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民函〔2019〕257 号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
四川省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四川省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你们申请“四川省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注销“四川省建设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自批文下发之日,你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此复。
四川省民政厅
2019年9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