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社会救助标准,加快缩小城乡救助标准差距,有效助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提高至840元/月,增长6.3%,比省标准高6.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提高至700元/月,增长12%,比省标准高20.7%;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的比例从79.1%提升到83.3%;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提高至1092元/月,增长6.3%,比省标准高6.5%;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提高至910元/月,增长11.9%,比省标准高20.7%。全市城乡低保标准低限稳居于全省前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