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祭扫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4月01日   字体:[    ]

各市(州)民政局:

近期,凉山州西昌市、木里县、冕宁县、盐源县发生森林火灾,造成19名扑火人员死亡、3人受伤灾害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331日晚,省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行了部署,并对做好当前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现就切实加强清明期间安全祭扫管理工作再次强调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认清今年清明期间安全管理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的重要指示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担当,把清明期间安全祭扫管理工作纳入疫情防控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大局来抓,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机制,全面进入“临战”状态,加强部门协同,周密安排部署,精准落实防救措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未然之时、成灾之前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过硬的作风,更加进一步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的安全祭扫管理工作。

二、立即再次开展隐患排查。对殡葬服务机构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立即再次组织人员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对重点场所、关键服务环节、重要设备用品的安全隐患要反复排查,对殡葬服务机构周边枯木杂草进行清理,确保万无一失。要严格执行殡葬服务机构一律禁燃禁放管理规定,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理不严格、责任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要加强对民政部门审批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安全祭扫管控工作,杜绝一切火源。对殡葬服务机构外的安全隐患排查: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压紧压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推动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四区”(住宅区、林区、绿化区、风景区)、“三点”(集中安葬点、散埋乱葬点、自发祭祀点)、“两线”(公共道路沿线、河流沿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禁止在殡葬服务机构周边违规销售纸钱、香烛、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易燃易爆祭祀用品,切断火源,坚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立即完善相关应急机制。级民政部门加强形势预判和风险评估,完善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进一步加强公安、应急、交通运输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林草等部门的联系,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形成协作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3月中旬以来,民政厅已启动暗访巡查机制,组成4个暗访组对9个市的16个重点公墓进行了暗访,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各市(州)民政局在整改完善的基础上,立即开展暗访巡查和督办工作,尤其是甘孜、阿坝、凉山、攀枝花等重点地区务必开展一次对覆盖所有殡葬服务机构的暗访巡查。同时,各市(州)民政局从日起,务必再次强化清明期间安全值守,实行零报告制度,每日17时前向民政厅社会事务处报当日安全工作情况,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再次完善清明期间安全巡查制度,严格落实安全值守责任,务必对重点场所盯防牢。

四、搞好疫情防控和防火安全工作。要继续实行线上+线下祭扫预约服务保障工作,科学调整祭扫人流承载量,加强预约祭扫宣传力度,公布联系电话,加强入园祭扫人员的健康检测和各类禁燃禁放物品的管控,及时疏散聚集人员,强化服务保障,在搞好疫情防控和防火安全管理的前提下,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清明期间祭扫需求。要大力倡导通过“仁孝四川网上祭奠平台”开展网上祭奠、家庭追思等非现场祭扫方式,缅怀先人、寄托哀思,避免人聚集。

五、坚决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要健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其他人员履行“一岗双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制,责任分解到每个人员、落实到每个岗位、细化到每个环节,层层压紧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各公墓管理单位,要对墓园实行分片包干管理,确保每个片区都有责任人巡查。坚决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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