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公告如下(按拼音字母排序):
1.成都市成华社区发展基金会
2.成都市慈善总会
3.成都市金堂社区发展基金会
4.成都市麓湖社区发展基金会
5.成都市青白江社区发展基金会
6.成都市新都社区发展基金会
7.达州市慈善会
8.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基金会
9.德阳市慈善会
10.广元市慈善总会
11.江油市慈善总会
12.乐山市市中区慈善总会
13.泸州市慈善总会
14.绵阳市慈善总会
15.绵阳市游仙区慈善总会
16.绵竹市慈善会
17.南充市慈善总会
18.南江县公山教育基金会
19.内江市慈善总会
20.什邡市慈善会
21.四川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2.四川省慈善总会
23.四川省扶贫开发协会
24.四川省普善公益慈善促进会
25.四川西昌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6.资阳市慈善总会
27.自贡市慈善总会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