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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对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221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字体:     】  

尊敬的母鑫玥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制度的建议》(第1221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探索

2018年以来,我省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全面实行备案制管理,进一步激发了养老服务市场活力,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明显增强。近年来,我省加快推动公办养老机构经营模式创新,大力推行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改变传统的经营管理模式。截至目前,成都市、平昌县等地已全面实现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全省有200余家公办养老机构实施社会化运营。除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外,各地还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合作经营等方式,多元化投入,扶持培育了一批连锁化、专业化、规模化的公建民营养老服务品牌标杆。

下一步,我们将探索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县级直管模式,设立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逐步将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乡镇敬老院收归县级直管。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加快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建立养老机构社会化运营准入、退出和考核全过程评价机制。

二、关于鼓励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行业

我省历来鼓励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发展,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壮大。一是加大补贴力度。2014年起,我们对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按照平均每张床位不低于1.1万元的标准给予新建床位补助。截至目前,省级财政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近8亿元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建立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通过降低民办养老机构建设成本和运营成本的方式,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二是出台扶持政策。通过用地支持、税收优惠、减免租金等形式,充分激发社会资本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积极性。在土地使用上,我省将包含民办养老在内的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统一规划。在税费征收上,我省养老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已享受小微企业相关的减、免、缓待遇。在运营过程中,我们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养老服务设施享受民用水、电、气的优惠措施,积极为社会力量开展养老服务做好服务保障。三是加强纾困解难。针对疫情防控带来的机构运行压力,我厅联合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出台《关于养老服务领域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制定了8项措施,为3056个养老机构发放疫情补贴3160万元。四是开展关爱服务。全省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关爱巡访活动,重点在养老服务领域提供300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岗位,为全省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研究完善支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有关扶持政策,按照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从完善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制度、落实税费减免和用能补贴政策、加强信贷融资支持等方面,进一步具体细化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发挥好政府应发挥的培育、扶持、引导市场的作用,支持社会资本发展普惠养老机构,加快培育一批规模化、连锁化、专业化养老服务企业。“十四五”期间,实施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通过新建养老服务设施,以及依法依规改扩建适宜的培训疗养设施、厂房、医院、闲置校舍、办公用房及其他设施等方式,重点支持“社区、医养、旅居、培疗转型养老”等项目。

三、关于养老机构的监管

我省高度重视养老机构规范化运行,近年来,我们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持续加强养老机构的综合监管。一是健全监管制度。2021年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文件从养老机构登记备案、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秩序、资金项目、服务主体退出等六个重点环节,建立了全流程监管机制,形成了综合监管闭环。2022年,根据《实施意见》配套制定了《四川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初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管共建同责”的综合监管格局。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从2017年开始,全面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累计安排专项资金10.06亿元,不合格养老院整治率达100%,养老院管理服务质量类指标合格率达到90%以上。2022年,将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纳入全省民政系统“一把手”工程高位推动,打击整治28家“黑机构”,举办宣传教育活动4963场,宣传报道11.8万次,发送提示短信176.88万余条,参与群众166.24万人次。三是形成监管合力。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保障老人权益维护。联合市场监管、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出台《四川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为工作开展奠定坚实政策基础。全省公安机关积极落实“一案一专班、一案一对策”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震慑了养老服务领域违法犯罪。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高效统筹安全管理和事业发展,完善养老服务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建立养老服务应急救援网络,定期开展重大风险研判,切实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常态化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活动,开展养老服务质量提升和隐患整治专项行动,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贯标工作。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