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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存戒惧——驻厅纪检组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发布时间: 2018年11月20日   【字体:     】  

1116,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组织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学习辅导,邀请了省纪委监委第五纪检监察室曾伟同志对新《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民政厅和省残联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处级及以上党员干部近100人参加学习。

曾伟从《条例》为什么修订、修订的特点和修订的内容三个方面全面解读了新《条例》修订的背景、特点和新要求,并对发生在民政系统的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分析剖析。

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组长彭先君强调,《条例》的修订再次释放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强烈信号。新《条例》是纪律戒尺,条条都是高压线,是涉纪负面清单,条条都是紧箍咒,是执纪利器,条条都带电咬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仅要自己学习好、领会好、遵守好,而且要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好、遵守好,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让遵纪守纪守法成为习惯自然。同时,彭先君表示,纪检组将一如既往为勇立潮头者喝彩、为勇于担当者担当、为遵规守纪者加分。(驻厅纪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