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周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农村建设村级公益性集中安葬点的建议》(第14020361号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农村地区公益性安葬设施较少一直是各地殡葬设施方面的短板。为加快推进农村地区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2020年,四川省民政厅联合6个省级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审批程序、建设标准和保障措施。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指导下,省级层面统筹各类资金1.8亿元,支持各地新建农村公益性墓地283个,建成墓穴9万余个,有效保障当地村民安葬服务需求。部分地区创新工作方法,利用传统坟山改造为村级集中安葬点,通过植树、种花增加绿化、提升环境,引导村民集中规范安葬。既遏制了散葬现象,节约了安葬用地,还减轻了群众负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深受广大群众的欢迎,也为解决好农村安葬问题提供了可借鉴的思路。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用力,不断提升农村地区殡葬服务保障能力。
(一)加快推进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门,指导各地有序推进乡镇级、村级国土规划编制,为统筹优化农村公益性墓地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提供有力规划支撑。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持续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的投入。指导各地不断提高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建设标准和服务质量,引导更多村民接受节地、生态的安葬方式。
(二)加强公益性安葬设施的规范管理。指导各地加强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和集中安葬点的规范管理。积极争取资金对集中安葬点建设予以一定资金支持。坚持以节地为导向,严禁修建硬化大墓、“活人墓”。严格正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禁以营利为目的对外销售牟利。
(三)持续深化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强绿色殡葬宣传,大力倡导节俭治丧、节地安葬理念,深入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通过负面清单的形式,把“三沿六区”等不宜安葬的区域纳入禁葬范围,坚决遏制散埋乱葬,维护良好的乡村人居环境。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