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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769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20〕363号)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字体:     】  

刘玉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医养结合模式下城市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建议》(第0769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关于界定城市社区机构养老模式,明确城市社区机构养老的工作范围和职责

居家社区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服务为载体,适合国情省情、适应社会需求、符合发展趋势的普惠性养老模式,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的重要方式。近年来,我省着眼解决大城市养老难题,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在《四川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等文件中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重要作用进行了明确,大力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以家庭为核心、社区为依托、信息化为手段、专业化服务为支撑、志愿互助服务为补充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2014年以来,我省出台《四川省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明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构建了全省居家养老支持服务机制,规范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中的政府购买服务行为,为高龄老人和困难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支持服务。制定《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四川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指导各地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内容,推进居家养老+医疗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等融合发展。持续加强全省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成立省级养老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出台《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建设规范》《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标准》等一系列养老服务地方标准,我省城乡社区机构养老的工作范围和职责更加清晰规范。

下一步,我们将研究出台关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的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服务领导体制问题。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委和政府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协会、志愿者服务队伍,协调和组织开展老人活动及关爱帮扶工作,形成政府主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

二是关于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政策扶持与培育,完善政府管理与监督

我省历来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省现已建成城乡日间照料中心9805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5070个、创建省级养老服务社会化示范社区303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从一个较低的覆盖率水平增长到较高水平,同比2014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增长了近3.5倍,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增长近60%,农村社区日间照料场所覆盖率增长近40%,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90%50%。今年2月,我省出台《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209号),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四川养老服务四大体系”“七大工程的制度性安排。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九号文件要求,大力实施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工程,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纳入城乡社区治理重要内容,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全面启动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进一步扩大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三是关于加强政府引导与推行

为加快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我省已全面建立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累计发放津贴20.1亿元。全省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照不低于300/·年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已累计服务1100万人次。成都市长护险试点向社区延伸,支持社区医养机构开展照护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医养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纳入长期照护保险定点机构,鼓励社区机构为失能人员提供专业照护服务和社会支持类上门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府引导作用,提高政府购买服务在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鼓励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设立老年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维护(租赁)服务站点,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开展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不断完善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四是关于拓宽筹资渠道、多元化养老服务发展

2018年,我省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全省普遍实行备案制,全面放开我省养老服务市场,从降低营商制度性门槛入手,推进登记制度改革,极大地改善了我省养老服务领域营商环境。去年以来,我省制定完善了省市县三级养老服务领域扶持政策措施清单、或投资指南,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对接更加有效,社会力量不断加大养老服务投资力度。同时政府积极加大财政头投入,我省各级政府彩票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的比例均不低于50%,省级已达51%。我省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贷款实行优先支持,税务部门对养老服务企业依法给予税费减免。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通过降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蓬勃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商业银行探索向产权明晰的民办养老机构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探索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土地、设施等资产抵押融资。在政府投入层面,坚持将推动养老服务发展所需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逐步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

五是关于培养专业人才、壮大志愿者队伍

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全省共有16所院校开设了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等专业,70余个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等养老服务相关培训。加大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百千万养老骨干人才工程,2018-2019年省级安排800万元,重点培养100名养老师资、100名养老服务管理人才、4000名养老机构法人、10000名中青年养老护理人才。提升养老护理员技能水平。从2017年起每年开展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对获得前三名的选手按规定落实奖励政策,并推荐参加优秀人才表彰,进一步激发养老护理人员从业积极性和职业荣誉感。2018年,我省出台《关于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以县为单位,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实施的留守老年人定期巡访制度,采取电话问候、上门看望等方式,定期探访留守老年人。鼓励农村基层组织组建志愿队伍,引导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与留守老年人结对帮扶,通过开展坝坝舞、太极拳、棋类、舞蹈、健身操、书画等活动项目,举办不同形式的老年文化艺术节,进一步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目前,我省城乡社区基层老年协会总数超过4.7万个,其中城镇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会率超过95%、农村行政村的建会率超过80%。基层老年协会在农村老龄工作服务中起到了重要作用。2019年,民政厅下发《关于组建全省老年志愿服务队伍的通知》,在省、市、县、乡各层级全覆盖组建老年志愿服务队伍,举行了全省老年志愿服务队成立授旗仪式。截止目前,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内,我省注册老年志愿服务队伍573支,目前全省共有60岁以上实名注册志愿者57.8万名,共计开展为老志愿服务项目2000余个。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完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关爱和激励褒扬机制,开展最佳养老护理员等评选活动。到2022年,全省培养培训8000名涉老社会工作者,每千名老年人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备1名社会工作者。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构建敬老、养老、孝老、助老的乡村社会氛围。进一步积极支持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者与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建立社工引领志愿者服务机制,培育壮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

六是关于智慧养老

我省《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中对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化、智能化进行了安排部署。近年来,全省积极探索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把居家服务信息平台作为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和智慧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持续推进,88.9%的市、县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线下加盟服务商达2万余个,线下加盟服务商达2万余个,为220余万名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信息咨询、精神慰藉、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等服务,居家服务线上线下O2O模式初步形成。通过推进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等深度融合,互联网+康养、老年电子商务、老年互联网金融、互联网+老年教育等大量新业态快速涌现。全省5家企业、5个基地、15个街道(乡镇)被确定为全国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单位,获评数量与浙江省并列全国第一。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互联网+养老服务线上线下深度结合,实施四川省智慧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项行动帮助和引导老年人充分融入数字化生活,打通老年人数字鸿沟最后一公里,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继续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培育一批智慧养老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基地,促进信息技术和智能产品的推广应用,试点建立一批老年群体数字化生活示范基地,丰富智慧养老服务内容,完善互联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新模式。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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