案》(川民发202161号),继续实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安排项目资金751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资金4493万元;福彩公益金3020万元),分两批共计补助188个社区(村),推动加快补齐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弱项,着力构建布局科学、功能完善、全面覆盖的城乡社区综合服务供给体系。

三是资金管理办法及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为规范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绩效评分表》,要求资金使用公开、公平,按程序上报和审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无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同时,按照《四川省省级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等文件要求,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社区信息化建设,用于支持社区亲民化改造、服务场地维建和服务功能提升。

四是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1.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根据《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目标任务,城乡社区治理试点拟按照“分三年、共三批、先试点、后示范”实施推进,2022年3月确定41个县(市、区)为第三批试点单位。对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县(市、区),省级财政采取“先行预拨、事后考核、奖优罚劣、多退少补”办法分配资金。省级奖补资金重点支持城乡社区建设示范工程创建,一是支持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二是支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支持智慧社区建设;三是支持各地建立完善社会组织孵化机制。

资金分配原则:为确保完成试点示范目标任务,对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县(市、区),按照每个120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用于引导本地社区治理创新发展。全省41个试点县(市、区)共需资金4920万元。对于试点县(市、区)中承担具体试点任务的社区,按照每个50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省150个试点社区,共需资金7500万元。以上两项共计12420万元。

2.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资金结合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要求及各地社区(村)实际,综合各地申报情况,统筹考虑全省面上工作,省级补助资金分两批下达,共安排补助188个社区(村)综合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7513万元。

第一批补助资金于2022年4月下达,分配原则:一是成都市不安排补助资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重点解决有没有的问题,考虑到成都市社区治理基础较好,此次不纳入补助范围。二是坚持三年不重复安排原则,对2020年、2021年已纳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补助项目的社区(村)不再重复安排。三是对已纳入2022年(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的县(市、区)不再支持,试点工作已安排相应社区治理资金,不再重复考虑。四是向少数民族地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倾斜。

按照上述分配原则,结合各地申报情况:一是安排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项目26个、补助资金1040万元;二是全省其他县(市、区)共安排项目74个、补助资金2960万元。以上,共安排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项目100个,补助资金4000万元。

第二批补助资金于2022年11月下达,分配原则:一是已纳入2022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县(市、区)的不再支持,试点工作已安排相应社区治理资金,建议不再重复考虑。二是向疫情防控任务重、存在静态管理、封控等情况的县(市、区)予以倾斜。三是重点考虑条件成熟的项目,年底前能够实质启动、顺利实施。四是坚持三年不重复安排原则,对2020年、2021年、2022年第一批已纳入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补助项目的社区(村)不再重复安排。

按照上述分配原则,结合各地申报情况:全省共安排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更新项目88个,补助资金3513万元。成都市青羊区草堂街道青华社区所差7万元,将在2023年项目中予以安排。

(二)项目绩效目标

一是项目主要内容。在对项目单位的选择中,统筹考虑当前和长远、整体和局部等方面的关系,科学作出全局性谋划。

总体思路:围绕“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四川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结合各地的探索实践,考虑分别从“软件”和“硬件”上补短板,推动形成符合我省实际、顺应群众期待的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机制、新模式、新场景。

重点安排:“软件”方面,实施“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三年行动计划”,安排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奖补资金,以试点示范为抓手,提升全省社区治理整体水平。 “硬件”方面,加强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建设,省级财政投入支持一批社区(村),着力改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提升服务质量。

二是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按照项目决策、管理、完成及效果四类指标,规范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一是数量指标,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的试点县市区41个,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的试点街道(镇)38个、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社区150个,开展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的社区(村)188个。二是质量指标,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合格率达到100%,试点工作验收合格率100%。三是社会效益指标,增强社区便民惠民服务能力,持续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四是可持续影响指标,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持续健全。五是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社区居民满意度95%。

三是分析评价申报内容与申报目标。项目的申报注重衔接和聚焦“两项改革”,针对“两项改革”后新的空间格局、群众期盼、治理内涵,按照“变好、向善、更优”总要求,支持一批涉改镇(街道)、社区探索城乡社区治理新理念、新模式、新机制、新场景,做实“治理”底部支撑。

项目的申报注重通过项目的实施,逐步扩大试点示范范围,达到以点带面、以优促建、整体提升的总体目标。同时,坚持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与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互补互促,最大限度发挥有限资金使用效益,最大限度发挥示范作用。在确定2022年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和2022年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时坚持统筹考虑、错位选择。总体上看,两个项目名单的确定符合整体谋划、系统推进的要求,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为规范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厅会同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绩效评分表》,系统化对试点单位项目各方面、全方位进行评价。我们拟委托三方评估机构实地开展绩效评价,并会同财政厅调研抽查;拟在绩效评价结果的基础上,会同省委组织部择优确定30个基层治理示范街道、100个基层治理示范社区。同时,对全省的社区治理创新成果进行提炼总结,完成社区治理优秀试点案例汇编,探索形成更多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鲜活经验,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社区治理创新的示范样板。

同时,我厅通过调研督导、专题培训、召开会议、专项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省级社区建设补助资金安排和使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较好的地区,在次年度的资金项目安排中优先考虑;对资金滞留过多、项目进度缓慢、资金使用绩效差的单位,责成立即整改。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2022年安排城乡基层治理项目资金19933万元,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分两批下达,第一批2022年初预算安排资金16420万元,第二批新增资金3513万元。

2022年,按照《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对县(市、区)第三批试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按重要性排列优先顺序,出具推荐报告。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坚持统筹兼顾、优中选优原则,并征求组织部、财政厅意见后确定推荐41个县(市、区)、38个街道(镇)、150个社区为全省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单位。

按照《省级财政社区建设及其他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级社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省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补助资金用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更新、社区信息化建设。省级补助资金采取据实分配,具体根据省级补助资金总体额度、申报项目补助对象数量和省级定额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重点是补齐服务功能上的短板,在社区场地改造方面着力,优化社区服务供给,提升城乡社区综合服务水平,为基层治理搭建好基础平台。

(%1) 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2022年“第三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资金计划投入43208.6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9933万,市州补助616.8万,县级补助10092.5万,单位自筹5283.96万,其他资金7282.37万)到位41238.6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9933万,市州补助602万,县级补助9006.4万,单位自筹5682.29万,其他资金6014.92万),资金到位率95.44%。支出32327.13万元资金支付率占到位资金的78.39%。资金支出符合项目管理办法和《四川省省级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部分项目建设周期为资金拨付后1年,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因此未全部完成支付。

(%1) 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为做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各市州民政局积极作为,在省厅《省级社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川民发〔2018〕7号)的基础上,出台各类“采购项目管理制度”“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办法和措施,对项目及资金进行监督。同时,在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等阶段和流程环节,会同财政部门加强资金管理。在项目资金申请环节,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向市财政申请财政资金。在资金使用环节,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的规定办理款项的审核支付。在会计核算环节,对本项目资金实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和账务处理的及时性,以及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通过上述环节的管理,避免了挪用、挤占、截留项目资金违规行为的发生。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2019年12月,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城乡基层治理工作的领导,构建高位统筹、协同联动的推动机制,省委成立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下设五个工作组。各市(州)、县(市、区)也相应成立城乡基层治理领导工作机构,细化工作职责,明确任务分工,推动基层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各地民政部门,按照基层治理委员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坚持先调研,后实施原则,通过深入街道(乡镇)、社区开展调研,摸清当地社区治理现状,有针对性制定了城乡社区治理试点项目、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工程方案。为发挥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效益最大化,真正把钱用在解决社区群众急需急盼的问题上,各市州严格规范试点项目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绩效评估,确保试点项目建设高质量高标准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地主要按照预算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控制、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要求。一是规范程序。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工作程序,督促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和财政采购程序,对建设方案的规划设计、招标比选、集中采购等均严格按程序进行。同时项目建设完工后严格验收程序,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质量符合相关要求,采购物资能满足实际需要。二是跟踪督促。项目下达后,我厅密切跟踪项目实施情况,指导项目所在县(市、区)督促相关街道、社区早设计,早动工,早投用,早日发挥其社会效益。针对部分项目建设进度缓慢、试点效益不突出等问题,多次现场督导,召开推进会集体谈话并进行通报。三是压实责任。各县(市、区)均严格按照《省级社区建设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21个市州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管理。为确保专款专用,市县两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1) 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项目实施前,我厅对全省城乡基层治理情况,包括治理体系建立、基础设施状态、管理服务能力、需求状况等进行广泛摸底调查和研究,以确保将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用于急需建设和能够尽快落地落实的社区,以切实解决这些社区因综合服务设施不足而导致的服务功能不足、服务职能弱化问题。二是项目下达后,我厅定期对市县资金的拨付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督导,保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准确率。同时,落实基层政治理相关工作人员密切跟踪项目实施情况,督促进度之后的项目所在市县早设计,早动工,早投用,早日发挥其社会效益。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规范项目建设工作程序,不间断的督促、指导相关市(县、区)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和财政采购程序,要求对建设方案的规划设计、招标比选、集中采购等均严格按程序进行。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一是推进第三批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项目试点周期一年,待试点项目全面完成后,我厅拟在2023年5—6月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拟评选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街道30个、基层治理示范社区100个,以点带面,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二是推进省级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督促指导区县完成社区改扩建和设备更新,补齐既有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短板,推动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功能分布更加完善、服务供给更加丰富、机制体制更加健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项目效益情况

目前,社区治理项目能够按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有力推进,项目执行方向与预定目标一致,各试点项目基本能够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工作。通过对各项目的三个板块进行分析发现:组织保障方面,各项目均有专职人员开展相关项目工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基本齐全,科学合理;项目管理方面,项目实施进度基本与项目计划一致,实施内容、服务人群、服务方式、服务地点与原定目标一致,有明确的职责分工,资金使用管理科学合规、做到专款专用;项目效益方面,辖区居民对试点项目基本知晓且表示满意,各项目目前已初见成效。

总体来看,近年来,各地在实施城乡基层治理项目中,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等中心工作,围绕“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的四川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结合各地的探索实践,突出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四两拨千金”的示范引导效果。项目覆盖面大、影响范围广,实现了社区治理有效、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城乡居民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了项目地区设施联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获得了群众一致好评。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次自评得分为95.5分。总体来看,通过省级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和“补短板”项目的实施,较好实现“硬件上有改观、软件上有提升、服务上有亮点、场景上有呈现”,进一步激发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治理积极性,有效培育居民的自我管理与自我服务能力。一是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各地高度重视,坚持把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工作、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作为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的务实举措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重要内容落地落实,把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工作作为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全省41个试点区(市、县)均把社区治理试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建立健全领导协调机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二是立足实际,精准实施项目各地根据项目任务和实际需求,锁准资金投向,严格落实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省级补助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激发县级资金资源配置、资金整合力度。三是培育队伍,提升服务质量。在推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发生变化的同时,针对居民对美好生活需求,引入社会组织、社会企业、链接辖区资源开展服务,获得了广大居民对社区治理工作高度认可和充分肯定。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县(市、区)本级财配套资金量少,导致个别社区仅能解决社区办公阵地缺失问题,其他社区如智慧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还不能很好的统筹实施,或因资金不足难以建立社区治理长效机制。

二是项目执行进度需进一步加强管理。受疫情影响、走政府采购程序等因素影响,部分项目执行滞后,项目在执行过程中,未能严格时间进度表执行,项目进度管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总结还需进一步提炼。

(三)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资源统筹。用好省里资金的“种子”“引子”作用,做好“整合资金资源”的文章,进一步统筹整合各方面资金,调动社区资源参与社区治理工作,通过发展社区经济,增强社区自我造血功能。

二是加强对县(市、区)的指导督促,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各项目按计划推进、顺利结项,对推进较慢的项目及时地进行督促整改。同时,健全项目风险应急预案,出现如疫情等不可抗因素时,及时启动项目应急预案,通过与相关方及时沟通,调整服务形式,保持项目工作推进连贯性。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工作指导,提炼总结项目带来的社会效益,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社区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项目建设给群众提供的便捷精准科学的服务,形成全省城乡社区互学互鉴互促的生动局面。

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省两办文件和省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以及川民发〔2020〕46号文件要求,巩固拓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成果,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明确了2022年度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共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860万元,全部为公共预算资金。按照资金分配相关要求和程序,资金下达19市州,各市州共计配套资金171.86万元,共计提升56个救助管理机构救助能力。目前,2022年度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项目基本完成,资金已完成支付1651.43万元,资金支付率88.79%。

(%1) 项目绩效目标。

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项目,拟利用3年时间,力争实现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显著提升,普遍配置比较完善的安全检查、厨房餐饮、卫生防疫、特殊人员护理、视频监控、消防安全等设备,按照受助群体的特征和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分类救助、分区照料、分区隔离,有承担长期滞留人员的床位数和硬件设施,站内照料成为工作常态。配备必要的设备,可以完成街面求助线索响应、特殊人员跨地域护送的工作任务。2022年,重点完成56个设施设备的县(市、区)级救助管理站能力提升。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工作要求和目标,自2022年9月至12月,省民政厅救助处分组对改造提升行动执行情况进行两轮多站点抽查。截止2023年3月底各项目实施救助管理机构开展能力提升工作自评。对存在的问题,建立专门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实行台账式销号整改,确保了改造提升效果。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7号),明确了2022年度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共计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860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按照资金分配相关要求和程序,民政厅党组会审定了上述资金的具体项目安排,并报财政厅备案。按照资金分配相关要求和程序,资金下达19市州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2022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






单位:万元

序号

市(州) 扩权县(市)

项目地点(项目名称)

补助资金内容及额度

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

备注

合计

合计

一般预算

福彩公益金

合计


1860

1860


1860


1

成都市

青羊区救助管理分站

30

30


30


2


温江区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3


彭州市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4


崇州市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5


大邑县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6

德阳

罗江区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7


广汉市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8


什邡市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9


绵竹市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10


中江县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11

绵阳

江油市救助管理站

50

50


50


12


平武县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13


盐亭县社会救助帮扶中心

30

30


30


14


涪城区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15

自贡

荣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30

30


30


16


仁和区救助管理站

40

40


40


17


米易县社会救助中心

30

30


30


18


盐边县救助站

30

30


30


19


泸县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30

30


30


20

广元

旺苍县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21


朝天区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22

遂宁

大英县救助管理站

40

40


40


23


蓬溪县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24


射洪市社会救助中心

40

40


40


25


船山区社会救助中心

40

40


40


26

内江

市中区社会救助福利中心

30

30


30


27


东兴区救助站

30

30


30


28


隆昌市救助站

30

30


30


29


资中县救助站

30

30


30


30


威远县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31

乐山

沐川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32


夹江县救助服务站

30

30


30


33


犍为县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34

南充

蓬安县救助站

40

40


40


35

宜宾

叙州区社会福利服务中心

30

30


30


36


南溪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

30

30


30


37


长宁县社会福利和救助中心

30

30


30


38


筠连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30

30


30


39

广安

广安区救助管理站

30

30


30


40


岳池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

30

30


30


41


武胜县救助站

40

40


40


42


前锋区社会福利救助中心

30

30


30


43

达州

宣汉县救助站

40

40


40


44


大竹县救助站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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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渠县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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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40


46


通川区救助站

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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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达川区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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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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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万源市救助管理站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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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巴中

通江县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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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

彭山区救助管理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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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洪雅县救助管理服务站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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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52


青神县救助管理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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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资阳

乐至县救助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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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阿坝州

九寨沟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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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

康定市社会福利和救助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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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白玉县社会福利和救助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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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到位。该项目全省计划到位资金186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860万元,资金到位率100%。该项目由省财政拨付项目资金1860万元至项目实施19市州,资金下拨到位100%,资金到位全面、及时。

3.资金使用。目前,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资金共计支付1651.43万元,支付率88.79%。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符合预算相关规定。未发现将资金挪作他用,未发现违规操作,资金使用安全,使用绩效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救助能力提升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四川省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川民发〔2021〕104号)及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明确了市县两级民政部门是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的责任主体。各级主体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均按照救助管理机构建设标准和改造提升任务内容,结合了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改造任务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安排等,制定详细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推进台账(报市州民政局审定后实施),确保救助机构能力提升行动取得实效。

(二)项目管理情况。明确改造提升救助管理机构设施设备,是提高救助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项目的执行过程完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项目实施的每一步均严格按照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制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

(三)项目监管情况。加强了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联系制度,各市州均落实专人负责,具体抓好项目推进落实。市(州)民政局加强了工作统筹,加强了督促指导,对改造提升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了研究解决。省厅救助处每月都将全省56个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总、研判、督促,确保了项目稳步推进。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此次救助管理机构完成能力提升项目56个,均在受助人员求助接待、生活照料、活动场所、医疗服务、站内照护、护送返乡、后勤保障七个方面进行了不同侧重、不同程度的能力提升,全力优化了厨房餐饮、卫生防疫、特殊人员护理护送、视频监控、消防安全等设施设备配置,90%的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已经实施完成,仅剩个别站点正在实施项目收尾及验收申报、尾款拨付、车辆购置等工作。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项目资金拨付到位1651.43万元,待支付208.57万元(资金拨付申请已经报送当地财政部门,支付实施中),未发现违规现象,基本完成了项目拟定计划。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行动项目自评得分97分。

(二)项目效益情况。

该项目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100%,经费使用合规率100%,带动我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救助能力显著提升。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各地民政部门加强了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了民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安全高效。各地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项目推进和预算执行工作,亲自督促项目单位严格项目程序、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确保顺利完成各项绩效目标任务,促使项目社会效益日益凸显。项目的实施基本达到了预期目标,较好提升了我省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的综合救助能力,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合法权益,保障他们的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不断提升救助管理机构服务水平。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救助管理机构能力提升项目资金拨付周期过长,严重影响到部分市州项目实施进度;二是市州财政、民政对于此项工作前期沟通、研究、协调机制不畅,导致部分市州拟定方案中购置护送车辆等项目难以实施,后期调整方案耗时耗力,影响项目实施进度。

(三)相关建议。一是建议市州财政加强能力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保障,缩短资金拨付周期,确保项目实施按计划进度执行;二是建议市州民政和财政加强沟通协调,各实施单位拟定实施方案后同时报民政、财政备案,减少因政策把控不准导致的方案调整而影响项目进度。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五部分 附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