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民许〔2024〕64号
四川理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你单位关于更名为“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准予你单位更名为四川轻化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名称变更后不能再以原名称开展活动,请你单位及时将原印章上缴登记管理机关。
你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凭更名后《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到公安机关授权机构刻制印章,到开户银行变更银行账户名称,并将法人印章、财务印章印模和银行账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此复。
四川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