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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召开全市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议

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03日   【字体:     】  

3月2日上午,全市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议在市委会议厅召开,市委书记宋朝华出席会议并讲话。

宋朝华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推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的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乘势而上,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坚定不移把改革进行到底。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袁险峰市政协主席潘国华出席会议,市委副书记古正举主持会议。会议传达了全省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市自规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政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作了交流发言。

宋朝华指出,成绩令人振奋,奋斗凝聚艰辛。近两年来,南充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先行先试、探索试点,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在全省率先启动、率先完成,村民小组、社区设置接续推进、同步优化,解决了多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干成了多年想干而没有干成的大事,取得了镇村数量大幅减少、发展空间有效拓展、县域经济充分激活、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基层基础全面巩固的初步成效;积累了坚持高位推动谋定后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坚持方便群众服务群众、坚持稳定队伍稳定人心、坚持消险阻力减少震荡的宝贵经验;收获了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群众认可是第一标准、顺向调整是原则要求、系统观念是重要方法、稳中求进是工作基调、依法依规是基本遵循的有益启示。这些宝贵经验和有益启示,既是抓“前半篇”的认识体会,也是抓“后半篇”的经验方法,必须一如既往、一以贯之、一抓到底。

宋朝华指出,走过千山万水,仍需跋山涉水。两项改革“前半篇”圆满完成、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后半篇”任重道远、必须夺取决定性胜利。

要深化强化思想认识。一是充分认识“两大变化”,即“前半篇”是在形态上进行改革,“后半篇”是在内涵上进行改革。二是准确把握“三大意义”,做好“后半篇”文章,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先手棋”,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招”,是深化基层治理改革的“主抓手”。三是坚决克服“五大偏差”,坚决克服把“前半篇”“后半篇”相割裂,产生等一等松口气、看一看歇歇脚的懈怠情绪。坚决克服把“后半篇”看成基层的事,上面无动于衷、官僚主义,下面无所适从、敷衍应付。坚决克服把“后半篇”当成一个筐、啥都往里装,为了改革而改革、不讲质量凑数量。坚决克服把“后半篇”当成部门利益的“保护伞”、借改革之名划“自留地”,当成“顺风车”、借改革之机争“地盘”。坚决克服把“后半篇”当成“马拉松”,前面磨洋工、后面打冲锋。

要把准把牢总体要求。一要把准把牢基本思路,围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治理效能“四大任务”,着力优布局、打基础、补短板、建机制,做到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先行试点、一年见效。二要把准把牢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分级负责,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坚持科学施策、改革创新,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坚持依法依规、有序推进。三要把准把牢阶段目标。到今年底,运行机制规范有序,服务能力、发展活力、治理能力明显增强。到2022年,运行机制高效顺畅,自主发展能力更加强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发展质量效益更加优化。到2025年,改革成果充分显现,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治理效能显著提升、乡村振兴显著见效。

要聚焦聚力重点任务。围绕“优化资源配置”增活力、“提升发展质量”补短板、“增强服务能力”惠民生、“提高治理效能”建队伍。要重点“盘活闲置资源、用好编制资源、统筹财政资源、用好工作资源、整合执法资源”五个资源;补齐“乡村规划短板、生态环保短板、耕地保护短板,基础设施短板,农村集体经济短板”五个短板;增强“便民服务能力、文化服务能力、教育服务能力、医卫服务能力、社会服务能力”五大能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司法队伍建设、应急队伍建设”三大建设。

宋朝华强调,改革仍在路上,落实只争朝夕。“后半篇”文章是改革压轴戏,是改革终端见效之举。各级各部门务必在思想上紧起来、举措上实起来、保障上强起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完成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党的领导、部门指导和工作督导。二是强化工作保障,汇聚工作力量、强化政策支持、营造改革氛围。三是强化底线思维,依法依规不乱为、严明纪律不含糊、安定稳定不出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拿出背水一战的决心、决战决胜的勇气、不胜不休的韧劲,坚定不移推动两项改革走稳走深走实,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县(市、区)设分会场。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秘书长,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各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市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村级建制调整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市政协有关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中省驻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班子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