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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 :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日期:2023-10-16
  • 发布日期:2023-10-16
  • 文  号:川民发〔2023〕113号
  • 有 效 性 :有效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四川民政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民政厅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标准新时代四川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根据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新时代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和对标准化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战略,深入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和标准化战略,加快推进标准化在民政业务领域的普及应用和深度融合,助力全省民政系统工作效能和管理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四川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二)主要目标。2027年,基本建成科学实用、协调配套、特点突出,覆盖民政主要业务的标准体系;标准化工作机制基本建立,标准供给结构得到优化,标准质量水平大幅提升,标准实施应用更为普及,有效支撑我省民政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到2035年,覆盖全面、结构优化、先进合理、应用广泛、特色鲜明的民政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更加完善,民政标准化在推进全省民政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积极作用显著增强。

二、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民政标准体系

(一)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标准研制。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居民家庭状况核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标准化建设,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围绕建设覆盖全面、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工作格局,加快完善覆盖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各类别,以及申请受理、审核认定、动态管理、综合帮扶各环节的标准体系,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围绕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儿童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重点标准研制,切实维护和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等基本权益。围绕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加大残疾人服务、无障碍建设等领域标准供给,满足残疾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发展需要。

(二)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标准研制。围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加快社区服务供给体系建设,推进社区服务、智慧社区等系列标准研制,提高基层治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规范自治、综合监管等标准体系,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民政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标准研制,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精神障碍患者、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等的人文关怀、精神慰藉和心理健康服务。围绕贯彻实施慈善法,开展慈善募捐等领域标准研制。以设备、技术和服务标准为重点,完善福利彩票标准体系,保障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安全健康运行。围绕实施《行政区划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开展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标准化建设,提升行政区划和界线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加强基本社会服务标准研制。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开展养老行业标准化专项行动,在养老健康、养老服务、养老制造、养老宜居、养老文化、养老金融等领域,推动制定一批体现四川特色、适应服务管理需要的养老行业标准,促进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标准研制与实施推广,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助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围绕实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地名命名更名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标准,为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赓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供技术支撑。围绕深化殡葬领域改革,健全和推广殡葬服务领域技术标准,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尚。围绕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加快重点产品、管理、服务标准研制,健全康复辅助器具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对市场的规范作用。加强婚姻、收养评估等标准化建设,提升婚姻收养管理服务水平。加快民政信息化标准体系建设,推动民政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做到标准统一、整体联动、业务协同,全面提高数字民政建设水平。

三、推动民政标准化改革创新

(一)健全标准化工作机制。加强党对民政标准化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机制。修订民政厅标准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标准的制修订、组织实施及监督管理。坚持规划引领,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让标准化建设成为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要素和重要基础。健全民政部门与同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协同会商机制,发挥各级标准化协调推进联席会议作用,强化跨部门、跨区域交流合作,开展标准化资源共享和互助互鉴。

(二)优化标准供给结构。优化政府颁布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标准二元结构,加快标准供给由政府主导向政府与市场并重转变推动形成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为支撑,以团体标准、企业标准为补充的民政领域标准供给结构。在尚未出台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民政业务领域,鼓励各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探索制定团体标准或企业标准及时推动将实施效果良好、符合相关条件依法转化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聚焦民政领域新技术、新业态和新模式,鼓励有条件的学会、协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技术要求的相关团体标准。

(三)提升标准研制质量。不断深化对新时代民政工作的规律性认识,坚持需求导向,积极探索开展民政重点领域标准体系研究。充分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技术把关作用,加强对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评估,提升标准的先进性和适用性。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提高标准制定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优先安排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推动工作急需以及应对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需要的标准快速立项、快速制定。强化对事业单位、学会协会和标准化技术组织的指导,提高有关单位标准研制及应用推广能力。

(四)打造特色标准事业。坚持川渝一盘棋合力开展川渝区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为推进民政标准化川渝协同发展提供更好环境支撑。加大对革命老区、脱贫地区、民族地区、盆周山区民政标准化工作的支持力度,促进民政事业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深入开展标准化+行动,积极探索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标准制定,有效发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高新信息技术在标准供给上的互动与支撑作用,推动民政标准化工作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四、加强民政标准宣贯实施

(一)加强标准化宣传力度。全方位、多渠道宣传党和国家标准化方针政策,深入报道民政标准化优秀成果和先进典型,推动全省民政系统形成学习标准、遵守标准、运用标准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儿童节、重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发挥新媒体优势,加大对民政标准化的宣传力度,提高民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对民政标准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发挥标准化技术组织、社会团体等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广泛开展标准化宣传,讲好标准化故事。

(二)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依托国家和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平台,鼓励和支持基础较好、积极性较高的地方和单位,在养老、殡葬康复辅助器具等领域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促进标准与产品、服务质量融合发展。加强对标准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按照重点突破、示范引领、逐步推广的原则,推动在民政领域形成一批民政标准化建设试点示范地区和机构,为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提供经验借鉴和示范引领。

(三)加强标准实施应用。严格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大力推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广泛实施,推动按标准建设、用标准管理、依标准服务,实现标准化工作与民政业务深度融合。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用标准的力度,充分发挥标准对民政法规政策的技术支撑和补充作用。建立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应用先进标准机制,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压实标准制定主体的实施责任。发布重要标准,应当同步出台标准实施方案和释义,组织开展培训。

(四)加强标准实施效果评估。建立标准实施监督体系,通过质量检测、专家评估、现场检查等方式,定期对重点领域、关键部位、重要设施的标准执行情况开展评估,促进标准实施与民政工作质量同步提升。重要标准实施两年后,应当组织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做到标准研制、实施和信息反馈闭环管理。加强标准复审和维护更新,确保标准的适用性、先进性。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发挥市场对团体标准的优胜劣汰作用。

五、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标准化工作政策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类配套资金和项目支持,鼓励社会力量自筹经费主动参与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经费的多元投入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民政部门建立完善标准化工作激励制度,激发各主体参与民政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鼓励民政标准化各相关单位在科研奖励、职称评定和绩效评价等工作中认可标准成果。

(二)加强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根据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动态优化民政标准化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和专家库强化对制定民政事业标准化规划、审定技术标准、审查科研项目、指导标准制修订等工作智力支撑。待条件成熟时,在已有专家决策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积极推动组建省级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逐步形成覆盖民政各业务领域的标准化技术组织体系。

(三)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民政标准化各相关单位加强标准化人才引进和培养,逐步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广泛参与的,既懂专业、又懂标准化管理的人才队伍。加大民政标准化人才队伍培训力度,采取专题培训、经验交流等多种方式,分业务领域和人员层次开展标准化培训,将相关标准化知识纳入各类业务培训和执法人员培训课程。抓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带头学标准、用标准制度。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