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老龄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营造养老孝老良好社会氛围,根据2024年全国“敬老月”活动部署,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全省“敬老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省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坚持以老年人为中心的理念,强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三大体系建设,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教育,加强对老年人关爱帮扶,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大力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扎实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活动主题
以“天府银龄 共同守护”为主题,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乐享蜀适老年生活
三、活动时间
2024年10月1日— 31日
四、活动内容
(一)动员各界力量,开展走访慰问和关爱帮扶。动员组织广大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走访慰问活动,对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开展探访关爱服务,排查化解涉老矛盾纠纷,为老年人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广泛动员志愿服务组织、社会组织、爱心企业等开展志愿助老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敬老月——蓝马甲智慧助老行动”,推广使用“四川助老通”小程序和“四川养老关爱地图”数据库,
引导志愿服务组织、涉老社会组织等面向老年人开展运用智能技术培训等活动,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
(二)丰富文体活动,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广泛开展“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老年人的经验优势,落实巩固拓展智力援助、创新开展社区治理、积极探索示范项目,拓宽参与渠道,激活助力乡村振兴的“银发力量”,为乡村治理、农业生产、环境整治等注入新活力,实现“老有所为”。
结合全省第二届老年文化艺术节,充分利用各地老年大学优势,积极组织开展广场舞、健步走、歌咏、阅读、书画、摄影等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广泛开展“九九重阳”全民健身主题活动,加强老年人科学健身指导,举办老年人体育赛事、健身交流、培训、志愿服务等活动。鼓励在“敬老月”期间免费向老年人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推动公共体育场馆为老年人提供优惠服务。支持企业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养生旅游、医疗旅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将老年残疾人健身体育纳入全民健身整体安排,推出更多适合老年残疾人的康复健身体育方法和活动。
(三)优化为老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助老护老”行动,推动平台服务便老、优质服务援老、公证服务惠老、调解服务助老、公益服务爱老、普法服务护老,积极为老年人提供更加可感、可知、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加强风险监测和预警提示,引导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敬老月”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人防诈骗宣传。加强老年人维权知识宣传力度,发布典型案例,提升老年人维权意识和维权能力。
(四)普及健康知识,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大力宣传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中医药健康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普及老年常见病和慢性病防治、伤害预防、应急救助、心理健康、生命教育等健康知识。持续做好失能老年人“健康敲门行动”民生实事,为失能老年人免费上门提供健康服务,推动落实老年人多渠道挂号、就医优先、“一站式”服务等措施,深入开展老年口腔健康、老年营养改善、老年心理关爱、阿尔茨海默病防治促进和老年听力健康促进行动,促进健康老龄化。深入开展“体重管理年”活动,加强老年人体重管理,发挥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作用,指导老年人选择适口餐食,坚持适当运动,维持适宜体重。
(五)强化宣传倡导,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社会氛围。组织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等活动,在全社会凝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加大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宣传力度,促进老年人对医疗保障政策的熟悉理解。以“天府银龄”新媒体账号为主要力量,在全省开展敬老养老助老公益广告征集暨展播活动,定期发布老龄工作政策,开展老龄国情教育,丰富老龄群众文化。开展“广电惠民”服务提升行动,拓展“智慧广电+养老”等业务应用,鼓励创作播出敬老题材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以经典影视内容持续扩大老年文化服务供给。推广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典型经验,弘扬孝老敬老文明乡风。推进老年阅读工作,保障老年人基本阅读权益,开展向全国老年人推荐优秀出版物活动。协调推动新闻媒体在重阳节前后对老龄工作进行专题报道。选树宣传孝老爱亲家庭典型。持续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巾帼志愿阳光行动,推动营造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筹谋划,精心组织。各地老龄办要高度重视“敬老月”活动,切实加强对本地区“敬老月”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的“每个县(市、区、旗)每年开展一次‘敬老月’活动”的工作要求,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提早谋划、精心安排、统筹推进,结合本地群众需求,发挥各行业优势,打造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主题宣传活动。
(二)灵活创新,注重实效。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国庆节、重阳节等时间节点,灵活开展慰问、义诊、文娱等系列活动,丰富活动内容,注重实际效果,推动积极老龄观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不搞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三)深入基层,扩大影响。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注重统一组织活动和群众自发开展活动相结合,充分发挥涉老社会组织作用,发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实施天府银龄行动助力乡村振兴。要紧密结合活动主题,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加强“敬老月”主题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扩大活动知晓度、参与度和美誉度。
请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市(州)老龄办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组织开展“敬老月”活动,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并于2024年11月8日前将“敬老月”活动总结报送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吴青青
联系电话:028-84423060
电子邮箱:243146697@qq.com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