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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关于尚未参加2020年年检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尽快前往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12月09日   【字体:     】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全省性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接受年度检查,民政厅应当依法对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报送年度报告的全省性社会组织给予行政处罚。

2020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已全面结束,仍有部分社会组织因各种原因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查、报送年度报告。民政厅将依法给予相应行政处罚。

请至今尚未参加年检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于2021年12月30日前前往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接受处理。

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芷泉段15号218室。

联系人:赵磊

电  话:028-84423014

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