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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777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19〕164号)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03日   【字体:     】  

黎萍委员:

您在省政协第十二届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第777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迅速联系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协同办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儿童工作基本情况

(一)制度建设卓有成效。近年来,我们先后出台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儿童福利保障对象由孤儿、弃婴不断向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特困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对象拓展,保障内容从基础的基本生活保障向教育保障、医疗康复、心理健康和权益维护等方向转变,建立了与我省省情相适应的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健全。

(二)工作机制有序运转。经省政府同意,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了四川省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统一纳入联席会议制度范畴,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三)保障水平大力提升。通过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自然增长机制,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现在每人每月1400元和900元,省财政配套保障资金从2000余万提高到当前6000万元,有力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需求。家庭经济困难儿童通过最低生活保障、临时生活救助等形式提供救助。针对凉山州的特殊困难儿童,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300万元予以救助。

(四)基本医疗保障有力。所有儿童全部纳入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对低保家庭儿童参合参保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民政部门予以资助,孤儿和特困儿童个人负担部分全部实行全额资助。同时,针对疝气、唇腭裂等儿童,先后开展了西部贫困家庭疝气儿童手术康复计划、贫困家庭儿童唇腭裂手术康复重生行动、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项目,成千上万名儿童得到有效医疗救治,为他们回归家庭、融入社会创造了条件。

(五)机构建设深入推行。通过实施蓝天计划、民族地区全覆盖等项目,全省儿童福利机构数量大幅增加,目前全省共有市县儿童福利院73所、儿童福利服务指导中心204所、机构床位1.2万张,有力保障了儿童集中养育需求。

(六)基层力量逐步壮大。各地民政部门利用当前的精准扶贫、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等工作契机,全省共计配备儿童福利督导员和儿童福利主任5.4万名,负责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家庭走访、信息更新、强制报告、政策链接和推动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等方面工作,数量规模位居全国第一,有力解决了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最后一公里问题。

(七)部门合作全面加强。我厅加强与教育、公安、人社等部门的合作,联合开展儿童关爱保护活动。一是开展专项行动。联合公安、教育等8个部门,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该活动共为14335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了户口登记,1893名失学辍学儿童返校复学,17660名失职父母受到批评教育。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全部签订了监护责任确认书,实现了监护责任全覆盖。二是部门工作主动作为。各级妇联组织利用三八维权周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以及“6.1”“6.26”“11.5”“12.4”等节点,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涉及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以及儿童安全防护知识。积极开展了保护留守女童春霞行动护航成长紫薇花蕾等关爱活动。教育部门充分利用教学场地,加强寄宿管理、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强化家校沟通共建,落实强制报告义务。团省委强化12355阳光青少年服务台畅通青少年利益诉求渠道。持续推进面对面活动关注青少年热点问题,加强工作调研。持续开展童伴计划项目,精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解决外出农民工后顾之忧。三是开展专项活动。2018年我厅联合教育、团省委、省妇联等部门,深入工地一线,通过政策宣讲、以案说法、发放资料等方式,为留守儿童父母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宣传儿童关爱政策,强化留守儿童外出务工父母的监护意识。同时为留守儿童发放防性侵害工作手册,提升女童防性侵意识和保护能力。

二、儿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儿童工作的牵头作用,联合相关部门,结合你提出的工作建议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强化信息收集档案管理。所有留守儿童全部建立个人档案,个人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更新。二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落实村居儿童主任工作职责,对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开展巡查巡访工作,确保每一名农村留守儿童得到有效监护。三是加强安全教育和法治宣传。利用村居社区和学校工作阵地,加强法治宣传和防性侵教育,强化监护人监护意识,落实抚养义务。四是充分发挥儿童关爱保护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联系,协同开展女童保护活动,合力构建关爱服务网络。

最后,感谢您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所提建议我们将认真对待,及时研判,并在工作中贯彻落实,共同促进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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