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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四川省国际医学交流促进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18年12月24日   【字体:     】  

 

川民函〔2018〕 1098 号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

四川省国际医学交流促进会成立登记的批复

 

魏于全、陈龙奇、陈茂等发起人:

你们申请“四川省国际医学交流促进会”成立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准予登记。

促进会成立后,应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依照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

此复。

 

 

四川省民政厅

2018年12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