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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二次会议第1191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19〕228号)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03日   【字体:     】  

熊光兴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空调安装高空作业的建议》(第1191号提案)收悉。经与有关部门会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由政府相关部门指导家电维修协会对空调安装高空作业进行规范,制定空调安装高空作业行业标准”的建议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支持社会组织尤其是行业协会商会在服务企业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开展行业自律、制定团体标准、维护会员权益、调解贸易纠纷等方面发挥作用。因此,支持包括家电维修协会在内相关行业协会先自行制定团体标准,待经过市场的充分检验后,被相关部门采纳升级为行业标准。

二、关于“由政府相关部门支持职业技术学院将高空作业纳入培训体系,经培训合格后发《高空作业证书》,准予持证上岗减少安全事故”的建议

全省鼓励职业院校开设空调设备安装相关专业,培养空调安装人才。目前,中职学校共有4个学校开设有楼宇智能化设备安装与运行和建筑设备安装专业,在校生446人;2所高职院校开设了供热通风与空调技术专业,在校生341人,各专业均设置有安全操作相关课程,确保学生规范操作、安全操作。

全省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开展高空作业培训。将努力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按照《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开展1+ X证书制度试点和开展高质量的职业培训,完成培训并达到相关要求的人员将获得相关单位颁发的证书。

三、关于政府相关部门支持由省家电维修协会制定收取高空作业费统一标准,降低安装公司运营成本,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建议

20184月,经省政府审核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定,省发改委印发了《四川省定价目录》,文件规定对未列入《定价目录》的商品和服务价格一律放开,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擅自增加定价项目、扩大定价范围和越权定价。高空作业收费标准未列入《四川省定价目录》,故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宜制定收取高空作业费统一标准。

感谢您对我省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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