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民许〔2024〕66号
四川省莲花欣公益慈善基金会:
你单位关于注销登记“四川省莲花欣公益慈善基金会”的申请和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准予你单位注销登记。请你单位尽快将《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印章上缴登记管理机关,我厅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移交公安机关依法销毁。
四川省民政厅
2024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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