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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56号建议答复的函(川民函[2020]172号)

发布时间: 2020年11月20日   【字体:     】  

邓洪代表:

您在省人大十三届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建议》(第256号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省社会组织工作的关心。经研究,现就您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我厅广泛发动组织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全省2.7万个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共投入人员32.7万人次,协助排查45.8万户、104.9万人,开展宣传600余万人次,组织捐赠抗击疫情资金12.5亿元,捐赠抗疫物资价值5.1亿元。去年下半年以来,为贯彻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我厅组成调研组开展了一系列调研。目前已形成专题调研报告拟报省委省政府,并拟出台进一步推动我省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意见,您在建议中所提及部分意见措施都有所涉及。

下一步我厅拟从以下几方面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更好调动社会组织参与包括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能力。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探索建立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社会组织综合监管机制,明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力度。建设省社会组织孵化园,鼓励各地开展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实施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工程和优化提质树立品牌工程,重点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枢纽型社会组织,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培育战略新兴产业行业协会。

三是完善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政策。与相关部门一道完善支持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制度,鼓励在街道层面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便于社区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与相关部门一道完善财政税收支持政策,使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出台相关意见拓宽社会组织发展资金来源渠道,探索设立社区服务基金、社会组织发展基金,将社区基金会登记管理权限下放到除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外的各市,鼓励各地探索成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金会。

四是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目前我厅正在民政部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的基础上建设社会组织管理服务系统,下一步将实现社会组织信息在各部门、各级别之间的联通和共享,并通过大数据研判提升精准服务管理水平。

感谢您对我省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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