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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957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21〕225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字体:     】  

张林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新冠肺炎常态化防控过程中充分发挥社区基本防控单元作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领导下,城乡社区充分发挥社区在疫情防控中的基本防控单元作用,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策略,加强人员分类管理,防控重点场所,进行应急处置,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为打赢疫情防控战争作出了重要贡献。

一、健全社区新冠疫情防控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安排,建立健全了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体系和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专业融合、信息共享的应急指挥机制,社区新冠疫情防控组织基本健全。完善了公共卫生领域法规规章,明晰各级公共卫生事件处置责任及程序。完善了政府投入、分级负责的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加大社区公共卫生安全保障投入力度。强化专群结合和部门协同,完善了社区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网格化管理,便于更好的落实群防群控措施。出台《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社区(村)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实施方案》,为全省城乡社区工作者发放补贴约7.1亿元,并明确了疫情防控工作补助、做好职业伤害保障等12个方面关怀举措。

二、提升社区新冠疫情防控能力。积极加快社区5G、大数据等基础性建设,出台《关于用好信息辅助技术加强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在全省75.4%的城乡社区推广基于社区疫情防控信息化平台应用,新冠疫情防控一、二级响应期间,汇总处理各类数据294万余条,筛查核实返岗复工、隔离观察等重点人员49万余人次,及时有效向乡镇(街道)报告数据、信息,为各级把握疫情动态、掌握重点人员、补齐工作短板等提供信息支撑。提升社区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出台《关于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在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社会卫生员制度,增强社区疫情防控服务力量。充分发挥社区辖区内卫生机构作用,建设公共卫生教育培训基地,分层分类推进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人员全覆盖培训。上半年,社区配合卫健部门,积极开展疫苗知识宣传,组织接种人员摸底和接种登记工作,精准掌握未接准人群,积极保障疫苗接种有序开展。城乡社区广泛利用微信、QQ等平台,宣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养成良好生活习惯,积极配合做好防控工作,形成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社区基本单元作用发挥。疫情发生后,坚持依法、有序、规范、高效引导行业协会商会、专业性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机构等参与社区疫情防控。全省3.7万名社会工作者直接参与社区防控132.8万余小时,开展心理疏导、情绪支持、保障支持等社会工作服务713.44万人次;全省25.31万名志愿者参与社区防控工作,开展科普宣传、人员排查、防疫消杀、便民服务,及时排查出疑似患者994人、从湖北返乡人员12256人、其他重点人员7351人;全省2.7万个社会组织、32.7万人次支援社区防控一线,协助排查45.8万户、104.9万人,开展宣传600余万人次,组织捐赠资金114178万元、物资(价值)47452万元,有效促进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指导社区抓好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措施,加强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川人员排查管理和健康监测充分发挥社区作为疫情防控主阵地的作用。

一是持续推进社区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把疫情防控作为加强社区治理的重要契机,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党建引领+综合服务+综治保障+科技赋能城乡社区治理新框架实践,持续开展城乡社区治理试点示范工程建设和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补短板达标工程,强化党领导下的社区自治制度落实,健全完善社区协商、五社联动、政府购买服务等机制,提升我省社区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大数据、云计算、5G技术等信息技术在社区治理中的运用,支持各地用好管好疫情期间收集到的基础数据,推进疫情防控信息平台后续应用开发,构建更多的智慧化场景,推动社区智慧治理取得更大进展。

二是建立完善社区新冠疫情防控保障渠道。推动修订公共卫生条例和重大传染病疫情预防与应对管理办法,健全应急物资生产保障政策机制,构建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格局,明确社区(村)疫情防控物资经费、物资保障渠道。省上将研究出台应急救援物资管理、调控、配送的具体实施办法,待政策明确后,财政部门将按照政策要求,积极筹措资金,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事件防控运行物资保障力度。

三是完善社区应急处置预案和保障能力。目前,省民政厅正在研究部署,建立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区动员、社会力量五社应急保障体系,规范全省民政系统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程序。指导社区健全完善各类居家管控后应急处置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提升社区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双千孵化培育工程,支持和引导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治理中充分参与到公共安全、宣传教育、环境整治等方面的工作中。

四是持续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救助帮扶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就业,导致收入下降、基本生活困难的城乡居民,按规定程序及时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加大对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临时生活救助力度,坚持凡困必帮、有难必救,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切实做好受疫情影响的在家隔离的孤寡老人、因家人被隔离收治而无人照料的老年人和社会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人群的关爱帮扶工作,及时提供生活帮扶、送医送药等帮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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