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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2018年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25日   【字体:     】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民政厅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中包含二级预算单位9: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四川老年大学、四川省养老实训示范基地筹建处。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晚霞报社为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厅机关下设14个处室:办公室(信访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处、儿童保障处、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办。

(二)机构职能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人员概况

2018年底,民政厅总编制472名,其中行政编制146名,事业编制326名。年末实有人数388人,其中行政人员145人,业人员215人,离休人员12,遗属人员16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管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性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2414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5736.1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7561.2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46.84万元。

(二)部门财政性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24144.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财政拨款6475.97万元),项目支出1766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107.06万元、政府性基金7561.2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厅除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填报各类绩效目标外,还制定了《四川省民政厅部门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川民发〔2014〕76号),对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分析、预算执行中期评估、预算调整、预算结余管理、预算执行约谈等都制定了管理措施。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求,我厅认真完成了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和部门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做到了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靠。

2.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机构改革后,民政厅机关和事业单位共编制有25个部门预算专项项目,其中达到绩效目标的项目有23个,占项目总数的92%。

3.预算编制准确性。我厅年初预算数为25034.8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6024.49万元,没有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预算结余注销为760.41万元。

4.预算支出控制情况。我厅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分别为66.02万元、646.2万元、28.5万元、39.8万元、246.2万元,合计1026.72万元,预算执行分别为60.42万元、633.63万元、35.5万元、49.35万元、246.2万元,合计1025.1万元,综合预算执行率为99.84%。

5.我厅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35.07%、9月预算执行进度为53.62%,11月预算执行进度为74.59%。

6.预算完成情况。通过整理分析决算数据,我厅2018年预算完成率为92.78%导致我厅预算整体执行缓慢的原因主要集中反映在基建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上。由于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多,一些项目根据合同应按进度支付资金,导致项目资金整体执行较慢,特别是几个金额较大的项目较为明显。同时,大量的政府采购计划在上半年处于前期工作阶段,有的纳入了会议、培训计划等专项预算支出,因工作安排变化等原因导致支出延后,影响了预算执行进度。

7.预算执行违规情况。我厅在接受审计厅预算执行审计时,审计提出需进一步规范管理和厅机关服务中心的结算事项,确保相关支出真实准确。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厅不断完善专项预算管理,在项目设立、绩效评估、资金分配、绩效目标完成等方面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1.专项预算设立情况。我厅各类专项预算都是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设立,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每类资金都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做到有且只有一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2.专项预算规划情况。我厅各类专项预算都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规划一致。

3.专项预算实施结果。根据初步统计,我厅省级福彩公益金项目下达指标33966万元,实际完成23705万元,其他专项资金完成目标任务。

4.专项预算分配情况。我厅各类专项预算资金分配使用的方法有因素法、项目法和据实结算法,并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进行明确规定。2018年的预算执行中,我厅严格按照规定,在文件流转、业务处室提出方案、规划财务处室审核、厅办公室安排上厅长办公会、向财政厅报送分配方案等各个环节,加强沟通、严格时限,保证了每笔专项预算资金分配都在在省人大批复预算后六十日内全部下达完毕。

5.专项预算完成情况。机构改革后,我厅专项预算合计为30.68亿元(含福彩公益金),经初步统计,我省专项预算执行29.66亿元,执行率为96.68%

6.专项预算实施绩效。通过实施各类专项,我省的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切实保障了特殊困难群体利益,民政基础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儿童服务体系、殡葬服务体系、社区服务体系不断健全。

(三)结果应用情况

我们把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体现在预算管理全过程,财政厅召开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会议后,我们及时召集各事业单位及时部署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确保绩效自评取得实效。

1.部门自评程序控制。我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所属各单位认真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自评,自评准确率较高。

2.绩效目标公开和评价结果公开情况。我厅整体绩效目标和各专项绩效目标都随预算同时进行公开。

3.自评结果整改情况。我们将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4.结果应用反馈情况。我们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了绩效自评结果以及结果应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反映,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取得了明显效果。

2.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绩效评价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挂钩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绩效较差的,从严把握,以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3.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了评价结果的反馈工作,如针对我厅部分基建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1. 需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工作认识。绩效管理是认真贯彻执行《预算法》的要求,贯穿于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等管理全过程。要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根据部门职能和事业发展规划,合理测算资金需求,及时编报绩效计划,科学设定绩效目标。还需进一步加强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建立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定期采集分析绩效运行信息,不断强化督促检查和整改,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2. 需继续改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评价结果应用坚持不够,“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与绩效评价精细化、科学化的要求尚有差距。大部分绩效评价还只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上,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结合还不够紧密。

3. 基层民政工作有待加强。民生保障水平仍有提升空间,县区民政资金配套面临较大压力层民政工作力量薄弱问题没有根本性好转,不能很好地适应民政工作精细化、专业化趋势

(三)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体制机制。坚持制度先行,进一步推进绩效管理制度建设,使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指导、监督、检查、考核,使评价工作从现在“要我评价”的被动评价转到“我要评价”的主动评价上来。要积极探索建立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三位一体”机制,将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体现到每个项目上。

2.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把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对直属单位以后年度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取消或调整绩效低下的专项资金。探索绩效评价运用的有效途径,尝试建立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相结合、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相结合、短期效益指标和长期效益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增强预算监管力度。建立绩效评价结果公示制度,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以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加强绩效评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约束力,发挥绩效评价对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和决策信息反馈作用,努力使评价结果更具公正性和权威性。

3.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干部队伍建设。要赢得绩效管理的一流业绩,必须要有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干部队伍。我厅将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绩效管理综合水平。

 

附件:四川省民政厅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xlsx


 

四川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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