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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四川民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年08月31日   【字体:     】  

 

 

厅办〔201860

 

 

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印发

《全省民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省老龄办、各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全省民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四川省民政厅

2018827


 

全省民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民政部《民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推动全省民政系统在法律法规规章实施、行政执法、行业管理和公共服务过程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开展,结合我省民政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推动四川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落实民政部门普法职责任务,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着力推动民政部门普法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努力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落实依法治省、法治政府建设、法治民政建设各项要求,做到民政普法宣传教育全覆盖。通过落实普法主体责任,向机关工作人员、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努力推动形成全民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普法任务

(一)明确普法内容。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部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委依法治省决策部署、省厅法治民政建设工作要求,宣传法治四川建设和法治民政建设的具体实践,促进法治精神入脑入心。

(二)明确普法对象。推进机关普法,落实行政执法人员、顾问律师(公职律师)讲法制度;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完善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制度,党委(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机关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坚持自觉为主、明确学习任务、健全学习平台、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经常化、全覆盖。加强执法普法,在执法中加强政策宣传和法律法规解释,将法治宣传教育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

(三)创新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运用互联网传播平台,依托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推进“互联网+民政法治宣传”,创新普法节目、专栏,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法治宣传网络。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大力加强民政法治文化建设,在做好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国家宪法日、民政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民政相关重要节假日等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活动,增强法治宣传实效。

三、具体措施

(一)做好系统普法。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深刻学习领会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经常化,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严格实行执行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民政法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培训、考试、考核,推动建立完善法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评估机制。大力开展“法律七进”、“五个民政”建设、法治示范创建等活动,营造良好学法用法氛围。

(二)做好社会普法。围绕人民群众特别是民政服务管理对象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民政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的宣传讲解,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普法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树立正确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针对网络热点问题和事件,进行权威的法律解读,弘扬法治精神,正确引导舆论。充分利用民政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过程开展普法,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出台后,应当以通俗易懂的形式予以公布、展示、陈列。充分利用民政具体行政行为开展普法,应当做到主动公开、主动告知、主动说明,提高行政行为的公开性、公平性、公正性以及说服力、公信力。

(三)做好以案释法。建立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严格执法,程序公开透明,结果合法合理,弘扬法律的公平正义。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要注重选择法律和社会效果好、具有广泛社会影响、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典型案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生动直观的普法宣传教育。以案释法要依法进行,做到准确、规范、及时、有效。要加强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研究和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加强对以案释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建立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及时总结推广以案释法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普法责任制在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加强民政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普法工作领导机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检查,加强人员、经费、物质保障,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为开展普法创造条件。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普法工作,把履行普法职责作为推进法治民政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民政工作总体布局,加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的落实,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同考核。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负责同志、责任机构和具体责任人,并将相关情况向同级司法部门备案。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级民政部门要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全面依法治省、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考核,推动普法责任制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普法责任单位要对照普法责任清单,建立日常评价和年底考核制度,要通过日常评价和年底考核,积极发现、培育、宣传普法先进典型,发挥以点带面示范作用。上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民政部门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级民政部门直属单位和服务机构要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参照本实施方案落实普法责任制,广泛宣传与本单位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附件:四川民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


 

四川民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任务清单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明确普法任务清单,各级民政部门内设机构按照职能职责,重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一、行政审批

重点宣传慈善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慈善组织认定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法制工作

重点宣传宪法,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推进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

三、社会组织管理

重点宣传慈善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优抚安置

重点宣传国防法、兵役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五、防灾减灾救灾

重点宣传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六、社会救助

重点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重点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四川省实施办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四川省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四川省村务公开条例、村级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八、区划地名

重点宣传地名管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条例、行政区域界线界桩管理办法、四川省地名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九、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重点宣传慈善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社会事务(婚姻收养)

重点宣传婚姻法、收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殡葬管理条例、四川省公墓管理条例、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十一、其他机构

重点宣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022-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