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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社会组织参与2020年扶贫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30日   【字体:     】  

市(州)民政局,全省性社会组织及其业务主管单位:

20201017日是我国第个扶贫日,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川脱贫领发〔20206号)要求,现就2020年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自愿捐赠

社会组织是社会性力量的典型形态,是动员组织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的重要载体,是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动员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个人)积极参与扶贫日捐赠活动市(州)、县(区、市)可分别指定具有公募资质的受赠机构接收捐赠。全省性社会组织根据《四川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扶贫日系列活动方案>的通知》省级指定受赠机构——四川省扶贫基金会(户名:四川省扶贫基金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新华支行,账号:51001870836051577126进行资金捐赠1231日前与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系并签订定向捐赠协议,超过期限未签订定向捐赠协议的将统一定性为非定向捐赠资金捐赠物资由捐赠单位(个人)直接捐赠受捐单位或个人,捐赠完成后由物资接收方的地方政府提供捐赠凭证并估算价值。

二、积极参与消费扶贫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和省内网络销售平台作用,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个人)通过东西部扶贫协作馆、中央和省级单位定点扶贫馆、地方特色扶贫馆等,聚焦深度贫困地区,以藏区青稞、牦牛肉和大凉山苦荞茶、青花椒等为重点,积极参与消费扶贫。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单位(个人)可直接登陆中国社会扶贫网自主选择网上的贫困需求,开展以购代扶”“以购代捐活动,促进扶贫产品销售,实现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三、及时总结成效

扶贫日系列活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及时汇总填写《2020年社会组织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附件1,全省性社会组织自行填报),20201019日前报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请各地统计本地区全年社会组织扶贫工作情况,以市(州)为单位填写2020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事业情况统计表》(附件2,全省性社会组织自行填报20201116报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

四川省民政厅联系人:陈明强   话:028-84423014   邮箱:scmzmg@126.com

四川省扶贫基金会联系人:张冬梅  电话:13882251047028-86605016   邮箱:382035043@qq.com

附件:1.2020年社会组织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

2.2020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事业情况统计表

                              四川省民政厅

 2020929

附件1:2020年社会组织扶贫日自愿捐赠活动统计表

附件2:2020年全省性社会组织参与扶贫事业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