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四川省民政厅官方网站! 无障碍浏览
无障碍浏览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准予四川省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名称变更为四川省家庭农场发展促进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字体:     】  

川民许〔2025〕31号

四川省家庭农场发展创业联盟:

你单位关于更名为“四川省家庭农场发展促进会”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家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准予你单位更名为四川省家庭农场发展促进会。名称变更后不能再以原名称开展活动,请你单位及时将原印章上缴登记管理机关。

你单位应在30个工作日内,凭更名后《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到公安机关授权机构刻制印章,到开户银行变更银行账户名称,并将法人印章、财务印章印模和银行账户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四川省民政厅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