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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出台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19年12月12日   【字体:     】  

近日,自贡市市民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对父母服刑、重病重残等情形造成事实上无人抚养的儿童实施长效救助,该政策从明年11日起实施,预计惠及全市近900名儿童。主要内容:(1)明确保障对象。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儿童。(2)明确保障内容。主要包含基本生活保障、医疗康复保障、落实教育资助政策、督促落实监护责任、优化关爱服务机制五个方面进行保障。生活困难家庭和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自贡目前机构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分别可以领取每人每月1400元和9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3)规范认定流程。建立规范的进入、退出机制,申报流程分为个人申请、乡镇(街道)查验、部门确认和终止四个环节。(4)加强资金监管。我市将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以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联合部门监管等方式,确保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