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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11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3年11月09日   【字体:     】  

尊敬的郝士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建立居家、社区、机构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第1157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卫健委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2014至2022年,全省累计投入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超140亿元(其中,省级投入近80亿元),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8万个、各类养老床位50.7万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9.8万张(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5.7%)。基础设施上,在城市,建成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484个,实现全省街道层面100%覆盖;建成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805个、社区助餐服务点1500个,城市居家社区

“15分钟养老服务圈”基本成形。在农村,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183个,实现全省县级100%覆盖;建成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638个、村级养老服务互助点位5000余个,县乡村相衔接的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逐渐完善。福利保障上,2016年以来连续4次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标准,44万名特困老年人全部享受照料护理补贴;全省30.5万余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全部纳入台账管理,高龄津贴惠及263.8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惠及200万困难老年人,为10.14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了适老化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优化孤寡老年人和失能老年人服务,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和互助性养老,优化城市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和农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调整养老服务结构,片区化区域性布局养老服务供给,发展医养结合、老年教育、老年助餐、智慧养老、慈善养老等模式。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持续推进公共服务适老化改造提升,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营造老年友好型社会环境。

二、关于建立养老信息共享机制

当前,民政部门已经建立了“金民工程”、四川省养老关爱服务地图、省信息管理系统等国家、省级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服务对象实现了全覆盖。90.4%的市、县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链接线下服务资源提供方2万余个。2022年,我们开展智慧手环助老行动,以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为依托,首批为10万名独居老年人配置智慧手环。同时,我们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企业合作开发居家养老、健康监测、医疗护理、生活照护、亲情关爱等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一体化平台,定期发布四川省智慧适老化应用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孤寡老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民政、卫健等部门的信息沟通,打通机构、社区之间的信息堵点,加强部门、机构、社区之间沟通联系,动态收集掌握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深入推进养老工作信息化。

三、关于出台医疗机构工作指导相关规定

一是加强政策推动。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印发《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提出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启动实施银龄健康工程,制定《四川省银龄健康工程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进落实《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措施,健全医养服务运行机制。二是规范医养结合发展。相继出台了《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和《四川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医共体为载体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围绕重点人群的基本医疗需求,制定包括常见病、慢性病的检查治疗和药物使用,门诊特殊疾病用药服务,家庭病床以及远程复诊、疾病监测等服务内容的服务包。按规定将有关医养结合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及时把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和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三是加强品牌引领。持续实施国家级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首次开展四川省医养结合示范机构评估工作,遴选20家省级医养结合示范机构,打造四川医养服务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的意见》,实施“爱.惠.家”孤寡老人服务行动和失能老人照护行动。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建立四川省老年人健康状况数据库,健全孤寡老人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对老年照护机构、养老院的工作指导。引导一批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发展,开展康复、护理以及医养服务。

                           四川省民政厅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