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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从2020年7月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7日   【字体:     】  

成都市从20207月起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00元。新标准从202071日起执行。

此次低保调标起草参考了物价上涨因素、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因素,参考比对了全国同类城市低保调标情况。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对部分低保家庭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情况进行调查监测和测算分析,有利于增强困难群众及其家庭抵抗力,兜牢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