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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269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字体:     】  

尊敬的何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托社区养老,创新“托育式”养老模式的建议》(第0269号提案)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建议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在前期和您的沟通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拓展养老功能的建议

一是统筹规划建设。将建设“一站多点、智慧便捷、功能完善”的综合性、枢纽型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要求写入《四川省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2023-2025年)》统筹推进,印发了《四川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促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运营。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集长期照护、日间照料、医疗康复、老年教育、老年助餐等功能为一体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535个,实现了街道层面的全覆盖。二是开展试点建设。将成都、绵阳、资阳等9市纳入全

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地区,建成家庭照护床位近2万张,组织专业养老机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超过100万人次。三是加强资金保障。“十四五”以来,全省累计下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60余亿元,重点支持社区老年助餐网络、市级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中心、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项目建设,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初步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我们将持续加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保障力度,我们将进一步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充分考虑老年人接受服务的便利性和服务半径等因素,绘制养老服务“人口地图”,分级分类配建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建设。

二、关于优化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是优化营商环境。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发展,支持各地通过承包、委托、联合经营等方式,将投资建设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交由社会服务机构或企业运营,形成多元供给格局,为养老服务领域注入新活力。二是加强人才培养。近年来,我们大力推动普通高校和职业院校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建设,每年开展全省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为从事社区养老服务人员搭建了成长平台,将优秀的养老服务管护人才引入社区养老服务中,助力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健康发展。三是提供优惠政策。各地全面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养老机构及设施建设分别免征和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面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及设施用电、用水、用气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多元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的扶持政策,细化民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运营补贴、税费减免、用能补贴、信贷融资支持等措施。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聚焦培养日间照料、康养保健、心理护理、老年教育等专业服务人才。

三、关于升级养老设施的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等政策规定,会同省住建厅出台《关于推动城市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通知》《四川省城市居住区配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截止目前,全省新建小区配建率达到100%。探索“两无偿一优先”发展社区养老设施,社区服务用房40%以上“无偿”用于养老服务,公建配套的养老服务设施“无偿”用于公益性养老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的闲置办公用房“优先”用于养老设施。二是整合服务资源通过补建、改建等方式,加快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社区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推动日间照料中心转型升级为老年教育、老年助餐等功能型服务站点,通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平台,为有需求老年人提供文化教育、食品保健、辅具租赁等消费服务。三是积极探索“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服务站点+家庭”或社区“一站式”等运营模式,统筹现有资源支持建设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老年助餐点、“一老一小”社区服务综合体,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急、助行等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一站多点”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要求,分级分类配建补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重点增加医养结合、“喘息照护”等专业化服务功能,打造“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的服务模式。发展养老服务“小业态”,对符合条件的为老服务站、助餐点进行提档升级,规划文化娱乐、康复理疗及适老化产品展示等复合空间,嵌入日托服务功能。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