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秦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用心用情呵护银发群体推动我省养老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295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会同公安厅、省法院、司法厅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在前期与您沟通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制度协同,打造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格局”
近年来,四川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稳步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由省长担任主任的新一届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完成省老龄委成员单位调整和职责分工调整,召开省老龄委全体会议,印发《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工作细则》,老龄工作“四梁八柱”基本构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建立四川省养老服务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累计召开5次会议,研究解决四川养老服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完善政策体系。省委、省政府出台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先后印发《四川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4个,部门配套出台指导性文件20余个。发布实施全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内容较国家清单增加了7项,在兜底性养老服务基础上创新拓展了老年教育、生活优待等普惠性养老服务。同时,将《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纳入2025年立法计划,加快推动与重庆市协同立法工作。
(三)促进社会参与。增强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功能,依托952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5070个村级养老互助点,因地制宜采取邻里互助、“中心户”多户搭伙、结对帮扶等模式,灵活多样开展互助养老服务。联动推进为老志愿服务和老年志愿服务,实施“天府银龄”老年人关爱社会工作服务行动和新时代“天府银龄行动”民生实事,在24个社区开展助老服务社工示范项目,在80个县(市、区)项目化推进老年志愿服务。
下一步,我省将以立法引领和推动四川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深入研究各方意见建议,严格执行立法程序,加快推动《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正式出台。压茬推进规划衔接,做好《四川省“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实施情况总结评估,谋划“十五五”期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关键环节、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科学编制专项规划。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紧密衔接省委、省政府《关于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推动出台《四川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推动养老服务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二、关于“强化服务监管,优化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源配置”
四川积极构建养老服务事业产业发展三方协同机制,提高养老服务领域资源配置效率,提升服务质效,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失能照护和救助供养制度,建成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201个,43.8万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优先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孤寡、残疾、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提供低偿托养服务,全省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94%。城乡供养标准分别达到1025元/月·人、754元/月·人,较2020年分别提高了205元、164元,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二)协同推进养老服务重点产业链发展。将银发经济重点产业链纳入全省15条重点产业链,建立起以省政府领导为链长、省直部门牵头、主要承载地和协同发展地贯通衔接的协同推进机制。印发《四川省银发经济重点产业链工作方案》,对养老服务、康复辅具、康养旅游、老年生物医药、智慧养老、抗衰老、老年中医药等子产业发展作出系统部署,持续丰富老年人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在全国率先制定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打击整治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存量风险全部清零。持续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印发《四川省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整治养老服务资金发放管理、养老机构服务监管、老年人权益保护等方面突出问题。扎实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联合整治,全省民政领域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下一步,我省将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社区支持的居家养老,加快建设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综合体,推动养老机构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加快推进养老机构分类改革,调整完善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服务供给结构,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机构。深化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治本攻坚等工作,探索养老机构信用监管试点、分类分级评定等举措,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关于“促推社会治理,完善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司法保障”
四川全面加强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倾力打造精准型、适老型、预防型涉老审判机制,真正解决老年人的“急难愁盼”问题,让老年人老有所安、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为。
(一)坚决遏制涉老侵权。精准打击涉老犯罪,立足审判本职,有力惩治养老诈骗、盗窃等侵财型犯罪,守牢老年人“钱袋子”。对重大养老诈骗犯罪案件加强条线指导或实行挂牌督办,全链条打击整治、“一案多查”、全力追脏挽损。全省法院去年共审理涉老案件超12万件,其中涉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2.26%。完善适老诉服机制,开辟适老绿色通道,从快处理涉老矛盾纠纷,安排专人或志愿者担任适老导诉员,加强诉讼指导、法律法规咨询、诉讼风险评估等诉讼服务辅导。
(二)全力促推社会治理。抓实司法建议,深刻剖析以房养老、投资养老、保健品投资等为名的欺老骗老犯罪成因,挖掘此类案件社会治理难点堵点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具备可行性和专业性的司法建议。落实“一站式”调解,针对失独老人、残疾老人等客观情况和特殊群体,量身打造“一站式”调解方案,并积极督促履行。营造护老尊老社会氛围,持续发布典型案例,引导老年人增强法治意识,震慑潜在犯罪分子。
(三)拓展守护精神家园。针对部分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老人,或者因案件诉讼产生较大心理负担的老干群体,联合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在诉中、判后持续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帮助重拾生活信心和勇气。搭建关爱平台,结合四川留守、空巢老年人体量大的现实情况,加强部门协同,为老年人搭建持续关爱平台,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长期的情感支持。开展助老志愿活动,以帮扶为契机走村入户精准对接老年群体法律需求,前往敬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重阳节慰问活动,传递法院关爱和温暖。
(四)创新激活“银发”价值。打造“常青工程”,结合退居二线领导干部的专业、特长、个人意愿,针对性安排疑难法律问题研讨、案例库编写、法答网问答以及政治督察、司法巡查、信访接待、脱薄等工作,激励退出领导职务的干部重回“一线”,组成导师团队,结合“常青工程”建立以师带徒“传帮带”机制。建立离退休老干部定期联系制度,增强对法院的归属感和荣誉感。创新激励机制,对中基层表现突出的“常青”干部,使用少数统筹职数,晋升法官等级,正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下一步,我省将全面加强多部门协作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完善治理措施,优化适老诉讼服务,健全涉老审判全流程关护体系,落实涉老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依托全省法院心理健康服务项目,提升干警识别和应对老年心理问题的能力,提升司法建议、司法白皮书、专项报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广度和深度。继续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法制宣传和服务,提升老年人识骗反诈、防范盗窃能力。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