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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政协四川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71号提案办理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字体:     】  

尊敬的胡景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在养老产业发挥应有作用的建议》(第0471号)收悉,我厅高度重视,对提案内容进行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供给方面

一是健全规章制度。印发《四川省银发经济产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明确组建由省发展改革委、民政厅牵头,成都市、攀枝花市、凉山州等市(州)参与的规划编制工作组,并从完成产业摸底、指标体系建立、重点项目储备、重点课题研究等前期准备工作出发,打牢编制工作基础。二是盘活闲置资源。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将大量闲置学校、卫生院、办公楼等公共设施改建成养老服务机构,有效降低了民营企业的投资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同时,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开展合作,整合国企闲置资产用于养老产业建设,形成了资源互补的良好局面。三是完善医养协议合作机制。制定了《四川省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实施方案》(川办发〔2020〕57号),支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协议托管等形式开展合作,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养老机构增加执业地点,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四是全面落实政策优惠。从养老机构建设用地规划、税费减免、财政资金扶持等方面,对养老机构的设立给予多项优惠政策。在土地使用上,将包含民办养老在内的养老服务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统一规划。在税费征收上,我省养老服务企业符合条件的均已享受小微企业相关的减、免、缓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动《四川省养老服务条例》的制定工作,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保障社会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合理需求。持续深化资源整合,持续挖掘更多闲置资源用于养老服务领。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制定《关于全面促进医养结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医养结合服务。进一步具体细化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发挥好政府应发挥的培育、扶持、引导市场的作用。

二、关于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方面

一是丰富老年产品供给。依托全省电子信息、装备工业产业优势,大力发展可穿戴设备、智能辅具等适老化产品,目前,基本形成了以成都为核心,泸州、资阳等为补充的产业发展格局,培育了科伦、好医生、倍特、康弘等百强医药企业以及汇宇、康华等上市企业。二是发展养老服务新业态。与粤湘渝黔陕5省市签署旅居养老合作协议,着力打造区域旅居养老服务市场。民政厅、省林草局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定《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评定和运行监测办法》,现有森林康养基地全国试点单位35个、国家级森林康养基地6个,森林康养国际合作示范基地11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273个,森林康养步道近3000公里,多维度推动养老产业与医疗、养生、旅游、文化等产业的融合发展,打造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模式。三是大力推动政府购买基本养老服务。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将基本养老服务相关事项纳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为高龄失能困难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等居家养老服务支持,解决公共养老服务供给专业化问题,提高养老服务质量。

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开展“养老服务+行业”行动,培育满足老年人需求的健康产品专业化生产研发基地,促进养老企业连锁化、集团化发展,形成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和集聚区。鼓励社会资本发展普惠养老机构,培育发展一批连锁化、规模化、专业化的养老服务社会企业,加快推动养老产业融合发展。

三、关于加强宣传引导方面

一是弘扬新时代孝道文化。我省已连续举办6届最“最美老人”“优秀养老护理员”“孝亲敬老楷模”评选活动,通过各地推选、公开投票、颁奖直播等形式,累计评选出“最美老人”“优秀养老护理员”“孝亲敬老楷模”各60名,引导社会老年人及子女树立积极、乐观的养老观念,全面营造敬老爱老孝老社会氛围。二是加强宣传推介和消费引导。成功举办6届老博会,进一步加强了区域合作、有效链接了养老服务资源,为老年人家庭、养老机构、养老产品生产企业建立了消费的产业良性发展闭环,为激发银发经济消费活力提供产业平台。三是开展养老宣传进家门活动。利用短视频、公众号、报纸等新旧媒体宣传新时代养老方式,在老年人居住密集的社区开展机构养老宣传工作,发放宣传册6万余份,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让老年人明白选择机构养老并非切断与子女联系,解开老年人“养儿防老”的心结。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办好养老产业博览会及老年文化艺术节活动,弘扬新时代孝道文化,搭建供需对接交流平台。宣传引导年轻一代关注老年人晚年生活,传承中华民族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