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全省民政系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年09月17日   字体:[    ]

各市(州)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一年一度的中秋、国庆节即将来临,且今年假期跨度长、时间长,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全省民政系统和民政服务对象欢乐、祥和、平安过节,按照省安委会2021年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暨第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1〕14号)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稳打稳扎、全员覆盖,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各级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稳扎稳打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是全力以赴完成疫苗接种任务。加强与属地应急指挥部对接,按照“应接尽接”要求,积极配合完成12岁以上人群的接种任务,确保民政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在9月底前实现“应接尽接”,尽可能提高民政服务机构入住对象接种率。二是扎实抓好常态化精准防控。全省民政服务机构管理人员要克服麻痹思想,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一手抓疫苗接种,一手抓常态化疫情防控,完善民政服务机构疫情监测预警机制,常态化开展消毒工作,强化人员物资储备,做好秋冬季防控准备,持续落实常洗手、戴口罩、测体温、亮扫码等措施,牢牢守住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无一人感染的底线。三是做好“两节”期间防控工作。中秋、国庆节期间到民政服务机构探视人员,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指南做好防护,需持有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探视,有效阻断输入感染风险。机构管理人员,禁止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归来人员,要及时组织核酸检测,完成14天医学隔离,持续巩固民政系统疫情防控成果。

二、履职尽责、常抓不懈,全面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管理

各级各单位要全面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安全发展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切实强化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党政同责”和“三必须”要求,毫不放松抓紧抓实安全管理工作。一是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各级民政局(机构)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节前要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研究辖区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形势,精准分析存在的问题,明确分管责任人、责任科(股、室),把责任压实到具体工作岗位和人员。二是要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认真落实《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1〕14号)要求,对本地区的社会救助站、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精神卫生福利院、殡仪馆、公墓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重点围绕疫情防控、秋汛预防、食品安全、防灭火、燃气安全等方面查短板、堵漏洞,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发生安全责任事故。三是深入开展督促检查。各级民政部门要采取“四不两直”和“四铁”方式,深入基层民政服务机构,扎实开展督导检查和暗查暗访工作,督促全省民政服务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消防救援和抗震救灾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等,当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守护神”。四是做好泸县地震救援。泸州市民政局要组建工作组,深入泸县地震灾区,指导泸县民政部门仔细排查民政服务机构受损情况,人员受伤情况,转移安置情况,积极开展因震生活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活动,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有关情况及时报送省厅。其他市州民政部门要充分运用慈善捐赠、志愿服务和社会力量,为灾区和受灾群众送温暖。

三、值班备勤、高度警惕、及时处置民政系统突发事件

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值班备勤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认真处理上级来文来电,确保节日期间民政服务机构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一是严肃值班纪律。省、市、县民政部门值班人员要坚决杜绝麻痹大意思想和侥幸心理,严禁擅离职守,不得安排、委托非在岗在编人员顶岗值班。二是加强监测预警。紧紧跟踪新闻媒体对新冠疫情的报道,及时向单位职工和服务对象发出预警信息;密切关注辖区内散居老人、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生活状况,警惕发生冲击道德底线的舆情。三是做好应急处突。对发生在节日期间的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处置和请示报告,对较大以上突发事件信息和敏感信息必须按规定逐级上报,不得迟报、漏报甚至隐瞒不报。

请各地以市(州)为单位,于10月10日前将中秋、国庆期间的安全工作推进情况书面报送至省厅。联系人:马刚;联系电话:028—84423001。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