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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多措并举关心关爱“一老一小”织密照护服务网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24日   【字体:     】  

内江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已完成,为解决在外务工农民工后顾之忧,我市积极探索农村留守老人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新举措,确保老有所养、幼有所育。

一、及时摸底调查,确保底数清明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选择了背井离乡外出务工,由于条件的限制又不能将孩子带在身边,只能把孩子留在家乡托付给(外)祖父母代养,为此大多数留守家庭中,有留守儿童必然有留守老人。留守老人由于年龄大、文化水平不高等因素,即使想给孩子们的学习给予帮助,但难免也要陷入“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泥潭,有的留守家庭甚至是一个留守老人监护两个留守儿童,只能做到让留守儿童吃饱穿暖。父母亲情原本是儿童心理健康发展的关键元素,是任何事物都无法代替的,但外出务工的父母很少有机会和孩子交流,让留守儿童感觉没有根基没有依靠,导致了留守儿童感情上的空虚。留守老人隔代抚养留守子女,在默默操劳的同时,内心还承受着对子女的思念、生活的各种压力以及孤独和寂寞的煎熬。并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老年人的身体逐渐衰弱,患病率逐渐上升,然而留守老人身边没有子女照顾,在医疗资源和照顾资源的获得上不尽如人意,农村基层组织给留守老人提供的照料帮助也十分有限。为摸清全市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基础情况,实施“动态管理精准提升年”专项行动,充分发挥2000余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等基层干部作用,对全市农村留守老人、儿童进行调查摸底,通过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录入信息管理系统,掌握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及其家庭全面情况,为关爱服务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奠定基础。据排查统计,全市共有系统在册农村留守老人11561人、农村留守儿童39809人。

二、细化助老措施,确保老有所养

一是加大农村养老阵地建设。加快推进隆昌市黄家中心敬老院、威远县龙会敬老院在建项目的建设。实施农村敬老院适老化改造,2017-2019年投资7600万元对57家农村敬老院进行适老化改造,今年又将投资2698万元对市中区永安镇敬老院等19个农村敬老院实施适老化改造。通过改善设施条件,完善农村敬老院功能,建成15个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二是积极推行农村互助养老。通过采取村级主办、政府扶持的方式,充分整合农村闲置资源,新(改)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采取自我管理、互助服务的管理方式,为农村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并为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支持,缓解了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滞后的现状,满足了农村留守老人在生活、健身、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的需求。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418个;三是积极推动农村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充分利用村(社)办公阵地、村(社)闲置用房等各种可利用资源,建成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4个。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利用为老服务组织等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留守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浴、助行等居家养老服务。大力支持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空巢老人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探索农村养老新模式,全市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35.12%。

三、丰富关爱内容,确保幼有所育

一是建立儿童关爱活动阵地。在全市83个镇(街)、1324个村(社区)建成“儿童之家”1917个,引入志愿者、社会工作者、义工等组织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兴趣锻炼、课后辅导、社会实践等各项活动,使农村留守儿童在“学与玩”中健康快乐成长;二是实施关爱服务专项行动。投入资金90万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孵化3个社会组织为儿童提供精细化、专业化关爱服务。同时围绕“儿童安全自护”主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五进”活动,进一步增强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技能,截至目前已开展宣讲活动50余场,惠及儿童及监护人3000余人次;三是开展形式多样关爱活动。在全市10个村组织留守儿童、留守老人、返乡农民工家庭共团聚、同欢乐,组织了以家庭为单位的特色亲子团聚、家教讲座、家风家训展示等活动10场。开展“爱在暑期亲情团聚”留守儿童夏令营活动,邀请了近50名留守儿童和家长参加亲子共读、亲子游戏、手工制作等活动,通过活动促进亲子间的交流,增强彼此间的感情,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同时充分发挥学校阵地作用,在中小学设立“心理咨询室”,建立学校与留守儿童家庭沟通联系机制,定期开通“亲情视频”,每月进行一次与留守儿童面对面的亲情交流活动,了解儿童的心理近况,对其产生的有关方面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

四、健全五大机制,确保救助到位

一是建立救助预警机制。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结对联系农村留守儿童,学校定期组织与监护人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儿童情况,预判存在的问题,探索建立多层次救助预警机制;二是健全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卫生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强制报告义务,在工作中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的,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截至目前,已签订《强制报告责任承诺书》3000余份;三是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对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遭受不法侵害等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属于农村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依法制止并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四是完善评估帮扶机制。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五是强化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性侵害、出卖、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追究责任;对于监护人将农村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农村留守儿童,严重危害留守儿童身心健康等行为的,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五、压实关爱责任,确保关爱效果

一是压实家庭监护责任。为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监护情况差的问题,着重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干预,进一步落实家庭监护主体照料责任,2020年5月至6月集中签订《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4万余份,发放《监护责任告知书》4万余份,重新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担任受委托监护人,确保全市农村留守儿童得到妥善监护照料;二是压实兜底保障责任。将家庭困难的农村留守老人、儿童作为核查重点,对符合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条件的,因人施策、精准帮扶,及时按规定将其纳入保障范围,确保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得到有效保障;三是压实巡访制度责任。健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市、县、乡、村级四级定期走访制度,坚持市级每2个月对1个县(市、区)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次走访,县、乡、村级对辖区内农村留守儿童至少每季度走访一次,确保准确记录儿童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落户、资金发放等具体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积极探索建立农村留守老人定期巡访制度,构建乡、村、组及邻里巡访关爱留守老人联动机制,通过电话问候、上门看望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巡访。对老人的生活状况、健康状况、安全状况、居住状况等方面进行开展询问、提醒和评估等巡访工作,对重点情况进行记录、汇总和处理;四是压实源头治理责任。我市为劳务输出大市,全市劳动力转移输出总量约118万人,随父母进城或留守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群体较为庞大。通过开展就业宣传、岗位发布、择业指导、专场招聘等活动,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组织“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送岗位下乡”等专场招聘活动,帮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从源头上减少农村老人、儿童留守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