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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关于因故未参加2021年度年检年报的全省性社会组织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处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17日   【字体:     】  

各全省性社会组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的规定,四川省民政厅依法开展了2021年度全省性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工作。目前集中年检年报期限已过,仍有部分社会组织未办理年检年报手续。

请因故未办理年检年报手续的全省性社会组织于2022

年8月31日前,备齐年检年报相关材料及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并盖章的整改报告,到我局接受相关处理。

按照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凡未参加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的,我局将依法予以相应行政处罚。

本机关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路芷泉段15号218室、213室

联系人:赵磊、文黎明

电  话:028-84423015、84423018

                 四川省社会组织执法监督局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