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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研究”课题评审结果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2年07月01日   【字体:     】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重大课题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和《四川省民政厅机关采购大额非政府采购工程货物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厅512日在民政厅网站上发布公告,邀请第三方机构参与四川省民政厅2022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研究课题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报名参加了竞争性磋商。624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厅成立专家组按照综合评分标准对课题申请书进行评审,经评审,确定课题承接方为电子科技大学。

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四川省民政厅

(二)项目名称: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研究课题。

(三)成交供应商:电子科技大学

(四)成交金额:11.96,最终付款将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结算。

(五)服务要求:1.课题必须围绕主题,通过学习外省先进经验、征集意见、基层调研、座谈论证等方式,摸清现状、解剖问题,提出具有可行性和操作性的政策建议。课题研究最终成果为形成《社会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研究》调研报告,报告须研究思路清晰、行文流畅,分析问题原因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达到公开发表和出版的要求,报告正文部分原则上不少于1.5万字。报告应有调研数据分析,内容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3,具有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不少于总报告字数的1/32.研究成果于2022916日前提交,届时由四川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有关专家评审验收。没有完成研究任务或研究成果不合格的课题,不予结题。3.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四川省民政厅所有,未经民政厅同意,课题承担方不得私自用课题研究数据、成果发表论文、专著等。

(六)磋商小组成员名单:李明(四川民政研究院理事长)、玉梅英(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副教授)、蒋辉(四川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

(七)综合评审平均得分:电子科技大学(77.93分)、西南财经大学社会发展研究院(77.33分)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7月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