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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2018年1-7月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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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贫解困工程

(一)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

工作目标及资金安排: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救助,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计划安排19.5亿元,其中计划争取中央补助12.3亿元,省级安排4亿元,市、县安排3.2亿元。

主要措施及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各地城乡医疗救助政策指导。截至7月,全省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重点救助对象,经各类医疗保险报销后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救助比例达到70%,完成目标任务100%。

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已预拨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3.1亿元,其中中央补助8.6亿元,省级安排4.5亿元。

二、社会保障工程

(一)城乡困难群众救助(最低生活保障)

工作目标及资金安排:全面落实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政策,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根据城乡居民消费支出等因素,制定发布全省城乡低保标准低限。各市(州)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全省低保标准低限,切实做到以户为单位、按标施保、应补尽补、应保尽保、动态管理。计划安排118.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补助85亿元,省级安排8.9亿元,市、县安排25亿元。

主要措施及完成情况:经省政府同意,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四川调查总队联合发布了2018年四川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城乡分别为500元/月、310元/月。各地正依据此要求测算制定本地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限。

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已预拨各地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0.47亿元,其中中央补助61.57亿元,省级安排8.9亿元。

(二)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工作目标及资金安排:为全省200万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计划安排资金6亿元,其中省级安排3亿元,市、县安排3亿元。

主要措施及完成情况: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要求,向各市州下达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和保障措施,各市州将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会同财政厅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亿元;印发《四川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导则》,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方式、服务流程等提出指导性要求。6月25—29日分为四组对各地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在内的民政专项资金开展专项督查。7月25—26日、8月1—2日,分别对部分市民生工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了抽查。目前,2018年度民生工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正在抓紧实施,已为120.52万名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占目标任务的60.26%。

资金预算执行情况:会同财政厅下达省级补助资金3亿元。(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工作目标及资金安排:向84万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计划安排6.35亿元,其中省级安排3.15亿元,市县安排3.2亿元。

主要措施及完成情况:落实工作移交,民政厅、财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关于调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并召开视频会,明确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民政部门统一发放,各地残联向民政部门做好工作移交;加强工作督导,民政厅先后派出多个工作组,督导各地落实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已为100.83万名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占目标任务的120.04%。

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省财政已预拨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2050万元,即将下拨第二批资金9450万元。

三、20件民生实事

(一)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

工作目标及资金安排:持续推进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提升,力争3年改造完成农村区域性公办养老机构尚需改造的10万张床位,更好满足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其中2018年改造3万张。计划安排3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4亿元,市、县安排0.6亿元。

主要措施及完成情况:印发《四川省农村敬老院床位改造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并对35所有改造需求的敬老院进行检查暗访,下达了2018年对341所敬老院30058张床位进行改造提升行动任务。组织2期共397名市(州)民政局分管敬老院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各县(市、区)民政局分管领导及部分敬老院院长业务培训。组织全省18个县(市、区)民政局负责人赴成都市和四川省养老实训示范基地现场学习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服务经验。组织22个县民政局领导分别到成都、绵阳和眉山进行现场学习,组派4个督查组对8个县16所敬老院床位适老化改造情况进行督查。截至目前,已经完成14681张床位改造,占目标任务的48.8%。

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已下拨各地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适老化改造省级补助资金2.4亿元。

(二)提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

工作目标及资金安排:2018年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80元/人.月。计划安排6.7亿元,其中省级安排2.5亿元,市县安排4.2亿元。

主要措施及完成情况:已下发通知,明确从2018年1月起全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2017年的70元/人/月提高至80元/人/月,各地按要求完成了提标任务;加强工作督导,民政厅派出残疾人两项补贴检查组,督导各地落实困难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

金预算执行情况:省财政已预拨省级补助资金16000万元,即将预拨第二批资金9999.79万元。

(三)殡仪馆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

工作目标及资金安排:支持殡仪馆进行绿色环保标准化改造,补齐殡葬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满足群众基本殡葬服务需求。计划安排2亿元,其中省级安排1亿元,市、县安排1亿元。

主要措施及完成情况:省级安排1亿元补助资金文件已经下达,我厅正督促市州抓紧组织火化炉采购和改造招投标工作,各地正在协调当地配套资金、开展项目招投标等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完成标准化改造27台(新购置21台,改造6台)。

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目前,省级安排1亿元补助资金文件已经下达,各地正在协调当地配套资金、开展项目招投标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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