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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1271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字体:     】  

尊敬的杜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使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与质量》的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提案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回复如下:

一、在制度建设方面

近年来,我省立足省情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不断优化养老服务体系,构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顶层设计。一是完善政策体系。“十三五”以来,推动省政府先后出台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纲领性文件7个,联合部门出台配套文件30多个。修订《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省委省政府出台《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老龄和养老服务工作连

续纳入“十三五”、“十四五”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我省已经基本构建起涵盖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持三大体系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框架。二是树立“积极养老”理念。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的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总体要求,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坚持老龄和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努力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四川发展带来的活力和机遇,多角度谋划,全方位发力,多部门协同,实现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三是加强体系建设。持续加大投入,加快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通过补砖头、补床头、补人头等方式实现了养老服务精准投入。以社区为主阵地,构建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成养老服务综合体535个、养老机构2600多家,机构养老床位36.3万余张。以满足失能照护刚需为重点,提升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服务质量,全省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23.9万余张。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逐步实现从分隔到融合发展,优质多样服务不断向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聚集。

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外省先进经验及做法,加快推动我省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工作。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为契机,积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完善财政支持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水电气热价格优惠、信贷融资支持、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政策,进一步激发养老事业和产业发展活力,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二、在综合监管方面

全省民政部门聚焦主责主业,以行业规范为导向,加强养老服务综合监管。一是健全监管制度。2021年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配套制定《四川省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化解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初步形成“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共管共建同责”的综合监管格局。二是贯彻落实新国标。根据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2023年发布实施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基本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GB/T43153-2023),我厅制定了《家政服务居家养老服务规范》。同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执行情况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各地按标准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三是形成监管合力。会同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有效保障老年权益维护。在全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中,全省养老诈骗案件存量得到有效处置,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得到有效净化。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推进养老服务地方立法,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集中整治,开展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实施养老服务高标准领航行动,创新“互联网+监管”新模式新场景,探索建立养老机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三、在鼓励育人与规范用工方面

近年来我厅持续做好养老人才政策扶持引导。一是加强政策指导。联合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等12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民发〔2024〕126号),涵盖养老服务人才评价机制、使用管理、保障激励等多个方面,确保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二是实施专项培养。连续五年实施全省“蜀养人才培英工程”,累计培训养老护理员等相关职业人员超35万人次。同时,加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养老护理员职业(工种)评价机构73家,开展评价49315人次,获证39756人次;备案健康照护师职业(工种)评价机构7家,开展评价60人次,获证38人次。三是加强院校培养。鼓励技工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全省已有50余所院校开设老年服务与管理、护理(非医药卫生类)、康复保健等相关专业,培养相关技能人才1.1万余人。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持续推进全省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出台《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实施细则》,开展养老护理职称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养老服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开展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鼓励技工院校创新养老服务专业教学模式,加大养老服务领域人才培育培训力度,指导相关机构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和开展评价工作,激发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