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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四川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会注销登记的批复 川民函〔2020〕468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1月15日   【字体:     】  

四川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会:

你们申请“四川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会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意注销四川省社会事业发展促进会自批文下发之日起,你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和银行账户全部作废。

此复。


四川省民政厅

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