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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助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发布时间: 2020年02月06日   【字体:     】  

我省民政社会救助立足职能职责,聚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救助、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三项重点,助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扎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疫情防控。流浪乞讨人员流动性大、自身防护条件差、患病概率高,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难度最大、风险最高的群体之一。1月22日,武汉市疫情出现扩散势头的第一时间,民政厅研究制发关于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推动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预案,强化入站、站内、送返、托养、技术、综合等系列防控措施;民政厅迅速筛选具有处置非典疫情经验的干部组成疫情防控专家小组,加强工作指导,研究解决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启动应急预案以来,各地依据防控要求和规范程序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274人,采取站内留观措施322人、医学观察措施3人,依规处置具有发热、咳嗽、乏力症状流浪乞讨人员8人,妥善处置有湖北省、武汉市旅行史的流浪乞讨人员共计14人,全省救助管理机构设置隔离观察区256个,指挥部明确为当地集中隔离观察区的救助管理机构14个。

二是迅速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临时救助。及时出台政策将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救助金额原则上不低于当地低保月标准的3倍,对流动人口中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放宽户籍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目前已对2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实施临时救助。

三是全力保障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工作人员采取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家庭生活状况,对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的,通过发放临时救助金等措施及时予以救助,对因生活困难无力购买必要防护用品的,购买必要防护用品进行实物救助。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适当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审核审批全流程网上办理。目前,社会救助领域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已超过1万人次,实施防护用品等实物救助16000余人次。困难群众感恩党委政府关怀,成都市、广安市部分低保对象通过慈善组织捐赠现金支持抗击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