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坝州人民政府:
你州呈报的《关于阿坝县等6个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阿府〔2020〕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关于阿坝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一)撤销哇尔玛乡,将原哇尔玛乡、原河支乡色尔古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阿坝镇管辖,阿坝镇人民政府驻阿坝镇社区洽塘中街34号。
(二)撤销河支乡、德格乡,设立河支镇,以原德格乡、原洛尔达乡苟扎村和原河支乡河支村、独洼村、甲依村所属行政区域为河支镇行政区域,河支镇人民政府驻河支村三组65号。
(三)撤销甲尔多乡、各莫乡,设立各莫镇,以原甲尔多乡和原各莫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各莫镇行政区域,各莫镇人民政府驻俄修村各莫路14号。
将若柯河牧场管理区域划归各莫镇管辖。
(四)撤销洛尔达乡、安羌乡,设立安羌镇,以原洛尔达乡阿尔君村、洛尔达村、徐藏村、哇多村、学尔沟村和原安羌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安羌镇行政区域,安羌镇人民政府驻安羌村安羌街38号。
(五)将贾柯河牧场管理区域划归贾洛镇管辖,贾洛镇人民政府驻曼巴洛村扎西东路59号。
二、关于若尔盖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六)将巴西镇多玛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达扎寺镇管辖,达扎寺镇人民政府驻商业社区德阳大道18号。
巴西镇人民政府驻地迁移至班佑村300号。
三、关于红原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七)撤销壤口乡,将壤口乡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刷经寺镇管辖,刷经寺镇人民政府驻刷经寺镇社区大南街8号。
四、关于壤塘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八)撤销壤柯镇、岗木达乡,设立岗木达镇,以原壤柯镇和原岗木达乡所属行政区域为岗木达镇行政区域,岗木达镇人民政府驻章光村二组28号。
五、关于黑水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九)撤销麻窝乡、红岩乡,设立西尔镇,以原麻窝乡和原红岩乡所属行政区域为西尔镇行政区域,西尔镇人民政府驻云林寺村二组88号。
(十)撤销双溜索乡、木苏乡,设立木苏镇,以原双溜索乡和原木苏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木苏镇行政区域,木苏镇人民政府驻徐古村一组31号。
(十一)撤销沙石多乡,设立沙石多镇,以原沙石多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沙石多镇行政区域,沙石多镇人民政府驻杨柳秋村三组9号。
(十二)撤销知木林乡,设立知木林镇,以原知木林乡所属行政区域为知木林镇行政区域,知木林镇人民政府驻维多村三组17号。
(十三)撤销扎窝乡,设立扎窝镇,以原扎窝乡所属行政区域为扎窝镇行政区域,扎窝镇人民政府驻西厘村西厘组136号。
(十四)将瓦钵梁子乡子母河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色尔古镇管辖,色尔古镇人民政府驻色尔古村四组80号。
六、关于金川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
(十五)将阿科里乡卡苏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独松乡管辖,独松乡人民政府驻卡拉塘村一组15号。
(十六)将安宁镇牧场村所属行政区域划归勒乌镇管辖,勒乌镇人民政府驻前锋村一组112号。
上述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和全省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尊重和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加强党的领导,注重总体规划,体现改革精神,着力推进治理制度创新和能力建设,构建适应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需要、符合新时代基层政权建设定位、经济实力和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要坚持顺向优化乡镇区划版图,落实“五个不”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和国土管理法规政策,统筹做好改革的前后篇文章,真正把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本次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并更新行政区划图。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加强监督指导,做好舆情监测和综合应对工作,确保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有序稳妥实施。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完成情况要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四川省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