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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五个突出”完成乡镇机构改革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02日   【字体:     】  

自贡市作为全省3个率先全面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试点的市州之一,于20199月完成改革试点工作。全市乡级政区由108个减少到90个,其中乡镇65个、街道办事处25个。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为推动自贡市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全省改革提供了“自贡样本”,获得了省委、省政府的高度肯定,省内20余个市州、区县先后到自贡学习改革经验。

一、在职能职责上突出职能转变。把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作为厘清乡镇(街道)和区县部门职责边界、转变基层政府职能的重要契机,编制了涉及27个领域权责清单93项,明确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严禁责任“甩锅”,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明确乡镇(街道)党(工)委的主责主业,集中精力抓党建、抓治理、抓服务,强化基层党建、公共管理、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基本职能,推动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

二、在管理体制上突出重心下移。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将社会治理触角向基层延伸。除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外,农业、畜牧、水利等县级部门派出管理职能,统一下放乡镇管理,同时强化乡镇(街道)对派出机构的统一管理和协调职能,赋予乡镇(街道)对派驻机构人事任免、工作考核监督权。全面推行“一支队伍执法”,每个乡镇派驻一支综合执法队伍,与综合执法办合署办公,由乡镇统一管理、调度使用。将社会保障等12个领域109项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惠民帮扶等6个领域55项县级服务事项委托下放乡镇(街道)行使,将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审批服务事项一并纳入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三、在资源配置上突出力量下沉。在严格落实“五个不减少”基础上,允许在区县范围内合理调配乡镇(街道)行政事业编制,并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同步下沉编制,重点向经济发达镇、百镇建设试点镇和中心乡镇(街道)倾斜。改革中,市级共调剂行政编制38名、县级共调整事业编制388名到乡镇(街道)。同时结合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从市级划转150名行政执法编制到各区,主要用于派驻乡镇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确保各乡镇执法中队编制数不少于5名。

四、在机构设置上突出规范统一。为保证机构设置的相对统一性,按照机构限额明确了“614中心”的一般设置方式。综合办事机构为党政综合办、党建办、综合执法办、社事办、经济发展办、社会治理办和财政所事业机构为便民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村镇建设综合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同时明确应急管理、生态环境、农民工服务、退役军人服务等机构可单独或挂牌设置,既落实了省委的规定动作,又保证了机构设置的相对统一性,也给予了区县灵活性加大力度清理挂牌机构,明确挂牌机构数不得超过内设机构限额数,乡镇(街道)原来的挂牌机构清零,全部重新规范设置

五、在职数配备上突出分类设置。根据省委提出的9-11职数限额,按人口数3万以上、2-3万、2万以下明确乡镇(街道)类别,实行分类设置。明确街道办事处领导职数须少于同类乡镇,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政法委员等职务可兼职也可专职,同时完善了街道人大工委领导设置。为严格职数管理,各乡镇(街道)职数设置由各区县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事前备案。改革后,全市乡镇(街道)共核定领导职数892名,其中乡镇712名、平均10.9名,街道180名、平均7.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