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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六大行动助力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22日   【字体:     】  

照料服务达标行动。争取财政资金300余万元,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维修改造,增添设施设备,改善站内照护条件;对全市救助管理机构开展全方位摸底排查,将长期滞留且无法识别身份信息的27名儿童和精神病人妥善安置在具备托养资质的福利机构中;全面清理站外托养情况,对全市托养机构承接资质、设施条件、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和重新评估,指导妥善安置托养人员。

救助寻亲服务行动。对无法识别身份信息的受助人员,通过强化与公安部门协作,多渠道发布寻亲公告,完善DNA和人脸识别比对机制,常态化开展寻亲和送返服务。成功核查2名长期滞留受助人员的户籍和身份信息,寻亲16人,将有特殊困难的受助人员639人次护送返乡。

街面巡查和综合治理行动。联动公安、城管部门,利用城市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强化街面巡查;发动街道、社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动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参与;明确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转介处置程序,对发现的受助人员及时救助。持续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行动,全市救助流浪乞讨、临时遇困等人员4918人次,协助8人办理残疾证,7人办理特困供养,将符合条件的72人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发放各类救助物资折合现金43.6万元。

落户安置行动。健全长期滞留流浪乞讨人员落户安置机制,全面清理滞留3个月以上的受助人员29人,并逐个制定遗留问题解决办法及安置方案,对政府批准予以落户的15人进行了落户安置。

源头治理行动。完善返乡人员信息台账,及时将返乡受助人员信息向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反馈;压实乡镇(街道)、村(社区)源头管控主体责任,建立返乡及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对存在生活困难的及时落实救助帮扶政策;指导救助管理机构对辖区内当年送返的受助人员按照不低于30%回访率的要求进行回访,避免再次陷入困境。

干部队伍素质提升行动。召开全市救助管理机构业务培训会,组织学习救助管理政策法规、信息系统管理等业务知识;开展社工知识培训,全市8名救助管理机构职工取得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引进专业人才3名,设置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和专职寻亲岗位,通过购买社会服务聘用心理咨询师1名,为滞留人员提供疏导服务,全市救助服务能力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