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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704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2年12月30日   【字体:     】  

尊敬的卢春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农村殡葬纳入重要民生工程的建议》(第0704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在前期与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经与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会商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地区历来是殡葬改革的重点和难点,就我省情况来说,农村地区殡葬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火化率低。目前全省遗体火化率约为40%,低于全国12个百分点,且遗体火化的情况主要集中在成都平原经济区和城市地区,有10个市(州)的火化率低于20%,呈现较大的地区差异。(二)散葬坟墓多。在调研走访中发现,我省农村地区存在大量散坟,既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又影响了城乡风貌。(三)受风水先生等人员影响大。我省农村居民办理丧事,习惯请“风水先生”“阴阳道士”具体操办,殡葬仪式花样繁多、程序复杂,额外增加了治丧负担。还有些受“风水先生”影响违规修建豪华墓、活人墓的情况。

为有力推动殡葬方面有关问题的解决,省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底出台了《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若干配套政策,殡葬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一、关于将农村殡葬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民生工作重要内容方面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殡葬这一民生工作,连续多年将“实施绿色惠民殡葬政策”纳入民生实事加以推进,不断加大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2019年至2021年,全省共为57.28万余名逝者家庭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4.5亿余元。部分市县将殡葬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坚持五级书记抓殡葬的良好格局,有力推动殡葬改革,造福一方群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指导各市(州)加强向党委政府的工作汇报,将殡葬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内容,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指导各市(州)拓展殡葬信息员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殡葬工作力量,全力做好殡葬这一民生工程,努力实现“逝有所安”。

二、关于规划建立一批农村公墓方面

省级财政从2018年开始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2018年至2021年,共统筹一般公共预算资金、福彩公益金资金1.29亿余元,支持建设农村公益性墓地207个,无偿或低偿为当地村民提供骨灰安葬服务,有力解决农村安葬问题。2022年,省级财政已下拨2300万元支持建设34个示范性农村公益性墓地。同时,自然资源厅编制印发《四川省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和《乡镇级片区专项规划省级工作方案》,明确要求要落实殡葬场所用地布局,科学确定农村公益性墓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确保农村公益性墓地等设施有效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通过实地督导、召开殡葬建设项目调度会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推动各地农村公益性墓地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完工投入使用。同时,指导各地加强宣传力度和规范管理,引导群众将逝者骨灰入公墓安葬,遏制散埋乱葬行为。进一步督促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积极做好涉及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全省各市(州)在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规划中,规划一批农村公益性墓地。

三、关于适时扩大火葬区范围方面

火葬区调整工作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属于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为确保决策事项出台的科学性,需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做实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已经要求各地对不适应形势变化的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应及时调整。广元市2021年印发了《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火葬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正在紧锣密鼓展开相关工作。省内还有巴中、攀枝花等地部分县区也在开展火葬区调整前期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跟进指导各地火葬区调整工作进展,严把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程序要求,指导各地结合实际做好火葬区调整工作。同时,充分尊重民情民意,做好风险评估和预防,坚决杜绝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四、关于加大农村殡葬管理执法力度方面

殡葬执法方面存在法规体系不健全、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部分地区无专门的殡葬执法队伍,综合执法人员对殡葬法规不熟悉,殡葬执法难度较大。近年来,各级民政部门通过组织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编印政策汇编、组织案例分享等多种方式,提升殡葬工作人员法治素养。2018年以来,各级民政部门多次会同自然资源、林草等部门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群众举报、动态巡查、国家下发的季度卫星图片和省级自主监测卫星图片等渠道及时发现各类殡葬违法用地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同时防止新增殡葬违法用地行为,切实规范全省殡葬用地的良好秩序。部分地区将殡葬移风易俗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和老年协会作用,发动党员、退休干部、热心群众力量,广泛宣传新时代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狠刹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不良风气,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成效。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殡葬法规政策研究,开展殡葬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加快推进“法治殡葬”建设步伐。督促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立健全、认真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进一步创新、完善、细化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工作,不断加大对殡葬项目违法用地的巡查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同时,指导地方民政部门加强汇报,争取通过增加执法人员编制或纳入综合执法队伍等方式,充实基层殡葬执法力量。努力通过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宣传倡导,多措并举推动农村殡葬秩序更加规范,引导群众文明节俭治丧。

四川省民政厅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