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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驻民政厅纪检组认真推动驻在部门学习宣传《监察法》

发布时间: 2018年04月12日   【字体:     】  

4月10日,民政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驻厅纪检组作学习讲解。各处室、省老龄办、各直属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要决策部署,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战略举措,是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必然要求。监察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机统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国家法制建设史和纪检监察工作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驻厅纪检组组长彭先君围绕“监察法出台的重要意义和重点内容的理解释义以及学习体会”作了主题发言。他要求,各处(室、局)、直属单位要认真组织所在部门党员干部职工学习,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切实把学习监察法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全国“两会”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学习监察法,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不断提高守法尚法自觉性,不断强化自警自律能力,做监察法的模范遵守者、维护者。

驻厅纪检组在会议上还重申强调了“因公出差公务接待从简、作风从严”有关注意事项,提出了“不准无公函出差、不准公车私用”等为内容的“党员干部因公出差十不准”,要求全厅同志务必严格遵守,各级领导干部要务求做出表率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