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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781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21〕170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字体:     】  

唐经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提案》(第781号)收悉,涉及我厅的内容有民政部门要加强青少年心理服务社工和社会组织的孵化培育,落实好青少年心理服务社工专业岗位开发,将青少年心理服务社工队伍建设纳入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制定工作职责、筛选标准及培训培养计划,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专业社会工作领域,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和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发展以青少年心理疏通、精神慰藉为重点服务领域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设置面向青少年开展心理服务的社工专业岗位,加强青少年心理服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一线社会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学历教育,提升专业服务能力。建设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动员引导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会工作者和专业志愿者,面对特殊青少年群体,通过团体辅导、个案咨询、心理热线等方式分类分级开展心理评估、情绪疏导、情感慰藉、危机干预等专业心理服务和社会工作服务。

在社会组织培育孵化方面,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强化资源整合,壮大专业人才队伍,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功能设施建设。健全完善街道社区全域联动的五级社会组织孵化体系,出台《市(州)社会组织孵化园建设指导方案》制定指导建设标准,有效拓展孵化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推进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链接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全方位、多元化的服务架构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关爱服务。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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