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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0919号提案答复的函(川民函〔2021〕216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0月12日   【字体:     】  

尊敬的李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年社会保障问题的提案》(第1172号建议)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在前期与您沟通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养老、医疗保障体系方面

十三五以来,我省城乡养老保障水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大幅提升。一是特困老年人保障水平不断提高2016年以来,连续3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建立了特困人员供养生活标准和低保标准挂钩自然增长机制。截至目前,全省47.3万符合特困救助供养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特困救助供养范围,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24.6%。我省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达到507/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平均水平达到226/月,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得到基本保障。二是全民参保计划全面实施,我省于20147月启动试点、201712月完成全民参保登记任务,2018-2020年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开展精准扩面、助力脱贫攻坚,全省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呈逐年稳步增长态势,2020年底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6054.21万人,参保率达91.5%,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45.7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320.09万人。三是社保扶贫工作全力推进,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截至2020年,政府为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员按照100/年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人数达345.43万人,实现应代缴尽代缴;将332.83万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贫困人员纳入发放范围,实现应发尽发四是全民医保初见成效2020年底,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8591.68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覆盖率达到98%。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总支出分别为1356.52亿元、1107.51亿元,累计结余1943.13亿元,基金情况总体较好。成都市长期照护险试点向社区延伸,覆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850.57万人,支付待遇32.64万人次,结算基金4.01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城乡特困供养兜底保障制度,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质量,定期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加强县级养老(特困供养)服务中心建设,满足城乡特困失能、残疾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专业照护刚需,提高兜底保障效能。进一步推进困难群体参保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按100/年标准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进一步深挖参保潜力,实施社保精准扩面行动,从制度全覆盖向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转变。进一步推进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制度试点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保医保经办管理能力和水平,实现全省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动更多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省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和全程网办,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不断增强老年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关于提供多元化养老服务方面

近年来,全省已建成养老机构3013多个、日间照料中心9805个,各类养老床位50.7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0万余张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405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5070个,成都、攀枝花、遂宁、宜宾、泸州、眉山、广安、南充、乐山九市先后被确定为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在成都市、遂宁市、宜宾市等3个市主城区开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试点,共建床位300张,为全省500080周岁以上困难老年人进行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建设集嵌入式社区养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医养结合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40个。全省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照每位老年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累计服务达1100万人次。制定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的实施细则,组织各地积极开展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与划分工作,通过对养老机构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开展服务等内容的综合评价,确定养老机构的等级。大力发展基本养老服务,规定公办养老机构实行政府定价收费,引导民办养老机构规范收费。倡导子女对父母的经常性陪伴,并在《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中进行明确规定,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不能自理时,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十五日、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七日的护理照料时间。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对《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的推进,进一步厘清养老服务领域中政府、市场、社会、家庭的职责职能,推动省政府出台“1N”养老服务质量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养老服务支撑保障力量,全面促进全省养老服务健康发展,有效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三、关于关注老年人身心健康方面

近年来,我省开展了一系列敬老爱老活动,改变传统养老观念,鼓励其参加各种社会活动,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从2002年起,我省持续开展了六轮敬老模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大力弘扬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从2019年起,结合敬老月宣传活动,连续开展四川最美老人四川孝亲敬老楷模最美家庭等评选工作,挖掘四川本土孝道文化,全面宣传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弘扬尊老敬老之风。各地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为中心,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健康评估服务,并建立健康档案为无子女、认知和情感障碍等需要关心的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导、文娱活动、社工支持等服务引导老年人通过心理干预缓解精神压力。全省广泛开展多种多样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年均举办县级以上全民健身赛事活动6942次,常年开展太极拳(剑)、健身球操、健身腰鼓、广场健身舞、威风锣鼓、柔力球、兵兵球、网球、钓鱼、空竹、门球等老年人喜爱的体育项目,通过体育赛事活动引导老年人培养健康生活理念。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地区养老机构开通互联网+老年健康服务,并组织专业心理咨询队伍,通过视频问诊、线上咨询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心里疏导服务,缓解因疫情封闭管理造成的心理障碍

下一步,我们将筹划举办2021年度四川最美老人四川孝亲敬老楷模最美家庭等评选,开展四川省老年合唱暨老年摄影大赛等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大力宣传尊敬老人、关爱老人,弘扬敬老精神,让更多人士,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继续推动《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立法工作,将加强老年人身心健康内容通过规章条例予以固化,引导全社会共同关注,加快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力争到2022年全省所有街道和有条件的乡镇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从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需求出发,增加法律援助、婚姻介绍等服务内容,让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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