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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 2021年08月30日   【字体:     】  

2020年度

四川省民政厅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1830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 2020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34

附件2 44

附件3 63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四川省行政区划图。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民政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持续深化改革、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推动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一是全力以赴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二是扎实履行兜底脱贫政治责任,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三是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牵头做好两项改革前后篇文章;四是竭力服务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切实保障好基本民生;五是聚焦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六是立足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改善群众关切,持续优化基本社会服务;七是持续推进法治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

二、机构设置

民政厅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

纳入民政厅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四川省民政厅(本级

2. 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3. 四川老年大学

4.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5.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6.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

7.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8.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

9.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9697.2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953.42万元,下降16.72%。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当年支出和部分项目已完成不再安排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8434. 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923.74万元,占59.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5.29万元,占28.62%上级补助收入0.5万元,占0 %;事业收入1697.26万元,占9.21%;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7.90万元,占2.9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9479.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29.90万元,占49.44%项目支出9849.95万元,占50.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199.02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462万元,下降8.28%。主要变动原因是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压减支出和部分项目已完成不再安排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3.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67.43%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898.70万元,减少7.60%。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和新冠疫情减少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23.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62万元,占0.64%教育支出(类)2730.18万元,占24.99%科学技术(类)支出5.27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09.48万元,占66%卫生健康支出(类)364.28万元,占3.33%住房保障支出(类)539.91万元,占4.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5万元,占0.0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923.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1.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出决算数为262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08.29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2268.7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为946.9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数为696.49万元,完成预算100 %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163.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支出决算数为53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876.8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570.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数为51.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45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6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数为109.35万元,完成预算100%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支出决算数为34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2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6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数为156.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数为44.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377.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决算数为161.94万元,完成预算100%

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0.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23.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151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6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7.7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0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19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7.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9.99万元,减少11.38%。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减少部门出差计划,相应公务用车支出也减少。

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非财政资金购置。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金额0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3其中5辆公务用车不属于财政资金安排购置,其中:轿车12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5辆、其他车型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7.7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执行公务活动,进行民政政策、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治理、救助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儿童服务体系建设、行政区划调整及边界勘定、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等调研筛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01万元,下降34.70%。主要原因是按规定厉行节俭。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的检查、调研其他省市学习交流活动等开支。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15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广东省民政厅、安徽省民政厅、重庆市民政局来访0.57万元,接待民政部来川调研0.86万元,接待四川省老龄健康发展中心考察调研0.05万元,接待省内部分市州老年大学共6批次0.35万元,接待达州市民政局0.0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75.2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民政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9.21万元,比2019减少204.75万元,减少23.16%。主要原因是民政厅机关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民政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35.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5.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761.6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9.1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货物、软件开发服务、医疗设备、其他服务和审计服务等。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5.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5.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1231日,民政厅共有车辆2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用车5辆、其他用车8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关后勤保障、职工交通、伤残人员救护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6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敬老、爱老、扶老系列活动经费补助项目2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8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7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2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补助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厅机关印刷费志翔班补助经费康复辅具质量检测设备购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减轻我省重大疾病患者家庭的经济负担,降低重大疾病患者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率2020实际资助我省患大病贫困人员117

(2)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50万元,执行数为4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贫困学生的入学率资助了来自低保户、建卡贫困户和特殊困难家庭的贫困大学生900让更多贫困学生平等的享受受教育机会。通过举行发放仪式和宣传,提高了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度,让更多的人和社会资金来帮助贫困学生。

(3)厅机关印刷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90万元,执行数为389.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的相关要求,及时印制了婚姻和收养登记证件,保障了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民政工作需要,印制了民政事业统计年鉴和其他需要印刷的资料,加大了民政宣传力度,保障了民政事业顺利发展。

4志翔班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8万元,执行数为477.13万元,完成预算的68.36%。本年度志翔班补助经费实际资助学生春季学期1423人,秋季学期1486人。(项目实际执行与预算标准存在差异的因素有:学生医疗费、往返交通费凭票限额报销学校统一采购学生服装费床上用品生活用品)通过项目实施,提高了贫困学生的入学率,受资助的新生能够顺利进入学校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确保了志翔生在校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学习,使其能够顺利完成学业,高三年级学生能够顺利升入高职院校继续深造,或者走上了工作岗位,提升了困境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和自信心,深得社会认可,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5康复辅具质量检测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35万元,执行数为361.9万元,完成预算的49.24%(因疫情原因2020年预算6月下达,该项目政府采购中标单位在202010月确定。项目所采购的设备为定制设备,经备货、安装、验收于12月完成首付)通过项目实施,配备购置的检测设备覆盖市场上通用康复辅具的检测需求。本次购置的质量检测设备检测对象为部分常用康复辅具产品,如轮椅、拐杖、助行器、假肢(下肢)等。确保后期的检测资质认证、面向行业内的检测活动能正常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

主管部门及代码

四川省民政厅

实施单位

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100

 执行数: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中:财政拨款

10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资助我省贫困人群大病支出,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率。目标2:贫困人群大病支出在医保报销及各类补助之后,通过慈善救助基金救助,基本保障救助人群大病支出个人负担保持在5%以内。

目标1:资助我省贫困人群大病支出,降低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率,目标2:贫困人群大病支出在医保报销及各类补助之后,通过慈善救助基金救助,基本保障救助人群大病支出个人负担保持在5%以内。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数量指标

救助患大病的贫困人数

≥50

107

质量指标

资助对象完成率

100%

100%

平均每名贫困学生救助金额

≤20000

20000

时效指标

受助完成时间

12

12




社会效益指标

因病致贫返贫率

持续降低

持续降低

受助患大病贫困人员个人负担支出

显著降低

显著降低

受助家庭幸福感获得感

明显提升

明显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救助体系

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贫困对象满意度

≥95%

96%

受助贫困家庭满意度

≥95%

96%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

主管部门及代码

四川省民政厅

实施单位

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450

 执行数:

450

其中:财政拨款

450

其中:财政拨款

450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目标1:通过资助2020年我省贫困大学生,提高贫困大学新生入学率,顺利完成学业。目标2:降低贫困大学新生家庭经济负担。

通过资助2020年我省贫困大学生,提高贫困大学新生入学率,顺利完成学业。降低了贫困大学新生家庭经济负担。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完成  指标

数量指标

贫困大学生人数

900

900

每名贫困大学生资助金额

5000

5000

覆盖全省地市州数量

21

21

质量指标

资助人员中贫困大学新生占比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9

12

社会效益指标

贫困新生大学入学率

显著提高

显著提高

贫困新生家庭经济负担

明显降低

明显降低

可持续影响指标

贫困大学生救助体系

不断完善

不断完善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受助学生满意度

≥95%

95%

受助家庭满意度

≥95%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印刷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四川省民政厅

实施单位

四川省民政厅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390

 执行数:

389.95

   其中:财政拨款

390

  其中:财政拨款

389.95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0

年度   总体

目标
完成
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的相关要求,及时印制婚姻和收养登记证件,保障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民政工作需要,印制民政事业统计年鉴和其他需要印刷的资料,加大民政宣传力度,保障民政事业顺利发展。

一是严格贯彻执行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的相关要求,及时印制婚姻和收养登记证件,保障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顺利开展;二是根据民政工作需要,印制民政事业统计年鉴和其他需要印刷的资料,加大民政宣传力度,保障民政事业顺利发展。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数量指标

印制婚姻登记证件对数

1200000

1310000

收养登记证件个数

1500

1500

印制四川民政统计年鉴套数

230

230

质量指标

婚姻、收养登记证件保障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印制完成时间

12月底

12月底

成本指标

每对婚姻登记证件印刷费用

2.54

2.54

社会效益指标

四川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成果展示

全面提升

全面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民政事业宣传效果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婚姻和收养登记对象满意度

≥90%

90%

四川民政统计年鉴查阅者满意度

≥90%

95%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志翔班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四川省民政厅

实施单位

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698.0

 执行数:

447.13

 其中:财政拨款

698.0

其中:财政拨款

447.13

       其他资金

0.0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志翔班资助范围和标准的批复》(川民校[2017]80号)文件精神完成2020年志翔班经费发放。目标1:全面完成对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和学习各方面的资助工作,保障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目标二:摸清贫困生家庭状况,做好所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贫困学生手中。

一、完成了对经济困难学生生活和学习各方面的资助工作,保障了困难学生正常完成学业。
二、做好了所有学生及贫困生的建档工作,保障了资金发放到最需要的每位贫困学生手中。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数量指标

2020年春季学期发放志翔生人数

1423

1365

2020年秋季学期发放志翔生人数

1484

1442

质量指标

毕业学生参加高考录取率

≥80%

87%

在校生辍学率

≤5%

0%

时效指标

发放生活补助时间

按月发放

按月发放

项目完成时间

12月底

12

成本指标

发放标准

按政策执行

按政策执行

每位学生年度保障成本

4802

4284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为志翔生提供每月在校基本生活费和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保障每位学生生活最基本需求

保障每位学生生活最基本需求

社会效益指标

学生生活水平

有所提高

有所提高

开展志翔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并回馈社会

成效明显

成效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职业教育宣传效果

逐步提高

逐步提高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志翔学生满意度

≥95%

100%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康复质量检测设备购置经费

主管部门及代码

四川省民政厅

实施单位

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预算数:

735

 执行数:

361.9

其中:财政拨款

735

其中:财政拨款

361.9

      其他资金

0

      其他资金

0.0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为进一步发挥中心的技术引领作用,我中心拟逐步筹建康复辅具质量检测中心,先期开展对残疾人康复辅具、养老辅助器具产品的功能性、可靠性、安全性、耐受性、人机舒适性等方面按照GB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并出具报告。

(一)目标完成情况:辅具质检中心初期拟购置设备22台,针对我单位主要康复辅具业务,以及调查了解中收集的企业检测需求较大的热门产品展开,检测范围覆盖下假肢,手动/电动轮椅,助行器,各种杖类辅具,康复训练站立辅助器具,适老化改造的起床架,淋浴椅等辅具类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项目总体评价:1)集成性:采用功能集成定制方案,尽可能的覆盖广的产品检测检验,提升设备利用率。包括范围内康复辅具器具对应标准的各种强度、疲劳性、可靠性、安全性等项目的检测,以及其他可适配的康辅辅具的力学强度检测。(2)前沿性:在适配标准和适配行业具有最新特征及功能的产品检测要求方面,尽可能前瞻最新GBISO标准,并考虑当前主流产品的新技术特点及功能特性,使配套的检测设备的检测技术、检测功能具有前沿性;且可以与国际标准要求接轨,在有需求的情况下进行ISO标准检验检测。(3)扩展性:在满足GB/ISO检验检测标准的同时,结合辅具的发展趋势,扩展对应的试验检验功能,对智能假肢,机器人电动助行器等相关先进辅具也能做对应的研发试验检验和定制化标准输出。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数量指标

购置检测设备台数

9

9

质量指标

检测产品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12

12

成本指标

康复检测成本

明显降低

明显降低




经济效益指标

康复检测设备使用率

≥90%

≥90%

社会效益指标

省级检测中心认证合格率

100%

100%

康复检测能力

明显改善

明显改善

可持续影响指标

单位康复检测市场占有率

不断提升

不断提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使用测试设备工作人员满意度

≥90%

90%

受测试患者满意度

≥90%

90%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四川省民政厅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项目2020年度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附件2)。2020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

第三部分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主要是租金收入、利息收入和培训收入等。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项目未包括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职业教育支出。

9.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社会组织管理(项)反映社会组织管理支出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康复辅具(项)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康复辅具机构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四川省民政厅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四川省民政厅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中包含二级预算单位9:四川省民政厅机关、四川省民政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康复辅具技术服务中心(四川省民政康复医院)、四川省民政干部学校(四川省志翔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四川省低收入家庭认定指导中心、四川老年大学、四川省养老服务中心。厅直属事业单位四川省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晚霞报社为企业化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厅机关下设14个处室:办公室(信访处)、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规划财务处、社会组织管理局、社会救助处、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处、区划地名处、社会事务处、社会福利养老服务处、儿童保障处、慈善事业促进与社会工作处、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工作处、机关党办。

(二)机构职能。

1.起草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拟订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拟订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省乡镇以上行政区划设立、命名、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并指导全省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6.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负责全省涉外和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工作。

7.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8.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10.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儿童涉外收养登记工作。

11.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13.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民政厅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众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和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6.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地方性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省卫生健康委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2)与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民政厅会同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四川省行政区划图。

(三)人员概况。

2020底,民政厅总编制514名,其中行政编制124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编制388名。年末实有人数341人,其中行政人员126含机关工勤人员2业人员205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社保管理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收入为16199.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2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5275.29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实际支出1619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40.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40.90万元),项目支出8758.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482.84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5275.29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厅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总体要求,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严把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三个关键节点,强化绩效目标引领和绩效结果应用两大支撑,分层分类对接全方位全覆盖要求。严格执行关于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填报各类绩效目标,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认真分析预算执行,做好预算执行监控;强化预算调整和结余管理,不断提高预算执行质量。我厅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相关规定认真填报各类绩效目标,制定了《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民政厅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民发〔20213号),对预算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都制定了管理措施。

1.部门绩效目标制定按照绩效目标编制要求,我厅认真完成了部门预算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和部门专项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做到了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可靠。

2.项目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民政厅机关和事业单位预算批复时共编制18个部门预算专项项目绩效目标其中:福利机构内脑瘫儿童康复训练补助项目150万元,因民政部安排给四川的福彩公益金调整年中项目取消实际2020年编制部门预算绩效项目17个,涉及项目完成指标96个。其中已完成目标的指标76个,占完成指标总数的79.17%

3.预算编制准确性。我厅年初预算数为23423万元,调整预算数为24684.12万元,决算数为19697.22万元。预算结余注销为1632.21万元。

4.预算支出控制情况。我厅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中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科目年初预算数分别为84.74万元、490.20万元、54.60万元、137.79万元、493.08万元,合计1260.41万元。预算执行分别为66.61万元、486.15万元、69.85万元、177.30万元、567.16万元,合计1367.07万元,综合预算执行率为92.20%

5.我厅6月预算执行进度为37.05%9月预算执行进度为65.84%11月预算执行进度74.57%

6.预算完成情况。通过整理分析决算数据,我厅2020年预算完成率为69.49%。其中:一般预算执行进度为86.30%;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进度为49.52%

7.预算执行违规情况。我厅2020年无审计监督、财政检查发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

)结果应用情况

我们把绩效目标申报、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体现在预算管理全过程,收到财政厅关于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文件后,我们及时召集各事业单位及时部署各单位绩效自评工作,各单位认真开展自评,按时报送自评报告,确保绩效自评取得实效。

1.绩效目标公开和评价结果公开情况。我厅整体绩效目标和各专项绩效目标都随预算同时进行公开,自评报告在厅官网进行公开。

2.自评结果整改情况。我们根据绩效管理结果反馈,及时进行问题整改并报送整改报告,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3.结果应用反馈情况。我们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了绩效自评结果,并把重点抽评结果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1.部门支出效益进一步提高。通过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问效,促进了财政支出效益的进一步提高。评价结果反映,提高财政资金支出效益取得了明显效果。

2.资金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建立绩效评价与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挂钩政策,对绩效优秀的,在资金安排上优先考虑;对绩效较差的,从严把握,以逐步规范财政资金投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3.资金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加强了评价结果的反馈工作,如针对我厅部分基建项目进度较慢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和改进措施。通过绩效评价工作的开展,有力推动了各单位加强项目的规划与科学论证,健全了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提高了管理水平。

(二)存在问题。

1. 绩效评估工作需持续跟进。绩效评估是绩效管理的起点,我厅对绩效评估的规范化管理尚处于初期探索阶段,评估事项筛选、评估标准制定、评估专家库设立、评估过程管理、评估结果应用等需持续跟进。

2. 绩效目标编制科学性需进一步提高。绩效目标是编制预算、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我们在结合部门职能、事业发展规划设定绩效目标时,还没有完全做到细化、量化,指标设置科学性尚待进一步提升。

3.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需继续改进。还不同程度存在重分配、轻管理的现象,大部分绩效评价还只停留在反映情况和问题上,与规范预算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加强部门管理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机结合还不够紧密。

(三)改进建议。

1. 继续健全绩效管理制度体系。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分解细化工作步骤和具体措施。一是按照要求完成各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建设,把绩效全过程工作转化为可量化的目标体系。二是按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评价"四位一体"的要求,建立以绩效结果为导向,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财政部门为监管主体、预算执行部门为责任主体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2. 加强学习培训,全面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能力水平。预算绩效结果已纳入省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审计机关要依法对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开展审计监督;重要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要与预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同级人大。这些管理制度,都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参加培训,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的能力水平,减少追责问责风险。

3. 继续完善绩效结果应用制度。结果应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一是建立绩效评价结果通报制度,在绩效评价完成后,将评价结果向项目实施处室和市州通报,及时反馈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依据。二是加大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力度,通过民政厅部门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评价的结果,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三是持续推进绩效结果整改,把整改效果作为结果应用的主要内容,确保绩效结果落地落实。

4. 逐步建立绩效问责机制。要逐步建立谁干事谁花钱,谁花钱谁担责的绩效问责机制,建立激励和约束相衔接的机制,对绩效结果较好的,在预算安排时予以优先支持;绩效结果较差的,严格扣减预算。在预算资金的申请、监管、使用过程中,由于工作失职等主观原因造成的资金无效低效等情况,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绩效责任。

附件2

2020年度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四川省民政厅职能职责包含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等。

2.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更好适应我省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的社会需要,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全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省级财政自2015年开始安排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主要安排用于支持养老服务体系重点任务建设以及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具体包括养老机构床位建设和维修改造、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机制及其他扶持养老服务业发展支出等。主要立项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4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51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养老与健康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川办发〔201596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85号),2020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法20209号)。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1)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先后两次制定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5169号),《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59号)。

2)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一是据实法分配项目,主要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和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新建(依托公建养老服务配套设施或闲置资产建设)项目每个补助200万元,改建(将具备条件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进行改建升级)项目每个补助150万元(其中米易县项目申报金额为108万实际补助100万)。2020年支持建设60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共11550万元。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2020年支持新建11个已批复立项公办养老机构,新增床位2600张。其中:农村敬老院6个,新增床位1120张;城市养护院5个,新增床位1480张。新增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政府投资平均每张不低于6.5万元,新增城市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政府投资平均每张不低于9万元,省级财政对新建项目按照最低标准80%补助,对改扩建项目按照新建项目补助标准50%补助。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重点改造护理型床位。2020年支持改造提升床位36338 张。城乡公办养老机构适老化改造提升每张床位政府补助不低于1万元,省级财政按最低标准80%补助。其中:根据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对深度贫困县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项目省级财政按100%补助。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项目,2020年支持30个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项目,涉及床位3770张,每张床位省级财政补助1万元。促进建成项目尽快投入使用一批,确保项目发挥最大社会效益。

二是项目法分配项目。按照民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扶贫办《深度贫困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行动计划》(民发〔2018127号)及要求,取消深度贫困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县级配套,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不足部分资金全部由省级财政负担。支持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藏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项目省级配套资金。并按民政部要求对第四批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项目给予省级配套资金支持。

三是因素分配法项目。根据《四川省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主要考虑老年人口数(27%)、困难老年人数量(45%)、养老机构床位数量(9%)、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数量(9%)、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绩效(10%)、市县财政困难程度(修正因素)等相关因素,并对深度贫困地区适当倾斜。补助资金由市县统筹用于疫情期间养老机构一次性运营补贴、公办养老机构人员核酸检测费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关爱巡访、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高龄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社区为老助餐服务、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老年大学建设、养老机构责任险、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智慧养老、养老服务评估、养老服务从业年限补贴等;三区三州倾斜资金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改造、脱贫攻坚异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2020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结合民政部门的职责职能,围绕完成七大工程中民政牵头的目标任务,按照项目法、据实法、因素法进行分配。

资金分配原则:按照养老服务四大体系”“七大工程总体部署,2020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坚持“3个原则聚焦“4个重点、把握“5个环节“3个原则: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统筹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协调发展;全周期项目管理。“4个重点社区建设,易地搬迁聚居点,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疫情防控。“5个环节即项目建设的申报、评审、实施、过程监管、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2020年主要支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城乡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设备购置、特殊项目配套、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建城乡公办养老机构

≥11

新建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床位

≥2600

维修改造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床位

≥3.6万张

新增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

≥60

智慧养老院或智慧养老社区

≥60

支持购置设施设备的养老机构

≥30

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2

质量指标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30%

政府运营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70%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作用

作用明显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

有所提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不断完善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

≥90%

高龄失能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

≥90%

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

≥90%

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要求于20214月前投入使用,公办养老机构建设要求20213月底前开工建设,并按批复工期如期竣工投入使用。其他项目要求于2020年底前实施完成。

3.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2020年养老专项资金总体目标为积极支持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增加有效服务供给,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与我省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程度深,养老服务基础设施条件较差,等现状相适应,也与中、省相关养老服务发展政策要求相适应,项目申报内容符合我省实际情况。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自2021222日至202138日,对全省21个市(州)开展2020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1、项目资金申报:2020年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支持项目,关系着七大工程顺利开局,养老服务处严格按照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通过组织申报、要件审核、专家评审、处务会研究并商规财处、财政厅达成一致后提出拟实施项目。于201911月下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2020年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民发2019105号),20202月下发《四川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0年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预通知》,建立年度养老项目库,择优选择支持。如,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试点项目2月初组织项目申报、4月底进行了专家评审、5月初经处务会研究商规财处、财政厅社保处达成一致提出拟实施项目,同时制定了《四川省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导则(试行)》,对建设规模布局,名称规范、区域设置、服务功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又如,新建公办养老机构项目,我们严格审核可研批复、土地预审、选址意见书、资金承诺函等申报要件,按照床位满足率倒排优先、服务高龄及失能失智老年人养老机构优先、前期准备工作充分项目优先、成渝双城经济圈优先原则择优确定项目;再如,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项目,综合考虑市县存量未改造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床位使用率、床位改造需求、2018-2019年度改造成效等相关因素,对已完成法人登记的项目择优确定,聚焦满足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重点改造护理型床位。

2、资金批复情况:20206月,《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38号)正式下达专项资金,民政厅随后下发《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20年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重点项目的通知》(川民发202074号),对全年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提出具体要求。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详见《财政厅民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社〔202038号)。


地区

合计

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

公办养老机构建设

公办养老机构改造提升

公办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

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养老服务定向财力补助

合计

102829

11550

13448

29179.2

3770

800

44081.8

成都市

8198.2

1000

2630.4

4567.8

德阳市

1741.6

200

1057.6

50

434

什邡市

508

272

236

绵竹市

449

200

249

广汉市

807

200

320

287

中江县

666

666

绵阳市

2184.2

350

1099.2

735

江油市

991

512

80

399

三台县

1734.8

1024.8

710

盐亭县

1898

1040

480

378

梓潼县

742

200

320

222

平武县

101

101

北川县

271

160

111

自贡市

2113.8

800

352.8

150

811

富顺县

695

104

591

荣  县

1755.8

1040

228.8

487

攀枝花市

661

350

311

盐边县

92

92

米易县

201

100

101

泸州市

2136

200

732

180

409

615

泸  县

2025

200

884

512

429

合江县

1572

200

764

130

478

叙永县

605

256

349

古蔺县

547

256

291

广元市

1049

450

176

423

苍溪县

1014

476

50

488

剑阁县

347

347

旺苍县

1593

1040

320

233

青川县

123

123

遂宁市

2006.2

600

515.2

200

691

射洪市

767

288

479

蓬溪县

665.2

131.2

200

334

大英县

238.2

171.2

67

内江市

2465

400

780

620

665

威远县

989.4

582.4

407

资中县

1198.2

539.2

659

隆昌市

1306.8

150

576.8

200

380

乐山市

1128

200

928

峨眉山市

2375

2160

215

夹江县

201

201

犍为县

633.8

200

76.8

50

307

井研县

489

200

289

沐川县

271

130

141

峨边县

208

60

148

马边县

785

200

140

294

151

南充市

3662.2

600

1459.2

450

1153

南部县

1197

400

797

仪陇县

2861.8

200

1040

788.8

200

633

阆中市

1490

916

574

西充县

1309.2

579.2

230

500

蓬安县

941.4

522.4

419

营山县

3390

2160

708

522

宜宾市

1288

200

496

592

江安县

352

160

192

长宁县

257

48

209

高  县

397.6

97.6

100

200

兴文县

292.4

126.4

166

珙  县

432

200

64

168

筠连县

2270

200

1787

120

163

屏山县

260

48

80

132

广安市

1677

400

776

501

岳池县

838.2

299.2

539

华蓥市

381

224

157

邻水县

698

200

498

武胜县

374

374

达州市

1522.8

200

340.8

130

852

大竹县

1046

264

260

522

渠  县

949

212

737

宣汉县

1298.4

200

466.4

632

万源市

786.6

81.6

200

505

开江县

467.2

115.2

352

巴中市

1384

400

130

854

平昌县

620

80

540

南江县

606

200

406

通江县

821.2

323.2

498

雅安市

743.4

200

254.4

289

芦山县

401

200

128

73

天全县

36

36

荥经县

91

91

宝兴县

244

200

44

汉源县

398

240

158

石棉县

70

70

眉山市

1742.8

400

364.8

391

587

仁寿县

1288.2

667.2

621

洪雅县

322.2

139.2

183

丹棱县

400

200

96

104

青神县

371.8

256.8

115

资阳市

1358.6

200

401.6

300

457

安岳县

1291.8

200

316.8

130

645

乐至县

1093

200

580

313

阿坝州

1348

200

90

1058

甘孜州

2713

150

1377

1186

凉山州

2498

100

60

2338

2.资金到位。截止评价时点该项目全省省级财政资金全部到位。截止绩效评价日,全省养老服务专项资资金到位率为100%

3.资金使用。经第三方绩效评价机构21区(县)进行抽样调查,截止绩效评价日,21个评价点资金支付共4183.6万元,平均支付率为25.54%。其中资金支付率最高为德阳市广汉市,资金支付率82.35%,原因为广汉市民政局将资金拨付给街道办、敬老院,但未真正实现支出,实际项目处于财评和招投标阶段;资金支付率最低为成都市武侯区,资金支付率为0,原因为武侯区项目资金用市区级资金先行支付,省级资金尚未使用。

地区

分配资金

到位资金

支付资金

支付率

数据统计截止时间

德阳市广汉市

807.00

807.00

664.58

82.35%

202132

巴中市通江县

821.20

821.20

613.71

74.73%

202132

凉山州雷波县

160.00

160.00

112.03

70.02%

202132

攀枝花市仁和区

267.86

267.86

133.26

49.75%

2021222

广安市岳池县

838.20

838.20

368.08

43.91%

2021222

乐山市马边县

785.00

785.00

321.58

40.97%

202132

雅安市芦山县

401.00

401.00

115.35

28.77%

2021222

宜宾市筠连县

2270.00

2499.00

677.77

27.12%

2021222

阿坝州理县

316.90

316.90

64.07

20.22%

202132

内江市资中县

1198.20

1198.20

234.74

19.59%

202132

自贡市沿滩区

536.39

536.39

89.4

16.67%

2021222

遂宁市射洪县

767.00

767.00

126.89

16.54%

202132

绵阳市江油市

991.00

991.00

118.63

11.97%

2021222

资阳市安岳县

1291.80

1291.80

147.72

11.44%

2021222

眉山市仁寿县

1288.20

1288.20

95.50

7.41%

2021222

广元市旺苍县

1593.00

1593.00

74.71

4.69%

2021222

泸州市泸县

2025.00

2025.00

71.77

3.54%

2021222

南充市营山县

3390.00

3390.00

107.75

3.18%

2021222

达州市宣汉县

1298.40

1298.40

31.63

2.44%

202132

甘孜州泸定县

1427.75

1427.75

14.43

1.01%

202132

成都市武侯区

398.39

398.39

0

0.00%

2021222

合计

22872.29

23101.29

4183.60

25.54%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总体来看各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但极个别项目存在账务处理不及时问题。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结合项目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重点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评价,并对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分析说明。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养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照项目申请-审核-确定支持项目-资金下拨-实施项目-全程管理的流程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一是民政厅加强分类管理。紧密结合七大工程的实施,对项目进行分类管理,建立台账定期收集分析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督。组织专题培训,对七大工程及规范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培训,同时,正在制定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智慧养老社区和智慧养老院建设等一系列配套工作导则,指导各地项目建得来、建得好,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安全。特别是对因素分配的定向财力资金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地在项目资金下达30天内要按照其规定的使用范围分解落实资金项目,资金使用支持的项目明细和额度报备。

二是督促各地加强项目规范管理。完善地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及流程,制定项目实施进度计划,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建立定期项目进展汇报制度,每季度将各项目进展报送民政厅,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确保项目有序推进。

三是加强绩效评价。省级预算专门安排专项资金,对2020年安排的项目进行全过程绩效评价。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绩效评价,评价内容包括市县投入、预算执行、合规安全、使用绩效等。加强督促检查,由省上牵头、上下联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推动实现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同时,加强对2020年前未完工和未投入使用项目的跟踪督导,将往年和今年项目的实施进度、使用效果作为2020年民政工作评估的重要内容,作为下一年度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项目监管情况

一是责任层层压实,实行销号管理。对已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紧盯不放,推动项目落地见效。制定《项目调度督促工作方案》,建立全省民政项目推动和调度督促工作体系,形成了厅长各分管厅领导各业务处室负责人各地民政局长一环扣一环、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格局,压实各级各环节的工作责任。明确了民政厅的监督监管责任,各市、县民政部门项目建设属地管理责任和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还组织各地民政局签订项目综合信用承诺书,进一步明确民政项目开工、完工、投入使用的时间进度、重点工作、责任人和联络员,采取责任制+清单制的方法,按照年度目标销号管理、限时完成。

二是调度线上线下,建立轮值制度建立厅领导项目值班制度,以一周为单位,由副厅长轮班负责组织项目调度,研究项目推动工作。副厅长分头带队定期到各市(州)督促调度民政项目工作,并通过腾讯会议、微信视频等线上方式提高调度效率。202010月,厅长主持召开四川省民政项目调度视频会,实时连线施工现场,查看施工状况,听取项目推进情况汇报,就加大力度推进民政项目工作进行再强调、再部署,切实增强了项目督促力度。

三是通报红黑见榜,明确激励措施研究建立民政项目推进红黑榜通报机制,对项目执行进度好、提前完成任务的地方纳入红榜,在民政资金和项目安排上予以倾斜;对项目进度滞后不能按期销号的地方纳入黑榜,采取约谈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发点球通报、扣减下一年度民政项目资金、调整项目收回投资等方式予以督促或惩戒。对梳理出的相对滞后的项目,以发点球的方式,函告相关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函请党委政府领导予以关心支持,督促项目加快建设,引起各地党政领导高度重视。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新建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有序推进,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全面建成,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床位维修改造、养老机构设施设备购置全面完成,新增智慧养老院或智慧养老社区60个,泸州市、眉山市顺利开展第四批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其中眉山市获评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优秀城市。截止2020年底,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31%

(二)项目效益情况。

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挥作用明显,老年人日益增加的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满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满意度90%,高龄失能老人对居家养老服务质量满意度90%,参加培训的养老服务骨干人才满意度90%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设立政策依据充分、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项目规划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绩效目标明确、合理可行。项目执行有序推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发挥作用明显。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市州未针对该资金特性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指导意见等,其制度健全性完善性较差。

(三)相关建议。

督促各市(州)、县(市、区)民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根据省级财政养老服务业发展补助资金特性,制定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具体实施细则等。


附件3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为帮助我省贫困家庭学生在高(中)考后顺利进入大学(高中)校园,从2005年起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慈善总会、四川省教育厅、共青团四川省委联合共同举办,四川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四川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承办,放飞梦想托起四川希望的明天”—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以下简称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活动截2020年已连续实施了16年,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先后荣获民政部第十届中华慈善最具影响力项目奖第九届中华慈善最具影响力项目奖提巴蜀慈善十佳项目奖四川慈善奖

四川慈善·福彩帮困助学项目以省、市、县三级联动方式开展,各级民政、慈善、教育、共青团等部门分工协作,通力配合,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大学生、高中生按照大学新生5000/、高中新生3000/的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助学活动,帮助他们顺利入校。项目于2016年进行调整,除资助新入学大学生外,还与部分高校合作每年选择100名大学新生进行为期4年的连续资助,每人资助总金额为18000元。

项目资金来源主要是福利彩票公益金和慈善机构动员的社会捐款2005年开始到2020年,通过省慈善总会和各级慈善会的努力共募集资金3亿元左右,帮助14.14万余名贫困学生梦圆大学、高中。省本级助学资金主要来源福利彩票公益金社会爱心企事业单位、爱心人士的助学捐赠16年来省本级共筹集10661万元,帮助贫困大学、高中生2.72万名。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为引导更多的个人将收入以自愿捐赠的方式进行再次分配,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慈善,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作用,促进社会的公平、和谐。2020年,省慈善办根据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的要求,紧扣精准扶贫扶贫先扶志的社会主旋律,以慈善福彩助学——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充分发掘社会资源,结合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需求,提高贫困大学新生入学率,降低贫困大学新生家庭经济负担,降低贫困大学生的学率,申请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福彩公益金资助省内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贫困大学生贫困家庭梦圆大学。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项目资金450万元。

(二)项目实施情况

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和省慈善总会等四家单位联合发文,确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县(区)收集贫困学生或学生家庭申报资料,市(州)民政部门对申报资料审核,省慈善办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和聘请公证机构,对申报的资料进行终审和公证,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将助学金发放到受资助学生手中。

(三)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为规范项目工作的开展,使项目资金发挥更好的效益,项目资金从下达指标、申请计划、申请支付、助学金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及时发放。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助学项目资金450万元,年内实际拨付到位450万元实际使用450万元。

(四)项目绩效目标

2020年项目总体绩效目标为通过资助我省贫困大学新生和在校贫困大学生,提高贫困大学新生入学率,降低贫困大学新生家庭经济负担,降低贫困大学生的学率。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确保每个受助学生能及时领取补助降低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改变学生和家庭的命运。同时逐步建立贫困家庭大学生社会资助体系。该项目受助对象及受助对象家庭满意率达95%以上。

二、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为全面掌握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执行效果、存在的问题,为项目的申报、使用、管理等提出建议,省慈善办组织人员对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开展工作,评估资金性质为政府性基金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福彩公益金,评估资金为450万元。为确保绩效评估结果客观公正,我们对该项目资金审批、资金拨付、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情况开展绩效评估,经前期准备、绩效指标对比,单位自评、报告撰写四个阶段,通过整理项目资金账目,收集项目资料,对标年初项目绩效指标,对该项目开展了全覆盖绩效评估,最终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三、综合评价结论(附评分表)

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助学项目资金450万元,年内实际拨付到位450万元,实际使用450万元。项目年度预算用于社会福利的福彩公益金资助学生人数为900人,实际资助学生人数为900人,项目预算资金450万元全部支付完毕。所有受助的学生均为来自贫困家庭。通过资助,提高了贫困学生的入学率,受资助的新生顺利踏进高校大门,提高了贫困新生的幸福感和获得感。通过规范的程序、严格的审核、信息的公开,2020年度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项目实施结果与申报内容相符,项目申报的目标设置、绩效设置较为合理,完成年期项目目标任务。

资助贫困大学生补助项目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分值

指标解释

评分标准

指标得分

扣分原因

方法归类

计算公式

通用指标(30/30分)

项目决策(8/8分)

程序严密

4

项目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善

分级评分法

0-不完善 0.6-较完善 1-完善

4

规划合理

4

项目规划是否符合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是否与项目年度目标一致

分级评分法

0-不完善 0.6-较完善 1-完善

4

项目实施(12/12分)

分配合理

4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与规划计划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是否评分法

0-  1-

4

使用合规

4

项目资金使用是否符合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

缺(错)项扣分法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4

执行有效

4

项目实施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制度规定

缺(错)项扣分法

发现一处扣0.5分,直至扣完

4

完成结果(10/10分)

预算完成

4

项目资金拨付到具体支持对象企业、项目(人)的情况

比率分值法

指标得分=项目资金到人到户额度/项目资金额度*100%指标分值

4

目标完成

4

项目实施后是否完成预期目标

比率分值法

指标得分=实际完成任务量/绩效目标设定任务量*100%指标分值

4

违规记录

2

项目管理是否合规

分级评分法

0-不合规   0.3-3处及以上不合规 0.6-2处不合规   0.8-1处不合规     1-合规

2

共性指标(20/20分)

项目效果

区域均衡性

8

项目资金分配体现的均衡公平情况

分级评分法

0-不均衡 0.6-较均衡 1-均衡

8

对象公平性

8

项目资金分配结果是否公平合理,是否充分考虑地域条件、经济条件等

分级评分法

0-不公平 0.3-较差 0.6-一般 0.8-较好 1-公平

8

社会满意度

4

相关群体满意度调查情况

比率分值法

按根据实际满意度与满意度标准值的比率计算指标得分

3

没有全覆盖有需求的人员

特性指标(50/50分)

基础管理

审核把关

15

项目申报是否真实准确

比率分值法

指标得分=基础数据真实客观的人数/项目受益总人数*100%指标分值,基础数据真实客观的人数/项目受益总人数小于70%不得分

15

服务质量提升

10

反映服务安全、便捷、规范情况

分级评分法

0- 0.3-较差 0.6-一般 0.8-较好 1-

8

资料审核、资金拨付,回访等工作水平质量待提高

对象覆盖全面

5

项目区域范围内实施对象覆盖情况

分级评分法

0-明显疏漏 0.6-基本覆盖  1-全面覆盖

4

没有全覆盖有需求的人员

社会效益

资金使用率

20

项目资金支付使用情况

比率分值法

指标得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资金实际拨付金额*100%指标分值

20

项目效果

缺(错)项扣分法

总分合计

96

四、绩效评价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项目实施方案按照三重一大的要求中,经慈善办支委会讨论通过,上报省民政厅党组会审定。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和四川省慈善总会等四家单位联合发文,下发确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对受助学生的申报资料,省慈善办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和聘请公证机构,对申报的资料进行终审和公证,同时对受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通过以上决策程序,有力障了项目顺利实施,确保项目资金的使用达到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项目管理情况

1.方案确定。项目发起方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团省委、省慈善总会联合发文,确定项目实施方案,下发到各市(州)慈善会,并通过网进行公布宣传。

2.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学生家庭填写助学金申请表,并提供学生家庭贫困证明资料文件学。

3.申请审核。市(州)对学生的资助申请和贫困证明进行核实和审核,将初审符合条件的资料提交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组织成立评审小组和聘请公证机构对资助资料进行复审并公证。

4.公示发放。通过复审和公证的受资助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将助学金发送到受助学生手中。

通过规范的程序操作,严格监督的审核把关,按照全面透明的信息公开,加强了资金的支出管理,增强了资金绩效理念,优化了资金支出结构,强化了资金管理水平,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项目产出情况

2020年度资助贫困大学生项目实施结果与申报内容相符,申报的目标设置、绩效设置较为合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达到了预期的绩效水平。

(四)项目效益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确保每个受助学生能及时领取补助降低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帮助贫困家庭学生完成学业,改变学生和家庭的命运。同时逐步建立贫困家庭大学生社会资助体系。该项目受助对象及受助对象家庭满意率达95%以上。

五、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项目资金规模、受助学生范围有待扩大。二是项目实施中的受助对象确定的方式方法和标准需要进一步细化。

六、相关措施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项目的宣传力度,扩大项目的影响力,促进社会各界提高对贫困家庭学生的关注,逐步建立政府性资金、社会资金、慈善资金对贫困学生的资助体系,同时扩大对贫困学生在校期间的连续性资助,减少贫困学生因经济原因导致的辍学人数二是研究制定贫困家庭的识别方式方法和细化标准,对受资助的我省相对贫困家庭的进行精准识别。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民政厅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