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四川省民政厅部门决算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日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1部分 部门概况
1、 部门职责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①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②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四川省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民政厅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纳入民政厅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四川省民政厅(本级)
2.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3.四川老年大学
4.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5.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6.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7.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8.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9.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10.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5840.8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56.25万元,增长10.5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基本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495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06.10万元,占60.9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66.18万元,占18.29%;事业收入4090.27万元,占16.39%;其他收入1095.80万元,占4.39%。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3、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561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9.90万元,占58.51%;项目支出10627.68万元,占41.4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363.9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5.25万元,增长2.80%。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基本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18.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7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21.07万元,增长10.94%。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类基本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18.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72万元,占1.87%;教育支出4044.86万元,占26.23%;科学技术支出47.10万元,占0.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3.57万元,占62.35%;卫生健康支出517.66万元,占3.36%;住房保障支出902.67万元,占5.8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万元,占0.0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5418.58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6.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支出决算为384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教育(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50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支出决算数为47.1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46.88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203.62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016.10万元,完成预算100 %。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52.4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4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658.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291.5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98.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58.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28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支出决算为440.8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2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41.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46.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579.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为32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80.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740.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240.8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9.2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度增加4.18万元,增长3.98%。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5.84万元,占96.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4万元,占3.15%。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5.8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增加0.98万元,增长0.93%。主要原因是购置公务用车,相应运行维护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9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1辆、金额17.95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2辆,金额0万元(2辆车属调拨划入相关单位)。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8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5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6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进行民政政策、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治理、救助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儿童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及边界勘定、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等调研、筛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度增加3.19万元,增长1276%。主要原因是疫情结束后当年公务接待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4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4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民政部、吉林省民政厅、甘肃省民政厅、浙江省民政厅、海南省民政厅、贵州省民政厅、山西省民政厅等来川调研学习2.10万元;第十九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上海代表团对口接待费0.18万元;接待青海省、重庆市老年大学、青岛市民政事务综合服务中心、雅安市、绵阳三台县老年大学等兄弟单位来四川老年大学考察学习、调研及办学交流等0.30万元;内江市民政局来省社服中心学习社会组织孵化培育项目0.1万元;民政厅公开选调招考和2023年单招考试等考务接待0.26万元;重庆市民政局及社会福利指导中心、山东省东营市市政协及民政局等考察学习0.38万元,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攀枝花学院康养学院等合作交流0.12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5.36万元。
%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1、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民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4.35万元,比2022年度增加292.38万元,增加40.50%。主要原因是2023年单独预算其他运转支出(食堂经费)和体检经费,疫情放开后因工作实际需要,增加了差旅费、培训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民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55.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1.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45.3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28.72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医疗设备、社会组织孵化培训项目、物业管理、公务用车购置及机动车保险、采购计算机、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87.0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3.2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5.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民政厅共有车辆28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4辆、其他用车1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用于机关后勤保障、职工交通、伤残人员救护等。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8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会工作专项经费、养老服务专项经费、社会组织管理专项经费、课题调研及标准制定专项经费、儿童工作专项经费、两项改革先进个人奖励、2023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设备购置经费、单位运转项目(其他)、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2022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继续实施-2022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大修专项资金、康复能力提升经费、上年结转—面向家庭的慢性病智能康复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究、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志翔班”补助经费项目、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项目、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国家助学金项目、办学能力提升建设项目、省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项目、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慈善救助项目、办公用房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四川老年大学能力提升经费、开展老年志愿服务专项经费、四川省老年网络教育栏目建设经费、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养老实训基地建设经费、购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项目、蜀养人才培英工程、养老服务监测大数据智能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培养等38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27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2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民政厅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民政厅等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民政厅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1分,绩效自评综述:我厅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改革精神,严格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
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36分,绩效自评综述:民政厅管理的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实现,建议把省级福彩公益金只作为预算来源,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相应并入民政事业、养老服务业各具体支持项目,不作为单独的项目管理,这既符合管理实际,也有利于发挥资金合力;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绩效自评得分95分,绩效自评综述:各地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上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应发尽发的原则,及时审核审批,及时发放资金,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通过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努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和经济负担;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绿色惠民殡葬资金)绩效自评得分为89.46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省级绿色惠民殡葬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有序推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明显;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原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绩效自评得分97.4分。绩效自评综述:对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由于近年来两类对象自然减员较多,客观上形成资金结余,但不影响整体工作效果。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含矽肺病)及遗属补助对象为据实结算,各相关地区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决算。总体来看,省级社会救助救济专项资金有力支撑全省相关对象补助工作,受助人员基本生活为有效改善。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为显著增强;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殡葬设施建设资金)自评得分88.7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省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有序推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明显;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1.51分,绩效自评综述: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地区严格遵循《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围绕试点工作任务,紧扣试点工作目标,规范资金管理,达到了预期目标;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绩效自评得分97.97分,绩效自评综述:绩效目标均实现,将举办全省儿童福利工作培训,解读《四川省未成年人(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指导基层按标准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建设;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得分90分,绩效自评综述: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有序推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明显。另外,中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等资金均已按照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自评相关要求完成自评。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1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销售辅具、医疗服务的收入,四川老年大学学费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房租收入、培训收入、利息收入等。
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反映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1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重大项目(款)重点研发计划(项):反映用于重点研发计划的有关经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出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康复辅具机构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3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3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民政厅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中包含二级预算单位10个: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四川老年大学、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晚霞报社为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2023年机构改革后,厅机关下设14个处(室):办公室(信访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社会救助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处、老龄工作处、养老服务与事业发展处、儿童保障处、慈善事业促进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职责和功能: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组织拟订全省行政区划优化设置建议方案,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全省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审核报批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确定、公布行政区划代码,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省地名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7.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省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3.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民政厅要推动老龄工作向主动应对和统筹协调转变,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强化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职能,协调有关部门和地方不断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待、宜居环境、社会参与等政策,增强政策制度的针对性、协调性、系统性。推动养老服务向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转变,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促进资源均衡配置,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走出一条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中国特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道路。强化基本民生保障,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聚焦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兜牢民生底线。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委社会工作部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有关基层治理、基层政权建设等职责划入省委社会工作部后,涉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民政厅协助做好工作。民政厅与省委社会工作部密切配合,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2)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3)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四川省行政区划图。
(三)人员概况
截至2023年末,民政厅部门及下属单位编制情况及年末实有人数情况:总编制533名,其中行政编制131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编制400名。年末实有人数375人,其中行政人员130人,事业人员240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管理。
%1、 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收入情况
民政厅2023年决算报表收入总计25840.87万元,其中:年初结转结余690.66万元,本年收入24958.35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91.86万元。
其中:2023年度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036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418.5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945.36万元。
(二)支出情况
民政厅2023年决算报表支出总计2561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89.90万元;项目支出10627.68万元。
其中: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2036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80.95万元(含一般公共财政拨款11980.95万元),项目支出8382.99万元(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37.62万元和政府性基金4945.36万元)。
(三)结余分配和结转结余情况
民政厅2023年决算结余分配20.4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2.84万元。
其中:2023年部门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
%1、 部门预算绩效分析
(1) 部门预算总体绩效分析
民政厅预算绩效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总体要求,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分层分类对接“全方位”和“全覆盖”要求。制定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川民发〔2021〕3号)及4个相关实施细则,对预算事情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编制、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都制定了管理措施。
1.履职效能。一是兜住兜准兜牢困难群众生活底线。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提高到740元/月、533元/月,实现“九连增”,有效保障409.7万城乡低保对象和43.7万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610余万低收入人口纳入动态监测,151.3万脱贫人口和23.4万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兜底保障,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全年发放“两项补贴”21.3亿元,惠及85.2万困难残疾人和106.9万重度残疾人。二是持续提升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推动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四川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设公办养老机构6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08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58个、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43个,提升改造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床位6250张;持续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31个,创新转型非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48个,支持47个县(市、区)完善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网络。实施的“明眸皓齿·正心立身”健康工程惠及896万未成年人;抓好社会事务管理,婚俗改革试点省级实验区实现市州全覆盖,为23.87万余名逝者家庭减免殡葬服务费用1.96亿余元。三是创新探索公益慈善助力共同富裕有效路径,出台《四川省公益慈善服务阵地建设指引》,推动1.45万个社工站点,丰富拓展为公益慈善服务阵地,服务群众超过2000万人次;支持首批37个县(市、区)、50个单位,开展慈善地域名片综合试点和慈善工作专项试点;全年销售福利彩票96.59亿元,同比增长23.51%,筹集公益金30.14亿元。
2.预算管理。民政厅将所有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非税收入、上级专项补助和其他收入以及上年结转结余等全部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统筹安排支出,实行预算统编,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加强“三公”经费、会议、培训、差旅、办节办展、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课题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事项的合理性、必要性审核,严控预算规模。严格执行财政厅关于预算管理相关规定,预算编制、绩效监测结果等经党组会审议后通报,督促预算单位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强化预算调整和结余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3.财务管理。民政厅制订财务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办法,非政府采购购买货物和服务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细化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接待费等报销流程,督查指导各直属单位建立完善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办法,,为财务管理质量,财务管理效能提供保障。民政厅内设规划财务处,在职人数9人,部门会计、机关会计、出纳、资产管理等工作专人专岗,下属事业单位内设财务科室或者明确专人担任财务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开展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咨询服务。定期向党组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加强会计监督,督促和提升机关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规范运行。
4.资产管理。民政厅制定《四川省民政厅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规财处作为民政厅固定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健全资产台账,实行一物一卡管理。年初编制资产配置计划表,严格执行配置标准。民政厅2023年度人均资产变化率-1.91%,小于2023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人均资产变化率6.88%和2023年省级财政收入增长率12%的参考值;连续两年均无闲置资产。以上两项指标符合绩效要求。办公家具超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0.34%、办公设备超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26.11%,小于2023年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分别为15.72%、40.45%;主要原因:一是民政厅机关按政策要求进行电子设备替换工作,并及时处置下账,现资产系统中电子设备为多近2年新购资产;二是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中省养老服务中心和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是近10年新成立单位,省民政干部学校在2015年进行校区搬迁而重新购置资产,所有办公家具年限均未达到15年的使用期限;三是民政厅直属事业单位省养老服务中心、省民政干部学校、老年大学、康复中心承办养老、教学、医院等职能职责,业务用途资产数量多,导致民政厅总资产数量增加。以上原因使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数量少,但资产总量多,导致民政厅超最低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低于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平均值。
5.采购管理。民政厅印发《四川省民政厅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川民发〔2022〕133号),规财处作为民政厅政府采购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指导和督促直属单位政府采购工作。年初编制政府采购计划表,参考《四川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3年版)》,做到应编尽编。四川省民政厅2023年度政府采购(含2022年结转项目)共75个项目,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共20个项目。2023年度政府采购执行率96.38%,符合绩效管理要求。
(2)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常年项目绩效分析。民政厅该类项目总数36个,涉及预算总金额8973.31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96.6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阶段(一次性)项目绩效分析。民政厅该类项目总数17个,涉及预算总金额2007.72万元,1-12月预算执行总体进度为86.75%,其中:预算结余率大于10%的项目共计1个。
1.项目决策。民政厅项目设立按规定履行评估论证、申报程序。入库项目严格按照财政厅相关要求,对出台的重大政策、新增的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年度预算增加500万元以上或者年度预算增幅达到20%(且增加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延续性部门预算阶段项目履行事前绩效评估,业务处室需根据处室职能职责及年度工作计划提出项目预算概况,填报预算编制报表,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至规财处;事业单位财务科室汇总单位预算情况并通过集体决策后报规财处,由规财处汇总四川省民政厅年度预算情况,报民政厅党组集体决策。
2.项目执行。民政厅所有部门预算项目实际列支内容与绩效目标设置的方向一致。在预算执行中,严格财政厅预算调剂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预算项目调整,本年度经财政厅批复的预算调整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川财社〔2023〕85号、132号)》。上述文件及时追减资金153.43万元,调剂使用资金265.87万元。部门2023年常年项目36个,一次性项目17个。其中: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常年项目数量35个(其中:民政干部学校1个结余率超过的项目不应列为结余率超过的原因是办学能力提升项目结余了84.96万元是政府采购事项,已结转到2024年继续使用)。预算结余率小于10%的一次性项目项目数量16个(其中:养老中心2个结余率超过的项目不应列超过的原因一是养老服务监测大数据智能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项目为科研类两年期项目,按照财政厅要求须与2024年资金配套完成中间件采购工作及其他项目收尾工作,资金已结转至2024年继续实施。二是养老实训基地建设经费已根据项目审计报告及财政批复审减项目资金,完成项目收尾,无需支付项目资金。)
3.目标实现。民政厅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53个部门预算项目、5个专项预算项目均设置了绩效目标。部门整体和每个部门预算项目及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均设置了总体目标、产出和效益指标,并细化到三级指标,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衡量。业务处室对项目预算执行的全过程负责,并按要求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分析、预算执行结果绩效自评,从自评结果看实现了年初制定的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3) 重点领域绩效分析
民政厅2023年重点领域绩效分析仅涉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相关绩效分析已在“部门预算绩效分析——资产管理、采购管理”中阐述。
(四)绩效结果应用情况
民政厅把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体现在预算管理全过程,收到财政厅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文件后,我们及时召集各事业单位及时部署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各单位认真开展自评,按时报送自评报告,确保绩效自评取得实效。
1.内部应用情况。民政厅将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绩效自评纳入考核体系,并开展重点绩效抽评工作,将重点抽评结果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建立了预算分配与绩效挂钩的机制。
2.自评公开情况。民政厅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公开,绩效自评随决算同步公开,均在民政厅官网进行公开。
3.问题整改情况。民政厅根据绩效管理结果反馈,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4.结果应用反馈情况。民政厅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了绩效自评结果,并把重点抽评结果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1、 评价结论及建议
(1) 评价结论。
民政厅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开展2024年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自评,通过采取业务培训、座谈询问、资料核查、对比分析等方式方法,按照2024年度财政厅省级部门预算绩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表逐项自评,力求评价依据充分,评价结果客观、准确、符合实际。部门自评满分100分,自评得分96.51分。
1.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自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反映,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取得了明显效果。
2.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绩效评价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挂钩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绩效较差的,从严把握,以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3.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了评价结果的反馈工作,如针对民政厅部分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建立了定期通报机制、约谈项目单位,共同商量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1.需提升绩效评估和绩效目标编制质量。绩效评估是绩效管理的起点,民政厅对评估事项筛选、评估标准制定、评估专家库设立、评估过程管理、评估结果应用等需持续跟进。绩效目标编制时,还存在绩效目标简单粗放、量化不精准、指标间不匹配等问题。
2.需扎实开展绩效监测和绩效自评。绩效目标监测时,还存在目标正负偏离值过大、目标调整不及时、缺乏加快执行进度的措施等;绩效自评时,还存在自评指标体系不完整、不碰真逗硬揭示问题、缺乏跟进自评整改落实等。
3.需持续改进绩效结果应用。绩效结果应用时,还存在应用规则不完善、政策调整不及时、资金分配挂钩不紧密等。绩效评价结果还只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上,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机结合还不够。
(三)改进建议。
民政厅将牢固树立“讲绩效、有绩效、比绩效、用绩效、优绩效”的管理理念,持续加强绩效目标设定、监控、评价、结果运用等全流程管理;按照民政“政策、对象、项目、资金”一体化管理思路,切实做好部门联动、上下协作、处室互补、多向借力,形成民政预算绩效管理合力。
1.完善资金和绩效目标同步编制机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原则,在编制资金预算时,同步编制绩效目标。要真实完整开展事情绩效评估,把好预算资金编列“入口关”;完善民政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提高民政对象保障精准度,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和“应退早退”,确保业务数据、“一卡通”数据、统计台卡数据不出现大的偏差和绩效目标准确;绩效指标要落实到“建设面积”、“购置设备台套”、“完工时间”、“验收合格率”、“预期入住率”、“服务人次”等可考核的量化指标上来,为开展绩效监测和自评提供依据。
2.完善绩效目标监测和动态调整机制。绩效目标监测和动态调整是如期实现绩效目标的有效手段,要杜绝绩效目标正负值偏离过大。一是管理信息平台监测。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监测要充分利用预算“一体化”平台,按时、准确、完整填报监测信息,合理利用预算调剂时间窗口,及时调整绩效目标;专项资金管理处室要充分利用“四川省民政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平台”,及时整理、分析、调度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实现情况,以便于有力有据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各类监督检查监测。要充分整合利用巡视巡察、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综合评估、专项整治等监督检查结果,打出预算执行监测“组合拳”。
3.完善绩效自评质量提升机制。高质量的绩效自评报告能如实、完整反应预算资金管理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方向。一是提升绩效自评真实性。不能简单汇总单位(地方)报送的绩效自评报告,要合理利用绩效监测手段和日常掌握的监测结果,真实反应绩效目标实现情况,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明确努力方向。二是扎实推进绩效自评整改。自评报告既不能“高高挂起”,也不能“躺平睡觉”,要归类整理绩效自评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规定整改时限、报送整改结果,形成良性循环机制。三是做好绩效自评公开。部门(单位)绩效自评和专项绩效自评报告都要在门户网站公开,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促进各类资金规范安全,不断提升绩效自评公信度。
4.完善绩效结果多维度应用机制。绩效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闭环中的关键环节,只有把结果应用起来,才能反向促进其他环节。一是在专项资金切块中加强结果应用。规财处要在预算资金总额度切块中根据人大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财政厅重点抽评等情况,提出预算资金切块建议方案报厅党组审议。二是在专项资金分配中加强结果应用。各业务处室提出专项资金分配方案时,要专项说明绩效结果应用情况,要杜绝管好管坏一个样;规财处将把结果应用“有没有”、是否准确完整等,作为业务处室分配方案的重点审核内容之一。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377152-社会工作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围绕推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评审产生一批高级社会工作师,遴选培养一批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全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梯队建设;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援派机构给予资金支持,提升国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专业社会工作水平。 |
支持省内2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我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2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民政事业单位,助力本土社会工作发展。对择优选拔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开展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严密组织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成功评审产生高级社会工作师8名,促进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梯队建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一是支持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计划”,支持省内2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一对一牵手帮扶我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25家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或民政事业单位,扶持发展了本土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培养了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助力了本土社会工作发展。 二是支持实施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培养。通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等方式择优选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培养对象,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对培养对象进行集中培训和跟踪培养,提升了社会工作服务、管理和教育研究能力。 三是支持实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严密组织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等工作,成功评审产生高级社会工作师8名,促进了全省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梯队建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93.00 |
91.09 |
91.0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93.00 |
91.09 |
91.0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参与“牵手计划”的援派机构数量 |
= |
25 |
个 |
25 |
10 |
10 |
|
||
每家“牵手计划”援派机构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 |
≥ |
2 |
人 |
2 |
10 |
10 |
|
||||
遴选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 |
≥ |
25 |
人 |
28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获评的高级社会工作师/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格率 |
≥ |
95 |
% |
100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各项目及时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每个“牵手计划”受援县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增加 |
≥ |
3 |
人 |
3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参与评审的高级社会工作师和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申报人员满意度度 |
≥ |
90 |
% |
10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绩效目标全面完成,及时调整预算,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杰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377177-养老服务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组织举办养老服务业暨养老产业博览会等活动,推动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大力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不断提高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成功举办老博会,敬老孝亲社会氛围浓厚,老年人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提高。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6月29-7月3日在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成功举办。本届老博会主题为“蜀适养老•乐享天府”,展览规划总面积达到2.4万平方米,设置七大展区,超过110家涉老品牌企业参展,上万款养老产品养老产品缤纷亮相,会期举办第二届中国四川康复辅具器具博览会、天府养老论坛、养老产业发展高峰论坛、养老供需联动推介大会、“养老面对面”专家访谈、首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展演等活动,为广大老年朋友和养老相关企业提供了交流平台与展示机会,全面助推四川乃至西部养老服务业及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78.60 |
376.10 |
375.70 |
99.89% |
10 |
9.9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78.60 |
376.10 |
375.70 |
99.89%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举办中国(四川)国际养老暨养老产业服务业博览会 |
= |
1 |
次 |
1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任务及时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定性 |
高中低 |
|
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应对人口老龄化能力提高 |
30 |
30 |
|
||
合计 |
100 |
99.99 |
|
||||||||
评价结论 |
全面完成绩效目标,预算略有结余,自评得分99.99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陈磊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4850473-社会组织管理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对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按500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对社会组织党组织按3000元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
全面完成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一次性补助发放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社管局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名单,由规财处完成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6.10 |
56.10 |
56.1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56.10 |
56.10 |
56.1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给予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一次性补助的个数 |
= |
45 |
个 |
45 |
20 |
20 |
|
||
给予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补助的个数 |
= |
112 |
个 |
112 |
20 |
2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限 |
≤ |
12 |
月 |
12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性 |
定性 |
显著提升 |
|
显著提升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完善社会组织管理长效机制 |
定性 |
逐步完善 |
|
逐步完善 |
15 |
1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及时完成新建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发放,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戴静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4850725-课题调研及标准制定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围绕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理论、重大政策、重点工作和难点问题,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征集意见、广泛调研、座谈论证等方式,开展民政发展规划、法律法规、政策制度、标准体系、决策管理等方面的课题研究和标准化制定,形成调研成果和标准化草案,力争发布省级标准,不断推动民政政策法规制度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 |
2023年,民政厅重大课题、标准制定项目相关任务已全部按时高效完成,调研课题报告已通过结项评审,3项地方标准(报批稿)已报送省标准委员会审查,其中《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类别与代码编制规范》已发布实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民政厅重大课题、地方标准制定相关任务已全部按时高效完成。一是精心谋划选题,聚焦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聚焦民政事业发展需要,谋划确定重大课题、地方标准,涉及社会组织、救助、地名、养老等重点民政业务领域。二是高效推进研究,按照相关制度规定,确定具备较强专业性的第三方机构承接课题、标准研究任务,并及时跟踪进展,开展中期评估、结项评审会议,确保相关课题、标准研究成果符合研究要求、达到预期目标。三是加快成果转化。根据形成的高质量课题研究报告,及时推动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按程序推动地方标准发布,为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92.00 |
91.49 |
91.4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92.00 |
91.49 |
91.4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调研报告及标准草案采纳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形成标准草案数 |
≥ |
3 |
个 |
3 |
10 |
10 |
|
||||
形成调研报告个数 |
≥ |
6 |
个 |
6 |
10 |
10 |
|
||||
开展全省实地调研次数 |
≥ |
20 |
次 |
2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每个调研报告中针对调研事项,提出我省民政事业发展的创新政策或举措 |
≥ |
2 |
条 |
2 |
5 |
5 |
|
|||
标准草案符合省级标准编写规范,达到送审标准 |
≥ |
3 |
个 |
3 |
5 |
5 |
|
||||
调研报告符合调研方案要求并通过专家组评审 |
≥ |
6 |
个 |
6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调研成果、标准转化成民政事业高质量 |
≥ |
3 |
个 |
3 |
10 |
10 |
|
||
调研报告、标准可利用时长 |
≥ |
3 |
年 |
3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调研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全面完成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垚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7631412-儿童工作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一是采用城市公共交通,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二是组织开展“最美儿童督导员”“最美儿童主任”“优秀孤残儿童护理员”“优秀未成人护航者”“两美两优”评选活动。 |
组织开展了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相关知识;组织开展了全省“优秀儿童督导员”“优秀儿童主任”“优秀孤残儿童护理员”“优秀未成年人护航者”评选活动。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1)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举行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以“未你而来 护航回家”为主题,在成都市三环内打造主题公交线路,通过公交车座椅靠背和扶手广告,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知识;打造地铁2号线主题列车,在地铁内部车顶、地面、车门贴、车头车尾、大小连接、看板、车身内侧等设置未成年人保护公益广告,在地铁LED屏幕滚动播放未成年人保护宣传视频。主题公交和主题列车均持续运营1个月。(2)全省“优秀儿童督导员”“优秀儿童主任”“优秀孤残儿童护理员”“优秀未成年人护航者”评选活动。搭建网上投票平台,投票结果作为评选重要参考,累计参与100余万人次。举行全省“优秀儿童督导员”“优秀儿童主任”“优秀孤残儿童护理员”“优秀未成年人护航者”颁奖典礼,“四优”获奖人员、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代表、各市(州)民政局及儿童福利机构相关负责人、爱心企业及社会组织代表共360余人现场参加活动;同步开展网络视频和图片直播,累计在线观看50余万人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97.00 |
96.85 |
96.85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97.00 |
96.85 |
96.85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宣传时间总计 |
≥ |
20 |
天 |
20 |
10 |
10 |
|
||
宣传使用公交车辆数 |
≥ |
280 |
辆 |
280 |
10 |
10 |
|
||||
表扬对象数 |
≥ |
80 |
个 |
8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利用公交、地铁宣传覆盖路线 |
≥ |
4 |
条 |
4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表扬评选活动如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宣传计划如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接受过宣传服务的未成年人政策知晓率 |
≥ |
85 |
% |
85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 |
定性 |
明显提升 |
|
明显提升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宣传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0 |
5 |
5 |
|
||
参与表扬评选活动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100 |
5 |
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完成2023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完成“四优”评选,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万勇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7631823-两项改革先进个人奖励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四川省贯彻<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委﹝2019﹞28号)规定,奖励金标准为5000元/人,本次表彰先进个人为200人,故发放奖励金为100万元。合计100万元。 |
完成两项改革先进个人表彰金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贯彻〈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实施细则》《四川省贯彻<生活困难表彰奖励获得者帮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委﹝2019﹞28号)规定,由政权处提供表彰名单,规财处完成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0 |
100.00 |
10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对授予“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个人”称号发放奖励金人数 |
≥ |
200 |
人 |
200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任务按时完成率 |
≥ |
95 |
% |
95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以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 |
定性 |
效果显著 |
|
效果显著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对授予“四川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先进个人”称号的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及时完成表彰金发放,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张洋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9623782-2023年市场监管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出台省级地方标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农村互助养老管理与服务规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规范》 |
根据市场监管专项资金拨付情况,民政厅共推进发布省级地方标准4项,涉及资金预算16万,实际执行16万。目前,《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规范》《农村互助养老管理与服务规范》《农村日间照料中心管理与服务规范》《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规范》4项标准已在全省民政系统贯彻使用。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民政厅共推进发布省级地方标准4项,相关任务已全部按时高效完成。一是精心谋划项目,聚焦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聚焦群众急难愁盼、聚焦民政事业发展需要,谋划起草4项地方标准并报送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审查。二是按程序推进发布,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厅机关相关处室指导第三方承接机构,配合省标准化主管部门完成审查、批准、发布等环节相关工作。三是加强宣贯实施。4项地方标准发布后,相关业务处室及时组织基层民政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标准,推动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分场景抓好社会救助服务线上线下办理机制建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16.00 |
16.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6.00 |
16.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出台地方标准 |
= |
4 |
个 |
4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民政标准化体系持续完善 |
定性 |
优良中差 |
|
民政标准化体系进一步完善 |
40 |
4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全面完成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李垚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Y000007696195-设备购置经费310001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严格落实资产报废报损要求,结合资产配置要求,进行设备购置并积极使用 |
严格按照资产配置、报废报损要求,完成资产设备购置。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完成资产配置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13 |
2.13 |
2.12 |
99.43% |
10 |
9.94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13 |
2.13 |
2.12 |
99.43%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设备数量 |
≥ |
5 |
台(套) |
5 |
10 |
10 |
|
||
政府采购率 |
≥ |
4 |
% |
4 |
15 |
15 |
|
||||
质量指标 |
设备故障率 |
≤ |
3 |
% |
3 |
10 |
10 |
|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94 |
|
||||||||
评价结论 |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要求完成资产配置工作,略有结余,自评得分99.94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陈慧琳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Y000007935481-单位运转项目(其他)310001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一是着力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提高婚姻、收养登记证件保障率;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对福彩公益金进行抽审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资产报废报损要求,结合资产配置要求,进行设备购置并积极使用;四是合理使用信息系统,及时处理系统故障,保障厅机关系统运行;五是保障驻厅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执纪问责(监督调查处置)工作正常开展。 |
完成婚姻登记、纪检监察保障等日常运转保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各处室根据业务需求开展工作,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243.13 |
1,148.08 |
1,101.50 |
95.94% |
10 |
9.59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243.13 |
1,148.08 |
1,101.50 |
95.94%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印制公墓证数量 |
≥ |
190 |
套 |
200 |
5 |
5 |
|
||
印制婚姻登记证件对数 |
≥ |
950000 |
对 |
950000 |
5 |
5 |
|
||||
印制火化证明数量 |
≥ |
237500 |
张 |
2400000 |
5 |
5 |
|
||||
评估社会组织数量 |
≥ |
85 |
% |
85 |
5 |
5 |
|
||||
质量指标 |
问题线索初核及谈话函询率 |
≥ |
60 |
% |
60 |
5 |
5 |
|
|||
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格率 |
≥ |
96 |
% |
96 |
5 |
5 |
|
||||
试点单位开展绩效评价覆盖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办案人员被投诉次数 |
≤ |
3 |
次 |
0 |
5 |
5 |
|
||||
问题线索处置率 |
≥ |
90 |
% |
90 |
5 |
5 |
|
||||
各信息系统、设备故障次数 |
≤ |
3 |
次 |
2 |
5 |
5 |
|
||||
省级社会组织离任审计保障率 |
≥ |
85 |
% |
85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各项任务及时完成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工作事业发展有力推动 |
定性 |
有力推动 |
|
有力推动 |
5 |
5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意识 |
定性 |
显著增加 |
|
显著增加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推动法治民政工作可持续发展 |
定性 |
逐步提高 |
|
逐步提高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婚姻登记、殡葬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
||
招聘单位满意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合计 |
100 |
99.59 |
|
||||||||
评价结论 |
全面完成厅机关运转保障任务,预算略有结余,自评得分99.59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陈慧琳 |
财务负责人:郭颋 |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4T000011171587-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310001)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省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下达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奖励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
完成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安全生产奖励发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完成安全生产奖励发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5.00 |
5.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5.00 |
5.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奖励给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单位 |
≥ |
17 |
个(台、套、件、辆) |
17 |
30 |
30 |
|
||
质量指标 |
提升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
定性 |
稳步提升 |
|
得到提升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率逐步下降,降低经济损失 |
定性 |
发生率降低,降低经济损失 |
|
事故率降低 |
20 |
20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健全责任体系,推进依法治理,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安全预防,强化基础建设,防范事故发生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及时发放安全生产奖励金,预算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0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刘怡 |
财务负责人:84423001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7255979-2022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接待大厅、办公用房维修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保障厅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 |
接待大厅、办公用房维修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保障厅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项目于2022年完成政府采购开始实施,2023年完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接待大厅、办公用房维修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保障厅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项目于2022年完成政府采购开始实施,2023年完成。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38.69 |
138.69 |
137.52 |
99.15%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38.69 |
138.69 |
137.52 |
99.15%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6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厅机关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接待大厅、办公用房维修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
≤ |
138.69 |
万 |
137.52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中心严格按照下达的财政预算指标和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立项批复函的要求,将项目总投控制在批复资金以内,并根据计划内容,精准控制各分项目的控制数,严格控制项目的实施成本。项目于2023年完成后,极大的改善了婚姻接待大厅及相关办公用房的办公环境,确保相关的消防系统正常使用,完成了既定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8810308-继续实施-2022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完成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二类费用的支出 |
完成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二类费用的支出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用于支付2022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项目管理、监理、审计等二类服务费用,按时按质支付完成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19 |
3.14 |
3.14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19 |
3.14 |
3.14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二类费用的支出时间 |
≤ |
6 |
月 |
6 |
50 |
5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完成二类费用的支出金额 |
≤ |
4.19 |
万元 |
3.14 |
40 |
4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按时完成了2022年省直机关办公用房维修专项项目管理、监理、审计等二类服务费用支付,保障了项目工程按质完成。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9518180-2023年度省直机关公务用车大修专项资金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按时按质完成公务车大修,保障厅机关公务车运行任务 |
资金下达后精心组织公务用车大修,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内容。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资金下达后中心精心组织公务用车大修,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内容,确保项目工作质量。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8.20 |
8.2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8.20 |
8.2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公务车大修时间 |
≤ |
12 |
月 |
11 |
40 |
40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车辆大修后是否能够正常保障公务出行 |
定性 |
好 |
|
好 |
40 |
4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公务用车大修后出行保障使用单位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2023年机关服务中心中心精心组织公务用车大修,按质按量完成项目实施内容,确保项目工作质量,实现了公务用车运行保障无安全事故,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公务用车保障工作任务。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373995-康复能力提升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目标一:按照“做强做大康复医院,做精做细辅具产业”的指导思想,实施二甲专科医院创建能力提升,对信息系统进行建设,提升安全能力,购置创建二甲专科医院所需专用设备和部分办公设备,对住院部病区、假肢训练室等地点进行升级改造,进行导视系统安装,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患者满意度,树立中心在行业的影响力。 目标二:为提升四川省康复辅具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为省内康复辅具质量兜底。在建设辅具质检中心基础上,对其进行进一步孵化,继续提供场地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医疗器械CMA资质认证。 目标三:根据《四川省水利厅 四川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的通知》(川水函[2022]356号),我单位在2023年度完成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
通过对信息系统进行建设,提升安全能力,购置创建二甲专科医院所需专用设备和部分办公设备,对住院部病区、假肢训练室等地点进行升级改造,导视系统安装,实施二甲专科医院创建能力提升,提高管理效率,提升患者满意度,树立中心在行业的影响力。对辅具质检中心进行进一步孵化,继续提供场地相关基础设施,配套相关设施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完成医疗器械CMA资质认证。完成2023年度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网络安全、双电源、消防设施、应急电源等安全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成功创建节水性单位。建成医院信息管理系统病案NCIS接口、工伤线上结算接口、三流合一平台接口及相关运维,满足卫健、医保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购置医疗设备器械69件、办公设备35件,改造住院部病区、污水排放设施、假肢户外训练室等区域约1100㎡,并配套导视系统约100项。通过对单位的安全能力提升、设施设备配置、场地升级改造,较大程度的提升单位服务患者的能力,为病人提供了舒适的就医环境。继续孵化质检中心,租赁场地723.02㎡,补充实验室设施14项,检测范围扩展到28个产品、205个检测项。通过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检测检验资质认定评定,获取了康复辅具及医疗器械质量检测资质,为西南片区康复辅具质量做好了兜底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10.00 |
508.32 |
502.92 |
98.94% |
10 |
9.89 |
1.预算执行率 >90%; 2.剩余项目资金年终财政收回。 |
|||
其中:财政资金 |
510.00 |
508.32 |
502.92 |
98.94%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内外部辅具检测服务 |
≥ |
15 |
次 |
17 |
3 |
3 |
|
|
辅具质检学习培训 |
≥ |
2 |
次 |
4 |
3 |
3 |
|
|||
完成跨平台(系统)软件接口数量 |
≥ |
5 |
个 |
5 |
3 |
3 |
|
|||
医疗专用设备、办公设备购置数量 |
= |
104 |
台/套 |
104 |
3 |
3 |
|
|||
假肢训练室改造面积 |
≥ |
400 |
平方米 |
400 |
3 |
3 |
|
|||
采购应急电源数量 |
= |
1 |
套 |
1 |
3 |
3 |
|
|||
质检中心场地租赁面积 |
= |
723.02 |
平方米 |
723.02 |
3 |
3 |
|
|||
系统运维时间 |
≥ |
1 |
年 |
1 |
3 |
3 |
|
|||
质量指标 |
节水单位创建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设备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3 |
3 |
|
|||
双电源配电设施预实验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网络攻防演练扣分项 |
≤ |
2 |
个 |
0 |
2 |
2 |
|
|||
辅具质检学习培训人次 |
≥ |
20 |
人 |
26 |
2 |
2 |
|
|||
改造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3 |
3 |
|
|||
时效指标 |
质检中心完成医疗器械CMA资质认证 |
≤ |
1 |
年 |
1 |
1 |
1 |
|
||
跨平台(系统)接口完成时间 |
≤ |
2 |
月 |
2 |
2 |
2 |
|
|||
设备采购完成时间 |
≤ |
10 |
月 |
10 |
2 |
2 |
|
|||
支付及时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病床使用率较上年增加 |
≥ |
20 |
% |
96.98 |
3 |
3 |
|
|
系统正常运行率 |
≥ |
95 |
% |
100 |
4 |
4 |
|
|||
设施设备利用率 |
= |
100 |
% |
100 |
4 |
4 |
|
|||
四川省康复辅具质量检测能力范围覆盖率 |
≥ |
80 |
% |
80 |
3 |
3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系统使用年限 |
≥ |
3 |
年 |
3 |
3 |
3 |
|
||
设施投入使用时间 |
≥ |
3 |
年 |
3 |
3 |
3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住院部病区病人满意度 |
≥ |
95 |
% |
96.4 |
5 |
5 |
|
|
职工满意度 |
≥ |
95 |
%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办公设备购置成本 |
≤ |
14.1 |
万元 |
13.31 |
2 |
2 |
|
|
住院部、假肢训练室升级改造成本 |
≤ |
68 |
万元 |
65.76 |
2 |
2 |
|
|||
导视系统规范化建设成本 |
≤ |
44.82 |
万元 |
44.39 |
2 |
2 |
|
|||
安全能力提升成本 |
≤ |
56.73 |
万元 |
56.31 |
2 |
2 |
|
|||
质检中心项目孵化成本 |
≤ |
57.72 |
万元 |
42.35 |
2 |
2 |
|
|||
医疗设备购置成本 |
≤ |
229.63 |
万元 |
228.59 |
2 |
2 |
|
|||
跨平台(系统)软件接口采购及运维成本 |
≤ |
25 |
万元 |
24.88 |
2 |
2 |
|
|||
节水升级改造成本 |
≤ |
14 |
万元 |
13.73 |
1 |
1 |
|
|||
合计 |
100 |
99.89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99.89分,通过调整改造场地设施、购置相关设备、开展信息化建设、持续发展康复辅具质检中心作用等工作,打破发展瓶颈,进一步扩大知名度,提升整体形象,提高康复水平,促进民众对康复辅具的认识、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受益群体满意度、树立中心在行业的影响力。 |
|||||||||
存在问题 |
部分绩效指标值设置不够严谨,出现跨度较大的现象。 |
|||||||||
改进措施 |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在设置绩效指标值时更严谨、更注重合理性。 |
|||||||||
项目负责人:申瑜琪 |
财务负责人:申瑜琪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4998396-上年结转—面向家庭的慢性病智能康复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究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完成一篇论文,项目结题审计验收。 |
项目从面向家庭的慢性病智能康复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究及示范应用出发,结合专业医学知识,针对居民医疗健康数据规模小、分散性强等特点,构建了“家庭-社区-医5院”多级康复服务体系的之智能康复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建设了院内院外一体的治疗数据链,整合了医院的医疗资源。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聚焦如何针对大规模健康医疗数据构建基于数字孪生的健康基础云平台这一科学问题,围绕居民健康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可视化,医疗资源合理调度以及慢性病、残疾/失能者病情诊治等需求,完成搭建面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健康基础云平台系统架构。2021-04-01至 2021-09-30任务一:面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基础云平台系统架构设计方案;搭建面向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健康基础云平台;任务二:多领域多尺度的环境融合建模方法。 2021-10-01至2022-03-31任务三:基于动态规划的医疗资源调度模型;任务四:针对慢性病、残疾/失能者相关疾病的知识融合与动态推理方法,形成慢性病、残疾/失能者相关疾病的知识图谱。2022-04-01至2022-09-30完成基于数字孪生模型下的家庭健康监测开展远程关怀、居家康复和社区服务等健康管理服务。2022-10-01至2023-03-31满足医养结合单位和意向开展健康、养老服务的服务机构需求;建立示范应用家庭不少于15个,促进健康管理和健康社区等服务产业市场的发展。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59 |
0.59 |
0.59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 >90%; 2.无预算调整。 |
|||
其中:财政资金 |
0.59 |
0.59 |
0.59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论文 |
= |
1 |
篇 |
1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0 |
月 |
10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患者感受 |
≥ |
95 |
% |
95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验收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经过对面向家庭的慢性病智能康复评估与辅助决策系统研究及示范应用的实施,取得了以下创新性成果:1、针对慢性病、残疾/失能者相关疾病的大规模知识处理与推理;2、基于健康大数据的数字健康家庭评估及干预体系;3、基于可管可控的异构数据交互融合开展多形态模式结合的服务模式创新。项目重点打造的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家庭服务-家庭医生-医院在院病人管理的数字健康的连续性闭环家庭服务平台,将支撑中国数字健康服务领域的大规模产业化发展、产业链内部的分工整合以及产业之间的跨界融合。 |
|||||||||
存在问题 |
项目实施过程中论文产出指标较晚。 |
|||||||||
改进措施 |
临床研究类项目,项目组需提前准备论文相应素材,数据整理完成后,第一时间与期刊对接,提交论文稿件。 |
|||||||||
项目负责人:李文江(张强) |
财务负责人:申瑜琪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9796167-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及时足额发放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省级资金补助 |
2023年7月将6.01万元省级补助资金足额发放至41名人员。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向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报送过审的《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情况对账表》,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个人账户,确保了专款专用,切实做好了医务人员关心关爱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6.01 |
6.01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 >90%; 2.无预算调整。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6.01 |
6.01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放人数 |
= |
41 |
人次 |
41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限 |
≤ |
1 |
月 |
1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医护人员归属感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医务人员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41名职工补助资金下达后及时、足额发放,资金专款专用,职工满意度较高。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曾雨 |
财务负责人:申瑜琪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1T000000184901-“志翔班”补助经费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目标一:对经济困难的学生从吃、穿、住、行、医、学、用等方面进行全面资助,保障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控制辍学率,提高毕业学生的高考录取率,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 目标二:按时完成志翔生新生的认定工作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志翔生认定准确率100%。 |
从吃、穿、住、行、医、学、用等方面对困难学生进行全面资助,保障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控制辍学率,提高毕业学生的高考录取率,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按时完成志翔生新生的认定工作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志翔生认定准确率100%。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从吃、穿、住、行、医、学、用等方面对困难学生进行全面资助,保障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控制辍学率,提高毕业学生的高考录取率,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按时完成志翔生新生的认定工作和档案归档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612.00 |
612.00 |
612.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612.00 |
612.00 |
612.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采购新生校服套数 |
≥ |
450 |
套 |
450 |
6 |
6 |
|
|
采购床上用品套数 |
≥ |
450 |
套 |
460 |
6 |
6 |
|
|||
补助志翔生年均人数 |
≥ |
1300 |
人 |
1310 |
13 |
13 |
|
|||
质量指标 |
志翔生认定准确率 |
≥ |
100 |
% |
100 |
12 |
12 |
|
||
时效指标 |
生活补助费发放及时性 |
≤ |
12 |
月 |
12 |
7 |
7 |
|
||
完成志翔生新生档案建档时间 |
≤ |
11 |
月 |
10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毕业生参加高考录取率 |
≥ |
80 |
% |
99 |
6 |
6 |
|
|
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 |
定性 |
优 |
|
优 |
8 |
8 |
|
|||
改善学生生活质量 |
定性 |
优 |
|
优 |
8 |
8 |
|
|||
在校生辍学率 |
≤ |
7 |
% |
0 |
6 |
6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志翔学生满意度 |
≥ |
95 |
% |
96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从吃、穿、住、行、医、学、用等方面对困难学生进行全面资助,保障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控制辍学率,提高毕业学生的高考录取率,增强其就业创业能力。按时完成志翔生新生的认定工作和档案归档工作,确保志翔生认定准确率100%。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万凤军 |
财务负责人:郭玲君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246475-职业教育专业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依据“三名工程”建设方案和学校专业建设需求,学校2023年需建设民政服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室各1个,购置新能源实训车辆2辆,可视化教学设备3套,并开展专业建设、竞赛培训咨询服务等,打造优质专业教学资源,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学校办学水平,提升学生的就业能力。 |
2023年建设民政服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室各1个,购置新能源实训车辆2辆,可视化教学设备3套,并开展专业建设、竞赛培训咨询服务等,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了学生的就业能力。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建设民政服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室各1个,购置新能源实训车辆2辆,可视化教学设备3套,并开展专业建设、竞赛培训咨询服务等。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50.00 |
350.00 |
339.18 |
96.91% |
10 |
9.7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350.00 |
350.00 |
339.18 |
96.91%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室 |
≥ |
1 |
个 |
1 |
8 |
8 |
|
|
建设民政服务专业实训室 |
≥ |
1 |
个 |
1 |
8 |
8 |
|
|||
购置新能源实训车辆 |
≥ |
2 |
辆 |
2 |
8 |
8 |
|
|||
购置可视化教学设备 |
≥ |
3 |
套 |
3 |
8 |
8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竣工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学生就业能力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高学校办学水平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0 |
% |
96 |
8 |
8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可视化教学设备每套成本 |
≤ |
4.2 |
万元 |
4.2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7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99.7分,2023年建设民政服务专业、电子商务专业实训室各1个,购置新能源实训车辆2辆,可视化教学设备3套,并开展专业建设、竞赛培训咨询服务等,进一步提高了学校办学水平,提升了学生的就业能力。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刘佳 |
财务负责人:郭玲君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4883342-职业培训鉴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案》和《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级政府和社会应加大职业教育投入,进一步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学校2023将用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改善学校专业实训条件,改造酒店管理专业、烹饪专业实训场地,升级校园监控,更新交通车,全面提升专业教学实训水平,加强校园安全管理。 |
学校2023用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改善了学校专业实训条件,完成了改造酒店管理专业、烹饪专业实训场地,升级校园监控,更新了交通车,全面提升了专业教学实训水平,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用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改善了学校专业实训条件,改造了酒店管理专业、烹饪专业实训场地,升级校园监控,更新了交通车。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98.01 |
398.01 |
368.76 |
92.65% |
10 |
9.3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398.01 |
398.01 |
368.76 |
92.65%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更新交通车 |
= |
1 |
辆 |
1 |
8 |
8 |
|
|
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场地改造面积 |
= |
2308 |
平米 |
2308 |
10 |
10 |
|
|||
监控升级改造 |
= |
126 |
路 |
126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6 |
6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校园安全水平 |
定性 |
优 |
|
优 |
6 |
6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改善学校专业实训条件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提升专业教学实训水平 |
定性 |
优 |
|
优 |
6 |
6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酒店管理专业实训场地改造成本 |
≤ |
309.2 |
万元 |
309.2 |
10 |
10 |
|
|
更新交通车成本 |
≤ |
49.6 |
万元 |
49.6 |
6 |
6 |
|
|||
合计 |
100 |
99.3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99.3分,学校2023用省慈善总会捐赠资金改善了学校专业实训条件,完成了改造酒店管理专业、烹饪专业实训场地,升级校园监控,更新了交通车,全面提升了专业教学实训水平,加强了校园安全管理。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林晓忠 |
财务负责人:郭玲君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6583861-国家助学金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和人社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民办中职教育发展,切实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学校通过学生申请审核,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规范有序操作,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
学校通过学生申请审核,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规范有序操作,每月按时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加快了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促进了民办中职教育发展,切实解决了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学校通过学生申请审核,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规范有序操作,每月按时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00 |
241.56 |
241.56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41.56 |
241.56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国家奖学金发放人数 |
≥ |
2 |
人 |
2 |
10 |
10 |
|
|
补助高一年级学生年均人数 |
≥ |
700 |
人 |
720 |
7 |
7 |
|
|||
补助高二年级学生年均人数 |
≥ |
680 |
人 |
694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补助费发放及时性 |
≤ |
12 |
月 |
12 |
15 |
1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在校生辍学率 |
≤ |
7 |
% |
0 |
13 |
13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资助学生满意度 |
≥ |
90 |
% |
96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国家助学金月均标准 |
= |
200 |
元/月 |
200 |
15 |
1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学校通过学生申请审核,及时掌握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档案,规范有序操作,每月按时发放国家助学金,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学生手中。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张磊 |
财务负责人:郭玲君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7808029-办学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教育部《教育信息化 2.0 行动计划》(教技〔2018〕6号)、教育部等九部委印发《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2023年需新建校园管理系统1套,教学机房2间,水控电控系统2套,改造校园消防系统,购置储物柜250个、课椅200套等,进一步提升办学能力,稳定办学规模。 |
2023年新建了校园管理系统1套,教学机房2间,水控电控系统2套,改造校园消防系统,购置储物柜250个、课椅200套,进一步提升了办学能力,稳定了办学规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新建了校园管理系统1套,教学机房2间,水控电控系统2套,改造校园消防系统,购置储物柜250个、课椅200套。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721.00 |
721.00 |
633.32 |
87.84% |
10 |
8.8 |
校园管理系统硬件设备已完成安装,软件已布局正常测试运行中,于2024年完成最终验收并支付尾款,固结转了84.96万元到2024年进行支付。 |
|||
其中:财政资金 |
721.00 |
721.00 |
633.32 |
87.84%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学生课椅 |
= |
200 |
套 |
200 |
7 |
7 |
|
|
购置学生公寓储物柜 |
= |
250 |
个 |
250 |
7 |
7 |
|
|||
建设水控电控系统 |
= |
2 |
套 |
2 |
4 |
4 |
|
|||
校园监控升级改造 |
= |
1 |
项 |
1 |
6 |
6 |
|
|||
校园管理系统升级 |
= |
1 |
项 |
0.9 |
3 |
2.7 |
校园管理系统硬件设备已完成安装,软件已布局正常测试运行中,于2024年完成最终验收并支付尾款,固结转了84.96万元到2024年进行支付。 |
|||
教学机房建设 |
= |
2 |
个 |
2 |
7 |
7 |
|
|||
校园消防设备改造 |
= |
1 |
项 |
1 |
5 |
5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时效指标 |
系统改造升级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 |
5 |
5 |
|
||
采购完成时间 |
≤ |
11 |
月 |
11 |
4 |
4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学生上学环境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稳定办学规模 |
定性 |
优 |
|
优 |
5 |
5 |
|
||
提升办学能力 |
定性 |
优 |
|
优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0 |
% |
96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储物柜每套成本 |
≤ |
0.15 |
万元 |
0.15 |
2 |
2 |
|
|
校园管理系统建设成本 |
≤ |
280 |
万元 |
280 |
2 |
2 |
|
|||
课椅每套成本 |
≤ |
0.02 |
万元 |
0.02 |
2 |
2 |
|
|||
教学机房改造单间成本 |
≤ |
29 |
万元 |
29 |
2 |
2 |
|
|||
学生公寓水控电控系统建设成本 |
≤ |
80.32 |
万元 |
80.32 |
2 |
2 |
|
|||
合计 |
100 |
98.5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98.5分,2023年新建了校园管理系统1套,教学机房2间,水控电控系统2套,改造校园消防系统,购置储物柜250个、课椅200套,进一步提升了办学能力,稳定了办学规模。 |
|||||||||
存在问题 |
采购时未考虑验收测试时间过长,导致校园管理系统升级项目最终验收延迟到第二年,尾款结转到第二年支付。 |
|||||||||
改进措施 |
采购项目推进时充分沟通考虑好项目验收完成时间,保证验收能在本年内完成。 |
|||||||||
项目负责人:田野 |
财务负责人:郭玲君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8145661-省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2023年我校将建设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婴幼儿音乐房、智慧养老实训室各1间,建成幼儿保育专业、养老服务专业精品课程各1个,并搭建培训考核题库和考核平台。使我校在民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方面具有示范作用,具备开展民政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能力。 |
2023年我校建设了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婴幼儿音乐房、智慧养老实训室各1间,建成幼儿保育专业、养老服务专业精品课程各1个,并搭建培训考核题库和考核平台。使我校在民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方面具有示范作用,具备开展民政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能力。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我校建设了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婴幼儿音乐房、智慧养老实训室各1间,建成幼儿保育专业、养老服务专业精品课程各1个,并搭建培训考核题库和考核平台。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00.00 |
300.00 |
292.82 |
97.61% |
10 |
9.8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300.00 |
300.00 |
292.82 |
97.61%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幼儿保育专业音乐房建设 |
= |
1 |
个 |
1 |
10 |
10 |
|
|
幼儿照护实训室建设 |
= |
1 |
个 |
1 |
10 |
10 |
|
|||
智慧养老实训室建设 |
= |
1 |
个 |
1 |
13 |
13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2 |
12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 |
8 |
8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学生升学率 |
≥ |
80 |
% |
96 |
6 |
6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提升教学环境 |
定性 |
优 |
|
优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稳定办学规模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老师满意度 |
≥ |
95 |
% |
96 |
5 |
5 |
|
|
学生满意度 |
≥ |
95 |
% |
96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智慧养老实训室建设 |
≤ |
130 |
万元 |
129.88 |
2 |
2 |
|
|
幼儿照护实训室建设成本 |
≤ |
35.9 |
万元 |
35.18 |
2 |
2 |
|
|||
幼儿保育专业音乐房建设 |
≤ |
60 |
万元 |
58.8 |
2 |
2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99.8分,2023年我校建设了婴幼儿照护实训室、婴幼儿音乐房、智慧养老实训室各1间,建成幼儿保育专业、养老服务专业精品课程各1个,并搭建培训考核题库和考核平台。使我校在民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方面具有示范作用,具备开展民政高技能人才培训的能力。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范云松 |
财务负责人:郭玲君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8791642-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贯彻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通过综合评审,将我校纳入了《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名校名专业名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名单》,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学校的办学条件将全面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建成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西部一流、全国领先的名中等职业学校、名专业和名实训基地。 |
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提升学校办学条件,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提升学校办学条件,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10.00 |
430.00 |
407.00 |
94.65% |
10 |
9.5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10.00 |
430.00 |
407.00 |
94.65%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教学专业资源库建设 |
= |
2 |
套 |
2 |
2 |
2 |
|
|
题库组卷系统建设 |
= |
3 |
套 |
3 |
2.5 |
2.5 |
|
|||
新购信息安全等保设备 |
= |
1 |
套 |
1 |
5 |
5 |
|
|||
培养参加1+X证书考试学生数 |
≥ |
200 |
人 |
200 |
10 |
10 |
|
|||
采购民政专业信息化课程资源 |
= |
2 |
个 |
2 |
5 |
5 |
|
|||
组织参加思政教学能力大赛和职业技能大赛 |
= |
1 |
次 |
1 |
0.5 |
0.5 |
|
|||
实境化实训室改造 |
= |
1 |
个 |
1 |
6 |
6 |
|
|||
开发校企培训教材 |
= |
1 |
个 |
1 |
8 |
8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实境化实训室改造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6 |
6 |
|
|
学生升学率 |
≥ |
80 |
% |
99 |
10 |
10 |
|
|||
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提升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0 |
% |
96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开发校企培训教材成本 |
≤ |
5 |
万元 |
5 |
5 |
5 |
|
|
民政专业信息化课程资源每个成本 |
≤ |
5 |
万元 |
5 |
5 |
5 |
|
|||
合计 |
100 |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99.5分,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提升学校办学条件,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江红 |
财务负责人:郭玲君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8804268-继续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贯彻国务院《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中办国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省教育厅、人社厅、财政厅通过综合评审,将我校纳入了《四川省中等职业教育名校名专业名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名单》,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学校的办学条件将全面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建成综合实力强、人才培养质量优、社会认可度高,西部一流、全国领先的名中等职业学校、名专业和名实训基地。 |
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提升学校办学条件,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提升学校办学条件,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00.00 |
200.00 |
200.0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题库组卷系统建设 |
= |
3 |
套 |
3 |
2.5 |
2.5 |
|
|
新购信息安全等保设备 |
= |
1 |
套 |
1 |
5 |
5 |
|
|||
教学专业资源库建设 |
= |
1 |
套 |
1 |
2 |
2 |
|
|||
采购民政专业信息化课程资源 |
= |
2 |
个 |
2 |
5 |
5 |
|
|||
开发校企培训教材 |
= |
1 |
个 |
1 |
8 |
8 |
|
|||
组织参加思政教学能力大赛和职业技能大赛 |
= |
1 |
次 |
1 |
0.5 |
0.5 |
|
|||
实境化实训室改造 |
= |
1 |
个 |
1 |
6 |
6 |
|
|||
培养参加1+X证书考试学生数 |
≥ |
200 |
人 |
2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实境化实训室改造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12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学校办学条件 |
定性 |
优 |
|
优 |
6 |
6 |
|
|
学生升学率 |
≥ |
80 |
% |
80 |
10 |
10 |
|
|||
可持续发展指标 |
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提升 |
定性 |
优 |
|
优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民政专业信息化课程资源每个成本 |
≤ |
5 |
万元 |
5 |
5 |
5 |
|
|
开发校企培训教材成本 |
≤ |
5 |
万元 |
5 |
5 |
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该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通过创建示范课堂、开发精品课程、编制教材、建设教学资源包、培养学生参加1+X证书考试等方式,提升学校办学条件,超过《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专业特色优势进一步凸显,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江红 |
财务负责人:郭玲君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304400-社会组织孵化培育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1.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形成“省级平台标杆引领、市级平台全面覆盖、县级平台夯实基础、乡镇和社区级平台有序延伸”到新格局,到2025年建成涵盖“一园区、六中心”的省级社会组织孵化园,成为全国一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以社会服务需求为导向,以社会组织公益创投为平台,把四川省公益创投大赛打造成全国知名品牌,通过对优秀公益项目进行资助,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力度,进一步拓宽公共服务提供渠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形成政府、市场与社会“1+1+1>3”协同共治的“善治”平台,实现服务居民群众、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探索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的目标。 |
1.2023年完成场地改造、氛围营造,建成由共享办公区、培训中心等组成的综合性线下实训培训基地,积极发挥省级孵化园引领示范作用,常态接待市县孵化基地来园观摩学习研讨,建立健全园区内部管理制度,形成“1+9”管理体系。 2.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完成在全省范围内资助15个项目,用项目化手段支持一批优秀项目落地实施,通过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彰显社会组织公益属性,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品牌,营造全省社会公益氛围,整合政府、企业、基金会等资源,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发挥“四个服务”作用,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1.完成孵化培育项目场地改造、氛围营造,建成由共享办公区、培训中心等组成的综合性线下实训培训基地,积极发挥省级孵化园引领示范作用,常态接待市县孵化基地来园观摩学习研讨,建立健全园区内部管理制度,形成“1+9”管理体系,编写印发《四川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策培训教材》《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问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使用手册》,开通四川省社会组织风采栏目,采编报道转载社会组织宣传视频30余条。孵化培育工作先后得到民政部部领导、民政部社管局领导视察调研高度肯定。 2.四川省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聚焦“合作•培育”主题,突出三点创新,采取15+N模式,聚焦老人、儿童、残疾人等民生领域,历经材料评审、路演答辩等从市州初赛的84个项目中遴选出优秀项目30个,其中:福彩公益金支持15个,链接社会资源资助7个。大赛加强过程监督和评估抽查,设立由服务对象、项目落地社区、街道、县市民政部门等157人组成的项目观测点,对全部项目开展中期、末期评估,均合格。据统计,省本级受资助15个项目共开展各类服务活动867场次、惠及群众2万余人次,培育社区社会组织67个,链接资金(物资)132万元。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47.00 |
347.00 |
346.90 |
99.97% |
10 |
9.99 |
|
|||
其中:财政资金 |
347.00 |
347.00 |
346.90 |
99.97%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制作四川省社会组织视频 |
≥ |
2 |
个 |
2 |
3 |
3 |
|
|
政策研究课题 |
≥ |
1 |
个 |
1 |
3 |
3 |
|
|||
孵化培育社会组织数量 |
≥ |
500 |
家 |
1779 |
5 |
5 |
|
|||
社会组织咨询服务反馈量 |
≥ |
100 |
次 |
100 |
2 |
2 |
|
|||
开展公益创投项目优化、督导、评估 |
≥ |
15 |
个 |
15 |
3 |
3 |
|
|||
资助公益创投项目 |
≥ |
15 |
个 |
15 |
7 |
7 |
|
|||
制作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系列教材(孵化培育板块对应教材) |
≥ |
4000 |
册 |
5630 |
2 |
2 |
|
|||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培训、全省性“社会组织能力提升工程”、“品牌型社会组织”创建培训培训人次 |
≥ |
1000 |
人次 |
3600 |
7 |
7 |
|
|||
质量指标 |
研究成果评审合格率 |
≥ |
95 |
% |
95 |
2 |
2 |
|
||
项目验收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时效指标 |
研究课题按时结题率 |
≥ |
95 |
% |
95 |
2 |
2 |
|
||
各类培训完成时限 |
≤ |
12 |
月 |
12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项目受益者生活质量水平提升 |
定性 |
优 |
|
优 |
3 |
3 |
|
|
研究成果转化率 |
≥ |
95 |
% |
95 |
2 |
2 |
|
|||
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知晓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省本级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能力提升 |
定性 |
优 |
|
优 |
5 |
5 |
|
||
社会组织项目管理能力提升 |
定性 |
优 |
|
优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公益创投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受孵化社会组织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四川省首届公益创投大赛成本控制 |
≤ |
171.15 |
万元 |
171.15 |
10 |
10 |
|
|
四川省社会组织孵化园运营管理成本控制 |
≤ |
119.85 |
万元 |
119.7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99 |
|
|||||||
评价结论 |
中心2023年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支出项目自评得分 99.99分。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完成在全省范围内资助15个项目,用项目化手段支持一批优秀项目落地实施,通过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彰显社会组织公益属性,打造社会组织公益品牌,营造全省社会公益氛围,整合政府、企业、基金会等资源,引导社会组织更好发挥“四个服务”作用,助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 |
|||||||||
存在问题 |
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整体项目基本按要求全部完成,但在项目推进和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不足:一是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资源整合力度有待加强,加大与部门的联动协作,提升宣传和动员社会资源的能力;三是成效不够彰显。部分项目前期的需求调研不够充分,加之项目运作周期较短,造成项目目标、产出和受益对象效果不够突出。 |
|||||||||
改进措施 |
下一步工作思考:一是完善内部流程和制度体系,在总结项目经验基础上,补短板、强弱项、明思路、确方向,对原有相关制度、管理办法进行调整和细化;二是加大拓展资源链接,创新公益创投大赛方式,;三是广泛宣传,加持氛围。对接省级知名媒体,争取形成长效支持机制,持续参与报道公益动人事迹,同步依托中心自有宣传平台社会组织网和微信公众号、抖音号建立公益创投宣传专栏,全面跟踪报道项目实施情况。 |
|||||||||
项目负责人:张丽娟 |
财务负责人:刘颖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375917-慈善救助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过实施传统、经典的慈善救助项目,省、市、县三级慈善组织(社会组织)联动,转变传统慈善救助的单一格局,围绕“多元参与、精准识别、规范流程、高效救助”,撬动全省慈善救助资源,积极引导基层慈善、社工、志愿者组织共同参与慈善救助,提升基层困难群体精准识别能力,建立规范的慈善救助指引标准,打通基层困难群众获得慈善救助的“最后一公里”,逐步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慈善、社工、志愿者服务体系。过实施慈善救助项目,助力乡村振兴,有效减少我省困境家庭的大学生、大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提升受助患者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通过项目实施,省、市、县共有160余家慈善组织(社会组织)参与项目的实施,精准识别符合条件的困境家庭人群850多名。项目共救助符合条件的困境群众855人,缓解了困境群众的经济负担。提高了基层慈善、社工和志愿者的工作能力,编制慈善项目救助手册二份共3000本,通过各级慈善组织发放到基层群众手中,有利于打通基层困境群众受助的“最后一公里”。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项目主要用于救助符合条件的困境家庭大学生和困境家庭大病患者。全年通过下发实施方案,县级慈善组织(社会组织)组织社工、志愿者收集符合条件的困境家庭人员资料,市级慈善组织组织人员对资料进行审核,中心组织人员对各市州上报的资料进行再次审核,交将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后,将资助资金发放到救助人的卡中。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04.00 |
504.00 |
503.94 |
99.99% |
10 |
9.99 |
1.预算执行率100%;2.年中未发生预算调整;3.无其他资金. |
|||
其中:财政资金 |
504.00 |
504.00 |
503.94 |
99.99%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年度慈善救助指引手册 |
≥ |
3000 |
册 |
3000 |
10 |
10 |
|
|
参与项目实施的社会工作者或志愿者人数 |
≥ |
150 |
人 |
150 |
5 |
5 |
|
|||
参与项目实施的社会组织数量 |
≥ |
60 |
家 |
60 |
10 |
10 |
|
|||
全年救助人数 |
≥ |
850 |
人 |
800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救助对象准确率 |
≥ |
95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 |
90 |
% |
100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撬动全省慈善救助资源 |
≥ |
800 |
万元 |
920 |
7 |
7 |
|
|
社会效益指标 |
救助指引手册使用年限 |
≥ |
2 |
年 |
2 |
7 |
7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促进我省慈善、社工和志愿服务体系构建 |
定性 |
良 |
|
良 |
6 |
6 |
|
||
满意度指标 |
帮扶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助对象满意度 |
≥ |
90 |
% |
10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大病患者每人每年救助金额 |
≤ |
2 |
万元 |
1.82 |
5 |
5 |
|
|
救助总金额 |
≤ |
500 |
万元 |
500 |
5 |
5 |
|
|||
学生每年救助金额 |
≤ |
0.5 |
万元 |
0.5 |
5 |
5 |
|
|||
合计 |
100 |
99.99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得分99.99分。全年项目实施共救助符合条件的困境人员855名,编制了慈善项目救助手册3000册,中心组织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项目预算执行率较好,实施了年初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受助人群识别准确,救助资金发放及时。参与项目实施的基层慈善组织,慈善工作人员、社工、志愿者都得到了锻炼,提高了项目实施能力。 |
|||||||||
存在问题 |
项目实施还需进一步提高参与项目实施的社工、志愿者的能力; 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救助人群的信息收集、 |
|||||||||
改进措施 |
在2024年项目实施中,加强对参与项目实施的社工、志愿者的培训; 组织专业人员对受助人群的调查和画像,以利于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有精准度。 |
|||||||||
项目负责人:姜懿桐 |
财务负责人:邱陵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7689618-办公用房及消防系统改造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慈善事业和社会工作促进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对中心厕所、大门及房间门、消防系统进行改造;对墙体、踢脚线及部分房间内吊顶进行刷新改造;对照明、插座、网络、监控、门禁、老旧电线进行改造。
|
对中心办公区域内的墙体、踢脚线及室内破损吊顶完成了刷新改造;对室内及过道的照明、插座等强电系统进行了线路更新,重新对网络、监控、门禁等弱电部分的线路进行了更换;完成中心厕所的扩建改造;更换了办公区域内的房间门以及对大门进行了维修;按照消防要求,完成了办公区域内消防系统的改造,接入了消防网络报警系统。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按照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的立项批复,按照工程类项目实施要求,开展前期的设计、图纸审核、工程概算等步骤,经招标代理公司公开招标确定工程实施机构。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内容、项目设计等进行施工。中心聘请专业监理公司进行项目监督,同时,中心委派专人开展工程施工全过程跟踪。改造工程按期完成了中心厕所、大门及房间门、消防系统的改造;对墙体、踢脚线及部分房间内吊顶的刷新改造;对照明、插座、网络、监控、门禁、老旧电线的改造。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87.80 |
87.80 |
74.95 |
85.37% |
10 |
8.54 |
1.预算执行率=85.37,未执行预算是项目招标节余资金;2.年中未发生预算调整;3.没有其他资金进入. |
|||
其中:财政资金 |
87.80 |
87.80 |
74.95 |
85.37%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定性 |
100 |
% |
100 |
30 |
30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2 |
月 |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办公环境进一步优化 |
定性 |
良好 |
|
良好 |
20 |
2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办公用房及消防系统改造 |
≤ |
87.8 |
万元 |
74.95 |
20 |
20 |
|
|
合计 |
100 |
98.54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得分98.54分。较好的完成了项目立项的全部工程内容,提高了中心安全性,改善了中心的办公环境。 |
|||||||||
存在问题 |
项目预算不够准确导致政府采购后预算资金节余较多。 |
|||||||||
改进措施 |
进一步提高项目预算的准确性,提高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率 |
|||||||||
项目负责人:陈诚 |
财务负责人:邱陵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256923-开展老年志愿服务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老年大学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及省民政厅党组加强老年志愿服务的相关要求,为有计划、有目的、多角度、多维度强化“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队”品牌建设,向社会全方面展示“蜀善仁”老年志愿服务品牌形象,将“四川省老年志愿服务队”品牌打造成为全国示范性的四川品牌,通过编辑印制《四川老年志愿》杂志、维护老年志愿者服务平台正常运转、建设标准化老年志愿服务站、开展“蜀善仁”志愿服务活动,让更多老年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助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通过编辑印制4期《四川老年志愿》杂志、开展不少于3场的全省性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建设20个标准化老年志愿服务站及维护老年志愿者服务平台正常运转,让更多老年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事业,助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编辑印制4期《四川老年志愿》杂志、开展不少于3场的全省性志愿服务系列活动、建设20个标准化老年志愿服务站及维护老年志愿者服务平台正常运转。预算下达后通过学校支委会集体决策启动该项工作,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及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实施采购,项目经财政厅专家库相关专家验收通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9.00 |
48.80 |
48.50 |
99.39% |
10 |
9.94 |
预算调整原因:财政厅以川财社(2023)132号文追减采购结余0.2万元 |
|||
其中:财政资金 |
49.00 |
48.80 |
48.50 |
99.39%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运维服务老年志愿者服务平台 |
= |
1 |
个 |
1 |
6 |
6 |
|
|
编辑印刷《四川老年志愿》杂志 |
= |
4 |
期 |
4 |
6 |
6 |
|
|||
开展全省性志愿服务系列活动 |
≥ |
3 |
次 |
3 |
6 |
6 |
|
|||
完成标准化老年志愿服务站建设 |
= |
20 |
个 |
20 |
6 |
6 |
|
|||
质量指标 |
各项任务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时效指标 |
编辑印刷杂志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老年志愿者服务平台运维服务时长 |
= |
1 |
年 |
1 |
2 |
2 |
|
|||
开展系列活动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建设标准化老年志愿服务站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老年志愿者增长率 |
≥ |
10 |
% |
10 |
10 |
10 |
|
|
政策知晓率 |
≥ |
90 |
% |
90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志愿服务意识持续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老年人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各级管理部门对志愿服务工作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开展志愿服务系列活动成本 |
≤ |
5.8 |
万元 |
5.5 |
2 |
2 |
|
|
老年志愿者服务平台运维费 |
≤ |
17 |
万元 |
17 |
2 |
2 |
|
|||
编辑印刷杂志成本 |
≤ |
6 |
万元 |
6 |
2 |
2 |
|
|||
建设标准化老年志愿服务站成本 |
≤ |
20 |
万元 |
20 |
2 |
2 |
|
|||
合计 |
100 |
99.94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得分99.94分。通过每季编辑一期《四川老年志愿》,收集全省老年志愿服务活动情况资料,及时解读老年志愿服务相关政策,展示各地老年志愿服务工作动态,营造了老年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志愿有我”学雷锋月、“情系未来,关爱明天”志愿服务月、“情暖夕阳”敬老月系列活动,全面推进全省老年志愿服务各项工作,与四川省老年志愿者登记服务平台线上线下结合,打响四川老年志愿服务“蜀善仁”品牌;通过建设20个标准化老年志愿服务站,宣传老年志愿服务规范及志愿服务精神及相关政策,吸引更多的老年志愿者加入到四川省老年志愿者登记服务平台;通过四川省老年志愿者登记服务平台,呈现了全省养老机构大数据,并将老年志愿者们的信息及活动数据化,让老年志愿者们实现线上线下互动,广泛宣传了志愿服务政策法规、各地活动动态、及时宣传报道各地开展老年志愿服务的经验作法,推动了全省老年志愿服务规划化、制度化。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杨晓平 |
财务负责人:胡箔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256918-四川老年大学能力提升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老年大学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及节能环保的相关要求,为加强老年教育支持服务,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创建节约型单位,通过开展网课平台维护、建设服务器硬件防火墙、升级校园监控设备、购置教学设施设备、多功能教室改造、拍摄网课、节能节水设施改造等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保障老年学员人身财产安全,实现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目标。 |
通过开展网课平台维护、建设服务器硬件防火墙、升级校园监控设备、购置教学设施设备、多功能教室改造、拍摄网课、节能节水设施改造等工作,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保障老年学员人身财产安全,更好发挥公共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项目共7个子项目:安装1套服务器硬件防火墙,校园监控设备升级,购置教学设备1批,网课平台维护,网课拍摄制作100课时,校园节能设施改造,多功能教室改造。预算下达后通过学校支委会集体决策启动该项工作,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及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实施采购,除校园节能设施改造项目其余子项目经财政厅专家库相关专家验收,校园节能设施改造项目经民政厅、学校验收小组验收通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358.00 |
349.93 |
347.84 |
99.40% |
10 |
9.94 |
预算调整原因:财政厅以川财社(2023)85号、132号文追减采购结余8.07万元 |
|||
其中:财政资金 |
358.00 |
349.93 |
347.84 |
99.4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运维服务“蜀学在线”网课平台 |
= |
1 |
个 |
1 |
6 |
6 |
|
|
改造多功能教室 |
= |
3 |
个 |
3 |
3 |
3 |
|
|||
改造多功能教室面积 |
= |
445 |
平方米 |
445 |
3 |
3 |
|
|||
改造节能节水设施 |
= |
1 |
套 |
1 |
3 |
3 |
|
|||
安装充电桩 |
= |
3 |
个(套) |
3 |
3 |
3 |
|
|||
购买教学设施设备 |
= |
1 |
批 |
1 |
6 |
6 |
|
|||
拍摄制作网络课程数量 |
= |
100 |
学时 |
100 |
6 |
6 |
|
|||
升级校园监控设备 |
= |
1 |
套 |
1 |
6 |
6 |
|
|||
质量指标 |
购置设施设备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改造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2 |
2 |
|
|||
“蜀学在线”网课平台正常运转率 |
≥ |
95 |
% |
95 |
1 |
1 |
|
|||
拍摄网课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 |
1 |
|
|||
建设服务器硬件防火墙 |
= |
1 |
套 |
1 |
6 |
6 |
|
|||
服务器正常运转率 |
≥ |
95 |
% |
95 |
1 |
1 |
|
|||
时效指标 |
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教学设施设备利用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多功能教室利用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校园安全事故 |
= |
0 |
起 |
0 |
5 |
5 |
|
|||
生态效益指标 |
节水率 |
≥ |
3 |
% |
3 |
5 |
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就读老年学员的满意度 |
≥ |
90 |
% |
90 |
4 |
4 |
|
|
满意度指标 |
教职工满意度 |
≥ |
90 |
% |
90 |
4 |
4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网课拍摄制作服务成本 |
≤ |
19.95 |
万元 |
19.95 |
1 |
1 |
|
|
网课平台维护成本 |
≤ |
44.1 |
万元 |
44.1 |
1 |
1 |
|
|||
建设服务器硬件防火墙成本 |
≤ |
17.89 |
万元 |
17.89 |
1 |
1 |
|
|||
升级校园监控成本 |
≤ |
64 |
万元 |
63.73 |
1 |
1 |
|
|||
校园节能设施改造成本 |
≤ |
30.91 |
万元 |
30.91 |
1 |
1 |
|
|||
多功能教室改造成本 |
≤ |
83.7 |
万元 |
83.49 |
1 |
1 |
|
|||
购置设施设备成本 |
≤ |
82.78 |
万元 |
82.67 |
1 |
1 |
|
|||
设计、造价、验收等费用 |
≤ |
6.6 |
万元 |
5.1 |
1 |
1 |
|
|||
合计 |
100 |
99.94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得分99.94分。通过实施服务器硬件防火墙建设,定期对校园局域网络进行全面排查,消除网络安全隐患;通过实施校园监控设备升级子项目,实现对师生摔倒、突发疾病等紧急情况的实时监控并及时报警;通过购置教学设备及多功能教室改造,有效地提升学校办学能力,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通过实施拍摄制作网课及蜀学在线网课平台维护,学校2023年全程使用该平台进行“线上线下”同步教学,共有5.6万余人次使用该平台观看直播和回放,为大量老年学员远程学习和复习课程提供了方便,并将《八段锦》、《翡翠的选购》网课视频作为“第十一批全国老年远程教育优秀、特色视频课程”参选网课;通过实施校园节能设施改造,满足教职工使用充电桩的需求,并实时掌握用水情况监测能耗数据,更好发挥公共绿色低碳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胡箔、辛亚平 |
财务负责人:胡箔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7806846-四川省老年网络教育栏目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老年大学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自觉担负起立德树人的使命任务,通过在省级电视频道拍摄播出老年教育专题栏目,在省级网络电视平台开设专区以及在省级移动端开设专区的形式,形成老年教育宣传矩阵,充分展示多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老年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引导广大师生深刻认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加速推进我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
通过在省级电视频道拍摄播出老年教育专题栏目,在省级网络电视平台开设专区以及在省级移动端开设专区的形式,形成老年教育宣传矩阵,充分展示多年来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老年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引导广大师生深刻认识“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加速推进我省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在电视视频点播平台和移动端视频点播平台搭建“四川老年教育专区”,拍摄制作20期老年教育、未成年人专题栏目在省级电视频道播出,组织30场“银龄风采 幸福生活”文化进社区活动以及不少于10次在省级媒体上对老年教育进行宣传(含2次在《四川日报》上半刊登载)。预算下达后通过学校支委会集体决策启动该项工作,通过政府采购程序组织实施,项目经财政厅专家库相关专家验收通过。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15.00 |
168.80 |
168.80 |
100.00% |
10 |
10 |
预算调整原因:财政厅以川财社(2023)85号追减采购结余46.2万元 |
|||
其中:财政资金 |
215.00 |
168.80 |
168.80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短视频拍摄 |
≥ |
12 |
条 |
12 |
7 |
7 |
|
|
开设电视平台老年教育专区 |
= |
1 |
个 |
1 |
7 |
7 |
|
|||
制作播出老年教育、未成年人专题栏目 |
= |
20 |
期 |
20 |
7 |
7 |
|
|||
相关新闻报道 |
≥ |
10 |
条 |
10 |
7 |
7 |
|
|||
开设移动端老年教育专区 |
= |
1 |
个 |
1 |
7 |
7 |
|
|||
策划拍摄老年教育、未成年人专题栏目 |
= |
20 |
期 |
20 |
7 |
7 |
|
|||
质量指标 |
各项任务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4 |
4 |
|
||
时效指标 |
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率 |
= |
100 |
% |
100 |
4 |
4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老年教育专区点击率 |
≥ |
20 |
万人次 |
20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老年人学习主体性提升 |
定性 |
优良中低差 |
|
优 |
10 |
10 |
|
||
老年人学习兴趣和习惯持续时间 |
≥ |
1 |
年 |
1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各级管理部门对老年网络教育栏目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在省级移动端开设老年网络教育专区成本 |
≤ |
18 |
万元 |
18 |
1 |
1 |
|
|
拍摄及制作播出老年教育、未成年人专题栏目成本 |
≤ |
140.8 |
万元 |
140.8 |
3 |
3 |
|
|||
媒体宣传推广成本 |
≤ |
10 |
万元 |
10 |
1 |
1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得分100分。通过在电视视频点播平台和移动端视频点播平台搭建“四川老年教育专区”,设置推荐、大区名校、教师风采、主题课程、银龄风采五个版块,分批次上线若干所省内优秀老年大学,满足了全省老年朋友日益增长的学习需求,打造“没有围墙的老年大学”,让全省老年朋友共享多样化的学习资源;通过拍摄制作涵盖四川省老年教育工作汇报、特色办学、特色教学、特色课程、优秀教师、游学工作、党建工作、老年文化艺术节、关爱儿童老年志愿服务工作等内容的专题栏目20期,短视频15个,在省级电视频道播出,推广了老年大学的办学经验,广泛宣传了全省老年教育的特色,讲好老年教育高质量发展故事;通过30场“银龄风采 幸福生活”文化进社区活动,为老年学员提供了风采展示的舞台,满足了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需求,提高了群众的幸福感和归属感,为积极推动新时代人口高质量发展打下了坚实基础;通过不少于10次在省级媒体上对老年教育进行宣传,包含2次在《四川日报》上半刊登载,提高了全社会对老年教育的关注度。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黄媛林 |
财务负责人:胡箔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Y000007930518-单位运转项目(其他)310912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使本年度日常办公及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中心使用和管理的各项专业信息系统正常的运行维护,通过租赁办公光纤网络,临时聘用工作人员、司机和保安保洁人员,聘请专业技术团队、律师等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完成核对、“一卡通”、民政舆情系统进行运维前第三方评估、日常运行维护、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风险测评和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合同订立法律审查以及民政数字化建设课题研究等具体工作,力争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工作,管控成本,减少结余资金;提升各项业务系统的安全保障效果和网络运行的畅通稳定性,规范办事程序,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完善内控相关制度,有效提升低收入补助对象发放精准性、降低救助资金错配率,提高民政数字化建设水平,提升政务服务能力,节约财政资金。 |
2023年完成日常办公及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中心使用和管理的各项专业信息系统正常的运行维护。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3年完成日常办公及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中心使用和管理的各项专业信息系统正常的运行维护。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6.10 |
103.91 |
102.47 |
98.61% |
10 |
9.86 |
1.预算执行率98.61%;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调减),说明理由调减维护费2.19万元。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6.10 |
103.91 |
102.47 |
98.61%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租赁光纤数据专线个数 |
= |
2 |
个 |
2 |
4 |
4 |
|
|
运维保障信息系统数量 |
≥ |
2 |
套 |
2 |
4 |
4 |
|
|||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风险评估信息系统数量 |
≥ |
2 |
套 |
2 |
5 |
5 |
|
|||
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和运维前第三方评估信息系统数量 |
≥ |
2 |
套 |
2 |
5 |
5 |
|
|||
临时聘用职工人数 |
≥ |
2 |
人 |
2 |
4 |
4 |
|
|||
保障劳务人员人数 |
≥ |
1 |
人 |
1 |
4 |
4 |
|
|||
法律咨询服务期限 |
= |
12 |
月 |
12 |
4 |
4 |
|
|||
质量指标 |
信息系统故障率 |
≤ |
1 |
% |
0 |
5 |
5 |
|
||
网络运行畅通稳定性 |
定性 |
优 |
|
优 |
5 |
5 |
|
|||
运维测评服务安全保障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时效指标 |
计划按期完成率 |
≥ |
95 |
% |
95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民政数字化建设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 |
定性 |
效果优 |
|
效果优 |
5 |
5 |
|
|
规范办事程序,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
定性 |
效果优 |
|
效果优 |
5 |
5 |
|
|||
单位日常运转保障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低收入补助对象发放准确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信息系统使用人员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86 |
|
|||||||
评价结论 |
中心2023年单位运转项目(其他)自评总分99.86分,完成日常办公及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保障中心使用和管理的各项专业信息系统正常的运行维护。 |
|||||||||
存在问题 |
聘用人员未及时到岗导致部分预算调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预算调整。 |
|||||||||
项目负责人:朱剑涛 |
财务负责人:毛卫兵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Y000008350444-设备购置经费(310912)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为保障中心本年度档案整理归档业务的顺利开展,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采购专门的案卷柜,严格规范各类文件文档存放保管,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力争按期保质完成该项工作,管控成本,减少结余资金。 |
保障中心2023年档案整理归档业务的顺利开展,通过采购专门的案卷柜,严格规范各类文件文档存放保管,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按期保质完成该项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保障中心2023年档案整理归档业务的顺利开展,通过采购专门的案卷柜,严格规范各类文件文档存放保管,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按期保质完成该项工作。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0.90 |
0.90 |
0.90 |
99.56% |
10 |
9.96 |
1.预算执行率=99.56%;2.年中未发生预算调整的。 |
|||
其中:财政资金 |
0.90 |
0.90 |
0.90 |
99.56%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政府采购率 |
≥ |
0 |
% |
0 |
10 |
10 |
|
|
购置设备数量 |
≥ |
6 |
台(套) |
6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 |
99 |
% |
99 |
10 |
10 |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设备故障率 |
≤ |
1 |
% |
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备利用率 |
≥ |
99 |
% |
100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 |
15 |
年 |
15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使用人员满意度 |
≥ |
95 |
% |
95 |
10 |
10 |
|
|
合计 |
100 |
99.96 |
|
|||||||
评价结论 |
中心2023年设备购置经费得分99.96分,保障中心本年度档案整理归档业务的顺利开展,通过采购专门的案卷柜,严格规范各类文件文档存放保管,提升档案管理规范化,力争按期保质完成该项工作,管控成本,减少结余资金。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朱剑涛 |
财务负责人:毛卫兵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374118-养老实训基地建设经费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四川省养老实训示范基地(一期)项目竣工复核报告及财务决算专项审计报告,为更好地发挥四川省养老行业示范及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四川省养老服务技术水平,通过占地158亩,设置养老及实训示范床位699张,实现一期项目竣工建筑面积3.49万㎡,并按照项目审计及复核结果完成项目款结算的收尾等工作,以建设全省养老机构从业者实习培训基地、为全省老人提供舒适、清洁、健康、安全的全周期养老服务。 |
已根据项目决算审计审减资金,并按照项目审计及财政批复结果完成项目款结算的收尾等工作,将中心建设成全省养老机构从业者实习培训基地、为全省老人提供舒适、清洁、健康、安全的全周期养老服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根据项目审计报告及财政批复审减项目资金,完成项目收尾。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57.00 |
57.00 |
0.00 |
0.00% |
10 |
0 |
项目决算审计审减项目资金 |
|||
其中:财政资金 |
57.00 |
57.00 |
0.00 |
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工程数量 |
= |
1 |
% |
1 |
20 |
20 |
|
|
项目建设面积 |
= |
34900 |
平方米 |
34900 |
20 |
2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设施正常运转率 |
≥ |
90 |
% |
90 |
15 |
15 |
|
|
建筑(工程)综合利用率 |
≥ |
90 |
% |
90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体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当年项目结算尾款 |
≤ |
57 |
万元 |
0 |
15 |
15 |
|
|
合计 |
100 |
9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为90分;已根据项目决算审计审减资金,并按照项目审计及财政批复结果完成项目款结算的收尾等工作,将中心建设成全省养老机构从业者实习培训基地、为全省老人提供舒适、清洁、健康、安全的全周期养老服务。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2T000000389186-购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职能职责及工作规划,为建设一家集养老、康复及实训示范等功能于一体的公办综合养老实训示机构,通过购买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以确保就医需照CT人员及时完成CT检测,更好地履行中心养老及康复的职能。 |
已完成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购置工作并安装完毕,可确保就医需照CT人员及时完成CT检测,更好地履行中心养老及康复的职能。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4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已完成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购置项目收尾及验收工作,并支付尾款,投入使用。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218.58 |
218.58 |
218.58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218.58 |
218.58 |
218.58 |
100.00%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配套防护工程数量 |
= |
1 |
个 |
1 |
5 |
5 |
|
|
配套防护附件数量 |
= |
1 |
台(套) |
1 |
5 |
5 |
|
|||
购买主机配套附件数量 |
= |
1 |
台(套) |
1 |
5 |
5 |
|
|||
政府采购率 |
≥ |
100 |
% |
100 |
5 |
5 |
|
|||
质量指标 |
设备质量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医疗诊断水平 |
定性 |
提升 |
|
已提升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设备使用年限 |
≥ |
6 |
年 |
6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设备使用人员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就诊人员满意度 |
≥ |
95 |
% |
95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尾款成本 |
≤ |
218.58 |
万元 |
218.58 |
15 |
15 |
|
|
合计 |
100 |
10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2024年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已完成X线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购置项目收尾及验收工作,并投入使用。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7535858-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能力提升项目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5 部门《关于 2022 年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的通知》(川机管函〔2022〕159 号)、《关于推进省直机关能耗监测点建设的通知》(川机管函〔2021〕699号)的有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及国家网络安全战略,实现养老服务中心电能及水能消耗量应单独计量、环境保护,通过建设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并配套停车棚及养老中心能耗计点;以深入推进实施“电动四川”行动,科学监测单位能源消耗。 |
已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年度绩效目标,一是完成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电能及水能消耗量应单独计量,建设能耗计量器具11个;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建设充电基础设施5套并配套停车棚1个。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一是完成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电能及水能消耗量应单独计量,建设能耗计量器具11个;二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建设充电基础设施5套并配套停车棚1个,均正常投入使用。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1.00 |
41.00 |
40.84 |
99.61% |
10 |
9.96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1.00 |
41.00 |
40.84 |
99.61%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充电桩建设数量 |
≥ |
3 |
个 |
5 |
10 |
10 |
|
|
车棚可容纳车位数量 |
≥ |
12 |
个 |
14 |
5 |
5 |
|
|||
能耗监测点位数量 |
≥ |
11 |
个 |
11 |
5 |
5 |
|
|||
质量指标 |
充电桩建设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100 |
10 |
10 |
|
||
节能监测点故障率 |
≤ |
5 |
% |
5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各项任务按期完成率 |
≥ |
95 |
% |
100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车棚利用率 |
≥ |
95 |
% |
100 |
5 |
5 |
|
|
能耗监测平台运行率 |
≥ |
95 |
% |
100 |
10 |
10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充电桩项目使用周期 |
≥ |
5 |
年 |
5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充电桩使用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
|
车棚使用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90 |
5 |
5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充电桩成本 |
≤ |
115000 |
元 |
113487.21 |
4 |
4 |
|
|
车棚成本 |
≤ |
240000 |
元 |
236800 |
7 |
7 |
|
|||
能耗监测点位成本 |
≤ |
58110 |
元 |
58110 |
4 |
4 |
|
|||
合计 |
100 |
99.96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为99.96分;所有子项目均按期完成,经济成本在预算范围之内,项目数量指标上完成充电桩建设数量5个、车棚可容纳车位数量14个、能耗监测点位数量11个,超额完成。车棚利用率和能耗监测平台运行率较高,达到95%以上。充电桩和车棚使用人员满意度高,达到90%以上,得到使用者的一致好评。 |
|||||||||
存在问题 |
无 |
|||||||||
改进措施 |
无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7549126-蜀养人才培英工程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和《国家“十四五”期间人才发展规划》,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2023年通过有计划、有重点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选拔培养养老师资人才100人、养老管理人才500人、养老服务人才7850人:其中老年社会工作者500人;养老服务技能人才7350人(养老护理员3800人,其他专业技能人才3550人),建设实训示范基地、示范社区、示范机构,研究专项课题,拍摄教学视频等工作,以培养一支具有养老服务专业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在居家、社区、机构等不同场景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服务的技术人才。 |
2023年采取“线上+线下、基础+提升、培训+认定”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培养养老师资117人次、养老管理人才5193人次、养老服务人才36706人次:其中老年社会工作者3527人次;养老护理员13699人次、其他专业技能人才19480人次;建设实训示范机构8个;拍摄养老护理员中级实操视频21个;开发“养老咨询服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完成首批健康管理师、养老护理员等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43人次。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439.00 |
439.00 |
438.84 |
99.96% |
10 |
10.0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439.00 |
439.00 |
438.84 |
99.96%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建设在全省起引领带动作用的实训示范机构 |
= |
8 |
个 |
8 |
5 |
5 |
|
|
线下培训总人次 |
≥ |
1800 |
人次 |
1915 |
10 |
10 |
|
|||
线上培训总人次 |
≥ |
20000 |
人次 |
40101 |
5 |
5 |
|
|||
线上培训课程学时 |
≥ |
290 |
学时 |
362 |
10 |
10 |
|
|||
质量指标 |
线下培训人员合格率 |
≥ |
90 |
% |
98.90% |
5 |
5 |
|
||
时效指标 |
培训计划按期完成率 |
≥ |
90 |
% |
100% |
5 |
5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养老行业各专业师资人才增长量 |
≥ |
100 |
人次 |
117 |
15 |
15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教学视频使用年限 |
≥ |
3 |
年 |
3 |
15 |
15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线下参训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95% |
10 |
10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线下人均培训成本 |
≤ |
1842.76 |
元 |
1573 |
5 |
5 |
|
|
线上人均培训成本 |
≤ |
119.71 |
元 |
20.5 |
5 |
5 |
|
|||
合计 |
100 |
100.00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通过开展“蜀养人才培英工程”,培训覆盖全省涉老人才4万余人次,为新时代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完成养老护理员等专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243人次,通过率达89%,有效提升全省养老行业从业人员持证率;遴选养老示范机构8家,促进全省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全面建设培训体系,拍摄制作21个养老护理员中级实操培训视频,扎实提升一线养老护理人员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开发“养老咨询服务”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满足多样化养老人才培育需求。 |
|||||||||
存在问题 |
前期编制绩效目标不精准,导致后期进行了部分调整。 |
|||||||||
改进措施 |
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可以与绩效目标有些许偏差。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
|
|
|
|
|
|
|
|
|
|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8811641-养老服务监测大数据智能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本项目整合省民政厅、省养老服务中心现有养老服务平台进行延伸扩展,以养老服务监测大数据软件平台为支撑,通过对全省老年人智能辅具、健康监测设备等远程监测数据进行一系列数据接入和大数据服务。统一养老智能辅具及健康监测设备数据接口、养老服务资源接入规范,制定相关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从而实现智慧养老设备数据采集、传输再到数据分析处理服务内容、服务过程的数据汇总与统一监管,有效促进四川省智慧养老服务发展,提升养老服务整体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
已完成规范和标准制定、数据中台研发,突破关键技术1个等核心工作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100.00 |
100.00 |
46.51 |
46.51% |
10 |
4.65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其中:财政资金 |
100.00 |
100.00 |
46.51 |
46.51%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突破老年人连续行为数据评估模型、养老智能辅具及健康监测设备数据接口关键技术 |
≥ |
2 |
个 |
1 |
10 |
5 |
该项目为2年期项目,2024年将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
|
养老全域物联网数据中台 |
≥ |
1 |
个 |
1 |
10 |
10 |
该项目为2年期项目,2024年将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
|||
质量指标 |
初步验收合格率 |
= |
100 |
% |
0 |
10 |
0 |
该项目为2年期项目,2024年将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
||
时效指标 |
平台建设按期完成率 |
≥ |
90 |
% |
0 |
10 |
0 |
该项目为2年期项目,2024年将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制定养老智能辅具及健康监测设备养老服务资源接入规范(试行版) |
≥ |
1 |
套 |
1 |
10 |
10 |
|
|
制定养老智能辅具及健康监测设备数据接口标准(试行版) |
≥ |
1 |
套 |
1 |
10 |
1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平台使用人员满意度 |
≥ |
90 |
% |
0 |
10 |
0 |
该项目为2年期项目,2024年将完成所有项目建设。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中间件软件采购费 |
≤ |
200000 |
元 |
0 |
3 |
3 |
该项目为2年期项目,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要求,与2024年配套资金共同进行政府采购。 |
|
会议费/差旅费/合作交流费 |
≤ |
100000 |
元 |
55676 |
3 |
3 |
|
|||
间接费用 |
≤ |
166000 |
元 |
74700 |
3 |
3 |
|
|||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
≤ |
60000 |
元 |
60000 |
3 |
3 |
|
|||
科研人员劳务费 |
≤ |
198000 |
元 |
131050 |
3 |
3 |
|
|||
研发材料成本 |
≤ |
276000 |
元 |
137300 |
5 |
5 |
|
|||
合计 |
100 |
59.65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得分59.65分,项目已完成规范和标准制定、数据中台研发,突破关键技术1个等核心工作,预计2024年能顺利项目建设 |
|||||||||
存在问题 |
主要问题有两个,一是项目属科研性质,期限为两年,预算执行周期过长,导致执行率低;二是由于采购中间件软件的资金来源包括自筹资金和科研专项资金,由于40万元自筹资金需在2024年安排,按按照财政厅政府采购要求,导致采购工作未能开展,也进而延缓其他工作 |
|||||||||
改进措施 |
一是提前协调好资金来源,确保资金落实到位;二是根据项目周期,科学编制绩效目标,提高完成率和可执行率 |
|||||||||
项目负责人: |
财务负责人: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
||||||||||
项目名称 |
51000023T000008747119-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培养 |
|||||||||
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 |
实施单位 (盖章) |
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中心 |
|||||||
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
通过实施未成年人保护人才培养工程,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基层硕士站点,以“线上+线下”方式,实现覆盖全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组织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 |
“强基固本”工程网络培训人数36473人,形成3份“开源蓄水”工程调研报告,“开源蓄水”工程培训人数1190人,完成录制40套“强基固本”工程网络培训课提升五级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和组织人员的培训和专业能力提升。 |
|||||||||
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一)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开源蓄水”工程,对市州未成年人保护站(点)进行建设与运营,建立四川省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赋能支持体系,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法规、未保社会工作理论与实务、儿童心理学、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案例分析等维度设计课程研发培训课程,采用案例教学、体验教学、共创课堂等方式,形成“摸底调研+课程培训+实地游学+实践教学+项目实训”为一体的课程体系,提升市州未成年人保护站(点)的整体服务保障能力和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的专业能力与水平。 (二)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扩面提质”工程,旨在进一步提高我省从事未保工作的社会组织负责人、社会工作者的政治理论水平、业务工作能力和综合工作能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和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为全省未成年人提供更加优质和全面的服务。 (三)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专业人才“强基固本”工程,录制面向儿童主任和儿童督导员的培训课程视频,以提高全省儿童关爱服务一线力量整体服务水平和服务效能。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职责讲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政策解读,社会工作方法、未成年人心理知识及健康辅导、强制报告、个案办理等实务操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和困境家庭儿童认定等内容,其中儿童主任培训课时不少于30课时,儿童督导员培训不少于15课时。 |
|||||||||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总额 |
90.00 |
88.70 |
88.58 |
99.87% |
10 |
9.99 |
1.预算执行率>90%; 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根据委托业务合同,追减节约资金1.3万元 |
|||
其中:财政资金 |
90.00 |
88.70 |
88.58 |
99.87%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源蓄水”工程硕士人数 |
≥ |
20 |
人 |
37 |
7 |
7 |
|
|
“开源蓄水”工程硕士站 |
≥ |
3 |
个 |
3 |
6 |
6 |
|
|||
”强基固本”工程网络培训人数 |
≥ |
5000 |
人 |
36473 |
7 |
7 |
|
|||
“开源蓄水”工程培训人数 |
≥ |
100 |
人 |
1190 |
7 |
7 |
|
|||
“扩面提质”工程培训人数 |
≥ |
50 |
人 |
90 |
7 |
7 |
|
|||
“开源蓄水”工程调研报告 |
≥ |
1 |
份 |
3 |
7 |
7 |
|
|||
“强基固本”工程网络培训课程数量 |
≥ |
40 |
个(套) |
40 |
7 |
7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完成时间 |
≥ |
1 |
年 |
1 |
6 |
6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关爱未成年人社会氛围 |
定性 |
明显增强 |
年 |
明显增强 |
6 |
6 |
|
|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专业水平 |
定性 |
明显提升 |
年 |
明显提升 |
6 |
6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基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量 |
定性 |
较好 |
年 |
较好 |
8 |
8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硕士站实习实训硕士研究生或导师满意度 |
≥ |
90 |
% |
100 |
3 |
3 |
|
|
网络培训学员满意度 |
≥ |
90 |
% |
100 |
4 |
4 |
|
|||
未成年人保护社工人才培训满意度 |
≥ |
90 |
% |
100 |
3 |
3 |
|
|||
合计 |
100 |
99.99 |
|
|||||||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为:99.99分。 项目成效:形成基层测评问卷(线上线下)1200余份、基层测评报告2份、专业能力提升方案1份、调研报告3份、实操手册1份、培训课程体系2份、儿童早期(教)活动模板1份、经验案例1套、服务成果册2套,合计开展专题培训和主题活动40余次,培训人数1190余人次。举办未保社工人才培训2期次,为21个市(州)的91名涉未社会组织负责人、社工提供专业和系统培训。完成儿童主任培训视频录制32课时,儿童督导员培训视频录制25课时。 |
|||||||||
存在问题 |
问题:项目成效宣传不够。 原因:宣传意识不够高,宣传形式不够多元。 |
|||||||||
改进措施 |
提高宣传意识,丰富宣传手段,综合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提升宣传效果。 |
|||||||||
项目负责人:马瑗 |
财务负责人:秦麒瑞 |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附件2
2023年度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了“彩票公益金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一般预算”;《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12〕15号)规定了“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坚持依照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行政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的通知》(川财综〔2023〕31号)明确了地方留存公益金分配比例。福彩公益金项目是根据有关彩票管理政策规定,从省级财政分享的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按一定比例安排用于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等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专项预算项目。民政部门为福彩公益金项目主管部门,职能包括负责组织福彩公益金项目申报、遴选,联合财政部门进行资金分配、监督,向上级民政部门报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等情况。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按照福利彩票公益金“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主要用于资助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众的社会福利项目,以及符合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按照福彩公益金管理相关规定,民政厅安排使用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额度的55%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用于养老服务,其余部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在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和社会公益方面进行分配,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一是中省规划。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川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的约束性指标、预期性指标确定资金投入方向,编制总体绩效目标和项目实施规划,建立重点项目库,明确补助原则、补助范围、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等主要内容,并严格按照规划逐年推动实施。二是项目成熟度。按照“优选排序、补缺补短”原则,重点关注本级财力支持情况、用地储备、项目实施方案等因素,严格项目遴选程序,确保资金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坚决杜绝“谁申报补助谁”“年年申报年年补”的情况。按规定组织编写评审方案、成立评审小组组织项目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排序优化资金分配方案,未经评审一律不安排补助资金。三是资金绩效。将省级福彩公益金预算安排、项目筛选与以前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挂钩,对项目管理工作成效突出、项目推进好的市(州)、县(市、区),在项目安排上给与倾斜支持;对项目推进滞后、资金执行差的市(州)、县(市、区),暂停安排项目或扣减项目资金。
2023年省级财政福彩公益金额度7840万元,安排用于残疾人福利3520万元(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540万元、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备购置300万元、“索玛花开”项目280万元、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2400万元),儿童福利2780万元(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1500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1140万元、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140万元),社会公益1540万元(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900万元、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64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2023年省级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与养老、民政事业专项统筹部分除外),具体如下:
区域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
||||||
专项名称 |
福彩公益金 |
|||||
省级财政部门 |
四川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 |
|||
市(州)财政部门 |
各市(州)财政局 |
市(州)主管部门 |
各市(州)民政局 |
|||
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7840 |
||||
其中:中央补助 |
|
|||||
省级安排 |
7840 |
|||||
市县安排 |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
|||||
年度总体目标 |
1.推进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残疾人服务基础设施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2.推进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体系建设,优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 3.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辐射带动当地慈善事业发展。 4.支持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联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建设,助力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水平提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残疾人福利机构建设(含维修改造和设备购置)个数 |
≥2个 |
|||
重度残疾人照护服务试点个数 |
≥3个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站点建设个数 |
≥120个 |
|||||
儿童福利服务机构创新转型个数 |
≥2个 |
|||||
支持实施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的县级个数 |
≥5个 |
|||||
县级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个数 |
≥84个 |
|||||
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 |
≥12个 |
|||||
质量指标 |
经费使用合规率 |
100% |
||||
机构建设验收合格率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 |
10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带动残疾人事业发展 |
效果明显 |
|||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
效果明显 |
|||||
带动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完善 |
效果显著 |
|||||
辐射带动当地慈善事业发展 |
效果明显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精神病人福利机构布局结构优化和基础设施条件改善 |
不断提高 |
||||
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 |
不断提高 |
|||||
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 |
显著增强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重度残疾人满意度 |
≥80% |
|||
受益未成年人满意度 |
≥80% |
|||||
受益社会组织满意度 |
≥80% |
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收到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部门绩效自评工作通知后,我厅立即组织相关处室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对绩效自评工作进行部署。一是细化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省级福彩公益金管理要求,明确了“部门公示”“项目单位公示”两个个性指标,统一了指标评价口径。二是全覆盖自评。要求资金使用的最小单元认真开展具体项目绩效自评,确保不走过场。市州民政部门认真审核,汇总形成绩效自评报告、得分统计表等资料,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及时报送我厅。三是分析汇总。全面分析各地自评资料,结合民政在省级福彩公益金管理中的职责职能,汇总分析相关考核指标实际完成情况,认真撰写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完整呈现福彩公益金管理、使用绩效。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资金效益效率情况等方面内容,客观反映福彩公益金使用实际绩效。拟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福彩公益金分配的重要依据,对照绩效自评发现问题进一步加强福彩公益金预算管理、优化项目设置、完善项目管控流程,促进福彩公益金管理工作提质增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本次评价重点为资金支出管理、项目建成后投入使用情况以及福彩公益金公示管理情况。资金支出管理方面重点关注资金支出审批流程是否健全,是否按照合同约定方式和时间付款,是否执行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发放对象资格是否符合要求、发放标准是否达标、发放周期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项目建成投用方面重点关注项目是否按计划进度推进,项目是否按要求验收,购置资产是否闲置,是否按照国有资产要求管理,项目是否发挥效益;公益金公示管理方面重点关注公示时间是否符合要求、公示内容是否完整、是否设置公益金标识。
(三)评价选点。按照全覆盖要求,使用福彩公益金的所有单位均开展绩效自评。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单位自评法。各级民政部门采取审查账目、查阅资料、实地勘察项目现场、走访座谈等形式开展绩效自评,层层汇总上报自评结果。
(五)评价组织。民政厅评价组人员包括民政厅规财处、福利处、儿童处、社管局、慈善处资金项目管理经办同志。业务处负责各自业务领域绩效完成情况的评价分析,规财处负责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汇总分析等相关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程序:省级福彩公益金按照“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一个盘子总体平衡”的基本思路,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社会福利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项目和资金安排适度向原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内容紧密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标清晰,可量化、可考核。项目决策自评得分6分。
规划论证: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根据《四川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四川省民政厅 凉山州人民政府加快推进彝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和民政厅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安排。儿童福利类项目根据《四川省“十四五”儿童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厅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年满18周岁后助学工作的通知》和民政厅等14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安排。社会公益类项目根据《四川省“十四五”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安排。项目规划均符合中省决策部署,对项目开展了必要性、可行性评估;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设置合理、规范量化,与预算匹配,自评得分6分。
资金投向:各项目资金符合四川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及项目总体规划。根据省委省政府对民政工作部署安排、民政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资金项目,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项目交叉重复,自评得分6分。
综上,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制度办法:资金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管理。各具体项目按照《四川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政厅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要求管理。制度体系完善,自评得分2分。
分配管理:省级福彩公益金按照项目分配法进行分配管理,各业务处建立项目库,每年动态更新项目库。民政厅下发项目申报通知,各地按照“县级申报、市级推荐”的方式,在充分研判当地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根据申报条件和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经当地政府及上级民政部门同意后报送民政厅。民政厅相关业务处根据事业发展规划、支持方向、以前年度资金安排情况等组织开展项目评审,按照“补缺补短、优选排序”的原则遴选确定项目。各业务处形成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与财政厅社保处协商一致,经民政厅党组审定后,会同财政厅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下达资金指标分配文件。分配程序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分配程序相关要求执行,自评得分10分。
绩效监管: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事前评估、绩效自评等工作,并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进行了整改。在日常工作中对市县绩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市县绩效管理情况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内容。管资金项目与管绩效同步进行,对下指导有力,自评得分6分。
综上,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财政资金拨付率100%,截至2023年12月31日省级福彩公益金单位资金使用率76%,项目未强制要求地方配套资金。自评得分100%*3+76%*3=5.28分。
资金使用:经各资金使用单位自评,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审批程序,资金拨付和项目实施基本符合相关规定。综合全省情况,自评得分2.48分。
综上,项目实施自评得分7.76分。
4.项目结果。目标完成:设置了数量指标7个,完成任务的指标5个,目标完成率5/7*100%*6=4.28分。
完成时效:该指标各单位按照公式计算得分,全省平均分2.05分。
综上,项目结果自评得分6.33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民生保障。区域均衡性: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安排项目,民政厅相关业务处按照“补缺补短、优选排序”的原则,根据事业发展规划、项目整体规划、以前年度资金安排情况等遴选确定项目,在点位选择时充分考虑区域均衡性。综合全省情况,自评得分8.71分。
对象精准性: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按照项目法方式分配,服务对象包括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综合全省情况,自评得分9.44分。
标准合理性: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按照项目法方式分配,省级补助标准参照中央标准或根据实地调研地方需求情况和以往年度项目实施成本,按照适当补助的原则测算补助标准,补助标准整体来说符合地方需求。综合全省情况,自评得分4.57分。
群众满意度:进行绩效分析经点位满意度调查,群众满意度平均达到88%。自评得分5分。
综上,专用指标得分27.72分。
(%1) 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部门公示。全省民政部门在6月底前完成了使用情况公示,市县民政部门公示时间均符合要求,部分县区公示内容完整性有待提高,部分地区公示链接存在一段时间后无法打开的情况。综合全省公示情况,自评得分5.37分。
项目单位公示。从各级民政部门资料收集情况来看,所有项目单位均在6月底前完成了项目情况公示,但部分项目单位公示不具体,未呈现项目效果。综合全省公示情况,自评得分7.18分。
综上,专用指标得分12.55分。
四、评价结论
通过汇总、整理、分析2024年省级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省级福彩公益金),民政厅管理的省级福彩公益金用于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社会公益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实现,自评得分为90.36分,与各级民政部门上报的自评平均分88.7基本一致。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试点项目为新项目,部分试点单位在经费预算、执行管理、报销核算等环节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
二是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项目部分地区对已申请人员就学变化情况核查不及时,少数保障对象出现退学、未按预期考上学校等情况,部分单位资金结余。
三是部分精神卫生康复服务站点项目未建立长期投入机制,省级补助资金使用完后,在没有后续资金支持及自主营收来源的情况下,长期可持续运营和发展存在困难,如自贡市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高新站、攀枝花市西区清香坪街道杨家坪社区精神康复服务站。
四是部分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购买的设施设备,未在显著位置标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永久标识。部分部门和项目单位公示内容不完整,存在公示链接失效的情况。
六、改进建议
一是建议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福彩公益金项目预算管理,加强内控制度、财务制度建设,加强资金支出重点环节管理,确保资金支付规范、安全、及时。
二是建议县(市、区)民政部门加强与教育部门数据比对,及时更新对象数据,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
三是建议各级民政部门加强对项目完成后实施情况的跟踪督导,统筹各类资金保障项目后续正常运行。
四是建议把省级福彩公益金只作为预算来源,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相应并入“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各具体支持项目,不作为单独的项目管理,这既符合管理实际,也有利于发挥资金合力。
五是中央制发新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建议尽快按照中央新的要求调整修订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
2023年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原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一是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资金主要根据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65〕国内字224号)确定,具体是“1961年到1965年6月5日期间精减退职的1957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发给了一次性退职补助金的职工,全部或者大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老体弱,或者长期患病影响劳动较大,而家庭生活无依靠的”,这部分对象大多原单位改制或灭失。八十年代初,民政部启动了精减退职的补办工作,历时两年左右完成。补办的条件是退职当时和补办当时都同时满足四个条件即:参加工作时间、精减退职时间、年龄或身体条件、家庭生活无依靠。
二是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属统战部门职能职责,对象人员认定、相关政策、发放名单、发放标准均由统战部门掌握和提供。民政厅根据财政厅安排,仅负责代发补助。
三是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金发放项目起始于上世纪70年代,政策依据主要有《四川省革委会批转省支援襄渝铁路领导小组 省民政局 省财政局 省劳动局〈关于处理襄渝铁路西段民兵因工残、亡待遇有关问题的补充意见>》(川革发〔1972〕5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原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矽肺病体检及定期生活补助问题的处理意见》(川办函〔2009〕268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襄渝铁路西段民兵民工身份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0〕189号)。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经费由省级财政当年预拨大部分资金、次年进行据实结算。
2.项目主要内容
向精减退职老职工发放生活困难救济资金,根据财政厅安排代发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资金,向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对象发放补助金。
3.主管部门职能
民政部门负责根据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对象、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对象在发人数和补助标准,提出补助资金预算分配建议方案,报送财政及时拨付各地,指导各地发放补助金,并按要求开展决算。民政部门依据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生活补助对象实际数目和补助标准,及时开展补助金费预算和决算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新申报矽肺病补助对象进行审批,并报送省财政及时拨付各地。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2019年,财政厅、民政厅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2021年,民政厅印发《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17号),对资金使用方向和要求、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做出明确要求。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项目支持方向
省级设立的社会救助救济资金,主要是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有关对象服务和保障工作的政策文件要求,指导督促各地落实好相关救济、补助政策,资金项目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向健在救济补助对象发放生活补助。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下达给各市(州)和扩权县的计划中,精减退职和起义投诚共计3110万元,与2022年预算保持一致。原襄渝对象生活补助经费按照“对象人数×标准”测算、省级全额补助,省级财政当年预拨大部分资金、次年进行据实结算。2023年全省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为741元—3941元/月/人不等,2023年省财政预算原襄渝对象生活补助预拨付经费17500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一是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补助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选取保障对象人数(分配因素,权重100%)、财政困难程度(修正因素)进行额度分配。精减退职老职工对象人数采用资金分配时在发对象人数。依据相关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各地上年度资金筹集数、实际支出数、人均财力水平等财政厅提供数据)。
二是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对象的生活补助金由民政厅按人员数量和补助标准据实报省财政厅严格审核后拨付各地。省、市、县(市、区)三级民政部门都建立了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资金发放管理台账,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每年对各地上报的对象减员情况进行核查,县(市、区)民政局根据实际按月或按季度进行对象减员核查,民政厅每年在各县(市、区)民政、财政联合会审上报的决算资金基础上,依据对象实际数目决算上年补助资金数额和预算次年补助资金数额。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2023年初,财政厅会同民政厅向各市(州)和扩权县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其中,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救助、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两项资金共计3110万元,各市(州)、扩权县根据本地支出需要落实资金预算计划;在2022年度据实结算的基础上,2023年度全省需要对8508名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对象发放补助,2023年初省级财政向有关地区预拨付资金共1750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2023年项目支出绩效预期指标值,量化指标中,享受精减退职救济补助人数≥0.72万人,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约0.85万人(据实结算);社会效益指标中,受助人员基本生活为有效改善;可持续影响指标中,符合条件得受助对象幸福感为显著增强;满意度指标中,受助人员满意度≥85%。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财政厅通知文件,结合业务系统在发人数情况,掌握各地执行补助标准情况。通知各市(州)按照要求组织收集省级预算执行和使用情况并汇总报送。业务处室根据各地预算执行情况、标准执行情况、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评价。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项目绩效自评,掌握了解各地使用省级资金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发放标准执行情况,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为后续资金预算安排分配、补助对象动态管理提供参考。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评价重点包括省级预算是否执行完毕、执行标准是否符合上级文件要求、对死亡人员是否及时停发,达到项目预期,受助对象满意。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点位覆盖有在发对象的市本级、扩权县。
(四)评价方法。项目绩效自评采用各地根据预期指标值指标和实际完成情况,结合平时工作中掌握的各地对象动态管理、资金发放等情况开展自评。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由业务处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组成,通过收集各评价点位预算执行情况、标准执行情况、补助对象动态管理情况,结合资金发放情况调度分析,完成绩效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8分)
项目由省民政厅会同财政厅,根据相关文件组织实施,市(州)、扩权县民政部门分别负责具体发放工作。2022年底,涉及资金项目按照资金管理办法,由社会救助处会同规划财务处、财政厅社会保障处编制资金预算计划和方案,经厅党组审议后,报省财政汇总后,按程序报批。各类补助对象逐年递减,且补助对象信息已纳入信息化管理范畴,补助资金发放纳入“一卡通”管理范畴,并实行按月发放,因此,绩效目标合理可行。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指标分值18分)
2023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精减退职、起义投诚)下达各市(州)和扩权县,各市(州)、扩权县财政预算总计3110万元。2023年省财政已下达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经费17500万元。按照《四川省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民政厅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17号),督促指导各地规范管理使用专项资金。加强信息化建设,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录入系统,加强监管。要求各地加强动态管理,对死亡对象做停发处理。依托信息化建设成果,通过数据比对,指导各地及时将已死亡人员做停发处理。通过信息筛查,督促各地对未达到补助标准低限的,及时调整标准。总体来看,各地均按照要求开展对象动态管理,按照“一卡通”管理要求定期推送发放数据,补助对象及发放情况信息。各市(州)、扩权县民政部门均设置财务管理机构和岗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财务管理受当地财政部门监督管理。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指标分值9分)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整体实施按照“制定省级财政资金分配方案—省级财政资金下达—地方预算资金下达—按月按标准发放资金—年末决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流程实施。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资金与补助对象人数关联度高,受补助对象自然减员影响,个别地方省级补助资金预算执行出现结余。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及遗属补助发放时间跨度长,与部分其他对象政策相关度高,极易因攀比而影响社会稳定,我们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适时组织对该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调研评估,促进补助政策执行精准、对象管理精准、资金发放精准,不断提升资金绩效。自评得分8.9分。
4.项目结果(指标分值9分)
根据各地报告情况,截至2023年末,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资金中:精减退职职工救济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共计支出4227.2万元,省级预算下达3110万元,各地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均按不低于每人每月600元标准执行;在有关市(扩权县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会审上报的当地2023年度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金决算基础上,对2023年各地减员情况进行了核查,并依据核查后的对象实际数量决算全省2023年度补助资金数额,原襄渝对象生活补助经费共计支出17341万元。通过向三类补助对象发放生活补助,一定程序上提高了相关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和品质,达到了资金项目设立预期。(指标分值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指标分值10分)
2023年,民政厅、财政厅下发《关于调整上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3〕95号),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调整为按每月不低于600元执行,各有关地方均在2023年按照两部门通知要求完成调标,调标后执行标准均不低于600元/月。自评得分10分。
2.对象精准性(指标分值10分)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对象、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对象未有新增人员。对在发对象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一卡通”管理方式,发放到对象社会保障卡,安全、规范,能够有效保障对象基本生活。自评得分10分。
3.标准合理性(指标分值5分)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方面,自2022年全省农村低保标准低限调整至480元/月后,较精减职工救济标准高80元/月,已不符合1965年《内务部 劳动部 财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的联合通知》中关于“享受按月救济的退职老职工本人的生活费,应当稍高于当地一般居民”要求精神,2023年民政厅会同财政厅制定调标方案,报请省政府领导同意后联合发文,将每人每月救济标准提高到不低于600元,达到切实保障救济对象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稍高于一般居民的要求。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现行标准相对合理,并且高于有这类对象的省份,为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暂不具备调整标准的环境条件。自评得分5分。
4.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
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过去为国家作出贡献乃至牺牲的人民群众的关心关怀,进一步增强了有关对象获得感、幸福感。通过走访调研、回复群众来电,了解到补助对象对民政部门工作满意度高。自评得分5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动态管理及时性(指标分值16分)
各地依托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补助、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管理信息化平台,按月向“一卡通”平台推送补助发放数据,建立了动态管理机制,对自然减员对象及时启动停发程序。民政厅定期开展补助对象与殡葬等数据比对,及时将线索推送各市(州),用于开展动态管理工作。针对个别点位出现没有按月及时发放补助情况及时督促和纠正。(指标分值13.5分)
四、评价结论
对照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和起义投诚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由于近年来两类对象自然减员较多,客观上形成资金结余,但不影响整体工作效果。原襄渝铁路西段伤残民兵民工(含矽肺病)及遗属补助对象为据实结算,各相关地区均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决算。总体来看,省级社会救助救济专项资金有力支撑全省相关对象补助工作,受助人员基本生活为有效改善。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为显著增强。原襄渝铁路民兵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项目得分100分;精减退职职工救济项目自评得分97.4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从日常管理掌握情况来看,各地在工作中,还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进一步改进。一是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对健在补助对象做停发处理。二是由于对象自然减员,预算资金到年末结算出现结余属于客观因素,以结余资金作为评价指标不能客观反映绩效情况。
六、改进建议
一是指导各地加强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建议各地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复核。二是对因工作失误等原因导致精减退职救济补助对象停发的,按照“县(市、区)民政部门书面报告并说明原因—市(州)民政部门业务科(处、室)复核转报—省厅业务处室研究处理意见—通知地方和系统客服在系统中处理”流程执行。
2023年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绿色惠民殡葬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原因及背景。殡葬是人生大事,与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保障“逝有所安”是“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等基本民生需求的延伸。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工作。民政部于2012年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惠民殡葬政策的指导意见》(民发〔2012〕211号),要求“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行惠民殡葬政策中的主导作用,在明确各级政府殡葬公共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其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策支持力度,按照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安排惠民殡葬政策配套资金,不断增强惠民殡葬公共财政保障能力”。2019年,四川省民政厅、财政厅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明确“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统筹安排。省级财政综合考虑各地殡葬改革推进情况特别是遗体火化数量、市县财政困难程度等因素,通过‘以奖代补’方式对市县予以适当补助。”
2.立项、资金申报依据。项目立项由主管部门在年初统一汇总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申报依据绿色惠民殡葬上一年度实际运行支出情况,并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安排进行申报。主要依据为:《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88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川民发〔2019〕55号)。
3.项目主要内容。绿色惠民殡葬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死亡且具有四川省户籍,并在四川省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人员,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通过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均等化。
4.主管部门职能。社会事务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全省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省民政厅、财政厅于2019年联合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明确在全省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民政部门职责为牵头做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监督、指导殡葬服务机构严格执行殡葬改革规定和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督促提升殡葬服务质量。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惠民殡葬资金的监管,四川省财政厅等3部门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严格按照财政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四川省殡葬项目全过程管理,2020年12月17日,四川省民政厅出台《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川民发〔2020〕140号)对惠民殡葬资金的申报、审核、资金分配、实施、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实施目的和任务。从2019年起,推进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为实行遗体火化的逝者家庭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逐步实现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3.支持方向。绿色惠民殡葬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死亡且具有四川省户籍,并在四川省内殡葬服务机构火化的人员,减免或补贴遗体接运、遗体存放、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殡葬服务费用,支付方式为据实减免或报销,对不属于项目预算内的其他支出不予拨付,做到专款专用,避免了挤占、挪用、截留的违规行为。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情况。参照2019年至2022年省级资金正式下达安排情况,2023年省级支持各地绿色惠民殡葬资金预算8000万元。
2.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绿色惠民殡葬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考虑火化遗体数量和当地财力状况两个因素。
3.资金分配情况。2023年省级安排惠民殡葬资金8000万元,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根据各地区火化量和市县财力系数加权计算,得出各市、扩权县具体分配金额。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102号),绿色惠民殡葬项目2023年应实现的绩效目标为殡葬服务惠民人数≥17.89万人。各市(州)根据每月申报情况加快推进项目资金兑现,12月底前应完成绩效任务。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由民政厅、各市(州)民政局分别成立绿色惠民殡葬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实地督导查看资金兑现情况、座谈交流,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省级财政分配资金的全过程监管。督促各地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及时拨付绿色惠民殡葬资金。加强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深入推进殡葬移风易俗。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2023年省级绿色惠民殡葬项目绩效评价通过设定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通用指标和区域均衡性、对象精准性、标准合理性、群众满意度等专用指标,以及资金拨付及时性、应保尽保情况、政策实施效果等个性指标,对各地绿色惠民殡葬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评估资金使用效果和政策实施效果,进一步促进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三)评价选点。按照省级资金分配点位,以县(市、区)为最小单位进行自评,分别报送自评结果,实现点位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根据《2023年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殡葬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本次现场评价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1.数据收集
(1)总体资料收集。收集资金分配点位绿色惠民殡葬资金到位、资金配套、资金拨付等情况,充分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
(2)开展问卷调查。通过96444殡葬服务专线电话回访、在殡葬服务机构现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了解群众对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知晓度、满意度,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3)现场访谈。对市(州)民政局、县(市、区)民政部门、殡葬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访谈工作,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2.分析方法
(1)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
由厅社会事务处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人员投入5名,其中评价组组长1名、评价组成员4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88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川民发〔2019〕55号)、《四川省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绿色惠民殡葬政策为延续性项目,资金量和资金分配方式与上一年度相同,绿色惠民殡葬资金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考虑火化遗体数量和当地财力状况两个因素,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
(2)规划论证(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88号)中明确,坚持基本殡葬服务公益属性,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明确服务项目、质量要求和支出责任。完善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行基本殡葬服务项目清单管理,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需求状况进行动态调整。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该项目立项具备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18万人,实际完成指标为24万人,偏离度>30%。
(3)资金投向(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资金支持方向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殡葬项目总体规划、殡葬事业发展相匹配;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88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全面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川民发〔2019〕55号)、《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川民发〔2020〕140号)等文件,对绿色惠民殡葬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各市(州)、县(市、区)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和细化了其他相关项目制度、方案和标准。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及使用管理等流程,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较完善。
(2)分配管理(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2023年省级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分配由事务处提出分配建议方案,驻厅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规财处参与,厅党组会进行审议。分配决策程序符合《四川省省级财政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42号)。2023年省级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全部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
(3)绩效监管(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5分)
一是按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对2023年度省级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进行了事前评估。二是要求各市(州)、县(区、市)民政局加强与本级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要求,对本地区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绩效自评。三是在2024年6月至7月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勘察、走访调查等多种途径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对2022年度省级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了回头看。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2023年省级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共计安排8000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共计拨付8000万元,资金拨付率100%;各市(州)本级、县(区、市)资金使用8000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个别点位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到位不及时。
(2)资金使用(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
2023年省级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资金的拨付依据较充分、审批程序和手续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但也存在迟发、漏发、重复发放等问题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绩效目标设定值,2023年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率100%。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分=6分。
(2)完成时效(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从已完工(成)项目来看,均在时限内完成。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8分)
2023年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均衡公平,区域间资金分配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区域间差距逐步缩小。采用因素法进行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对象精准性(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从项目支持方向来看,绿色惠民殡葬补助资金,采取减免费用或提供补贴等方式,为实行遗体火化的逝者家庭提供政策范围内的基本殡葬服务。对象精准度100%。
(3)标准合理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从项目支持方向来看,本次资金支持的点位,均符合资金支持方向。
(4)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6分)
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随机询问等方式,调查受益群众对绿色惠民殡葬资金使用的满意度为92%。
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100%×5分=4.6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资金拨付及时性(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绿色惠民殡葬资金支持是否及时发放。发现一处申请资料提交后,超一个月未发放的扣0.5分,扣完为止。
(%1) 应保尽保情况(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5.36分)
2023年全省火化量26.82万,享受绿色惠民殡葬政策资金补贴为23.95万,应保尽保率89.3%。指标得分=应保尽保率×100%×6分=5.36分。
(3)政策实施效果。(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5分)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减免项目超过4项基本服务的数量÷抽样的受益总数量×100%×6。通过查看消费清单,减免清单,查看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效果。
四、评价结论
2023年省级绿色惠民殡葬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有序推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明显。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评,2023年省级绿色惠民殡葬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9.46分,与各地民政部门上报的自评平均分84.3基本一致。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主要存在的问题:1.随着火化量逐年增加,符合惠民殡葬补贴条件的家庭逐年增多。各地在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时,除省级资金外还需要配套大量资金。因地方财政困难,部分地区配套资金压力较大。2.资金拨付方式不统一,有些地方是直接在殡仪馆进行减免,有些地方是需要群众先支付殡葬费用之后到街道逐级申请领取;3.项目执行和资金监管上仍有漏洞,存在迟发、漏发、重复发的问题。检查中还发现个别地区绿色惠民殡葬资金长期躺在账上不执行。4.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宣传力度需要加强,部分群众不清楚惠民政策申请条件和程序。
六、工作建议
建议:1.将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予以保障,统一资金拨付或减免方式,减少拨付程序,更加方便群众。2.加大绿色惠民殡葬宣传,使更多群众知晓惠民政策,引导群众自觉支持殡葬改革大局。
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
补助资金(殡葬设施建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原因及背景。殡葬是人生大事,与每个人、每个家庭都息息相关,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保障“逝有所安”是“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老有所养”等基本民生需求的延伸。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殡葬工作。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明确要求“加大城乡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建设力度,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规划选址,提供树葬、撒散、骨灰存放等多样化节地生态安葬方式,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提高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88号)中明确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
2.立项、资金申报依据。项目立项由主管部门在年初统一汇总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申报依据《四川省“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各市(州)对节地生态安葬设施需求,并结合当年工作计划安排进行申报。
3.项目主要内容。2023年省级财政共安排殡葬设施建设资金2940万元,用于支持16个市的42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
4.主管部门职能。社会事务处主要职责包括:拟订全省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省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020年,民政厅等7个省级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川民发〔2020〕49号),民政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指导。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为加强对殡葬设施建设资金的监管,四川省财政厅等3部门出台了《四川省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殡葬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各地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按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规模及当地财力情况,分别补助不同的资金标准。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财政项目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从资金申请、资金使用、会计核算三个环节加强资金管理。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按《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资金拨付由市县民政局同市县财政局对当年的费用支出进行核实按进度拨付,对不属于项目预算内的其他支出不予拨付,做到专款专用,避免了挤占、挪用、截留的违规行为。
2.实施目的和任务。通过省级资金撬动作用,引导各地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补齐农村公益性安葬设施短板。农村公益性墓地建成后,低偿或者无偿向当地群众提供服务。到2025年,殡葬基础设施条件、基本服务保障得到显著提升,殡葬服务市场规范有序,农村散埋乱葬现象得到有效改善。到2035年,殡葬制度体系、服务体系、治理体系、文化体系配套健全、协调发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公益性安葬设施基本建成,文明节俭治丧、节地生态安葬的现代殡葬新风尚基本形成。
3.支持方向。支持以村(社区)、多村联建、以乡镇为主体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强化公益属性。严禁社会资本投资经营农村公益性墓地。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预算安排情况。参照2019年至2022年省级资金正式下达安排情况,2023年省级支持各地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预算2940万元。
2.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和《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中明确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和补助标准,综合考虑我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布局以及“十四五”期间殡葬重点支持方向,优先考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涉及的重点地区(重点镇、特色镇等)殡葬设施需求,加快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同时充分考虑申报项目的前期工作准备情况,优先支持已经动工建设的、有配套资金支持的和用地问题已解决的等工作进展较快的项目,确保资金下达后,年内可以动工建设。
3.资金分配情况。2023年省级安排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2940万元,按照项目法进行分配,支持16个市的42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6号), 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项目2023年应实现的绩效目标为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数量≥42个。具体绩效目标是42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成投入使用,低偿或无偿为当地村民提供公益性安葬服务,减少散埋乱葬行为,减轻群众治丧负担。项目实施进度计划为2023年底前开工建设,2024年底前投入使用。
2.自评工作开展情况。由民政厅、各市(州)民政局分别成立殡葬设施建设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小组,制定自评方案,通过组织开展填写满意度调查问卷表、实地督导查看资金兑现情况、座谈交流,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进一步强化省级财政分配资金的全过程监管。督促各地主管部门按照要求及时拨付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最大程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2023年省级殡葬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绩效评价通过设定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结果等通用指标和工程进度、资金拨付、项目验收、功能实现、后续管护等专用指标,以及受益村民对项目实施满意度、节地生态安葬情况、工程资料完备情况等个性指标,对各地殡葬设施建设资金项目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重点评估资金使用效果和政策实施效果,进一步促进基本殡葬服务的普惠性、均等化。
(三)评价选点。按照省级资金分配点位,以县(市、区)为最小单位进行自评,分别报送自评结果,实现点位全覆盖。
(四)评价方法。
根据《2023年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殡葬项目管理办法》等要求,本次现场评价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1.数据收集
(1)总体资料收集。收集资金分配点位殡葬设施建设资金到位、资金配套、资金拨付等情况,充分了解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
(2)开展实地调查。组织相关人员到项目点位开展实地调查。了解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以及发挥的效果情况。
(3)现场访谈。对市(州)民政局、县(市、区)民政部门、殡葬服务机构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访谈工作,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2.分析方法
(1)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
由厅社会事务处牵头,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人员投入5名,其中评价组组长1名、评价组成员4名。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88号)、《四川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川民发〔2020〕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殡葬设施建设资金为延续性项目,按照项目法进行分配。
(2)规划论证(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88号)中明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加大对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倾斜力度。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该项目立项具备必要性、前瞻性、合理性和可行性。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42个,实际完成指标为42个。
(3)资金投向(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资金支持方向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殡葬项目总体规划、殡葬事业发展相匹配;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4〕88号)、《四川省民政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川民发〔2020〕49号)、《四川省殡葬项目管理办法》(川民发〔2020〕140号)等文件,对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各市(州)、县(市、区)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和细化了其他相关项目制度、方案和标准。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及使用管理等流程,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较完善。
(2)分配管理(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2023年省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分配由事务处提出分配建议方案,驻厅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规财处参与,厅党组会进行审议。分配决策程序符合《四川省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省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全部采用项目法进行分配。
(3)绩效监管(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5分)
一是按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对2023年度省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资金进行了事前评估。二是要求各市(州)、县(区、市)民政局加强与本级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要求,对本地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推进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绩效自评。三是在2024年6月至7月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勘察、走访调查等多种途径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对2022年度省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了回头看。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4分)
2023年省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共计安排2940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共计拨付2940万元,资金拨付率100%。个别点位因建设进度滞后,导致资金拨付滞后。
(2)资金使用(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3分)
2023年省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资金的拨付依据较充分、审批程序和手续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
4.项目结果
(1)目标完成(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绩效目标设定值,2023年殡葬设施建设资金支持42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完成率100%。
(2)完成时效(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1分)
从已完工(成)项目来看,有13个项目仍未开工。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2023年殡葬设施建设资金共支持16个市州的42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资金分配结果均衡公平,区域间资金分配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区域间差距逐步缩小。采用项目法进行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对象精准性(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从项目支持方向来看,殡葬设施建设资金用于支持以村为单位或者多村联建的方式,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建成后低偿或无偿为当地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农村公益性墓地全部采用节地生态安葬标准,禁止修建大墓、大碑,对象精准度100%。
(3)标准合理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分)
从项目支持方向来看,本次资金支持的点位,均符合资金支持方向。根据《殡葬项目管理办法》,对不同地区分别按照60万元、80万元、120万元标准予以补助,补助标准经过专项测算研究,标准合理。
(4)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6分)
通过电话回访、问卷调查、随机询问等方式,调查受益群众对绿色惠民殡葬资金使用的满意度为92%。
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100%×5分=4.6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绿色环保效果显著提升(指标分值8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抽查发现,各地在推进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过程,持续加大绿色殡葬宣传,引导村民集中规范安葬得6分。
(%1) 节地生态安葬情况(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分)
各地在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过程中,均能严把节地生态标准,单墓面积多为0.3—0.8平方米,小于国家规定标准,一般采取卧碑或不立碑。在建设过程中尽量较少黑化、石化、硬化,多采用种植绿植、鲜花、草坪等美化环境。
(3)工程资料完备情况。(指标分值4分,评价得分3.5分)
建成项目各项工程资料基本完备,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点位资料不全。
四、评价结论
2023年省级殡葬设施建设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有序推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明显。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评,2023年省级殡葬设施建设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88.7分,与各地民政部门上报的自评平均分84.25基本一致。
五、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每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不高,市县配套资金较为困难;2.农村公益性墓地建成后,人员配备、墓区管理等需要加强。
六、工作建议
1.建议增加省级财政殡葬设施建设资金补助力度;2.建议提高每个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资金补助标准;3.建议支持开发农村公益性墓地维护管理等公益性岗位,提高农村公益性墓地服务管理水平。
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
(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设立原因及背景: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62号)要求,“地方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地区试点范围和试点地区,形成层层抓试点、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民政厅通过下发《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厅办〔2020〕37号),决定选取部分地区作为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地区,民政厅加强对试点地区婚俗改革工作的指导。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项目立项由主管部门在年初统一汇总报财政纳入预算管理;资金申报依据《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是的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经地方自主申报、当地党委政府同意和民政厅组织评审等环节,提出资金分配方案,选取参与试点积极性较高,基础工作较为扎实的22个地区开展第二批全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
3.项目主要内容。按照《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项目主要围绕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四个方面试点任务,大力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促进婚姻幸福、家庭和谐。
4.主管部门职能:省级民政部门具有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的职能。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为加强对全省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不断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民政厅出台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民发〔2022〕40号),明确婚俗改革试点补助资金可用于:设立、维修、改造婚姻家庭辅导室、颁证室,设置室外颁证场所;开发婚前辅导教程,编写教材和宣传资料;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如聘请社工师、心理咨询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律师等专业人员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建设婚姻家庭“云辅导”平台,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聘请婚姻登记颁证员常态化主持结婚登记颁证和宣誓仪式;举办青年交友联谊、集体婚礼、纪念婚礼、慈善婚礼、集体颁证等活动;修建婚俗改革微景观,举办婚俗文化展览、设置婚姻文化墙、婚俗文化廊或婚姻家庭文化展厅、开发婚俗文化产品、开办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教育基地;组织开展婚俗改革试点政策理论研究;拍摄婚俗改革宣传片、系列短视频,开展婚俗改革知识竞赛、有奖竞答等活动;开展婚姻家庭文明建设、移风易俗宣传等活动。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通过试点,不断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引导全社会形成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取向,遏制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和群众精神面貌,在推广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上取得新进步,在构建健康文明的婚姻价值观上取得新突破,在传承良好家风家教上取得新成效,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上取得新进展。
3.项目支持方向:通过对各市(州)申报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统筹考虑保障条件、工作基础、方案完善度等因素,确定22个支持项目,并在资金分配上向民族地区倾斜。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依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和《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明确的支持方向项目,综合考虑申报地政府支持力度和参与试点积极性,优先选择婚姻管理、婚俗改革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多部门沟通协作配合较好的地区。2023年2月,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6号)对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进行了分配。成都市成华区、温江区,自贡市自流井区,攀枝花市盐边县,泸州市泸县,德阳市中江县,绵阳市江油市,广元市昭化区,遂宁市船山区,内江市市中区,乐山市马边县,南充市仪陇县,眉山市青神县,宜宾市南溪区,广安市广安区,达州市宣汉县,雅安市汉源县,巴中市恩阳区,资阳市安岳县等19个县(区)每个支持50万元,阿坝州汶川县,甘孜州康定县,凉山州西昌市等3个民族地区每个支持100万元的标准进行支持。共支持22个试点地区125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项目整体绩效目标围绕民政部要求的“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四个方面开展。具体绩效目标由22个婚俗改革试点地区通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举措、实施步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确保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项目自评工作由民政厅、各市(州)民政局分别成立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小组,通过组织查看资金使用情况、座谈交流,以及按照项目预算安排内容查阅财务资料等步骤及方法,对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通过对各试点地区进行绩效自评,客观公正地评价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切实将试点补助资金预算绩效管理贯穿资金使用管理全过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专款专用、规范运作、合理高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严格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包括项目方案执行、项目执行进度、资金运行管理、绩效目标实现以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重点内容做好绩效监测。主要通过核查资金支出进度,监测项目是否按计划高效推进;通过逐项核对项目资金支出情况,评价是否符合《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适用范围要求;通过抽样核查、实地调研等方式,评价项目自评情况是否真实等。
(三)评价选点。项目绩效自评所抽样点位情况。根据自评情况,经过逐项对照资金使用明细,选取成都市成华区、攀枝花市盐边县、广元市昭化区、南充市仪陇县、眉山市青神县、巴中市恩阳区、凉山州西昌市等点位进行抽样核查,抽样点位覆盖1/3试点地区,在地域上覆盖川内主要地区及部分民族地区。重点核实资金用途是否明确、是否在规定范围、支出量是否合理。
(四)评价方法。根据项目情况和评价重点,采用成本效益分析法、实地勘察法、交叉检查法、座谈调研法等方法进行评价。
(五)评价组织。由民政厅、各市(州)民政局分别成立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小组。民政厅评价小组由具体负责婚姻登记管理工作的社会事务处牵头,厅规财处工作人员、市(州)社会事务科室负责人参与,同时开展现场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共54分,自评得分:50.70分)
1.项目决策(自评得分:18分)。民政厅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四川省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充分评估论证项目必要性、合理性和可行性后确认,项目规划符合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安排,资金投向与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总体规划一致。民政厅通过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结合实际报送《全省婚俗改革实验县(市、区)申报表》,试点地区确定后,各市(州)民政局按照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和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组织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试点地区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具有本地特色的婚俗改革试点,按照两年的试点时间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试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举措、实施步骤,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各项试点任务落实。
2.项目管理(自评得分:18分)。具体项目管理中,通过制定《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涉及资金预算和分配、使用范围和要求、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内容,确保管理制度体系健全完善。项目分配采用因素分配法,重点考量当地婚俗改革试点工作准备情况、工作基础、组织管理和保障措施是否充分等因素,同时积极支持民族地区,推动移风易俗取得成效。在资金拨付后,加强对试点地区资金使用情况的动态监管,实时掌握各试点地区婚俗改革工作进展、滞后原因和资金拨付等情况,多次到婚俗改革实验区现场进行调度。各市(州)财政局和民政局共同监管婚俗改革资金实施情况,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进行现场检查和资金支出费用的核查,确保专款专用,无挤占、挪用、截留项目资金等违规行为。各地民政部门同时组织绩效自评。在两年试点结束后,民政厅将在各地民政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抽查评价,评价结果通报相关单位。
3.项目实施(自评得分:6.4分)。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试点省级补助资金1250万元,共支持19个非民族地区试点每个50万元,3个民族地区试点每个100万元,由财政厅印发的《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26号)进行了分配。另有市级补助资金256.44万元,县级283.13万元,单位自筹资金4万元,其他资金0元。试点计划资金共1793.57万元。
2023年,省级资金到位1250万元,市级资金到位256.44万元,县级资金到位283.13万元,单位自筹资金到位24.5万元,其他资金到位0元。试点到位资金共1814.07万元。
全年使用省级资金715.48万元,市级资金189.21749万元,县级资金192.83万元,单位自筹资金21.5万元,其他资金0元。共使用资金1119.02749万元。预算执行指标分值=715.48/1250×100%×6=3.4分(扣2.6分)。
4.项目结果(自评得分:8分)。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试点期限为两年,补助资金在第一年使用已达到61.69%,总体上达到预定目标。其中,宜宾市南溪区、巴中市恩阳区、达州市宣汉县、甘孜州康定市等4个试点地区省级资金使用率达到100%。成都市成华区、温江区、自贡市自流井区、眉山市青神县、广安市广安区、雅安市汉源县、阿坝州汶川县等7个试点地区省级资金使用率超过50%,剩余资金使用率不足50%的试点11个,扣1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共30分,自评得分:27.11分)
1.区域均衡性(自评得分:10分)。婚俗改革试点项目属于民生保障类。在2022年遴选补助1个全国试点和10个省级试点地区予以支持的基础上,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试点突出扩容提标,按照省会城市安排两个试点,其他每个市(州)安排一个婚俗改革试点的原则,确保全省婚俗改革工作推动的区域均衡性。
2.对象精准性(自评得分:9分)。在试点确认、资金分配等程序中着重考量支持人口大县和民族地区,突出重点区域在当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婚俗改革工作对象精准。
3.标准合理性(自评得分:3.41分)。在各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下,试点地区围绕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着力培育向上的婚俗文化、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四个重点任务,通过《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的资金使用范围和禁止范围,确保资金补助标准合理。22个试点地区中有7个有两项及以上任务完成不到位的情况。(指标分值=(22-7)/22×100%×5=3.41)
4.群众满意度(自评得分:4.70分)。婚俗改革试点任务评价紧扣当地工作条件和群众需求,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群众对婚俗改革的认知度、满意度明显提升。经发放调查问卷统计,按照“满意”“一般满意”“不满意”3个类别统计,799份问卷中,满意率达到93.9%。(指标分值=93.9%×100%×5=4.7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共16分,自评得分:14分)
在设置个性指标时,在三级指标中突出“4+1”模式,确保试点主要任务全覆盖,并突出相关工作宣传及政策创制。在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方面,22个试点地区持续引入社会工作师、心理咨询师、律师、婚姻家庭咨询师和妇联幸福使者等具有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婚姻家庭辅导员,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心理疏导、关系修复、纠纷调解等服务。全年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多少人次(包括婚前辅导、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离婚辅导)9042人次,开展“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192次。在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方面,试点地区通过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在构建婚俗新风中的重要作用,支持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通过教育、规劝、奖励等方式引导村民遵守相关规定;积极推动结婚颁证服务创新,设立颁证厅,推广颁证仪式;组织举办集体婚礼、纪念婚礼等现代婚礼。2023年共举行集体婚姻27场,800余人参与。举办公益相亲交友活动36场,3200余人参与。在培育文明向上的婚俗文化方面,试点地区通过设置婚姻文化墙或展厅、开办婚俗文化博物馆或婚姻家庭文化基地等方式,加强婚姻登记场所文化建设,宣传优秀传统婚俗文化;开展对天价彩礼、铺张浪费、低俗婚闹、随礼攀比等不正之风的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共设置婚俗文化墙或展厅38个,公园式婚姻登记处9个。在持续传承良好家风家教方面,要求试点地区开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挖掘和弘扬传统家风家教家训文化。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进家庭、进社区、进村庄、进机关活动。发挥社区教育作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慈善楷模,推进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引导教育党员干部把家风家教作为家庭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廉洁从政,形成良好家庭氛围。同时,为进一步推进婚俗新风养成,提高婚俗改革工作影响力,将婚俗改革宣传及政策创制列入个性指标考核,要求试点地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等大力宣传婚俗改革。积极打造婚俗文化品牌,出台指导性文件和制度性成果,积极争取中央级、省内或行业媒体宣传报道。
经过一年的试点,主要取得了四个方面的成效,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各实验区普遍成立了婚俗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形成了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局面。攀枝花印发《婚俗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围绕4个方面12项任务,配套制定移风易俗工作方案、工作导则、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文件,整体性推动婚俗改革工作出成效。南充市仪陇县推动形成“2334”工作机制,以两个村级自律组织、三个队伍,倡导三项新规,开展好四大活动。二是围绕试点任务,创新工作载体。各试点地区创新工作载体,从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培育文明向上婚俗文化、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等方面深入推进婚俗改革。全省各婚俗改革实验区以部门联动、政府购买服务、引入专业机构、招募志愿者等多种方式常态化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婚姻家庭辅导进社区”工作,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推动社区治理。利用重要节日开展集体颁证活动,引导群众从“轻登记、重婚宴、讲攀比”向“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思想观念转变。泸州、资阳等地通过组建婚俗改革志愿服务大队、聘请民间艺术团等方式创编婚俗文艺作品,进村入户加强婚俗改革宣传。内江市市中区积极探索建立本地特色婚俗改革品牌,以“甜城有囍”为主题,打造1个最美婚姻登记机关、1个专业婚姻家庭辅导团队、1个志愿者团队、1个特色婚俗文化产业群等“4个1”婚俗改革模式。三是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示范带动。通过婚俗改革持续深入落实《深化民政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计划》,各地以婚俗改革为抓手,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模式。广元市昭化区创新推行“4684”村规民约管理模式,全覆盖成立村红白理事会和“知客队伍”,将农村知客培养纳入区委人才工程。凉山州围绕《移风易俗条例》建立“1个条例+1个总体方案+4个细化规定”制度体系,切实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四是巩固试点成果,创新品牌效应。宜宾市南溪区结合长江第一湾打造公园式婚姻登记机关,创新“执手长江头 相守到永久”幸福IP,民政部社会事务司王金华司长亲临参与启动仪式,对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自贡市自流井区创新“243”模式,以2个阵地、4项举措、3项机制,开展“廉韵釜溪·清风万家”“‘盐’里有你·未来可期”等多个品牌活动,激发婚俗改革新活力。眉山市青神县深挖东坡文化内涵,在唤鱼公园打造公园式婚登姻处和苏母祠,打造“良好婚俗+良善家风”融合互促样板。
四、评价结论
婚俗改革试点项目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婚姻家庭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婚姻领域移风易俗、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系列重要部署,严格落实民政部《关于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代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通过打造特色婚姻登记机关、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丰富婚恋活动载体,倡导简约适度婚俗礼仪,传承良好家风家教,大力弘扬中华优秀婚姻家庭文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婚姻生活的向往,不断提升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打造新时代婚姻管理服务四川样板。
第二批省级婚俗改革试点地区严格遵循《四川省民政厅婚俗改革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围绕试点工作任务,紧扣试点工作目标,规范资金管理,达到了预期目标,评价结论为优秀,自评得分91.51分,与各级民政部门上报的自评平均分88.54基本一致。
五、存在主要问题
当前面临的问题表现在:一是由于试点地区工作侧重不同,部分地区资金使用推进力度不够,未能实现“试点过半,支出过半”的目标。二是个别试点地区对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掌握不够精准,存在资金支出规范性不够的情况。
六、改进建议
一是加强对资金使用进度监管。采用每月通报、工作提示、实地督导等方式,强化资金使用进度督促提醒,指导试点地区不断优化工作内容,力争在试点期限内足额完成资金支出。二是加强资金支出规范管理。积极开展资金使用支出的政策宣讲和业务培训,不断强化资金使用情况抽查和通报力度,全面规范试点资金使用。
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情况的加剧,加强养老服务业发展,成为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性工程,也是贯彻落实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任务要求的具体实践,对于实现老有所养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为推动老龄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需构建和不断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养老服务需求。
“十三五”以来,四川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在国家重大规划和政策引领下,全省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老年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全省老年人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老龄政策体系初步建立。
“十四五”时期,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也迎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老年人口比重显著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保障压力不断加大,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等需求大幅增加,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愈显突出,主要体现在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明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护理人员短缺、老年用品供需不匹配等方面,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社会需要,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省级财政自2015年开始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建设以及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主要用于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提升改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养老服务业发展支出。
主要立项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川民发﹝2023﹞4号)。
3.项目主要内容
2023年主要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特色社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创建项目、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对上年度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试点地区予以资金配套、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等。
4.主管部门职能
养老服务处职能职责包含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
2019年7月18日,为加强资金管理,财政厅和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59 号),对养老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
2020年12月21日,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绩效,财政厅和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川民发﹝2020﹞143号),对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管理、评价指标,实施程序和结果应用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
项目实施目的:为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进四川省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在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上取得新进展,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主要工作任务:2023年支持新建6个已批复立项公办养老机构(其中:县级失能照护中心3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个)支持条件成熟的街道及部分辐射作用明显的中心镇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04个;支持37个主体已完工的公办养老机构购置设施设备;支持全省21个市(州)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攀枝花、乐山、资阳等地区建设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支持58个街道或乡镇开展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支持43个社区开展老年认知障碍友好服务项目;支持8个市(州)开展老年教育提升示范项目;支持“6·1”芦山地震、“6·10”马尔康地震部分受损养老机构及设施进行灾后重建及维修加固;按照既定试点支持政策,对上年度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试点地区予以资金配套;支持全省21个市(州)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
3.项目支持方向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老年教育提升示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二是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高龄津贴、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定期巡访、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养老服务从业年限补贴等。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共计103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8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7439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安排围绕“1个主题”、聚焦“3个重点”、坚持“4个原则”安排资金项目,即:
“1个主题”: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主动缩小三大差距,积极促进共同富裕。
“3个重点”:①健全基本养老服务网络,打造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构建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②强化重点人群保障,全面启动优化孤寡老人服务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③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领域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应急管理能力。
“4个原则”:①立足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强基础、抓基本”,加强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②立足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调结构、促发展”,片区化集约化推进城乡、区域养老服务协调发展;③立足事业发展,“抓重点、促升级”,拓展养老服务模式;④立足实施全周期项目管理,“抓绩效、促规范”,实施项目建设“黑名单”惩戒。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
2023年项目资金分配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18568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21089万、设施设备购置项目8610万、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6000万、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4640万、特色社区(老年认识障碍友好社区)创建试点项目2150万、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项目300万、老年教育提升示范1600万、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704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914万、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36904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地区激励及省级配套200万、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560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制定了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及21个市(州)区域绩效目标表。
表1 2023年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
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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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名称 |
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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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财政部门 |
四川省财政厅 |
省级主管部门 |
四川省民政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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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财政部门 |
各市(州)财政局 |
市(州)主管部门 |
各市(州)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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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情况(万元) |
年度金额: |
10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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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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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安排 |
103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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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安排 |
根据实际情况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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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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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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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养老服务机构 |
≥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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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 |
≥156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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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
≥104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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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购置设施设备 |
≥861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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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 |
≥60000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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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社区老年助餐网络 |
≥5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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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 |
≥4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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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 |
≥3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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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教育提升示范点 |
≥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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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 |
≥307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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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 |
≥6145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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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张) |
≥6250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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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
≥52% |
||||||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作用 |
作用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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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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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
有所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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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 |
更加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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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不断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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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 |
≥90% |
|||||
高龄失能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 |
≥90% |
|||||||
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 |
≥90% |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要求各市(州)民政局开展自我评价,并将自评结果提交我厅。二是根据收集掌握的相关信息资料及市州自评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于2024年3月至4月期间抽取21个点位进行现场绩效评价。三是以各市(州)自评报告、实地核查、统计数据和相关材料为依据,对各市(州)养老服务工作绩效作出量化评价,划定绩效等级,通报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分配下一年度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对资金分配使用情况、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我衡量,了解资金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绩效评价通过设定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实施等通用指标及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达标率、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利用率、示范性老年助餐就餐需求满足性等特色指标,对各地养老服务项目开展进行综合评价,重点对公办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进行量化评估,进一步促进了全省养老体系建设健康持续发展。
(三)评价选点
从资金抽取量来看,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省级资金)共1032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5800万元、省级福彩公益金17439万元。本次绩效评价选取点位涉及评价资金共22188.59万元,占比21.4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006.32万元,占比23.32%;省级福彩公益金2182.27万元,占比12.51%。
从现场点位抽取量来看,21个市(州)各选取了1个县(市、区)作为本次评价点位,分别为眉山市丹棱县、达州市开江县、攀枝花市盐边县、内江市威远县、绵阳市平武县、乐山市沐川县、凉山州冕宁县、宜宾市兴文县、南充市西充县、巴中市巴州区、成都市崇州市、阿坝州茂县、德阳市中江县、甘孜州道孚县、广安市邻水县、广元市苍溪县、泸州市古蔺县、遂宁市大英县、雅安市雨城区、自贡市大安区、资阳市安岳县。
(四)评价方法
根据《2023年四川省省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操作规程》和《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本次现场评价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数据收集和分析。
1.数据收集
(1)总体资料收集。在项目评价前期,收集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资金收支结余情况、项目实施进度情况等基本信息,以充分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2)开展问卷调查。现场向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高龄失能老人、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等受益对象发放问卷进行调查,了解其对政策的知晓程度和满意度,收集相关意见建议。
(3)现场访谈。对市(州)民政局、县(市、区)民政部门、养老机构相关负责人、工作人员开展现场访谈工作,了解项目实施情况。
2.分析方法
(1)比较法
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因素分析法
通过综合分析影响绩效目标实现、实施效果的内外因素,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五)评价组织
由厅养老处牵头,组织第三方机构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工作组人员投入18名,其中主评人1名、复核人员(二级、三级复核)2名、评价小组组长5名、评价小组成员10名。现场评价组共5个,同时开展现场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
(1)决策程序(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19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发挥养老服务项目资金对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带动和扶持作用,我厅制定了《四川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对养老项目的支持范围、支持方式、支持标准、申报审核、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在具体项目筛选上,对各地民政部门及其直属养老类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择优确定项目。
(2)规划论证(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养老项目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的通知》(川民发﹝2023﹞4号)等有关文件精神设立,项目的设立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旨在促进我省养老事业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也迎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老年人口比重将显著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社会保障压力不断加大,健康服务和养老服务等需求大幅增加,老年人需求结构正在从生存型向发展型转变,老龄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愈显突出,主要体现在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明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不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专业护理人员短缺、老年用品供需不匹配等方面,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紧迫性日益凸显,任务更加艰巨繁重。项目的设立旨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体系基本建立,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和老年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为老服务多业态创新融合发展,社会环境适老宜居。
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项目总体绩效目标符合我省老龄人口基数大、程度深、增长快、负担重、人口老龄化形势不容乐观的实际情况。数量指标设置新建养老服务机构≥6个、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560张、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04个、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购置设施设备≥8610张、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60000户、新建社区老年助餐网络≥58个、新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43个、新建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3个、老年教育提升示范点≥8个、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3070张、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6145人次,指标设置规范完整、科学合理,与预算相匹配。
(3)资金投向(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2023年支持新建6个已批复立项公办养老机构(其中:县级失能照护中心3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3个)支持条件成熟的街道及部分辐射作用明显的中心镇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04个;支持37个主体已完工的公办养老机构购置设施设备;支持全省21个市(州)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攀枝花、乐山、资阳等地区建设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支持58个街道或乡镇开展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支持43个社区开展老年好社区试点创建项目;支持8个市(州)开展老年教育提升示范项目;支持“6·1”芦山地震、“6·10”马尔康地震部分受损养老机构及设施进行灾后重建及维修加固;按照既定试点支持政策,对上年度纳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试点地区予以资金配套;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由市县统筹用于符合规定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相关支出。
资金支持方向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资金投向与养老项目总体规划、养老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
2.项目管理
(1)制度办法(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四川省财政厅和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川民发〔2020〕143号)、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重点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3〕13号),对养老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管理、绩效管理及监督检查等进行了明确。此外,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四川省民政厅针对养老资金部分支出方向分别制定了相应的管理规定﹐并要求地方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建立和细化了其他相关项目制度、方案和标准。明确了资金支出范围及使用管理等流程,项目管理制度建立较完善。
(2)分配管理(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分配由养老处提出分配建议方案,驻厅纪检监察组、办公室、规财处参与,厅党组会进行审议。分配决策程序符合《四川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社〔2019〕59号)。
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采用据实法、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分配。从资金实际分配情况来看,资金分配总量103239万元,其中采用据实法分配的资金总量为63717万元,占本次评价的资金总量的61.72%;采用因素法分配的资金总量为36904万元,占本次评价的资金总量的 35.75%;采用项目法分配的资金总量为2618万元,占本次评价的资金总量的2.53%。
①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省级配套和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采用据实法分配,按照国家试点要求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受灾地区灾后恢复重建指示精神,对刚性项目按照标准进行资金补助。
②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老年助餐网络建设、老年好社区试点创建、老年教育提升示范等项目的资金采用项目法分配,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等相关政策,综合考虑区域基础条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社区治理现状等情况,按照优先排序、补缺补短的原则确定项目。
③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方向的资金采用因素法分配,原则上选取老年人口、养老机构设施数量、市县财政困难程度、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等相关因素进行分配,民政厅明确资金使用方向,将定向财力补助资金下达至地方主管部门,由地方主管部门进行资金分配使用,分配因素选择和权重设置由地方主管部门根据年度工作重点及区域实际进行调整。
(3)绩效监管(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6分)
一是按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从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方面对2023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进行了事前评估。二是要求各市(州)、县(区、市)民政局加强与本级财政、发改等部门衔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根据《评价指标和标准》要求,对本地区养老服务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绩效自评。三是在2024年3月至4月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实地勘察、走访调查等多种途径开展绩效评价,同时对2022年度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开展了回头看。
3.项目实施
(1)预算执行(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3.34分)
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共计安排103239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共计拨付103239万元,资金拨付率100%;各市(州)本级、县(区、市)资金使用69365.35万元,资金使用率67.19%;个别点位地方配套资金未到位、到位不及时。
该项指标得分=财政资金拨付率×100%×2+单位资金使用率×100%×2+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100%×2=3.34分。
(2)资金使用(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分)
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以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川民发〔2020〕143号)等规定。资金的拨付依据较充分、审批程序和手续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预算批复。但也存在超范围列支资金、不合规支付等问题。
4.项目结果(指标分值6分,评价得分3.76分)
(1)目标完成
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涉及实施项目1489个。截至目前已完工(成)项目1334个、未完工(成)项目155个,项目完工(成)率89.59%。
根据绩效目标设定值,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目标完成率62.73%。该项指标得分=实际完成目标任务量÷绩效目标任务总量×100%×6分=3.76分。
表2 2023年度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完成情况
绩效目标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目标完成率 |
备注 |
|
新建养老服务机构 |
≥6个 |
6个 |
0% |
6个新建项目尚未完工 |
|
新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 |
≥1560张 |
1560张 |
0% |
6个新建项目尚未完工 |
|
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
≥104个 |
91个 |
87.5% |
剩余13个尚未完工 |
|
公办养老机构床位购置设施设备 |
≥8610张 |
8610张 |
100% |
|
|
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户数 |
≥60000户 |
52919户 |
88.2% |
剩余1个市、9个县(市)7081户尚未全部完工。 |
|
新建社区老年助餐网络 |
≥58个 |
50个 |
86.21% |
剩余8个尚未完工 |
|
新建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 |
≥43个 |
30个 |
69.77% |
剩余13个尚未完成 |
|
新建市(州)级养老应急救援中心 |
≥3个 |
1个 |
33.33% |
剩余2个尚未完成 |
|
老年教育提升示范点 |
≥8个 |
2个 |
25% |
剩余6个尚未完工 |
|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 |
≥3070张 |
3070张 |
100% |
|
|
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 |
≥6145人次 |
6145人次 |
100% |
|
(2)完成时效(指标分值3分,评价得分2.52分)
从已完工(成)项目来看,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项目数94个;从未完工(成)项目来看,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的项目数144个。综上,项目完成及时率84.02%。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9分)
2023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均衡公平,区域间资金分配情况得到进一步改善,区域间差距逐步缩小。采用据实法、因素法和项目法进行资金分配科学合理。
(2)对象精准性(指标分值10分,评价得分10分)
从项目支持方向来看,本次评价的21个点位涉及评价项目共215个,资金均及时分配到位;从支持对象来看,为独居老年人配备智能穿戴设备方面,抽样对象627名,智能穿戴设备均及时发放配备到位;政府采购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抽样服务对象人数30088人,均及时接受了上门服务。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对象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30715人-0人)/30715人×100%×5=5分。
(3)标准合理性(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94分)
从项目支持方向来看,本次评价的21个点位涉及评价项目共215个,均符合资金支持方向;从支持对象来看,为独居老年人配备智能穿戴设备方面,抽样对象627名,符合支持条件的627名;政府采购居家养老服务方面,抽样服务对象人数30088人,符合支持条件的对象29740人。
该项指标得分=(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不符合支持标准人数)÷抽样的支持对象总人数×100%×5=(30715人-348人)/30715人×100%×5=4.94分。
(4)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评价得分4.96分)
评价组共向21个点位发放问卷满意度调查表747份,有效问卷747份。满意度调查对象为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高龄失能老人、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问卷方式为现场问卷调查。问卷满意度设“满意”“一般”“不满意”3个类别,其中“满意”658份、“一般”6份、“不满意”0份,社会满意率总体达91.8%。
指标得分=经调研的群众实际满意度×100%×5分=4.96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1)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达标率(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评价组抽取了16个在2023年实施了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的点位,共建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21个。其中共7个点位设有街道,街道数22个,共有22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了每个街道至少设置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要求。
(2)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利用率(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评价组抽取了5个在2023年实施了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的点位,其中3个点位设施设备利用率为0%,原因为尚未完工。公办养老机构持续运营方面,乐山市沐川县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和资阳市安岳县永清中心敬老院正常运营中,其余3个点位养老机构暂未运营;资金使用有效性方面,各点位申报的床位数与实际床位数相符。
表3 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情况表
序号 |
点位 |
项目名称 |
设施设备利用率 |
利用率低原因 |
运营情况 |
申报床位数 |
实有床位数 |
|
1 |
绵阳市平武县 |
平武县龙安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
0.00% |
未完成购置设施设备。 |
暂未运营 |
150 |
150 |
|
2 |
泸州市古蔺县 |
泸州市古蔺县古蔺老年养护院 |
0.00% |
购置的设施设备尚未完全安装完工并验收 |
暂未运营 |
300 |
300 |
|
3 |
乐山市沐川县 |
沐川县失能老年人照护中心 |
97.90% |
|
运营中 |
200 |
200 |
|
4 |
达州市开江县 |
开江县任市失能老人照护中心 |
0.00% |
第一次采购正在实施过程中,暂未完成。第二次采购内容已立项,待挂网招标。 |
暂未运营 |
300 |
300 |
|
5 |
资阳市安岳县 |
安岳县永清中心敬老院 |
100% |
|
运营中 |
300 |
312 |
(3)示范性老年助餐就餐需求满足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评价组抽取了9个在2023年实施了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的点位。在建设运营方面,共4个点位未开展前期需求摸底调查,占比44.44%,分别为南充市西充县、攀枝花市盐边县、宜宾市兴文县、雅安市雨城区;共2个点位前期需求摸底调查人数需求数在未达100人的情况下仍在该点位实施项目,分别为眉山市丹棱县和自贡市大安区。就餐需求满足性方面,已运营的4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能根据老年人生理特点和营养健康要求,保障餐食品种多样,合理膳食、食材搭配,能照顾助餐服务对象民族、宗教习惯,兼顾地方饮食习惯,有效满足老年人膳食需求。但雅安市雨城区在合理膳食、食材搭配方面,应落实减盐、减油、减糖(“三减”)要求,如评价组2024年4月9日现场调查发现穆家社区助餐点菜品更倾向满足面向社会群体的饮食习惯。
(4)老年认知障碍认知干预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评价组抽取了3个在2023年实施了老障碍年认知友好社区试点项目的点位,分别为自贡市大安区、南充市西充县、资阳市安岳县。截止绩效评价日期间,自贡市大安区筛查工作尚未完成,尚未对老年认知障碍疾病对象开展全程认知干预;资阳市安岳县尚未对老年人开展认知干预工作,目前处于前期规划阶段;南充市西充县对53名老年认知障碍疾病对象开展了认知干预,但时间未达6个月。
(5)适老化改造需求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评价组抽取了19个在2023年实施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的点位。截止各点位绩效评价日,共15个点位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完工。大部分点位按照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前期进行了需求摸底调查,顺应了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但部分地区也存在设施设备配置单一,无法满足老年人个性化需求的情况,如攀枝花市盐边县前期需求摸底调查不到位,部分乡镇存在未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选择一刀切,温泉彝族乡实施内容均为配置淋浴椅、四角手杖、防走失装置;自贡市大安区存在个别对象未按照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前期需求摸底调查不充分;资阳市安岳县未按照特殊困难老年人最迫切的需求进行改造,前期进行需求摸底调查但未顺应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意愿与趋势,实施内容均为发放坐便椅、沐浴椅、拐杖凳、扶手修建等。
(6)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巡访问题解决率(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2分)
评价组抽取了6个在2023年实施了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巡访项目的点位,通过抽取点位巡访台账、解决问题记录等资料,抽取了373条巡访问题、需求总量记录,得到解决的问题和需求数量为373条,问题解决率100%。
(7)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98分)
评价组抽取了9个在2023年实施了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点位,服务对象人数总计30088人,符合支持条件的对象29740人,服务对象精准率98.84%。
(8)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合理性(指标分值2分,评价得分1.5分)
评价组抽取了11个在2023年实施了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及运营补贴的点位,补贴民办养老机构共41家,部分民营机构仍存在依赖财政资金补贴运营程度较高的情况。
四、评价结论
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有序推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明显。根据《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照自评,2023年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得分为90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资金使用率较低,2023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养老服务发展补助资金共计安排103239万元,截至目前资金共计拨付103239万元,地方资金到位103239万元,各市(州)本级、县(区、市)资金使用69365.35万元,资金使用率67.19%。
二是地方个别民政部门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超范围列支资金、不合规支付费用等情况。
三是地方个别民政部门养老服务需求摸底不充分,未充分调查了解老年群体需求,导致部分项目实施后的效益效果不佳。
四是地方个别民政部门项目管理不规范。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不规范、服务信息不全;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差异大、归档资料不完善、验收不严谨等;示范性老年助餐网络建设项目个别助餐点资质不全、就餐区面积未达标、未悬挂“四川养老”LOGO。
五是地方个别民政部门项目实施进度滞后、未及时完工,个别项目实施效益效果不佳、功能配套性不全、未及时发挥出资金效益。
六是地方个别民政部门绩效目标未分解、指标设置不全、未开展绩效监控、未将监控结果进行运用。
七是地方个别民政部门项目管理制度、方案不健全,存在制度、方案未严格执行情况。
八是资地方个别民政部门金分配不及时、备案不及时、地方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
六、改进建议
1.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
一是加强指导督促地方民政部门提前规划项目建设方案,按时开工,避免资金到位后项目未及时开工、建设进度滞后,导致资金使用进度缓慢。二是地方财政未按时、及时将专项资金下达到地方主管部门的点位,次年削减该点位专项资金项目或预算,避免资金到点位后不能及时用于养老服务业项目实施建设情况出现。
2.加强内控管理,提高资金使用规范性
督促地方民政部门严格在《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事业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资金,严禁超范围使用资金、多支付资金,对于本次评价发现超范围、多支付的资金,及时进行资金归垫。同时要求地方民政部门加强政策学习,举一反三,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3.推进养老服务需求摸底调查
指导督促地方民政部门全面推进养老服务需求摸底调查,精准掌握本地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老年人数据库,对接智慧养老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促进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满足老年人个性化、多元化的服务需求。
4.规范项目管理,加强项目监管
督促地方民政部门提高项目管理规范性,完善项目信息管理体系,加强项目档案管理,确保项目档案完整规范;加强落实数据信息比对审核,加大现场监督力度,压实相关人员项目监管责任。
5.开展项目实施全方位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对资金运作全过程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管,过程中对项目实施进度、效益效果的预期发挥及时纠偏,按绩效目标掌好舵。对资金管理使用、项目计划落实、工程建设组织、项目施工质量、工程验收结果等方面进行不定期监管,经常化与不定期或有针对性地突击进行相结合,确保项目及时完工、及时发挥出资金效益。
6.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
指导监督地方民政部门及时分解绩效目标,科学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有效。
7.科学合理制定制度、方案,严格执行上级资金管理办法
指导督促地方民政部门在制定相关制度、方案前,进行充分调研、研究、集体决策,确保所制定的相关制度、方案在符合上级政策文件的前提下符合本地的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不切实实际的应及时纠正。
8.及时分配资金,提高项目实施效率
督促地方民政部门在收到上级资金后及时研究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及时下达资金,确保项目及时开工;养老服务业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资金及时细化到具体项目,细化到具体项目的方式按时报省厅养老处备案。
2023年度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
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1.项目设立原因及背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十一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者指定专门人员,及时办理未成年人相关事务;第九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应当根据需要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留、抚养由民政部门监护的未成年人。2021年,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民发〔2021〕51号)要求“加强民政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建设资金投向短板领域和薄弱环节”,明确“到2025年底,实现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覆盖率总体达到75%”。自2022年起,我省将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建设纳入全省30件民生实事,按照300万元/县(市、区)的标准,每年支持20个县(市、区)改造升级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3.项目主要内容。支持建设20个基层未成年人保护阵地,提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4.主管部门职能。民政厅通过日常调度、实地查看、交叉查验等方式,督促指导项目所在地区按序时进度完成年度任务。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1.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严格按照《财政厅 民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民政事业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2〕194号)及《四川省民政厅儿童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管理使用项目资金,指导项目建设。
2.项目实施目的和主要工作任务。通过支持基层改造升级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示范打造集兜底监护、救助帮扶、宣传教育、组织培育、法律援助等多功能于一体的“1+N”未成年人保护综合体,完善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网络,打通关爱服务未成年人“最后一公里”。2023年共支持20个县(市、区)改造升级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
3.项目支持方向。项目支持县级以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改造升级,包括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村(社区)未成年人保护点。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1.项目预算安排情况。项目共安排省级预算资金6000万元。
2.项目资金分配原则及考虑因素。按照《“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综合考虑项目整体成熟度(申报资料完整,选址符合要求,资金分配合理,功能设施完善)、地方保障条件、近三年未获省级资金支持、2023年度未被纳入黑榜通报等因素和原则,开展资金分配。
3.项目资金分配情况。按照300万元/县(市、区)的标准,支持成都市金牛区等20个县(市、区)改造升级县乡村三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1.项目整体、区域和具体绩效目标设置情况。项目整体指标和区域指标均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等3类5个具体指标,其中,产出指标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效益指标设置社会效益指标。
2.项目自评工作开展情况。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细化制定《专项预算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指导项目所在市(州)开展绩效自评,及时报送自评报告。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落实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动实现花钱与办事、绩效与责任深度融合。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按照通用指标、专用指标、个性指标3类制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细化决策程序、规划论证等20个具体指标,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
(三)评价选点。对20个项目点位全覆盖开展绩效评价。
(四)评价方法。采用单位自评法,收集相关材料,开展具体评价。
(五)评价组织。评价组组长由儿童保障处处长刘璐担任,成员由副处长徐六、一级主任科员万勇组成。刘璐同志负责全面指导评价工作,徐六同志负责评价过程审核把关,万勇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实施评价工作。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决策程序方面,项目决策程序严密,项目设立、调整延续等方面符合资金管理基本规范和决策程序要求,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规划论证方面,规划论证符合中省要求,绩效目标设置科学合理,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资金投向方面,属于政府支持范围,且符合财政事权支出责任划分规定,项目资金投向与项目总体规划、相关行业事业发展相匹配,项目聚焦民生实事重点项目,未与其他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交叉重复,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2.项目管理。制度办法方面,项目制度办法体系健全、要素完备,指标分值2分、自评得分2分。分配管理方面,建设有项目储备库,实行入库项目动态管理、推动资金竞争性分配,明确项目申报审核程序并按规定程序履行项目审批,资金分配严格按管理办法执行,决策程序符合管理要求、及时高效,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绩效监管方面,管资金、项目、政策,同时管绩效,项目绩效监管按要求开展,对相关市县开展了评价、监督、指导等工作,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
3.项目实施。预算执行方面,项目资金财政拨付、单位执行均到位,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5.97分。资金使用方面,资金使用拨付、项目实施符合规定,部分项目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情况,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2分。
4.项目结果。目标完成方面,项目完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与绩效目标相匹配,如期完成了项目建设任务,指标分值6分、自评得分6分。完成时效方面,项目实际完成时间与计划完成时间一致,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综上,本项指标54分,自评得分52.97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区域均衡性方面,项目资金分配科学合理、均衡公平,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对象精准性方面,资金实际支持对象符合管理要求,符合支持对象范围,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标准合理性方面,资金实际补贴标准符合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补助标准,及时按标准兑现,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群众满意度方面,资金涉及相关受益群体、支持对象的满意度达到要求,指标分值5分、自评得分5分。
综上,本项指标30分,自评得分30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
项目规范性方面,项目实施地区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推进,项目规范履行立项、财评、招投标等程序,项目合同、票据等规范、保存完好,项目实施中按要求开展监督管理,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10分。项目稳定性方面,项目中途部分更换点位,更换点位及时进行了报备,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2分。项目效果方面,项目建成后已投用,指标分值3分、自评得分3分。
综上,本项指标16分,自评得分15分。
四、评价结论
本项目绩效目标均已达到,自评得分97.97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部分地区在项目谋划方面,未考虑充分,导致中途更换项目点位;在项目设计方面,创新不够,打破常规思维、有效整合资源、拓展服务功能等方面还有欠缺;在项目招投标方面,缺乏经验,影响了项目实施进度。
六、改进建议
举办全省儿童福利工作培训,解读《四川省未成年人(儿童)救助保护阵地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阵地建设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指导基层按标准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阵地建设。同时,指导各地加强业务人员财务知识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和纪律要求,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实施。
2023年省级社会救助救济补助资金
(残疾人两补)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设立背景及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建立健全残疾人基本福利制度,实现残疾人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和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建立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向持有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发放生活补贴,向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以来,我省充分围绕党中央和国务院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党和政府的温暖传递到最困难、最需要的残疾人,切实解决残疾人因残疾而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和长期照护的额外支出困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所需资金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年底实行据实结算。同时,我省鼓励有条件的市(州)结合自身实际合理扩大补贴对象范围,目前全省20个市(州)将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所需资金由市县财政承担),1个市(州)将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共惠及13.8万三、四级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二)实施目的及支持方向。
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的总体目标为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
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两个方面:一是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四川省户籍低保对象。;二是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贴对象为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和二级的残疾人。省财政补助两项补贴资金的比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按35%总体补助水平对县市给予补助,其中三州和扩权县补助比例40%,其他地区补助比例30%;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50%总体补助水平对县市给予补助,其中三州和扩权县补助比例55%,其他地区补助比例40%。资金支付严格按照“一卡通”管理方式,发放到对象社会保障卡,发放流程安全、规范。
(三)预算安排及分配管理
预算安排:2023年,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预算安排资金17亿元,其中省级预拨补助资金7.74亿元。
分配管理:依据《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确定省级资金补助比例。2023年初,依据各地2022年末残疾人两补人数,商财政厅相关处室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确定预拨各地资金额度并及时拨付,年底依据各地实际拨付情况按照省级补助比例据实结算。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
总绩效目标为坚持以人为本,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最困难、最需要救助的城乡残疾人中去,在立足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之上,从残疾人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入手,逐步解决残疾人长期照护困难,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设置一级指标三个,1.产出指标:(1)数量指标: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人数≥76.66万人;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人数≥100.66万人。(2)质量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人·月;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100元/人·月,实际发放标准为一级残疾人10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不低于70元/人·月。(3)时效指标:资金拨付及时率为90%。2.效益指标:(1)社会效益指标:受助人员基本生活有效改善。(2)可持续影响力指标:符合条件的受助对象幸福感显著增强。3.满意度指标:受助困难残疾人满意度≥85%;受助重度残疾人满意度≥85%。
二、评价实施
(一)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全面梳理总结2023年残疾人两补发放工作的不足和需要完善的地方,查漏补缺、举一反三,从而为后期不断提高两补发放效果而提供指导和方向。
(二)预设问题及评价重点
按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对资金支出使用全过程及其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和判断。主要评价资金支出使用是否规范,保障对象是否精准、保障标准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月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对象本人银行卡,达到项目预期,受助对象满意。
(三)评价选点。
将全省市本级和扩权县纳入绩效自评点位。
(四)评价方法。
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绩效自评采用各地根据预期指标值指标和实际完成情况开展自评。
(五)评价组织。
评价组人员由业务处室负责人、业务骨干通过查阅资料、分析全国两项补贴信息系统数据、财务发放数据等方式,对残疾人两项补贴项目进行绩效自评。
三、绩效分析
(一)通用指标绩效分析
1.项目决策。(指标分值18分)
根据《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进一步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民发〔2021〕70号)、《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通知》(川民发〔2015〕195号)、《关于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川民发〔2022〕34号)等文件精神,对残疾人发放对象和标准、资金安排、发放流程、政策衔接、工作要求、保障措施、实施时限均进行了规定,决策依据充分,实施计划完备,目标合理性、明确性良好。自评得分18分。
2.项目管理。(指标分值18分)
为进一步规范两项补贴的发放工作,民政厅指导各地规范发放流程,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初审、审核、审批程序和发放方式;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月报制度,每月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开展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提升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水平;开展业务培训、强化政策衔接,按照《财政厅 民政厅 省残联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等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42号)、《四川省民政厅残疾人福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民发〔2021〕162号)的相关要求,各地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资金管理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程序严格、环节落实,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自评得分18分。
3.项目实施。(指标分值9分)
2023年初,依据各地2022年末残疾人两补人数,商财政厅相关处室拟定资金分配方案,确定预拨各地资金额度并及时拨付,年底依据各地实际拨付情况按照省级补助比例拟定结算方案报请财政部门审定通过后及时将结算资金拨付各地。各地均按时足额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了发放对象手中,资金拨付及时率为100%。自评得分9分。
4.项目结果。(指标分值9分)
通过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发放,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残疾人因基本生活和照护困难而产生的日常支出,有效缓解残疾人因残导致的生活成本增加对日常生活的影响,较好的改善了困难残疾人生活水平,对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让广大残疾人切实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保障了残疾人权益。2023年,共计为85.07万困难残疾人和107.51万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21.06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83亿元。自评得分9分。
(二)专用指标绩效分析。
1.区域均衡性。(指标分值10分)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覆盖全省,2023年各市(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均不不低于100元/人·月;我省持续提高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一级二级分别再提高10元,各市(州)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不低于100元/人·月,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不低于70元/人·月,区域均衡情况得到改善、区域间差距缩小。自评得分10分。
2.对象精准性。(指标分值10分)
各地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上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应发尽发的原则,及时审核审批,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严格按政策规定要求,及时发放资金,做到按月足额发放,并全部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对象个人账户。但因死亡数据、户籍迁移数据、在监服刑数据难以获取等原因,致使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过程中不能完全做到对象精准。自评得分7分。
3.标准合理性。(指标分值5分)
我省建立了筹资权责清晰、保障水平适度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充分立足我省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兼顾残疾人生活保障和长期照护基本需求,科学合理确定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确保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相关民生政策标准相衔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费支出以及因残疾额外增加的衣食住行等费用支出的一定比例予以确定;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残疾人购买护理产品和护理服务等基本照护支出成本的一定比例确定。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结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时研究调整全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最低标准。鼓励各地可根据当地残疾人保障需求、财政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对补贴标准提标扩面,确保最大程度发挥制度效果。自评得分5分。
4.群众满意度。(指标分值5分)
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残疾群体的重视和关心,补贴对象对本项目满意度均较高,都认为政府为民办了实事、好事,进一步增强了获得感、幸福感。在随机调研走访中,抽查了部分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对两项补贴满意度在95%以上。自评得分5分。
(三)个性指标绩效分析。(指标分值16分)
动态管理及时性。(指标分值16分)
各地普遍建立了动态管理和数据复核机制,定期开展对象死亡、残疾调整、服刑、低保取消等变动情况和信息数据核查比对,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在动态管理存在个别地方把比对后发现的疑似数据简单下发乡镇(街道),未对具体核实情况进行实时跟踪。自评得分14分。
四、评价结论
对照《残疾人两项补贴2023年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表》相关指标进行自查,我厅在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制定及执行过程中,决策依据充分,实施计划完备,目标合理性、明确性良好,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完善,补助对象、资金使用范围确定,管理职责明确,审批程序制定合理,预算编制方法得当,资金分配科学、及时,监督检查到位,对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等指标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均较好。各地在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的使用上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在自愿申请基础上,按照应补尽补、应发尽发的原则,及时审核审批,及时发放资金,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及时纳入保障范围,通过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努力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减轻困难群众的生活和经济负担。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本项目自评得分95分。
五、存在主要问题
根据现行政策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需要与死亡、户籍迁入(出)、低保、特困和工伤等数据进行对比分析确认补贴对象是否符合条件,目前存在的问题是针对未在省内火化、死亡后土葬、户籍迁入(出)和工伤等数据的来源存在难度。
六、改进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的精准管理,下一步要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化平台,加强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运用,保证补贴对象的信息真实、准确,使两项补贴发放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逐步实现信息化、科学化、精确化。通过强化数据比对与动态复核,严格落实动态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充分利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实现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发放。
四川省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专项转移支付2023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中央财政下达我省彩票公益金安排用于社会福利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预算21207万元,其中:老年人福利项目11093万元、残疾人福利项目3238万元、儿童福利项目4596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殡葬)1600万元、社会公益类项目(社工和志愿者服务)680万元,中央同步下达我省绩效目标。按照资金下达文件要求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相关规定,我省按时填报了区域绩效目标报财政部和民政部备案。根据实际,中央彩票公益金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整合地方资金893万元、其他资金63.94万元。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1.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9440万元(与省级福彩公益金560万元统筹)资助自贡市贡井区仲权区域养老中心等37个区域养老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共计划新增护理养老床位6250张。
2.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653万元(与省级福彩公益金147万元统筹)资助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德格县、道孚县、白玉县、新龙县)各建设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3.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1000万元资助中央对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地区泸州市予以激励。
(二)残疾人福利类项目情况
1.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958万元资助广元市精神病院等5个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设施设备购置。
2.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1000万元资助绵阳市等5个市(州)实施“康辅工程”项目。
3.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1280万元资助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等建设64个精神障碍康复站,并开展社区康复服务。
(三)儿童福利类项目情况
1.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3035万元资助“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支持全省各地完成普通全日制本科学校、普通全日制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等高等院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中专、大专、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
2.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791万元资助成都市等18个市(州)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对患病孤儿的医疗、康复费用,在扣除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费用后剩余部分给予救助。
3.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770万元资助成都市儿童福利院等24个儿童福利及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进行维修维护和设施设备购置等。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殡葬)情况
1.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400万元资助彭州市殡仪馆等8个殡仪馆环保火化炉改造项目。
2.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1200万元资助南充市殡仪馆等7个殡仪服务设施改扩建和维修维护。
(五)社会公益类项目(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情况
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680万元资助德阳市万安镇朝圣社区等17个社工服务试点项目,主要用于试点社区开展收集群众需求、链接社会资源、提供救助服务、开展老幼关爱、服务社区治理等五个方面的重点服务。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我省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后,及时完成资金分配下达工作,并按照有关政策足额落实地方资金,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3年,项目整体实现支付16907.4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28%,较2022年提升18.55个百分点;中央下达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实现支付16281.5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6.77%,较2022年提升28.02个百分点。其中:老年福利类实现支出8264.3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4.5%;残疾人福利类实现支出2429.0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5.02%;儿童福利类实现支出3884.8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84.53%;其他社会公益类(殡葬)实现支出1255.91万元,预算执行率为78.49%;其他社会公益类(社工和志愿者服务)实现支出447.4万元,预算执行率为65.79%。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预算资金分解下达情况。我省于7月19日收到中央资金分配文件,于8月18日印发分配文件,确保在收到中央分配文件后1个月内下达各地。
(2)做好审计监督。我省严格按照《民政部办公厅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21〕79号)要求,采用“本级全审、下级抽审、层层督查、全面覆盖”的办法开展审计。省本级使用中央福彩公益金的项目纳入年度内审计划,由机关党办组织实施,达到全覆盖审计。对中央福彩公益金补助的市(州)、县(市、区)项目进行抽样审计,综合考虑抽审市(州)覆盖面和抽审资金量进行安排。同时,厅党组高度重视《民政部规划财务司关于做好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项目审计整改工作的通知》(规财字〔2021〕26号)要求,认真落实相关文件规定,分析审计发现问题形成原因,研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目前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
(3)持续完善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四个《实施细则》,确保包括福彩公益金等财政资金“花得好”、“能见效”。结合新的预算管理政策,新制定了《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民政厅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信息公开办法》等系列操作性文件,规定了福彩公益金管理的职责分工、资金分配、预算执行、监督管理、信息公开以及绩效评价等方面内容,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制度保障。推进项目早开工、早投用,联合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四川省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省级财政投资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先批复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地方根据计划推动项目开工,待项目开工后再下达省级补助资金的项目资金管理流程。
(4)信息公开和标识使用管理。一是通过修订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公示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内容,信息公开不仅有完整的文字内容,还附有公示表格,分别反映了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类型、项目名称、项目实施单位、资金额度、联系方式等内容,让社会各界一目了然。二是持续规范全省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管理,我省专门发出通知,对各地福彩公益金信息公开内容和附表都做了规范要求,尤其是分市(州)和县(市、区)分别制作了公开报表的模板,并及时对21个市(州)公示网址和公示网址链接进行统计。三是各处室在平常工作指导和调研中,督促指导各地福彩公益金资助的基建项目在显著位置悬挂“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永久标识、设备项目在采购的设备上粘贴“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纸质标识、培训项目中印制“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宣传资料等,把标识应用也作为公示信息内容管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有效保障福彩公益金使用规范安全,不断提升福彩公益金项目的公信度。
(5)做好福彩公益金宣传。我省把福彩公益金宣传作为福彩公益金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加强福利彩票公益金宣传力度,向社会宣传福彩的公益理念以及“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宗旨,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福利彩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公益属性。通过中国福彩网、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了“益行天府”第二届公益创投大赛等项目取得的成效。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民政官方网站、人民政府网站、地方日报等新闻媒体和线下活动对福彩公益金助力老年人教育、绿色殡葬、儿童关爱等项目情况开展了宣传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群众认可度、支持度不断提高。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我省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一个盘子总体平衡”的基本思路,依据“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权责明确、分级负责,依法管理、规范使用,公开透明、监督问效”的原则,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以及残疾人、孤儿、特殊困难群体直接受益的项目,适当支持符合规定的其他社会公益项目,项目和资金安排适度向原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确保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通过实施彩票公益金转移支付项目,建成了一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增强了服务能力,扩展了服务内容,提升了广大困难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新增数量指标≥6250张,当年实际完成6125张;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精康服务人次数指标≥150000人次,当年实际完成146665人次;支持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和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购置设备数量指标≥300台套,当年实际完成213台套;为困难残疾人配置康复辅助器具或实施手术矫治人数指标≥1300人,当年实际完成3715人;“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资助孤儿人数指标≥3035人,当年实际完成2966人;支持儿童福利服务机构数量指标≥11个,当年实际完成12个;新建改扩建殡仪馆数量指标≥7个,当年实际完成7个;火化炉更新改造数量指标≥8个,当年实际完成8个;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数量指标≥17个,当年实际完成19个。
(2)质量指标
护理型床位验收合格率指标为100%,当年实际完成项目验收合格率为100%,达到设计标准和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便利性和专业性更加健全”:通过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主要为社区周边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日间照料、配餐送餐、医疗康复、老年教育及娱乐等服务,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逐步建立。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接受服务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92.5%、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抽样调查满意度指标完成93.3%,均高于绩效目标指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分析
经各市(州)自查和汇总,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专项转移支付部分项目尚未完成,与年初确定的绩效目标尚有一定差距,主要原因有:
1.仍有部分项目资金支付较慢。2023年度中央福彩公益金当年下达指标支付进度为76.77%,较2022年当年下达指标支付进度提升28.02个百分点,但仍有个别地方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购置项目采购过程较长、支付较慢。
2.部分项目推进进度有待提升。个别精神康复站点选址较为困难、部分地方缺乏项目推进整体规划、部分业务人员不熟悉相关政策流程等,都影响了项目的顺利推进。
3.县级部门和具体项目公示质量有待提升。部分县级民政部门没有开展福彩公益金公示或公示信息不完整,福彩公益金社会影响力仍需持续提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不够。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委有关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支出项目的筛选、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
1.认真做好项目储备。根据近年来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方向,用心用力做好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储备,审核关口前移,按照项目成熟度安排资金,力争做到资金下达即能实现开工和支付。
2.持续做好项目建设调度。充分利用“四川省民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平台”,及时掌握中央福彩公益金支持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加强“点对点”指导,督促业务处制定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各滞后项目顺利实施。
3.加强基层业务人员培训。我们将持续推进分片区基层项目、财务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基层项目人员、财务人员管理水平,确保基层项目、财务人员既能熟练掌握项目推进和实现支付的关键环节,又能防范廉政风险。
(三)加快预算执行的建议
一是加快中央财政正式下达进度。目前中央财政下达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地方社会福利事业专项资金额度时,一般都是当年6月,时间较晚,不便于各地合理统筹安排使用,难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二是分类设置绩效指标考核体系,如工程建设类项目、维修改造类项目、购买各类服务项目等,都需要跨年实施,适当将预算执行期延长,确保设定绩效目标顺利实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在门户网站公开本次绩效自评情况,尤其是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进一步督促各地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同时,我们将通过“四川省民政专项资金与项目管理平台”实时开展预算执行监测,定期报党组会审议并通报,合理减少预算执行较差地方的彩票公益金预算安排额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3年度四川省困难群众
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222077万元,同步下达我省绩效目标。收到中央补助资金文件后,我省在30日内将资金分解下达至各市县,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参照中央制定的绩效指标。
(二)省内资金安排、分解下达预算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省级财政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再次递增40000万元至178000万元,增幅达到29%。按照《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23〕28号)要求,参照财政部资金分配方式,采用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选取各地需求因素、绩效因素、努力因素、财力因素等,同时对保障任务重、困难程度大、努力程度高、管理绩效好的市县给予倾斜。我省在资金分解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要求各地对照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我省各级财政努力加大救助资金保障力度,地方财政投入实现持续增长,全省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共筹集1936648.7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22077万元,省级财政178000万元,市县财政529576.84万元,上年结转6994.9万元),总支出1932787.26万元,总体执行率99.8%。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支出1222072.61万元,中央补助资金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及时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我省严格按照相关预算管理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21日内制定分配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30日内按财政部反馈意见下达预算。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提前下达文件收文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12月2日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并按财政部反馈意见下达预算(印发川财社〔2022〕182号文件)。2023年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文件收文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5月26日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备案,并按财政部反馈意见下达预算(印发川财社〔2023〕75号文件)。
二是严格资金分配管理。补助资金分配管理着力体现“尊重客观需求、强化主观努力、绩效结果挂钩、动态调整平衡”的基本原则,并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现行财政体制,对部分地区给予倾斜支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具体分配上采取因素法,始终坚持资金分配的客观性,全过程严格履行资金管理决策程序。以支出需求为基础,通过绩效系数、市县努力系数、困难系数进行初步分配,再递次给予倾斜支持、资金扣减、结果修正。
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管理。全省最低生活保障金、分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临时救助金(部分急难型临时救助金除外)、分散养育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均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平台打卡发放,形成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监管闭环,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和临时救助金均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资金监管,规范发放程序,打通发放堵点,缩短发放时限,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做到按月打卡直发到对象社会保障卡中,临时救助金做到及时打卡直发。完善生活不能自理低保对象卡折委托代管相关政策措施,对象社保卡代管人均纳入系统备案管理。特困人员供养资金拨付到集中供养机构后,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主要为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疾病治疗、办理丧葬事宜、发放零用钱、照料护理等;机构建立了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确保物资出入库管理规范有效、有迹可查。
四是合理控制年终资金滚存结转结余。近来年,通过科学预算,支出监管,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我省滚存结余水平一直维持在极低水平,2023年支出1932787.2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3861.48万元,不足年度总支出的0.2%。
五是实现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为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全部完成,积极争取将“适度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供养等救助保障标准低限,兜紧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纳入省委、省政府2023年30件民政实事,推动市、县两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地方财政加大投入力度。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有力有效应对各类复杂情况和风险挑战,全面落实好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保障政策,切实兜住兜准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9.7万人,其中:城市51.4万人、农村358.3万人,实现应保尽保;临时救助人次数为42万人次,实现应救尽救;实施流浪乞讨救助4.9万人次,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全部得到救助,实现年度指标值;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生活困难家庭中的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率≥90%,实现年度指标值;通过“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信息,纳入监测范围率≥85%,实现年度指标值。
(2)质量指标。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分别较上年增长60元/月、53元/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分别较上年增长78元/月、69元/月,实现年度指标值。临时救助平均水平不低于上年,实现年度指标值。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县(市、区)比例≥95%,实现年度指标值;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实事无人抚养儿童认定准确率不低于上年,实现年度指标值。
(3)时效指标。我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21日内制定分配方案并报财政部备案,30日内按财政部备案审核意见下达预算。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费按时发放率≥90%;受助人员救助情况当日录入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率≥95%。
(4)成本指标。低保资金全部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平台打卡发放,社会化发放率实现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一是随着救助工作的不断完善及救助标准的稳步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升,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较上年分别增长8.8%、11%,增加幅度高于同期全省城乡居民人居消费支出增长的幅度。二是协助查明身份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返乡率达到100%。三是对自愿前来救助站或由公安等部门护送至救助站的传销解救人员、打拐解救人员、家暴受害者等均提供临时救助服务。
可持续影响指标。通过加强政策创制、优化工作机制,提升服务管理,适时适度提高保障水平,从而不断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通过亮政策,依托官网、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救助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指导各地采取发放“幸福清单”或明白卡、手机短信等方式,让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群众了解自己所获得救助情况;公开社会救助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申请办理的线上线下渠道,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社会救助工作认知度和社会救助机构公信力。持续提高救助标准,切实增强困难群众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获得感、满足感,社会满意度高、群众评价普遍较好。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21个市(州)社会救助对象开展调查评估,救助对象对社会救助实施的满意程度达98%,超过年度指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到位及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按规定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并把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分配资金、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四川省2023年度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6月,财政部、民政部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61号),下达我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5139万元(其中:内江市2449万元、资阳市2690万元),四川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80号),下达中央补助资金5139万元并同步对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的试点任务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3〕118号),配套下达省级补助资金1028万元。内江市、资阳市民政局、财政局将中、省补助资金下达到位,绩效目标同步分解下达。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内江市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补助资金共计4371.1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449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49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432.13万元)。中央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及为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地方配套资金主要用于为已建设家庭养老床位的服务对象后续提供上门服务,以及用于服务对象失能等级认定、经济状况调查、信息系统建设、绩效评价和质量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的连续性和可持续性。
2.资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共计3343万元(其中: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2690万元,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538万元,市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115万元)。按照资金管理有关要求,中央补助资金、省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全部用于5076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以及为老年人提供6000人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市级财政配套补助资金主要用于项目评价验收、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对象摸底排查及初筛评估等经费由各县(区)自行安排解决。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内江市项目资金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主要考虑各县(市、区)老年人人数、养老服务设施数量等因素,向养老服务需求大的地区倾斜。具体因素及权重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数量(25%)、低收入老年人数量(25%)、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数量(25%)、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25%)。内江市民政局、财政局编制了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提请市政府审议通过后拨付各地,绩效目标同步下达。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按照每张床位最高补贴不超过6000元的标准给予建设补助,对其居家主要活动区域和部位进行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改造及购置老年用品,超出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负担;实际改造费用低于6000元的据实结算。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按照每人不低于2500元/年的标准给予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补助,补助用于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项目。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和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两项工作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2.资阳市项目资金采用重点支持、适当倾斜以及老年人口因素考量的综合分配办法,主要考虑各县(区)低收入及失能老年人人数、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等,同时向养老服务工作基础好、需求大的地区倾斜。资阳市在编制印发项目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成立了分管市委常委、副市长张宇星为组长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领导小组,对项目服务内容、资金额度分配、拨付方式等进行了审定。在参考全国第一、二批试点项目的基础上,资阳市根据地方实际及初筛情况,制定了家庭床位建设每户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居家上门服务每人不超过1150元的标准,保证绩效目标可全面完成。同时,为推动项目实施并确保资金执行进度,资阳市将“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补助项目”纳入2024年市民生实事,将资金执行责任明确由市级财政统一负责。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内江市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为核心,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四大行动,建成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2个、养老服务驿站31个、老年助餐点20个、社区老年教育教学点27个,巡访困难老年人132.15万人次。新投用养老机构3个,新增养老床位1000张。
2.资阳市将绩效指标作为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床位建设及上门服务内容设计的核心依据,在2023年民政部发布的《家庭养老床位和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实施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服务内容及工作流程,2023年12月印发了《资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在本项目周期内,资阳市将建设家庭养老床位5076张,达到绩效目标值的207.5%;将提供居家上门服务6000人次,达到绩效目标值的122.6%。同时,资阳市将受益家庭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的满意度纳入项目监督考核及评估验收的重要依据。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数量。下达内江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任务数为不少于2226张(其中,市中区273张、东兴区474张、隆昌市425张、资中县591张、威远县370张、内江经开区48张、内江高新区45张)。目前,已完成81张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均在东兴区)。下达资阳市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任务数为不少于2446张,根据摸底及需求度情况实际设置任务指标5076张,其中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2140张、安岳县1870张、乐至县1066张。截至目前,按照《资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明确的流程要求,基本完成1747张家庭养老床位的建设任务,其中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 635张、安岳县1032张、乐至县80张。计划于3月底前全面完成所有前期流程,6月底前全面完成建设服务。
二是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数量。下达内江市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上门服务任务数为不少于4453人次(其中,市中区546人次、东兴区948人次、隆昌市850人次、资中县1183人次、威远县740人次、内江经开区96人次、内江高新区90人次)。目前,已完成居家养老上门服务62人次,已完成上门服务总人数3630人(其中市中区344人、东兴区922人、隆昌市172人、资中县1301人、威远县719人、内江经开区81人、内江高新区91人)。下达资阳市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上门服务任务数为不少于4891人次,根据摸底及需求度情况实际设置任务指标6000人次,其中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2700人次、安岳县2100人次、乐至县1200人次。截至目前,按照《资阳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细则》明确的流程要求,已完成2817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入户评估、个人申请、服务评估等流程,其中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54名、安岳县1563名、乐至县1200名;已为2107名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其中雁江区(含高新区、临空经济区)54人、安岳县949人、乐至县1104人。计划于6月底前按照每人30次的上门要求全面完成服务任务。
2.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一是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质量。内江市已完成建设的81张家庭养老床位符合有关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资阳市在民政部发布的《家庭养老床位基本项目参考清单》的基础上,将适老化改造内容由13类增加到20类,将老年用品配置产品由5类增加到8类,将智能化改造内容由10类增加到16类,编制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标准及要求》,明确单户智能化改造原则不超过2000元、质保期三年等约束性及实质响应要求,推动服务的选择面更广、适用度更高、实用性更强。
二是居家上门养老服务水平。内江市已开展的上门服务总人数3630人,完成的62人次为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符合养老护理工作有关行业及地方标准。资阳市在民政部发布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项目参考清单》的基础上,将6类21种基本项目增加到6类29种,编制了《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标准及要求》,对服务组织、服务人员、各项服务内容明确了基本要求及约束性指标。
3.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内江市项目补助资金均按财政相关要求发放到位。由于该项目属跨年度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及失能老年人上门服务任务正在按计划实施中,目前正在有序实施,计划2024年5月底前全部完成。资阳市按照项目实际进度计划于3月底前拨付资金总额的20%,6月底全面完成服务内容后拨付资金总额的80%,8月底前完成综合验收评估。
4.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试点项目建设,内江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能力和品质得到了有效提高。资阳市家庭养老床位从不足100张增加到5100余张,居家上门积累约18万次的服务经验,培育出一批具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从业经验的人才队伍,市、县(区)财政也将进一步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投入,实现事业可持续发展和服务的后续支持。
5.服务对象满意度。通过满意度调查,两市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的受益家庭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满意度均达到90%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目前项目尚在实施周期内,项目总体进度稍显滞后。主要原因有: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和流程十分繁杂,仅公示项目的需求就需要一个月的时间;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居住地分散,对符合对象的能力评估和实施项目的评估时间较长;项目管理系统前期不断完善且经常卡顿;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居家上门服务的周期长,实施居家上门项目需要有间隔时间。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快项目实施进度。通过市县两级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和提升行动项目工作专班,定期研究解决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是加快建立示范性居家社区服务网络。以试点工作为契机,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继续实施“中心+站点”建设、老年助餐、老年教育、巡访关爱“四大行动”,进一步扩大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功能不断完善,着力打造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实施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完善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困难老年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及项目推进“红黑榜”制度,将项目实施情况列入绩效考评重要内容,确保试点项目按时保质完成。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项目开展以来,两市民政局多次协调卫生健康、住房城乡建设、残联、财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研究项目的实施推进,结合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城市更新行动”和“农村面貌改善行动”等,将家庭养老照护床位、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和家庭病床有机融合。结项后,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县(区)养老服务领域资金项目支持的综合考量因素,纳入省、市“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政务目标考核以及单项工作综合评估等。
四川省2023年度
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资金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8月,中央下达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21467万元。四川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的通知》(川财社〔2023〕140号),通过因素分配法,参考各地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老年人数及低保待遇老年人中重度残疾人数,选取各地支出需求、困难系数等因素作为资金分配依据,对资金绩效目标进行细化分解,中央补助资金21467万元均按要求全部下达到位(其中:成都市134万元、自贡市1624万元、攀枝花市29万元、泸州市647万元、德阳市979万元、绵阳市382万元、广元市1523万元、遂宁市1267万元、内江市394万元、乐山市495万元、南充市 2559万元、眉山市317万元、宜宾市687万元、广安市1058万元、达州市4408万元、雅安市244万元、巴中市1958万元、资阳市902万元、阿坝州136万元、甘孜州108万元、凉山州1616万元)。接到中央下达资金后,我省庚即将资金分解到各地,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要求各地对照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实现。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3年,中央下达我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21467万元。截至目前,各地发放补助资金2259万元,预算执行率11%。对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入住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强化绩效跟踪,自觉接受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及时下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我省严格按照相关预算管理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文件后30日内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门备案,并按规定下达预算。
二是严格资金分配管理。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民政厅联合财政厅制定了资金分配方案,提取各地低保对象中完全失能老年人数及低保待遇老年人中重度残疾人数,选取各地支出需求、困难系数等因素作为资金分配依据,按照“尊重客观需求、强化主观努力、绩效结果挂钩、动态调整平衡”的基本原则,严格资金分配管理。
三是严格资金发放管理。全面推动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资金通过财政“一卡通”发放平台打卡发放,形成资金发放全流程在线监管闭环,确保救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规范发放程序,打通发放堵点,缩短发放时限。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3年,我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及社会救助等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加快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合理调整提高了城乡低保、特困标准,截至目前,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分别为740元/月和533元/月,全省城乡特困标准低限分别为962元/月和693元/月。印发了《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四川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工作方案》,指导各市(州)结合实际出台实施方案,为有需求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基本养老服务,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得到有效帮扶,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3.5万人,其中重度残疾老年人35.4万人。各地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国家标准,对申请享受救助待遇的老年人按照“先评估后入院”的原则进行了综合能力评估,覆盖率达到100%。保障对象所享受的救助额度为入住养老机构实际收费标准扣除该老年人已获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残疾人“两项补贴”等行政给付后的差额,在享受差额补助金后的各项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之和与当地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补助标准之比达到95%以上,做到了应补尽补。
(2)质量指标。各地将符合条件且自愿申请入住的老年人均纳入当年救助保障范围,做到了应纳尽纳。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的养老机构严格按照《养老机构岗位设置及人员配备规范》(MZT 187-2021)要求配备护理人员,护理人员人数与入住的失能老年人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
(3)时效指标。我省严格按照预算管理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收到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下达(含提前下达)文件后30日内制定分配方案报财政部门备案,并按要求下达预算。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补助资金按时发放率≥90%;补助发放和服务情况两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率≥95%。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社会效益指标。各地民政部门定期开展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需求摸排工作,建立需求老年人基本信息档案,通过报刊、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各项救助政策申请条件、办理流程,提高社会公众政策知晓率,经济困难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政策在当地的知晓率≥95%。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各地通过公开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申请办理的线上线下渠道,方便群众参与和监督,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的认知度,持续提高救助标准,切实增强困难老年人对幸福美好生活的获得感、满足感,社会满意度高、群众评价普遍较好。通过第三方机构对全省21个市(州)开展调查评估,补助对象对集中照护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超过年度指标值。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我省困难失能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救助资金绩效目标明确,管理制度健全,资金到位及时,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较好保障,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未偏离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我省将按规定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并把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分配资金、完善政策的重要依据,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对各县(区)养老服务领域资金项目支持的综合考量因素,纳入省、市“养老服务政策落实”政务目标考核以及单项工作综合评估等。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