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四年行政区划调整公告(28)
经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大竹县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
一、将竹北乡的云台村、白塔村和双马村(不含4、5、6、7、8村民小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竹阳镇管辖。
二、撤销竹阳镇和东柳乡,设立竹阳、白塔、东柳3个街道办事处。竹阳街道办事处辖新华、大同、和平、南城、大众、竹阳6个社区和双碑、高峰寺、云台、檀木桥4个村所属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解放街50号;东柳街道办事处辖街道社区和东柳、解放、黄家坝、清风寺、群峰、汇河、幸福7个村所属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柳桥路260号;白塔街道办事处辖西城、幸福、北城3个社区和白塔、双马(不含4、5、6、7、8村民小组)2个村所属行政区域,街道办事处驻郎家坳巷86号。
三、撤销月华、高明、童家、天城4个乡,设立月华、高明、童家、天城4个镇。月华镇辖原月华乡所属行政区域,高明镇辖原高明乡所属行政区域,童家镇辖原月童家所属行政区域,天城镇辖原天城乡所属行政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